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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糟糕的魔女

[新闻] 这种悲剧还要发生几次 我们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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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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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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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我滚多远都能中枪,妈妈我错了钓鱼是不对的
另外某位留学生巨巨果然战力惊人,我最佩服中二的一点就是他们宁愿花各种宝贵时间跟你辩论上一整天,也不愿意认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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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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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zishahaha于2011-07-04 14:15发表的  :
要说ACG同仁少了一个交流的地方还是挺惋惜的,不过这个事件没有什么不妥,卖工口物给未成年本身就是自寻死路。
突然很有紧张感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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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你们别一口一个中二少女的好吗无辜中枪了很多次【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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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82楼Hiroshima于2011-07-06 12:19发表的 :


看看这种煞笔回复,漫区现在都是一群什么人在刷,真心求护城河



于是我对龙空和S1以外参与此次活动的论坛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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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84楼jiangtc01于2011-07-06 13:30发表的 :
倒了就倒了吧,想想我们这代人到了50岁,不知道会不会做出大妈那样的事呢



我觉得至少我会做得比较隐晦。。。。

比如说自己只举报不出现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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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60楼牛顿学物理于2011-07-06 11:15发表的 :
话说这事不是网上的acg爱好者弄大的吗···大妈顶多就是找个工商局和骂骂街,威胁恐吓什么的倒是值得讨论。但以此来说把事闹大的是大妈不妥吧。



不不不,威胁恐吓之类的事情太有噱头了。

我觉得公然出来威胁恐吓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
实质跟楼上那俩高干没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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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8楼Fuero于2011-07-06 11:34发表的 :
做错了什么....?把18禁的书籍租、卖给未成年人本来就是违法,一般情况没出事还好,被举报就是悲剧的命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我在那里买书那么多年木有看到一本黄书
后来有些正规出版社挂盘号搞出来的BL杂志,那个就是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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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60楼sunkaifeng00于2011-07-06 10:02发表的 :

最后难道不是大妈把警察工商闹来管了这店才被封的?你不会理解是大妈自己封的吧?
大妈自己教育自己孩子是一回事,要求查这店还有错了?有争议的不过是她是怎么闹的。



。。。。。。大妈自己的岗位就在工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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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0楼拖把于2011-07-06 10:07发表的 :

闹了什么?怎么闹了?

甭凭几个道听途说就来脑补,拿证据出来




我是长春人
我们真心地已经被这个事儿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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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8楼Fuero于2011-07-06 11:34发表的  :
做错了什么....?把18禁的书籍租、卖给未成年人本来就是违法,一般情况没出事还好,被举报就是悲剧的命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我蛋疼我去查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嗯,现在国内卖R18同人志的怎么办,怎么保证买家已成年
这条规真的有认真执行么要是能做到一直严格执行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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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93楼巢山尚治于2011-07-06 14:11发表的  :

嗯,现在国内卖R18同人志的怎么办,怎么保证买家已成年
这条规真的有认真执行么要是能做到一直严格执行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18同人志先解决版权问题,然后是营业执照,然后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你要是地摊就自重吧,没抓着算几辈子修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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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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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拖把于2011-07-06 07:00发表的  :
另外,咱还特意去看了下你那个盗版的帖子,怎么看还是盗版啊~~

http://bbs.saraba1st.com/2b/read-htm-tid-585479.html

你掏不起4W5的开版费用,于是后来买的是人家的退货,这不是盗版是啥啊?
.......
啧啧啧,一觉醒来都17页了
我说你这种人,不识字也就算了,我还好奇你这个人喷个人之前不就事论事先搜人家的帖子干什么,心慌么?
除了人身攻击你还真没有其他花头了是吧

掏不起4W5?做贸易的钱不需要自己掏的,就连那次都是公司之间的走账,什么都不懂少脑补行不行啊我求你了爷
我认为出了4w5就没钱赚了这个是关键的,谁会傻逼做亏本生意?你吗?

搞了半天你还是不识字,版权的问题我真不想多说,那批是次品,所有权通过赔偿退款已经转到工厂名下,我出这个货可以说是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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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35楼拖把于2011-07-06 10:58发表的  :

那我就告诉你,现行所谓理性教育方式是纯扯淡,所谓国外教育方式,所谓美国不打孩子那也是扯淡。

包括打孩子孩子报警之类,连脱口秀节目都讽刺过的东西,你拿着当宝不觉得自己火星了点?
看您08年就结婚四年如果生理正常那应该有小孩了吧
从您前面的发言看来您对所谓理性教育方式嗤之以鼻,是不是因为这种方式在您家孩子身上不奏效?
那这样看来您这么迫切的跟大妈抱团站队也是出于一种英雄相惜的义气在里面咯?
什么叫我是哪国的?

