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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成名】扩展包官方整理FAQ发布!
作者:yoka韩旭
一将成名官方FAQ发布,同时感谢凌天翼同学的连夜整理以及谜总的辛苦校对
【曹植】
落英——当其他角色的梅花牌,因弃牌或判定而进入弃牌堆时,你可以获得之。
酒诗——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在合理的时机)将你的武将牌翻面来视为使用一张【酒】;当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时你受到伤害,你可在伤害结算后将之翻回正面。
[Q]其他角色主动和被动弃牌时,曹植都可以发动【落英】吗?
[A]都可以。
例如:使用新的装备牌将原来的装备牌弃置、受到【过河拆桥】的影响、庞统发动【涅槃】丢弃牌、孙权弃牌发动【制衡】等。
例如:周瑜对夏侯惇发动【反间】,夏侯惇选择方块花色,展示周瑜的一张手牌为梅花,夏侯惇受到1点伤害后发动【刚烈】,判定牌不为红桃,周瑜弃掉该【反间】牌与另一张红桃手牌进行响应,此时曹植可以发动【落英】获得该【反间】牌,然后“不论结果”夏侯惇都获得该【反间】牌,曹植必须把该【反间】牌交给夏侯惇。
例如:鲁肃对曹植和另一名角色发动【缔盟】时,先弃掉等同于这两名角色手牌数差的牌,此时曹植可以发动【落英】获得其中的梅花牌,然后继续执行【缔盟】的效果,交换曹植和另一名角色的所有手牌。
[Q]其他角色重铸梅花【铁索连环】以及用梅花手牌拼点后放进弃牌堆的牌,曹植是否可以发动【落英】获得?
[A]不可以。重铸、拼点都是不同于“弃牌”的处理牌的方式。
[Q]使用【五谷丰登】亮出的牌中若有牌最终进入弃牌堆,曹植是否可以发动【落英】获得其中的梅花牌?
[A]不可以。因为那些牌不属于任何角色。
[Q]其他角色进行判定结算时,判定牌为梅花,司马懿发动【鬼才】,用另一张梅花牌改了判定,在此过程中曹植可以发动几次【落英】?
[A]两次。第一张判定牌被替代后进入弃牌堆时曹植可以发动第一次【落英】,第二张判定牌虽然是司马懿以打出的方式发动【鬼才】,但是该牌打出后是成为了判定牌才进入弃牌堆,并非打出后直接进入弃牌堆,因此曹植可以发动第二次【落英】。
[Q]其他角色死亡时,是曹丕先可以发动【行殇】还是曹植先可以发动【落英】?
[A]曹丕先可以发动【行殇】。其他角色死亡时,其牌进入弃牌堆前曹丕可以发动【行殇】。因为牌还没有进入弃牌堆,所以还没有到【落英】的发动时机。
[Q]于吉发动【蛊惑】的牌被质疑后作废时,曹植是否可以发动【落英】获得其中的梅花牌?
[A]不可以。“作废”即这张牌不属于任何角色,进入弃牌堆。
[Q]曹植在出牌阶段已经发动【酒诗】使下一张【杀】的伤害加1后,是否还可以使用一张【酒】使下一张【杀】的伤害加1?
[A]不可以。根据【酒】的规定,每回合出牌阶段只可使用一张【酒】使下一张【杀】的伤害加1,发动【落英】等同于使用了一张【酒】;同理,如果曹植已经在出牌阶段使用一张【酒】使下一张【杀】的伤害加1,则不能再发动【酒诗】使下一张【杀】的伤害加1。
[Q]曹植的武将牌正面朝上时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曹植发动【酒诗】将武将牌翻面来视为对自己使用一张【酒】,伤害结算完毕后是否可以再发动【酒诗】将之翻回正面?
[A]不可以。执行【酒诗】的第二个效果必须要求曹植受到伤害时武将牌是背面朝上的。
【于禁】
毅重——锁定技,当你没装备防具时,黑色的【杀】对你无效。
[Q]装备【青釭剑】的角色对没有装备防具的于禁使用黑色的【杀】时,【毅重】是否会触发?
