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137|回复: 101

[职场] 高若翔母亲发文:高若翔案件十大疑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6-22 1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in哥厉害 于 2026-6-22 13:31 编辑

大家好,我是高若翔案中当事人高若翔的母亲周凤云。也是案件庭审时我方仅有的两名旁听人之一。在我儿子被羁押的500多天的时间里,有些话一直憋在我心里,今天我想从一个参与庭审现场的亲历者的身份,说出我心里中的10个疑问,我觉得办案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地方,我为我儿子发声,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也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

疑问1: 案件为什么不公开审理 ?如果高若翔有罪,公开庭审不是更有警示教育意义?

开庭前我们委托律师向法庭申请公开审理,希望案件的细节和庭上抗辩过程能让大家看到,让大家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坚持做无罪辩护,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但是公开审理被拒绝了。开庭只给了我们2个旁听名额,我们家人、还有翔翔公司的同事都想去旁听。于是律师在开庭当日再次申请增加旁听名额,法庭以没有多余位置,再次拒绝。可当我进入法庭后发现,检方一侧有4位人员出席,另一侧旁听席几乎是空的,仅坐着两名法警。我实在不理解,高若翔这个案子,被认为是性质恶劣的、社会舆论巨大的案件,我们作为被告,愿意主动公开,小米汽车在之前的问答里,对高若翔视频中提到的问题也进行过了公开回应,并没有涉及到关于小米汽车制造上的机密,为什么不能支持公开审理?为什么要限制旁听?我始终相信没有辩不明的理!为什么不能在法庭这个庄重的场合辩一辩?

疑问2: 开庭期间法庭拒绝摘除手铐脚镣,就能锁住真相么?

开庭时,高若翔被法警带入法庭,再见到我儿子,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身上带着手铐和脚镣,入席后翔翔的手铐和脚镣一直没有被取下来,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来解除,但是法官以庭审安全为由,拒绝了。作为母亲我非常心酸。回来我又查了资料,“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有明确规定,庭审期间不得对被告人使用戒具,除非他有人身危害性。”

我儿子这个罪名,只是一个网络侵权案件,不是杀人放火的重罪,他也不是手染鲜血的重刑犯,怎么就有人身危害性?在有法警维护的庭审现场,他一个已经被高度限制的人还能做出什么有危害性行为?法庭这种预判是否太过激了?

就这么带着手铐脚镣一直到3小时庭审结束。作为母亲我倍感心酸和无力,我认为这是及其不公平公正的行为,这是对我儿子身心的极大侮辱。

疑问3: 公诉人为什么要当庭威胁辩护律师?

记得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公诉人说对高若翔的手机做了检查,说在案发后,向“个别人员”咨询过法律意见,请法庭记录在案。律师当庭回复公诉人提到:“个别人员”说的就是辩护律师他本人,作为高若翔的律师,高若翔来咨询律师意见是他本人的正当合法权利。

谁家出了事找律师咨询还能构成犯罪了?公诉人要让法庭记录啥?如果公诉人掌握了高若翔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咨询存在违法违规的地方,可以当庭提出,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难道公诉人的职业素养不应该是以事实和证据为准绳么?这么不点名不道姓用莫须有的说辞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威胁么?我心里又紧张又害怕,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一辈子没怎么和公检法打过交道,他这是想让我们无人可辩护么?那老百姓遇到点事不都不敢问律师了么?

疑问4: 没收过黑钱,让我们怎么认?
起诉书中没有提到检察院的建议量刑时间,公诉人在法庭上说,检方就做不作量刑建议了,说高若翔在调查期间,没有悔过态度,拒不认罪认罚,态度恶劣,建议法庭从严从重处罚。

而事实上,我们一直是积极主动配合所有流程。24年底,在检察院的联系下,和小米进行了沟通商谈,过程中我儿子高若翔针对工作中可能存在失误对小米表示了诚恳的歉意,但小米认为高若翔没有承认他是故意针对小米,道歉态度不真诚,没有悔过的态度,于是在2025年1月26日单方面发布了涉嫌团伙犯罪的公告,小米的总裁雷军也做了转发,并且呼吁广大网友一起转发,一时间引发了大量对我儿子的网络攻击。

案件还在调查期,小米未审先判就定义为涉嫌团伙犯罪发布公告,引发网络升堂审判高若翔,难道公诉机关就不管?就单方面认为高若翔应该认罪认罚?不承认是故意搞小米就是没有悔过态度?