我是中国的。

你说你在哪国留学吧,我立马搜哪国的家长打小孩给你看

所以其实您是为自己的暴力教育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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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9楼拖把于2011-07-06 11:35发表的  :

说中文

飞澳洲就以为自己是洋考拉了?

.......
补习回来了
你除了炫自己喜欢喷脏话(并以此为荣)以外
连词典都不会用,这种常见词你也不知道?
generalization指的是将事物笼统化,你给我找出打老婆和打孩子的必然联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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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83楼zinal于2011-07-06 13:24发表的  :
卧槽我滚多远都能中枪,妈妈我错了钓鱼是不对的
另外某位留学生巨巨果然战力惊人,我最佩服中二的一点就是他们宁愿花各种宝贵时间跟你辩论上一整天,也不愿意认个错
我一开始并没打算说出留学生的身份,这对辩论无益
问题在于有些人开始脑补国外情况了。

另外,辩不赢,你就不用帽子来压人了。只论事物对错,跟辩论的人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一个不是中二的人只会喷脏话戴帽子(你脏话没多少),我情愿当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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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95楼dizyh于2011-07-06 14:25发表的  :


  所谓“预防”,意思就是指这些中二思想不成熟,容易被引导到错误的地方,获取错误的性知识等等,而容易引发中二们负担不了的责任和后果。比如,在事实上,社会的发展却伴随监管的不利,结果就是现在学园性与暴力的增多。

  而现在批这帮中二的焦点就是,他们中二到不认为自己看黄书有错,甚至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这个年龄就应该看。现在必须给他们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何为未成年教育的底线。知道一些最低的羞耻。这样,才能降低减少学院性暴力的发生。
.......

中学生看黄书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责任在家长和学校身上。好奇心害死人。
中国性教育的缺乏会给未来带来麻烦。或者说,教育体系本身就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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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1楼拖把于2011-07-06 11:26发表的  :

464楼你甭想偷偷混过去

老子再告诉你,08年我国街头露宿人口占总人口的0.02%

.......
况且,我谈的诬陷(你先提的)是指对大妈职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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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5楼uishax于2011-07-06 11:30发表的  :


谁告诉你打老婆的不打孩子?
Oh well, generalization.
上班无聊,来无耻的和稀泥-。-
知道你为什么和人辩论搞的这么累么?因为你一开始的立场和逻辑就不严密,很容易被人牵着走,你仔细看看现在讨论的方向和你预计的方向差多远了?
我建议是这样,先做这3个前提:
1.店铺被罚没错,合理合法
2.大妈是否威胁和闹事不能确定,如果(重点是如果)有,则大妈也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没有,则大妈完全无错(重点是完全无错)。但可以提议对方提供大妈没有威胁和闹事的确切证据
3.我认为(重点是我认为,即主观意见)大妈可以(重点是可以,而不是应该或必须)采取更柔和的手段,比如加强教育,但不保证效果
确立这3个前提,你才可以试图把话题引到“论大妈的手段是否恰当,是否有更好的手段”或“论子女教育的方式与效果”或“论粗暴教育的危害”或“以小见大,论社会对ACG的错误认知与对待方式”乃至“论贴标签的害处”、“论习惯认知的危害性”等等……
这样,即使你展开话题失败,至少可保全身而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人牵着走并且被人不断质疑

所谓辩论嘛,想全身而退乃至赢,大抵是这么一些要点:
1.一开始的逻辑严密,论点清晰,最好有证据
2.一开始的言论尽量全面,但如不全面也关系不大,可在之后补充,记得每次补充要和前面的言论综合起来
3.坚守你的核心逻辑和核心论点,如对方试图转移或扩大话题,断然拒绝,强调对方只针对自己确保正确的核心逻辑和核心言论应战
4.小心对方诡辩
5.确定不败后慢慢扩大话题,直接转移话题是肯定被对方看出来的,所以要稳打稳扎,慢慢扩大
6.尽量少用诡辩,如果被人看出来了则放弃诡辩,回到你有把握的点上继续稳打稳扎
7.多用问句,少用比喻,牵制对方的思路。少用比喻是由于容易把自己绕进去或是过分扩大话题
8.如果自己的论点或论据被对方指出有明确错误,果断认错,以退为进,仍然回到你有把握的点上继续稳打稳扎
9.有耐心,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10.如果对方脾气不好,可引诱对方粗口或明显人身攻击,举报之。当然了自己在辩论过程中忌粗口或明显人身攻击
11.如果你一开始的核心逻辑和核心论点就存在明显问题,就别辩论了洗洗睡吧
12.以上,蛋疼人士的多年经验总结。但说老实话,论坛辩论十有八九不了了之,偶尔来一次还可以陶冶情操、锻炼逻辑,多了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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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页了啊
所以呢
这么多天了事情有什么后续报道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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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02楼(狂神) 的帖子