[A]会。【毅重】的作用和【仁王盾】一样
,但是与诸葛亮的【八阵】不同,于禁没装备防具时并非视为其装备着【仁王盾】,不会触发【青釭剑】。
[Q]装备【青釭剑】的角色对装备【八卦阵】的于禁使用黑色的【杀】时,【毅重】是否会触发?
[A]不会,于禁需要使用【闪】进行响应。触发【青釭剑】后该角色使用【杀】时【八卦阵】不可以发动,但于禁依然装备着【八卦阵】。
【张春华】
绝情——锁定技,你造成的伤害均为体力流失。
伤逝——除弃牌阶段外,每当你的手牌数小于你已损失的体力值时,可立即将手牌数补至等同于你已损失的体力值。
[Q]张春华造成的伤害均为体力流失,是否张春华无法发动所有与伤害有关的武器技能?是否角色因【绝情】而流失体力也无法发动受伤害才可发动的技能?是否角色因【绝情】死亡,张春华也不需要执行奖惩?
[A]是的。【绝情】在伤害事件发生前触发,导致不会发生伤害事件,不需要进行伤害结算,一切在伤害结算中方可发动或触发的技能全都不能发动或触发,例如张春华装备【寒冰剑】、【古锭刀】、【麒麟弓】使用【杀】时均不能发动武器的技能;被张春华攻击的角色装备的【藤甲】、【白银狮子】也不能触发技能、被张春华攻击的角色的【奸雄】、【反馈】、【天香】、【遗计】、【刚烈】、【节命】等技能都无法发动或触发。
[Q]张春华使用【酒】后对角色使用【杀】,该角色没有使用【闪】进行响应,会流失几点体力?
[A]2点体力。【酒】的效果是在使用【杀】之前就已经生效的,会令使用者该回合内下一张【杀】所造成的伤害+1,并非在伤害结算中生效。所有能造成伤害的情况如果源头是张春华的【绝情】影响下都“改为”了流失体力,使用【酒】的作用是使下一张【杀】造成的伤害+1,只对【杀】这张牌产生效果(在产生伤害前就+1了,不是造成伤害后才额外+1),由于这张【杀】能产生+1的伤害,所以同样这个数量的伤害也会“改为”流失的体力值
[Q]孟获在场时,张春华使用【南蛮入侵】,曹操若受到【南蛮入侵】的影响,应如何结算?
[A]曹操受到1点伤害,来源为孟获,曹操可以发动【奸雄】获得该【南蛮入侵】。孟获的【祸首】在张春华使用的【南蛮入侵】指定目标后被触发,之后结算时【绝情】就不满足发动条件了,不会被触发。
[Q]张春华的【伤逝】的发动时机是什么?
[A]张春华发动【伤逝】的时机是“每当你的手牌数小于你已损失的体力值时”(一个瞬间)而不是“你的手牌数小于你已损失的体力”(一段持续的时间)。以下时机若张春华的手牌数小于其已损失的体力值可以发动【伤逝】:非弃牌阶段手牌数变化时,弃牌阶段结束时,已损失的体力值变化时(如果此时已损失的体力值为其体力上限,先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濒死结算完毕后可以发动)。
例如:非主公张春华体力为1,手牌为一张【决斗】和一张【杀】。张春华使用【决斗】选择只有一张手牌为【杀】的吕布为目标后,发动【伤逝】摸一张牌,吕布打出【杀】后触发【无双】技能,张春华先打出一张【杀】又发动【伤逝】摸一张牌。此时:如果张春华手牌中有【杀】,打出【杀】后可以发动【伤逝】再摸一张牌,然后触发【绝情】导致吕布流失1点体力;如果张春华手牌中没有【杀】但是有【桃】或【酒】,则张春华受到1点伤害,此时张春华先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张春华使用一张【桃】或【酒】选择自己为目标后可以发动【伤逝】再摸两张牌,然后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
例如:主公张春华体力为1手牌数为4,进入弃牌阶段时先将手牌弃到一张,结束弃牌阶段,此时可以发动【伤逝】摸两张牌同时进入回合结束阶段;若张春华此时不发动【伤逝】:下家出牌阶段使用【五谷丰登】,张春华获得一张手牌时,可以发动【伤逝】摸一张牌;如果下家华佗对张春华发动【青囊】,张春华回复1点体力,可以发动【伤逝】摸一张牌;如果下家于吉出牌阶段发动【蛊惑】导致张春华失去1点体力,此时不可以发动【伤逝】,必须先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张春华被救回后,可以发动【伤逝】摸两张牌。
例如:非主公张春华体力为2,手牌数为1,受到1点伤害时可以发动【伤逝】摸一张牌。