疑问5: 一个最高量刑2年的罪名,羁押一年半之久依然久拖未决,到底公不公平?
经历了多次补侦、延期,庭上公诉人依旧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这么一个证据不足,事实认定不清晰的案件,公诉人的观点就是只有认罪认罚才该是高若翔最终的结果? 不理清证据就申请从重处罚,这是不是违背了人民检察院的初衷呢?难道进了检察院就都是有罪之人么?没收过黑钱、公安机关调查期就早已查明,是否是故意针对要小米,也要讲证据,而不是一味让人认罪认罚!人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怎么认?难道我儿子就必须认罪认罚才有出路么?我真的不理解这种罔顾事实的话语是如何从公诉人口中说出来的!

在开庭后,临近出判决之前,检察院又再次进行了退侦,这不说明检察院也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够定成犯罪么?可又经历了一轮退回补侦之后,依旧没有提交出新的证据,我认为检察院此时应该撤诉处理,但是检察院并没有不起诉,而是再次申请法院恢复审理。这让我感到非常无助。为什么检察院的做法和我查到法律条文都对不上?到底哪个才是对的? 就非要把我儿子按顶格两年关够,一定要逼他认罪认罚才算是交代么?

我认为本案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不公平,不公正、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我已实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应举报,目前已经收到一些部门受理的回复。这也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作为母亲我会坚持为我儿子高若翔发声。希望他能被公平公正对待。

说回来广大网友关注的庭审,作为庭审旁听的亲历者,我就检方的指控庭审现场,来说说为什么觉得不公平!。

疑问6:“隐瞒小电瓶被拆装的事实”在这过程中,我儿子到底有没有隐瞒?有没有造假?
首先,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动小电瓶,视频中的2个车辆都是由机器人进行自动驾驶,安装这个自动驾驶的舵机,只能从小电瓶上去电,这个在视频中是没有任何隐瞒的点,小米的车是这么操作的,极氪车也是这么操作,两边的车都是一视同仁,并没有针对小米来操作。

其次,拆装电瓶取电、安装自动驾驶舵机设备,这个事情是委托给第三方团队进行的。并不是高若翔本人进行的操作、也不是他公司的员工进行的操作。如果说是要去造假,那是不是应该悄摸自己干,越少人知道越好?公安机关也在第一时间调查过第三方团队人员,第三方团队也明确说过,翔翔从始至终并没有给过他们任何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他们如何做,他们就是按他们正常的流程来干的。这些口供都是公安记录在案的。翔翔和外包团队就是合作关系,他们有必要为翔翔去冒犯法风险么?有必要赔上自己个人的前途为了翔翔给公安机关做假口供么?退一万步,就是做了假口供,难道公安机关查不出来么?

我儿子正常付费请外包来进行部分工作,都不是他自己进行的操作,怎么能把这个罪名就这么按到高若翔头上?除非有证据证明翔翔故意指使外包团队造假,那他们的动机是什么?证据在哪里?高若翔他自己没干,那怎么隐瞒、怎么造假呢?

疑问7:“使用被叉车损坏的电瓶照片进行误导”是否属实?
关于叉车损坏小电瓶其庭审也查的很清楚了,在撞完后叉车工来拉车时,行政听到叉车底有个声响,好像压到什么东西了,第一眼没认出是电瓶,以为是砖块,当时有人说压到电瓶了,他才捡起来扔车上。这个环节场地监控可供核验的。直到视频上线后,进行电瓶损毁排查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这事。也不恰恰说明了,包括高若翔在内,后期、运营等其他人,当时大家都不知道电瓶是被叉车叉坏的。翔翔负责后期的那位同事也说了,当时因内容需要,他补拍了小米SU7小电瓶画面并剪进片子,他本人、负责审核的高若翔、上传视频的运营同事,事前都不知道特写中破损的小电瓶不是碰撞产生的,而是碰撞后收拾场地时被叉车压坏的。 这些内容都记录在口供当中经得起查验。

这叉车压坏小电瓶的细节、过程,高若翔本人都不知道,怎么能说他是故意去误导的呢?就好方说我要去误导造谣一件事,我是不是起码得事实心理有数,事件细节我都了解、我才能去编排造假,误导别人?目前高若翔其他三名被逮捕的同事经历过一年的取保候审,已经终止调查,在法律层面都已经是无罪之人了,他们三人都不构犯罪,那到高若翔一个并不知情的人,怎么能在这一点上构成犯罪呢?他根本就不知道啊!

疑问8:未经证实,宣称E-CALL碰撞后无法正常工作。 是否属实?
律师当庭播放了碰撞现场固定在小米汽车车身左侧的Gopro运动相机的录像视频,视频在碰撞发生5分钟内,没有从小米汽车上发出过任何紧急呼叫的声音。现场播放的视频显示,至少5-6个人经过小米汽车身边,公安机关调查时,这些人也都表示没有一个人听到紧急呼叫的声音。

律师指出,紧急呼叫正常工作,不是说e-call呼出了就算是正常工作了,接收端要能得到,要有声音,这才应当算做有效,你是呼出了,接收端不出声音,那你这算是正常工作么?

