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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gcg-w

[讨论] [ZT]CP3被举报,然后是暗访和没收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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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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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成都今年有10个展,虽然比不上沿海但是作为一个内陆城市漫展的突发猛进已经很吓人了~打滚儿
PS:10个展可以看到更多的六花和裤袜妹子!赞!

CP3这个事情,听说就周5就被举报了?周6来的执行人员~这些不重要了,成都今年开年第1个展就被有关部门抓实的把柄,可想后面几个展都有影响,之后过完年就有RM和CD

题外话:喵个咕咕的,这下好玩的,CD负责现场还不够累,这次说不定有检查...天知道部分卖河蟹本的社团的自觉有多少,我想CP的事情算是前山镇虎了吧——仔细想想这事情有关部门认真起来,就是大事件了对他们来说开门红,完全可以一下子了艹翻同人祭这种活动未来了,一个非法出版物,就可以让你去宇宙的彼端见夏亚了

茶壶~快来成都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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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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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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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春节了办这个本来就不明智 节前一向查的严这都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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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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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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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本来就是狭缝中求生存。。╮(╯▽╰)╭

将来发展虚拟展吧。。一手交钱一手扫码,凭码下载或者网上换购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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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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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9楼md2000于2013-02-04 11:34发表的  :

你公然浏览18X网站的正确性又在哪里?
书记参[strike]钓[/strike]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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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人举报,执法人员就得有个交代。你以为收起来他就不知道你卖小黄本了吗?
说不定是个记者举报等着暗访呢,执法者不管可能明天就上CCAV。实际上这次执法者真没打算办你,配合一下就过去了。

举个类似的例子,我常年买盗版,但没见哪个店主被查了还暴力抗法的。这事你低调一点,没人举报也就过去了。搞得那么高调,让人举报了,纯粹是逼TG不得不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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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振幅换届之际,新上层对待文化产业的态度都还不明朗,大家都低调点等一两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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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1楼q币于2013-02-04 16:13发表的  :
振幅换届之际,新上层对待文化产业的态度都还不明朗,大家都低调点等一两年再说吧。
再明朗也不会让你出来卖小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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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2楼魂梦·SiD于2013-02-04 16:16发表的  :

再明朗也不会让你出来卖小黄本的   


谁说要卖小黄本了,卖小黄本的真是脑子里缺根筋,坑队友的典型啊。
要确定上头整治重点到底是黄还是霓.虹文化入侵,现在这周边局势变化谁说的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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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3楼q币于2013-02-04 16:35发表的  :



谁说要卖小黄本了,卖小黄本的真是脑子里缺根筋,坑队友的典型啊。
要确定上头整治重点到底是黄还是霓.虹文化入侵,现在这周边局势变化谁说的准啊
.......
不卖黄本就没事
~这么多年过来了~有哪次是文化稽查大队全体出动的~

更进一步的讲应该是 没内鬼就没事
圈内的仁义大哥们先坐下来谈谈吧~划个地界出来~(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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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喷点不对啊。
作者卖本,天经地义,不管违法不违法,卖水货也天经地义,照样违法。
出了事也无非就是认栽,只是说这次这个妹子刚好撞枪口了而已。
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事情本身私下处理了就好了,偏要出来白莲花一下表示自己毫无过错,闹得整个圈子不得安宁。
作者本来就已经是夹着尾巴做人了,现在被执法的扇了一耳光,然后主办也跟着来扇了一耳光——你走开我不认识你,都是你的错。
某些人的嘴脸还真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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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5楼epsilon于2013-02-03 20:32发表的  :

谁说不能找你麻烦了……
不打勤的,不打懒的,专打不长眼的——为什么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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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觉得成都经常有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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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5楼(likunplus) 的帖子

嗯,请您以后不要翻.墙,更不要看任何日本动漫,这都是法律不支持,不保护的
请您以后天天看喜洋洋,以保证小学顺利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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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方面的确有这样浮夸的人存在,但你不能1棒子打死吧?
何况这些人大多数还不是ACGer传教 [strike]秀优越 [/strike]引来的?进一步来说,这些目前还幼稚的人以后就不会成为ACG的中坚力量?加上,没有被秀优越的人存在,各位知法懂法的不就成了最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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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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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45楼(likunplus) 的帖子