例如:非主公张春华体力为1,手牌为一张【桃】和一张【酒】,张角对张春华发动【雷击】,判定牌为黑桃,张春华受到2点伤害,此时不可以发动【伤逝】,必须先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张春华使用一张【桃】选择自己为目标后发动【伤逝】摸两张牌(角色已损失的体力值最多为其体力上限),回复1点体力,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张春华使用一张【酒】选择自己为目标后可以再发动【伤逝】摸一张牌,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
例如:非主公张春华体力为1,手牌为两张【无中生有】,其判定区里的【闪电】的判定牌为黑桃2,张春华受到3点伤害,此时不可以发动【伤逝】,必须先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张春华发动【补益】,展示张春华的一张手牌为【无中生有】,执行【补益】的第一个效果,张春华弃掉这张【无中生有】,此时:张春华可以马上发动【伤逝】摸两张牌,再执行【补益】的第二个效果张春华回复1点体力,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如果张春华不发动【伤逝】,执行【补益】的第二个效果张春华回复1点体力,由于此时张春华的手牌数和已损失的体力值都没有变化,因此不可以发动【伤逝】,张春华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如果被救回,可以发动【伤逝】摸一张牌。
[Q]鲁肃对张春华和陆逊发动【缔盟】时,如何结算?
[A]交换是同时进行的,双方同时失去所有手牌(背面向上),此时【伤逝】和【连营】都可以发动,从鲁肃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张春华和陆逊依次决定是否发动【伤逝】和【连营】,然后同时获得之前对方的手牌。
【法正】
恩怨——锁定技,其他角色每令你回复1点体力,该角色摸一张牌;其他角色每对你造成一次伤害,须给你一张红桃手牌,否则该角色失去1点体力。
眩惑——出牌阶段,你可将一张红桃手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该角色的一张牌并立即交给除该角色外的其他角色。每回合限一次。
[Q]【恩怨】在哪些情况下会触发?
[A]其他角色对受伤的法正使用任何牌,发动任何武器或武将技能令法正回复1点体力时,都会触发【恩怨】而摸一张牌,例如:对法正使用了一张【桃】,使法正失去装备区里的【白银狮子】等。
例如:孙坚使用【桃园结义】轮到对法正进行结算,生效后法正回复1点体力,触发【恩怨】,孙坚摸一张牌,然后继续【桃园结义】的结算。
例如:法正体力为1,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法正发动【补益】,法正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并触发【恩怨】,吴国太摸一张牌。
例如:法正体力为1,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陆逊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桃】选择法正为目标后可以发动【连营】,然后法正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并触发【恩怨】,陆逊摸一张牌。
例如:法正体力为2,其判定区里的【闪电】的判定牌为黑桃2,法正受到3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华佗对法正发动【急救】,法正回复1点体力,触发【恩怨】,华佗摸一张牌。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华佗再对法正发动【急救】,法正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并触发【恩怨】,华佗摸一张牌。
例如:孙坚对法正发动【英魂】,令法正摸两张牌,然后弃一张牌。法正弃掉装备区里的【白银狮子】,回复1点体力,触发【恩怨】,孙坚摸一张牌。
例如:吴国太对法正和另一名角色发动【甘露】,法正失去装备区里的【白银狮子】,回复1点体力,触发【恩怨】,吴国太摸一张牌,然后法正的装备区再得到另一名角色的装备牌。
[Q]徐盛使用【杀】对体力为1的法正造成1点伤害时,如何结算?