这条指控令我非常的气愤,举个咱们老百姓都懂的例子,你给我拨打个电话,你这边显示打出去了,我这边手机没反应,无论是我手机问题,还是信号问题, 你能说你这通电话是正常打出去了?你那边显示有一个给我的来电记录,我这一看手机,也没你的来电记录,你还能埋怨我故意不接电话? 那我手机压根都没响, 我咋接你电话呢?都没有连接成功难道不是无法正常工作?

这条指控,我真是认为太草率了。律师就这条指控当听对检察院公诉人提出质疑,公诉人竟无言以对,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疑问9:其他严重情节严重在哪里?小米到底有什么损失?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提到,还有其他严重情节,建议从重处罚,我们就想问问,这个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什么?是说高若翔一直坚持不认罪认罚么?这个其他严重情节到底严重在哪里?

公诉人提出我们给小米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失,造成了车主退车的重大影响。但是在庭上公诉人并未展示任何退车人的资料。有几个车主退车了?车主是怎么退的车?退了多少钱?是全款退还是折价退的?有什么解除购车协议的流程手续?这些在庭上没有任何展示。公诉人仅当庭播放了一段小米车主与客服沟通的录音,录音中车主提到,因为看了高若翔的视频,所以要退车。我就想问问,难道是看到翔翔视频后向小米提出退车,小米都能给退么? 更重要的是,在公诉人播放的录音中,小米客服明确拒绝了车主因为看过高若翔视频就要退车的这个理由。既然没有退成车?那车主退车的损失又在哪里?

以上就是检方提出的指控,我们认为都不构成犯罪。我了解的是这个罪名的构成,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够犯罪,现在的证据没有一条证明我儿子存主观故意。这也是我为什么坚持为我儿子发声的原因。我为我以上的发言负责。

疑问10: 500多天羁押,500万民事索赔,是杀鸡儆猴还是赶尽杀绝?
我儿子高若翔已经被羁押快2年了,小米又在海淀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我真的不理解,我儿子做了一个碰撞视频,过程中可能存在瑕疵,但是是否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需要付出2年的青春和自由为代价?认错和认罪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刑事案件拖到今天悬而未决,民事案件又接踵而至,我真的不明白,我儿子就因为说了真话就要被赶尽杀绝么?还是要以高若翔之案来杀鸡儆猴?

我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无罪的人,我知道无罪辩护的成功概率不足万一,作为一个母亲,我相信我儿子的人品,相信国家多年的教育,他不会做出收黑钱、恶意抹黑这种违法犯罪事情,坚持到底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相信法庭能必能公正审判!



快600天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测试要考虑极限损坏情况,把小电池拔了也不能说是完全做错  是这个意思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心不是小米
而是法律制度上羁押
院士来了一样给你羁押三年
不认罪就继续关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人科普过司法旋涡么,只要你被关了,有理没理都一样,和最开始的那个控诉人没关系了,全是姥爷们的帽子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造假电瓶那个?不过无限期羁押真是比判刑还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说,中国的羁押制度是真的恶心,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不管怎么审来审去,别管是不是诬告,你就在拘留所待着吧

评分

参与人数 2战斗力 +2 收起 理由
wangyu210000 + 1
1064355022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期羁押,除非你认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雨啸寒 于 2026-6-22 13:53 编辑

这种没判罪就羁押到认罪的情况已经是系统性的问题了,实际上审理的时间越长并不会因为审查更详细而有翻案的希望,而是因为羁押太久了,整个系统的人没有任何人想背这个长期无罪羁押的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有什么干净的避免被押进去的路子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hzfjd 发表于 2026-6-22 13:57
那有什么干净的避免被押进去的路子吗?

学360老总、罗永浩出事先跑国外啊,要不最少也是要跨省。
普通人跑外地,警察跨省拘留麻烦,只要逮捕你的麻烦大过于他们的功绩。

评分

参与人数 1战斗力 +1 收起 理由
mylove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判把人关几百天是真的制度性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国内法律界那些学阀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猪狗不如的初生

评分

参与人数 10战斗力 +2 收起 理由
Unbiquitous -1 某些人美美不粘锅
盐星 -1
欠损 + 2 但凡有点了解就发现猪狗不如骂轻了.
KinderJoy + 1
wangyu210000 -1 思路广
无敌大法师 + 1
禁止发言. + 1
car123 -1 但凡有点了解
hacisiki + 2 没问题,他们要是是人怎么不先提改这个?.
忧郁的lc -1 胡骂,完全搞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whzfjd 发表于 2026-6-22 13:57
那有什么干净的避免被押进去的路子吗?

