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kanzakiken

[职场] 公司关于外包人员的使用出了个奇葩的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7-2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聪明,你不直接下命令那沟通效率必然下降,你拐弯抹角搞提醒人家可以装作听不懂,还是效率下降
而且这样真的能规避仲裁吗?我看未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种给黑奴配了个中文翻译的感觉甲方负责不讲人话 中间的工头负责把甲方的话翻译成人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法务是不是有点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it外包一般不是主公司建好任务,外包自己分配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7-2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7-2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被外包劳动者起诉了么,赔了多少钱?要这么甩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的话我快十年前呆的一个公司有这个味道
要干什么活不能直接跟外包说 得跟外包项目经理描述成果 让他自己看着办
对我这种刚来完全不懂的倒是蛮方便的 直接说我要A到时候就能获得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A的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要又要

----发送自 Sony XQ-AT72,Android 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脱了裤子放屁,既要还要得玩意。还是人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你们这帮**资本家快把外包玩成奴隶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供应商的交付经理不就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因为你直接给他下达了命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angleabs 发表于 2025-7-25 10:28
供应商的交付经理不就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因为你直接给他下达了命令

外包本质上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合同
给经理相当于甲方给乙方提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地潜兵 发表于 2025-7-24 21:10
你们被外包劳动者起诉了么,赔了多少钱?要这么甩锅

被起诉了,但是没有败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yichengyu 发表于 2025-7-25 09:22
因为你们这帮**资本家快把外包玩成奴隶制了

看人,我们部门的外包除了无法享受公司工会福利以外(他们外包公司每年过节也会发礼品的),其他跟我们没有区别,而且干活也是商量着来,每天8个小时最多工作4个小时左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好傻,真当劳动仲裁是白痴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巡羊舰 发表于 2025-7-24 20:55
就是把外包当劳务派遣用,一般外包和公司对接不会对接到员工的,小的对接到包工头,大点的就是项目经理,谁 ...

我们自己本身就是项目经理,部门里面没有开发,公司编制就那么多,想招人就要赶人走,自己做项目只能找外包,项目经理肯定是直接对接开发人员效率才会高,现在我还要再对接一个项目经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7-25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项目经理靠谱倒是可以的,但如果不靠谱…那次我最后还是直接跟外包人员一对一对接,跟经理讲有些时候不落实,有些时候听岔了,有些时候理解错误,效率超级低,有些时候觉得我这个甲方当得比乙方还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好奇这样跟外包开会怎么办(还是说不用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巡羊舰 发表于 2025-7-25 10:03
所以你们本质需要的是劳务派遣而不是外包……还是公司太抠了

我也搞不懂我们是啥,我这边如果项目有需要,但是公司人不够,我这边就会在公司的系统内发布某些职位(职位的等级、人天单价都是每几年跟供应商签一次合同约定好的)的需求,发布后一些供应商会去投简历,之后面试,入驻项目。这种不是劳务派遣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jjmint123 发表于 2025-7-25 10:11
如果项目经理靠谱倒是可以的,但如果不靠谱…那次我最后还是直接跟外包人员一对一对接,跟经理讲有些时候不 ...

我们这边不叫项目经理,叫交付经理,然后发布这个新流程之前的交付经理都是不懂技术的,只负责成本类似hr的角色,不知道以后的交付经理如何,希望懂些技术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星环 发表于 2025-7-25 10:15
我就好奇这样跟外包开会怎么办(还是说不用开

交流会喽,会上不指定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Fernando is faster than yo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同工,但不想给同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kanzakiken 发表于 2025-7-25 10:21
我们这边不叫项目经理,叫交付经理,然后发布这个新流程之前的交付经理都是不懂技术的,只负责成本类似hr ...

我们这边是把某个业务系统开发给外包了,有负责人员商务的经理,也有负责对接需求、进行工作安排的经理(项目经理),挺复杂的,我的感受是项目经理不仅得懂点技术,还得懂业务,不然甲方对接需求得累死,时常有鸡同鸭讲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川日玄 发表于 2025-7-24 16:37
你去抓唐僧 ✖
唐僧肉好吃 ✔

唐僧肉好吃 ✖
黑山大王喜欢吃唐僧肉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外包法早就这么搞了,这个是真的版本领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4: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不直接指引外包和客户对接修bu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7-2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任务跟经理说,让经理再跟外包工说,不是一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河小马 发表于 2025-7-25 10:32
要同工,但不想给同酬

其实我手下几个外包的工资比我们自己的研发工资到手要高的,给到供应商的单价都快2000块1天了,我们自己人的用工成本才1000多一点,要不是公司编制就那么多再加上项目如果没有了可以直接踢出,都叫自己人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larry1 发表于 2025-7-25 15:30
你把任务跟经理说,让经理再跟外包工说,不是一样吗?

一个交付经理要对接30个外包,我不知道我跟经理说的东西,到了外包的耳朵里,是不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7-25 1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anzakiken 发表于 2025-7-25 15:32
一个交付经理要对接30个外包,我不知道我跟经理说的东西,到了外包的耳朵里,是不是一样的 ...

那你就把交付经理和想要交代工作的人一起拉过来说,让大家都能知道。
那不就能把工作交代清楚了。
建议最好能把工作内容留文本,否则到时候说不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6-6-21 05:58 , Processed in 0.181223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