[A]法正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如果徐盛对法正使用了一张【桃】,法正回复1点体力,触发【恩怨】,徐盛摸一张牌,濒死结算完毕。然后攻方武将技能【破军】优先于守方武将技能【恩怨】发动,法正摸两张牌,之后徐盛需要给法正一张红桃手牌,否则徐盛失去1点体力,最后法正翻面。
[Q]法正发动【眩惑】获得目标角色的手牌后可以观看后再分配吗?
[A]可以。
[Q]法正发动【眩惑】获得的牌可以交给自己吗?
[A]可以。
[Q]法正发动【眩惑】获得目标角色的手牌有可能就是自己交给目标角色的那张红桃手牌吗?
[A]可能。如果法正选择获得目标角色的手牌,目标角色应把法正给予他的红桃手牌放进自己的手牌中并洗一下手牌后,让法正从其手牌中随机选择。
【马谡】
心战——出牌阶段,若你的手牌数大于你的体力上限,你可以观看牌堆顶的三张牌,然后展示其中任意数量的红桃牌并获得之,其余以任意顺序置于牌堆顶。每回合限一次。
挥泪——锁定技,杀死你的角色立即弃置所有的牌。
[Q]马谡发动【心战】观看的红桃牌是否可以不展示?
[A]可以。如果展示则必须获得,如果不展示则不可获得。
[Q]曹丕杀死马谡时,如何结算?
[A]【行殇】和【挥泪】是同一时机触发的技能,因此按照当前回合人开始逆时针方向依次结算。如果是曹丕回合,则曹丕可以先发动【行殇】获得马谡所有的牌,然后触发马谡的【挥泪】,曹丕弃置所有的牌,最后亮出马谡的身份牌,若游戏未结束,曹丕执行奖惩。
[Q]曹植在场时,体力为1并且装备【白银狮子】的主公孙尚香杀死忠臣马谡时,如何结算?
[A]首先触发【挥泪】,孙尚香一次性弃置所有的牌,在此动作过程中,孙尚香失去装备区里的牌时,孙尚香可以先发动武将技能【枭姬】,再触发装备技能【白银狮子】的第二项效果回复1点体力,然后之前孙尚香装备区里的牌进入弃牌堆时,曹植可以发动【落英】。最后亮出马谡的身份牌,孙尚香执行奖惩一次性弃置所有的牌(只有手牌),曹植可以再次发动【落英】。
[Q]曹植在场时,体力为1并且装备【白银狮子】主公凌统杀死忠臣马谡时,如何结算?
[A]首先触发【挥泪】,凌统一次性弃置所有的牌,在此动作过程中,凌统失去装备区里的牌时可以先发动武将技能【旋风】,若杀死一名反贼,则执行奖惩摸三张牌,再触发装备技能【白银狮子】的第二项效果回复1点体力,然后之前凌统装备区里的牌进入弃牌堆时,曹植可以发动【落英】。最后亮出马谡的身份牌,凌统执行奖惩一次性弃置所有的牌(只有手牌),曹植可以再次发动【落英】。
[Q]场上有八名角色,其中装备【麒麟弓】但没有装备【-1马】的凌统的下家为马谡,并且凌统与马谡的下家曹操的距离为2。凌统杀死马谡触发【挥泪】弃置所有的牌,此时是否可以发动【旋风】选择对曹操造成1点伤害?
[A]可以。马谡已死亡,虽然还没有亮出身份牌,但计算场上距离时不再考虑他了。
【徐庶】
无言——锁定技,你使用的非延时类锦囊对其他角色无效;其他角色使用的非延时类锦囊对你无效。
举荐——出牌阶段,你可以弃至多三张牌,然后让一名其他角色摸等量的牌。若你以此法弃牌不少于三张且均为同一类别,你回复1点体力。每回合限一次。
[Q]徐庶是蜀势力角色还是魏势力角色?
[A]蜀势力角色。由于徐庶的历史背景,游卡桌游特意将徐庶的武将牌设计成“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效果,希望各位玩家喜欢。
[Q]徐庶使用的【无中生有】和【无懈可击】是否有效?