那得在公安机关开始侦察得时候就要动作了,到了检察院这一步已经很被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杀仁小登 于 2026-6-22 14:12 编辑

这真是制度之恶系统之恶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不管所有人都没退路了,只能扛到一边服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们一种高级的司法手段。如果暂时找不到罪名,但是又想把你关起来惩戒,就先羁押。等到老爷们觉得关得差不多了,就找个罪名给你安上。服刑时间和被羁押时间配套。所谓又有正义又有法治,你服不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朗克 发表于 2026-6-22 14:06
那得在公安机关开始侦察得时候就要动作了,到了检察院这一步已经很被动了 ...

检察院不起诉也可以,最多就是警察那边惨一点,检察院如果起诉了,那就99.99999概率是认罪认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限期羁押是真的糟粕,严重侵害公民个人权利,比错判误判还要恶心万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羁押完了还要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500 万,就是要把人赶尽杀绝吗,我不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洛克萨斯 发表于 2026-6-22 14:16
检察院不起诉也可以,最多就是警察那边惨一点,检察院如果起诉了,那就99.99999概率是认罪认罚了 ...

是的,到了检察院就被动了,检察官一但开始撰写起诉意见,那再想争取不起诉、无罪就很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亚的检察院胜率都有99%以上吧?进去了就无罪不了。
这案件大概率就是北京想做个典型,起诉太重了,对面认不下来就卡死循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太保护某个企业搞得下不来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过几个月看看怎么收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德尼娅 发表于 2026-6-22 14:06
所以说国内法律界那些学阀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猪狗不如的初生

挺反直觉的就是,法律界对这个审前羁押制度倒是一直颇有微词,体制内司法体系顶层确实也是想着少押慎诉,就是这实务操作起来嘛

还有好多关了37天的案子诉又不敢诉,撤又不敢撤,终也不想终,就这么悬着呢,到最后37天就这么白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德尼娅 发表于 2026-6-22 14:06
所以说国内法律界那些学阀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猪狗不如的初生

和学阀有什么关系
这类学阀天天在视频网站呼吁改革羁押制度
顺便一提 这种视频 我在马逆 罗圣 南方周末都看到讨论无限羁押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2017.05.04于2026-06-22 14:41发表的  :
再过几个月看看怎么收场

@2017.05.04
再过几个月是什么时间节点?
这为啥还能一直羁押的?没有时间限制的吗?

----发送自 realme RMX3800,Android 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惑司 发表于 2026-6-22 13:27
做测试要考虑极限损坏情况,把小电池拔了也不能说是完全做错  是这个意思吗? ...

牛逼

那把套套拔了 怀孕了也能证明套套对避孕没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penny 发表于 2026-6-22 15:13
@2017.05.04
再过几个月是什么时间节点?
这为啥还能一直羁押的?没有时间限制的吗?

马逆还是谁有视频介绍过如何避免时间问题
因为起诉和羁押有时间限制
到了时间点 先撤销起诉
再来二次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屈打成招不好听,换成软性的更持久的羁押成招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penny 发表于 2026-6-22 15:13
@2017.05.04
再过几个月是什么时间节点?
这为啥还能一直羁押的?没有时间限制的吗?

再过几个月关满两年就达到起诉的罪名的最大刑期了

还真没有限制,但是一般会同意取保候审,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至于为什么这次不同意那要问海淀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017.05.04 于 2026-6-22 15:22 编辑
赛车星冰乐
7分钟前
高若翔事件评论里大家吵架,主要集中在两边比较极端观点。

一方借着高若翔事件只是想趁机黑小米,说小米或者雷军让翔翔这样的。
另一方认为高若翔拍了那个视频,就应该“死十次”(原话)

首先这次事件争议点在刑事上能认定的证据和检察院为什么没给把人先取保候审出来的事情,这是公安和检察院的事情。报案人没有深入调查的权限,必须依托于司法机关。检察院对于一个最多两年刑期的罪行,且看到当前证据情况下没有进行取保的操作确实令人困惑,但是这个决定理论上和小米没有直接关系。 小米只要没有私下沟通领导施加压力,只要没有制造假证据,假报告,就和小米推不推动没有任何关系。

