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hf 发表于 2013-7-25 11:33

卿卿雅儿 发表于 2013-7-25 11:35

这贴里傻逼傻逼我不知道 vhf和卿卿雅儿在其他帖子里是傻逼到家了。
如果这都只算嘲讽而不算骂人傻逼的话,那就不用找了,S1从来没有人骂过我傻逼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38

cl776 发表于 2013-7-25 11:39

引用第300楼vhf于2013-07-25 07:20发表的:

有商品来源一项,我会代你填国外自购。
你接不接 images/back.gif


所以你这边鉴定的是什么呢?软件禁止在中国大陆销售还是禁止在中国大陆运行?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42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45

newshadow 发表于 2013-7-25 11:46

强烈建议将此帖赚到各大游侠门户论坛,可以普法,发酵一下,或许某日可以出个网易专题。

----发送自 Sony Ericsson LT26i,Android 4.0.4

BABY 发表于 2013-7-25 11:46

引用第299楼vhf于2013-07-25 07:17发表的:

我自己当然玩水货。

但不代表这贴里的立场。

....... images/back.gif




我举例了正版玩家可以实现,在线租赁模式下的完成式。


您的标题讨论人权,请问您所谓的人权怎么定义的? 我玩正版丧失了哪些人的权利,请好好让您的律师回答这个问题,谢谢!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48

gskyace 发表于 2013-7-25 11:49

有一种马甲雷的既视感 不知道这样讨论下去能有什么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51

cl776 发表于 2013-7-25 11:51

引用第325楼vhf于2013-07-25 11:45发表的:

这个我没问律师,下周二给你答复。这贴短时间也不会爆,还没结果呢,

我猜是该软件存在大陆境内合法不 images/back.gif


合法销售或者合法流通就没必要去验了,谁都知道PS3盘不能在国内合法买卖。

艾米爾 发表于 2013-7-25 11:52

玩盗的看不惯玩正的
“你的正版就是非法出版物啦!”
反正就是要降低到一个程度就开心了?还要到处立赌局,小孩子么……

我回国带在身上的游戏就成了,非法出版物,盗版,然后我再回日本我又变成正版啦!
按照这理论洋大人也一样
"哈哈哈你们到了中国来身上的都是盗版了啦!"

终结之心 发表于 2013-7-25 11:55

喷了,只有掏盘的可能会掉钱
我不敢赌,你们谁爱赌谁赌

vhf 发表于 2013-7-25 11:56

fantuanhtr 发表于 2013-7-25 11:57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00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04

cl776 发表于 2013-7-25 12:04

引用第334楼vhf于2013-07-25 11:56发表的  :

鉴定针对的是出版物本身的内容。 images/back.gif


PS3盘不属于国内出版物,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涉及范畴内,这张盘是不合法的。
但玩家使用这张盘,不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内。

于是我不知道你鉴定的东西,和这个帖子有啥关系。
你要是说新闻出版部门能裁定我玩PS3盘违反了现行法律,那到值得一试。

oyss1225 发表于 2013-7-25 12:04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11

MR.KAZE 发表于 2013-7-25 12:12

入手途径不是按照正常法例,但是物品是正品,就这么难理解?
是不是我美国买几件爱马仕LV回国后马上变盗版?

frightmia 发表于 2013-7-25 12:14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15

frightmia 发表于 2013-7-25 12:18

艾米爾 发表于 2013-7-25 12:19

joebaster 发表于 2013-7-25 12:19

引用第342楼frightmia于2013-07-25 12:14发表的:
正版玩家能网战,就这一点秒杀盗版了。 images/back.gif

说到这个,昨天在家换了半天DNS也连不上PSN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21

frightmia 发表于 2013-7-25 12:21

cl776 发表于 2013-7-25 12:24

引用第340楼vhf于2013-07-25 12:11发表的  :

你说的没错,目前非法出版物还包括违禁出版物等多种类型。具体我问律师。

以后法规会单列出来,你意思你玩的是违禁出版物?

....... images/back.gif


不是在大陆的合法出版物,执法人员没义务来保障我的权利。
不过要说违禁出版物的话,应该是找不到完全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PS3游戏,国内音像制品的审查本来就是想让你过就过,不想让你过你就过不去。

贴上出版管理条例里规定的违禁内容:
1.淫秽出版物;
2.色情出版物;
3.夹杂淫秽内容出版物;
4.宣扬封建迷信出版物;
5.宣扬凶杀暴力出版物;
6.侵犯著作权的出版物;
7.含有其他违禁内容的出版物。

大家翻翻自己的游戏,看看能有几个挑不出以上毛病的。

轨迹侠你最爱的轨迹系列,放出版管理部门里边敲一敲照样能撒出几撮灰尘来。

zhwend 发表于 2013-7-25 12:24

frightmia 发表于 2013-7-25 12:26

captoon 发表于 2013-7-25 12:26

233,在S1混这么久就没见过能说服一个SB的案例,既然不能说服干吗还需要花力气和SB讲道理

绿毛觉的PS3游戏是非法出版物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非法出版物的所在地区市场管理或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尽快检查并定性处理,凡是非法出版物,一律由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盗用中央一级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认定并通令取缔;盗用地方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出版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其他非法出版物,一经发现,由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


可以去举报,赶紧,别认定不认定了,你去举报完了,后面交给政府去处理

captoon 发表于 2013-7-25 12:29

Re:Re:回 343楼(vhf) 的帖子

引用第347楼vhf于2013-07-25 12:21发表的 Re:回 343楼(vhf) 的帖子 :

那和我们后面的讨论有什么关系?

后面有人在讨论盗版吗?

....... images/back.gif



啥意思都不知道就开始乱喷,笑Cry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33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36

vhf 发表于 2013-7-25 12:37

kedokido 发表于 2013-7-25 12:42

引用第330楼vhf于2013-07-25 11:51发表的:
有什么问题继续问,写详细点。

下周二我有四个合同要签,会有律师解答,不问白不问。

不信收拾不了你们,抱成团吓唬谁呢。 images/back.gif


如果是你个人聘请的律师呢,我觉得问问无妨。

如果是单位聘请的律师呢,我觉得你问这个多少有点风险,要是单位知道你利用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搞论坛战这种事情,就不好了。

captoon 发表于 2013-7-25 12:42

Re:Re:Re:Re:回 343楼(vhf) 的帖子

引用第355楼vhf于2013-07-25 12:36发表的 Re:Re:Re:回 343楼(vhf) 的帖子 :

笑你还懒得笑呢,爹地参加一次上海人代会还在网上给一般人吹,以为你家是什么权力部门的高官呢,一查是个编辑,吓唬人呢。 images/back.gif



啊哟,还查家谱,还一次呢,赶紧再查查成么??

这百度都用不好,还来这里普啥法呀

cl776 发表于 2013-7-25 12:42

合法发行的游戏不等于完全不包含以上1-7的内容,只是允许发行而已。
你要是过去抽审核小组的头头几个嘴巴,然后把3rd盘仍桌子上让他审,你觉得还能通过吗?

你的堵住自己赢面太大,没有人会往里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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