[A]有效,因为【无中生有】是对徐庶自己使用,不满足【无言】的发动条件;【无懈可击】是对某张牌使用,而不是对角色使用,也不满足【旋风】的发动条件。
[Q]徐庶使用【五谷丰登】时,如何结算?
[A]徐庶从牌堆顶亮出等同于现存角色数量的牌,徐庶选择并获得这些牌中的一张;轮到对其他目标角色进行结算时会触发【无言】,所以其他目标角色不可以选择并获得牌。全部角色结算完毕后,剩余的牌进入弃牌堆。
[Q]徐庶在场时,其他角色使用【五谷丰登】,如何结算?
[A]该角色从牌堆顶亮出等同于现存角色数量的牌,然后按行动顺序结算,目标角色选择并获得这些牌中的一张,轮到对徐庶进行结算时会触发【无言】,徐庶不可以选择并获得牌。全部角色结算完毕后,剩余的牌进入弃牌堆。
[Q]貂蝉发动【离间】选择徐庶和另一名男性角色时,如何结算?
[A]【离间】视为其中一名角色对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不能被【无懈可击】响应),所以无论貂蝉选择由徐庶还是另一名男性角色对对方使用【决斗】,【决斗】都会因触发【无言】而无效。
[Q]孟获在场,徐庶使用【南蛮入侵】时,如何结算?
[A] 虽然在【南蛮入侵】指定目标后会触发【祸首】,但是由于【南蛮入侵】在结算前会触发【无言】,不会发生伤害事件,使得【祸首】的触发没有实际意义。
[Q]徐庶的【举荐】技能提到“同一类别”的牌,游戏牌具体有哪些类别?
[A]游戏牌分为基本牌、锦囊牌和装备牌三个类别。
【凌统】
旋风——每当你失去一次装备区里的牌时,你可以执行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 视为对任意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张【杀】。(此【杀】不计入每回合的使用限制)
2. 对与你距离1以内的一名其他角色造成1点伤害。
[Q]失去一次装备区里的牌是什么意思?
[A]凌统自己变更一次装备区里的装备牌、执行一次主公杀死忠臣的奖惩弃置自己所有的装备区里的牌、执行一次【贯石斧】、【英魂】、【甘露】的效果弃置或交换装备区里的牌、被其他角色使用【过河拆桥】弃置一次装备区里的牌、被其他角色使用【顺手牵羊】拿走一次装备区里的牌时,都是一次性失去装备区里的牌,可以发动一次【旋风】;凌统受到【寒冰剑】影响被弃置其装备区里的牌时,是一张一张弃的,每弃置一张凌统都可以发动一次【旋风】。
[Q]凌统发动【旋风】选择执行第一项效果使用的【杀】的属性和颜色是什么?
[A]无色的普通【杀】。
[Q]凌统变更装备时发动【旋风】选择执行第一项效果使用【杀】时,可以发动或触发新换上去的武器的技能吗?
[A]可以。变更装备是将新的装备牌放入装备区的同时,原来的装备区里的牌从装备区中失去,此时凌统可以发动【旋风】,结算完毕后原来的装备牌进入弃牌堆。
[Q]某角色A对凌统使用【过河拆桥】选择弃掉其装备区里的一张牌时,如何结算?
[A]此时凌统可以发动【旋风】,结算完毕后该牌进入弃牌堆。
[Q]
某角色A对凌统使用【顺手牵羊】选择获得其装备区里的一张牌时,如何结算?
[A]此时凌统可以发动【旋风】,结算完毕后A获得该牌。
[Q]凌统装备【古锭刀】和【藤甲】,其下家是体力为1,手牌数为0,并且装备【白银狮子】和【+1马】的孙尚香,之后行动的依次是曹植、曹丕、吴国太。吴国太对凌统和孙尚香发动【甘露】时,如何结算?