引用第258楼书架于2013-02-04 21:04发表的 回 45楼(likunplus) 的帖子 :
嗯,请您以后不要翻.墙,更不要看任何日本动漫,这都是法律不支持,不保护的
请您以后天天看喜洋洋,以保证小学顺利毕业
我想表达的就是
不管任何人(不仅是摊主更包括你和我)犯法被抓就是理所当然
暂且不论 所有用途的VPN 看任何日本动漫 包括前面说的窝在家里看黄片
这些 查查资料就知道 到底是不是已经触犯了法律或者已经严重到条子上门抓我
(好吧 退一万步讲 我因为这种事被条子找上门 我也乖乖认栽
按照你们的 “自己做不到就没资格说别人”的论调
在你楼上对我说出要求之前 有没有在心里问一下自己是否做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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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这些展会里,未成年人要买18x的本子工作人员会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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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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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人本就是违法,幸灾乐祸的人最好清楚下。越是寒冬越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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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60楼(黑色宽容) 的帖子

这槽点真有点多
首先,二元论?你的理解和我不一样?我有提到过人有无灵魂吗?
“违法不等于犯罪”?我还特意去看看违法的定义……你这话自己感觉靠谱吗……

我也不喜欢咬文嚼字,你的意思是他们过于显摆?我没哪里看出他们显摆啊,他们不是正常在卖被收了吗,这样他们抱怨也没有错吧——做了件人人都做的事情,就他们被抓了……换谁都会说“WLGC”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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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63楼(xiv) 的帖子

朋友,我全文就没个字说过这不违法,所以请别瞎转进

我所说的是——我们现在所看的动漫都是“违法”或者说超出法律的——我再多解释下,除了tudou引进那点其他都是盗版的吧,这起码不符合国际著作的一些法规吧,再加上我们是要翻过政.府建的墙

在这1点之后,我反驳的是那些幸灾乐祸,说自作自受的。

至于你所说的,我没有想到你和我所说的有什么联系,怕是你只看了我的回复就“义愤填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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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回 45楼(likunplus) 的帖子

引用第261楼likunplus于2013-02-04 22:57发表的 Re:回 45楼(likunplus) 的帖子 :

我想表达的就是
不管任何人(不仅是摊主更包括你和我)犯法被抓就是理所当然
暂且不论 所有用途的VPN 看任何日本动漫 包括前面说的窝在家里看黄片
这些 查查资料就知道 到底是不是已经触犯了法律或者已经严重到条子上门抓我
.......

我不是想说自己做不到就没资格说别人,我想说的是大家都是1条船上的,何必笑话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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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感觉很奇怪,什么时候漫展那些人成了对立面了?或者又是xx的或xx的那些人?
只是因为ACG的人越来越多,矛盾就越来越大(目标的细微差别)所以就要开始内斗?

还是只是因为不同不观点能引来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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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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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LS好多人的法律意识这么强,始料未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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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8楼书架于2013-02-05 01:25发表的  :
我真的感觉很奇怪,什么时候漫展那些人成了对立面了?或者又是xx的或xx的那些人?
只是因为ACG的人越来越多,矛盾就越来越大(目标的细微差别)所以就要开始内斗?

还是只是因为不同不观点能引来更多关注?

因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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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2楼kinta于2013-02-05 00:33发表的  :
话说这些展会里,未成年人要买18x的本子工作人员会制止吗?
这些展会本身都没多少成年人,


在卖18x的抓了真没什么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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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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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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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9楼书架于2013-02-04 21:08发表的  :
1方面的确有这样浮夸的人存在,但你不能1棒子打死吧?
何况这些人大多数还不是ACGer传教 [strike]秀优越 [/strike]引来的?进一步来说,这些目前还幼稚的人以后就不会成为ACG的中坚力量?加上,没有被秀优越的人存在,各位知法懂法的不就成了最傻的人了



有话就说当然是好事。


但是我认为语法对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来说非常重要。减少病句,并且合理使用关联词,能够使自己的语言更加流畅,也更容易让人看懂你表达的观点。


修辞也是提高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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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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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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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260楼(黑色宽容) 的帖子

引用第265楼书架于2013-02-05 01:10发表的 回 260楼(黑色宽容) 的帖子 :
这槽点真有点多
首先,二元论?你的理解和我不一样?我有提到过人有无灵魂吗?
“违法不等于犯罪”?我还特意去看看违法的定义……你这话自己感觉靠谱吗……

我也不喜欢咬文嚼字,你的意思是他们过于显摆?我没哪里看出他们显摆啊,他们不是正常在卖被收了吗,这样他们抱怨也没有错吧——做了件人人都做的事情,就他们被抓了……换谁都会说“WLGC”这样的吧
.......

这孩子傻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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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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