民事上损失该多少判多少,这和刑事上也没有关系。刑事上很多律师认为,没有证据的话打无罪是可以的,也有律师认为最多判一缓一,也就是不用服实刑。但是目前已经羁押超过一年半,错过了能没有压力公正审判的窗口了。法院一旦判无罪,前面两个单位面临担责和国家赔偿。司法实践来说,很难很难,是程序把判决推到了一个死角。

我至少认为我们都应当秉持着法律公平正义 大于任何公司权力,大于任何大众喜好。也就是不能因为前几年A公司是民族骄傲,它就能随意动用魔法来抓人;过两年B公司又成门面了,于是它就有权力了。那样的世界你会觉得安全吗?假如你是个日常喜欢评论的网友,或者是相关公司员工啥的呢?你再喜欢一个公司,也不能支持对个人的作恶;任何刑事立案,刑事审判都要以法律为准绳。

当然这件事里,我看到小米没有伪造证据,都是公开大家可以看到的视频上的问题。报案是小米的权利。也没看到小米和所在地的六扇门进行瞎立案,瞎跨省,瞎抓人,那种有私下利益绑定的行为是所有人都应该关注和谴责的。但是因为不知原因的程序架在这里了,小米也是无奈,一旦无罪的话舆论一定会对小米非常不利;羁押时间把法院也架在那里了,让补充侦查,但公安也找不到能定罪的足够的证据。这个事只能只能作为法制进步的一次案例,但不应该成为攻击企业或者游街当事人的工具
#新能源汽车#

没想到刚打完这几行字就看见这位发微博

https://weibo.com/7586977214/R5it8uJ1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penny 发表于 2026-6-22 15:13
@2017.05.04
再过几个月是什么时间节点?
这为啥还能一直羁押的?没有时间限制的吗?

起诉他的罪名,最大刑期2年
再过几个月就羁押2年了
如果最后无罪,那就有乐子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FeteFrumoase 发表于 2026-6-22 15:13
和学阀有什么关系
这类学阀天天在视频网站呼吁改革羁押制度
顺便一提 这种视频 我在马逆 罗圣 南方周末都 ...

那倒是去推动立法啊,光说不干假把式,帮死刑犯脱罪倒是勤快得很。

评分

参与人数 4战斗力 -2 收起 理由
Unbiquitous -1 有立法权吗我笑了
盐星 -1
忧郁的lc -1 沉默个P,“学阀”早喷烂了。
zsdtx + 1 这时候学阀集体沉默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出逃白鲸 于 2026-6-22 15:34 编辑

让司法小兵认错比让司法部长坐牢还难,后者我都看过两次新闻了,前者还没看到过
最近十年任何一个地方的公检法班子成员落马数量,都远远超过当地公检法认错赔偿的案例数量

评分

参与人数 1战斗力 +2 收起 理由
gammatau + 2 还真是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国家赔偿赔给小米,完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这么多年了,公检法早就是一家了,整个链条一旦启动就没有回头路了,疫情期间更夸张,以有疫情为由都不让见任何外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whzfjd 发表于 2026-6-22 13:57
那有什么干净的避免被押进去的路子吗?

在进去之前最大程度的增加抓你的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德尼娅 发表于 2026-6-22 15:31
那倒是去推动立法啊,光说不干假把式,帮死刑犯脱罪倒是勤快得很。

笑死,等他们真能推动立法了你又不乐意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战斗力 +1 收起 理由
盐星 + 1 欢乐多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疑问2: 开庭期间法庭拒绝摘除手铐脚镣,就能锁住真相么?

开庭时,高若翔被法警带入法庭,再见到我儿子,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身上带着手铐和脚镣,入席后翔翔的手铐和脚镣一直没有被取下来,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来解除,但是法官以庭审安全为由,拒绝了。作为母亲我非常心酸。回来我又查了资料,“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有明确规定,庭审期间不得对被告人使用戒具,除非他有人身危害性。”

我儿子这个罪名,只是一个网络侵权案件,不是杀人放火的重罪,他也不是手染鲜血的重刑犯,怎么就有人身危害性?在有法警维护的庭审现场,他一个已经被高度限制的人还能做出什么有危害性行为?法庭这种预判是否太过激了?

就这么带着手铐脚镣一直到3小时庭审结束。作为母亲我倍感心酸和无力,我认为这是及其不公平公正的行为,这是对我儿子身心的极大侮辱。


这个感觉过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6-2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鸡毛当令箭 发表于 2026-6-22 14:02
学360老总、罗永浩出事先跑国外啊,要不最少也是要跨省。
普通人跑外地,警察跨省拘留麻烦,只要逮捕你的 ...

但是这是京爷衙门啊,跨省的说你不配合传唤让地方配合可以强制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6-6-24 10:04 , Processed in 0.311674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