[A]交换是同时进行的,双方装备区里的牌同时失去,此时【旋风】和【枭姬】都可以发动,从吴国太开始按逆时针方向由凌统和孙尚香依次决定是否发动【旋风】和【枭姬】,此时:
1、如果凌统不发动【旋风】,则孙尚香可以先发动【枭姬】摸四张牌,再触发装备技能【白银狮子】的第二项效果回复1点体力,最后之前双方装备区里的牌移至对方的装备区。
2、如果凌统发动【旋风】选择对孙尚香执行第一项效果,由于凌统已经失去了【古锭刀】,孙尚香虽然失去了【白银狮子】但是还未到轮到她发动武将技能【枭姬】和触发装备技能【白银狮子】的第二项效果,孙尚香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
情况1:孙尚香被救回,濒死结算完毕,然后孙尚香可以先发动武将技能【枭姬】摸四张牌,再触发装备技能【白银狮子】的第二项效果回复1点体力,最后双方同时将之前对方装备区里的牌移至自己的装备区里。
情况2:孙尚香死亡,但由于孙尚香没有任何牌,曹丕不可以发动【行殇】,然后亮出孙尚香的身份牌,凌统执行奖惩,最后凌统将之前孙尚香装备区里的牌移至自己的装备区里,之前凌统装备区里的牌不属于任何角色,进入弃牌堆,曹植不可以发动【落英】。
3、由于孙尚香已经失去了【+1马】,凌统也可以对孙尚香发动【旋风】选择执行第二项效果,孙尚香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
[Q]手牌数为1并且装备【贯石斧】、【八卦阵】、【+1马】、【-1马】的凌统对主公司马懿使用【杀】时,司马懿使用【闪】进行响应,凌统弃掉【八卦阵】和【+1马】发动【贯石斧】的技能引发的一系列嵌套事件,如何结算?
[A]举例进行解释:凌统弃掉【八卦阵】和【+1马】发动【贯石斧】的技能,在此动作过程中,凌统装备区里的【八卦阵】和【+1马】失去时,凌统发动【旋风】选择对司马懿执行第一项效果,司马懿使用【闪】进行响应,凌统弃掉【-1马】和最后一张手牌发动【贯石斧】的技能,在此动作过程中,凌统失去手牌和装备区里的【-1马】时,凌统发动【旋风】选择对司马懿执行第二项效果,司马懿受到1点伤害,司马懿发动【反馈】选择获得凌统装备区里的【贯石斧】,在此动作过程中,凌统装备区里的【贯石斧】失去时,凌统发动【旋风】选择对司马懿执行第二项效果,司马懿受到1点伤害,然后司马懿受到凌统第二次发动【贯石斧】的技能对其造成的1点伤害,最后司马懿受到凌统第一次发动【贯石斧】的技能对其造成的1点伤害,司马懿共受到4点伤害,从而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
[Q]装备【朱雀羽扇】和【八卦阵】的凌统、装备【藤甲】的张角、张飞、司马懿、张辽、张春华(按行动顺序排列),除凌统外都处于铁索连环状态。凌统对张飞使用【雷杀】,张飞受到1点雷属性伤害后重置武将牌并触发连环,则1点雷属性伤害传导给司马懿,司马懿受到1点雷属性伤害后对凌统发动【反馈】选择获得【八卦阵】,在此动作过程中,凌统装备区里的【八卦阵】失去时,凌统发动【旋风】选择对张角执行第一项效果并发动【朱雀羽扇】,张角受到2点火属性伤害后,如何结算?
[A]此时,张角重置武将牌并触发了一个新的连环,目前依然处于连环状态的张辽、张春华将依次受到与张角所受到的伤害同来源、同程度、同属性的伤害(即2点火属性伤害)。注意区别:小乔发动【天香】转移的还是连环传导的伤害,凌统发动【旋风】则是发生了新的伤害。
【吴国太】
甘露——出牌阶段,你可以选择两名角色,交换他们装备区里的所有牌。以此法交换的装备数差不能超过X(X为你已损失体力值)。每回合限一次。
★交换是同时进行的,双方同时失去装备区里的牌,然后同时将之前对方装备区里的牌移至自己的装备区里。
补益——当有角色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可以展示该角色的一张手牌:若此牌不为基本牌,则该角色弃掉这张牌并回复1点体力。
[Q]吴国太发动【甘露】时,是否可以选择一名装备区内有装备牌的角色和一名装备区内没有任何装备牌的角色?
[A]可以。
[Q]吴国太发动【甘露】是否可以选择自己和另一名角色?
[A]可以。
[Q]吴国太发动【甘露】选择的目标角色是否可以将对方装备区里的所有牌加入自己手牌?
[A]不可以,必须置于自己的装备区里。
[Q]吴国太的【补益】的发动时机是什么?
[A]吴国太发动【补益】的时机是“当有角色进入濒死状态时”,优先于其他角色表态是否对该角色使用【桃】或该角色自己使用【桃】或【酒】时:如果目标角色回复1点体力后体力为1,则濒死结算完毕;如果目标角色回复1点体力后体力未回复至1点,需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不可以再次发动【补益】(因为此时目标角色处于濒死状态而非进入濒死状态时)。
例如:已经有三张【不屈】牌的周泰受到两点伤害,必须发动【不屈】亮出两张【不屈】牌,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周泰发动【补益】,周泰回复1点体力并选择和去掉一张【不屈】牌,此时无论周泰是否有点数重复的【不屈】牌,周泰都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所有角色需从当前正进行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响应,决定是否对周泰使用【桃】(轮到周泰进行响应时可以对自己使用【桃】或【酒】)。
例如:华佗体力为1,判定区里的【闪电】判定牌为黑桃2,华佗受到3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此时吴国太可以对华佗发动【补益】,无论华佗是否回复1点体力,都处于濒死状态,继续进行濒死结算,此时所有角色需从华佗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响应决定是否对华佗使用【桃】(轮到华佗进行响应时可以对自己使用【桃】或【酒】)。
[Q]吴国太进入濒死状态时是否可以对自己发动【补益】?
[A]可以。
[Q]吴国太发动【补益】时是观看目标角色的手牌后展示一张还是随机选取一张手牌展示?
[A]随机选取一张手牌展示。(对自己发动补益时,所以可以选择一张展示)
【徐盛】
破军——你每使用【杀】造成一次伤害,可令受到该伤害的角色摸X张牌,X为该角色当前的体力值(X最多为5),然后该角色将其武将牌翻面。
[Q]徐盛使用属性【杀】对一名角色造成伤害触发连环后,是否可以对其他受到连环伤害的角色发动【破军】?
[A]可以。处于连环状态的角色受到的属性伤害是同来源的,因此其他受到连环伤害的角色都是受到了徐盛的属性【杀】对其造成的属性伤害。
[Q]徐盛对武将牌正面朝上的1体力空手牌非主公曹植造成1点伤害导致曹植濒死,各种条件下的结算过程是怎样的?
[A]先结算濒死,分两种情况讨论:如果曹植因发动【酒诗】使武将牌翻面而使自己回复到1点体力,徐盛再对【曹植】发动【破军】,则最终曹植武将牌仍然是正面朝上,且曹植可摸1张牌;如果是其他角色对曹植使用【桃】使曹植回复到1点体力,徐盛对曹植发动【破军】,则最终曹植武将牌是背面朝上,且曹植可摸1张牌。
【陈宫】
明策——出牌阶段,你可以交给任一其他角色一张装备牌或【杀】,该角色进行二选一:
1. 视为对其攻击范围内的另一名由你指定的角色使用一张【杀】。
2. 摸一张牌。
每回合限一次。
智迟——锁定技,你的回合外,你每受到一次伤害,任何【杀】或非延时类锦囊均对你无效,直到该回合结束。
[Q]陈宫发动【明策】是目标角色先进行二选一,若选择执行第一项效果,陈宫再指定目标角色使用【杀】的对象,还是陈宫先指定目标角色使用【杀】的对象,然后目标角色再进行二选一?
[A]前者。但是如果目标角色的攻击范围内没有任何角色,目标角色只能选择执行第二项效果。
[Q]陈宫发动【明策】是否可以指定自己为使用【杀】的对象?
[A]可以。
[Q]陈宫发动【明策】时是否可以将自己装备区的牌交给其他角色?
[A]可以,技能说明是“装备牌”而非手牌。
[Q]【智迟】的描述中的“直到该回合结束”是指直到当前正进行回合的角色的回合结束吗?
[A]是。
[Q]貂蝉出牌阶段对陈宫造成伤害后,是否可以发动【离间】选择陈宫为目标之一?
[A]可以。但是由于先触发了【智迟】,貂蝉发动【离间】必须令陈宫对另一名男性角色使用【决斗】,否则该【决斗】对陈宫无效,不需要进行结算。
[Q]其他角色使用【南蛮入侵】时,先轮到对小乔进行结算,小乔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该伤害转移给陈宫,如何结算?
[A]这种情况在小乔将伤害转移给陈宫后会触发【智迟】,轮到对陈宫进行【南蛮入侵】的结算时,该【南蛮入侵】对陈宫无效。
【高顺】
陷阵——出牌阶段,你可以与一名角色拼点。若你赢,你获得以下技能直到回合结束:无视与该角色的距离及其防具;可对该角色使用任意数量的【杀】。若你没赢,你不能使用【杀】直到回合结束。每回合限一次。
禁酒——锁定技,你的【酒】均视为【杀】。
[Q]高顺对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对A使用了一张【杀】,A受到伤害后死亡,高顺是否可以再对B使用一张【杀】?
[A]不可以。高顺出牌阶段已经使用过【杀】了。
[Q]高顺对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对B使用了一张【杀】,然后高顺是否可以再对A使用【杀】?
[A]可以。高顺可以对A使用任意数量的【杀】。
[Q]高顺对大乔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对大乔使用【杀】时大乔发动【流离】,高顺是否可以再对大乔使用第二张【杀】?
[A]可以。高顺使用【杀】选择的目标一直是大乔,只是大乔发动【流离】改变了【杀】指定的目标。
[Q]高顺对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发动【方天画戟】对A、B、郭嘉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杀】,轮到对郭嘉进行结算时,郭嘉受到1点伤害,发动【遗计】,将一张【杀】交给高顺,高顺是否还可以发动【方天画戟】对至多三名目标角色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杀】?
[A]可以,但A必须是目标角色之一。
[Q]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使用【南蛮入侵】,轮到对夏侯惇进行结算时,夏侯惇受到1点伤害发动【刚烈】,高顺受到1点伤害死亡,接下来轮到对A进行结算时,会触发A所装备的【藤甲】的技能吗?
[A]会。【陷阵】的描述为“获得以下技能直到回合结束”,高顺死亡后他的回合立即结束。
[Q]“无视与该角色的距离”是什么意思?
[A]任何情况下你与该角色的距离始终视为1。
例如:高顺对与其距离为3的角色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可以对该角色使用【顺手牵羊】及【兵粮寸断】。
[Q]“无视目标角色的防具”是什么意思?
[A]当你使用一张牌时:若指定该角色为目标,在该牌使用结算完毕前或该牌造成的伤害结算完毕前,该角色的防具不可以发动或触发;若指定的目标不是该角色,但该角色最终受到这张牌对其造成的伤害,在伤害结算完毕前,该角色的防具不可以发动或触发。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对B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A使用【杀】,B对A使用普通【杀】,会触发【藤甲】,该【杀】对A无效。
针对这个例子要说明的是,在高顺对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如果A不是受到高顺为源头的攻击,防具就不会被无视。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处于连环状态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对处于连环状态的B使用【火杀】,B受到1点火属性伤害后重置武将牌并触发连环,A装备的【藤甲】不会触发,A受到1点火属性伤害。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使用【南蛮入侵】,轮到对A进行结算时,不会触发【藤甲】,【南蛮入侵】对A有效。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对大乔使用普通【杀】,大乔发动【流离】将该【杀】转移A,不会触发【藤甲】,该【杀】对A有效。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高顺对小乔使用【火杀】,小乔受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该火属性伤害转移给A,A装备的【藤甲】不会触发,A受到1点火属性伤害。
例如:高顺对装备【藤甲】的A发动【陷阵】,拼点赢后,实际上A的防具还存在于A的装备区,高顺可以使用【顺手牵羊】获得A的【藤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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