389楼某人就已经说明了自己没有在讨论主贴,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在扯淡离题,在后期刚好有人陪于是就腻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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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502楼(狂神) 的帖子

引用第504楼南云忍于2011-07-06 15:52发表的 回 502楼(狂神) 的帖子 :
389楼某人就已经说明了自己没有在讨论主贴,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在扯淡离题,在后期刚好有人陪于是就腻在现在。
所以嘛,一开始就没站稳,肯定被人牵着疲于奔命了,这种情况下越拖下去越惨,换我就直接认输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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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02楼狂神于2011-07-06 15:47发表的  :

上班无聊,来无耻的和稀泥-。-
知道你为什么和人辩论搞的这么累么?因为你一开始的立场和逻辑就不严密,很容易被人牵着走,你仔细看看现在讨论的方向和你预计的方向差多远了?
我建议是这样,先做这3个前提:
1.店铺被罚没错,合理合法
.......
......
多谢老手,这经验以后会很有用的。

我一开始倒不知道会吵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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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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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性教育没有吗,课本上都有写,只是学生不愿意看,不愿意听而已。什么东西先从自身找原因,不要什么都推给教育。
你说看黄书是为了补充性知识除了奇怪的姿势之外,你能学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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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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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mark
这楼子真扭曲, 逻辑真棒 , 原來有人觉得教育沒屁用喔
在论坛上說逻辑道理是沒用的,因為你的逻辑道理跟他們的逻辑道理很多時不一樣,
战翻他們亦改变不了什麼 , 最終会有現实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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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引用第508楼奥尔良于2011-07-06 16:44发表的 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
性教育没有吗,课本上都有写,只是学生不愿意看,不愿意听而已。什么东西先从自身找原因,不要什么都推给教育。
你说看黄书是为了补充性知识除了奇怪的姿势之外,你能学到什么?
我并没有提黄书补充性知识。。。
学生会被好奇心引到黄书上。

‘只是学生不愿意看,不愿意听而已’
这跟文化有关,社会以性为耻,学生怎么可能愿意听?家长老师更是恨不得他们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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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爬楼,就看到第二页那闺女在贴吧说让人集体骂她妈…………
真是啥样人生出啥闺女,我估计她娘教育她时就扭曲,导致那孩子现在就很扭曲
那妈自己孩子没教育好看起黄书了就怪书店了,那孩子自己妈因为自己闹了事责任都在她妈了;那妈因为这点事就闹得满城风雨,那孩子还去贴吧大呼小叫的。一路货色……
这对母女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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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引用第511楼uishax于2011-07-06 17:58发表的 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

我并没有提黄书补充性知识。。。
学生会被好奇心引到黄书上。

‘只是学生不愿意看,不愿意听而已’
.......
你是家长?你是老师?你有什么根据说家长老师恨不得学生不看?你又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了?拜托,能不能别以你的小人之心去揣摩别人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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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12楼sdsjso于2011-07-06 18:02发表的  :
没爬楼,就看到第二页那闺女在贴吧说让人集体骂她妈…………
真是啥样人生出啥闺女,我估计她娘教育她时就扭曲,导致那孩子现在就很扭曲
那妈自己孩子没教育好看起黄书了就怪书店了,那孩子自己妈因为自己闹了事责任都在她妈了;那妈因为这点事就闹得满城风雨,那孩子还去贴吧大呼小叫的。一路货色……
这对母女真奇葩
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是那小屁孩,大妈可没到处宣扬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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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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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引用第513楼arion_00于2011-07-06 18:04发表的 Re: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

你是家长?你是老师?你有什么根据说家长老师恨不得学生不看?你又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了?拜托,能不能别以你的小人之心去揣摩别人的心思?
简单一点,想象一下,一般初一初二,一个学生问他们父母性知识,安全套之类的,哪几个父母乐意孩子这样?
我不理解我怎么又变成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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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14楼arion_00于2011-07-06 18:05发表的  :

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是那小屁孩,大妈可没到处宣扬这事
闹事者的源头目前还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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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有后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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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标题都很值得吐槽嘛
你们没错,错的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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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Re: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引用第516楼uishax于2011-07-06 18:08发表的 Re:Re:Re:回 500楼(uishax) 的帖子 :

简单一点,一揣摩一下,一般初一初二,一个学生问他们父母性知识,安全套之类的,哪几个父母乐意孩子这样?
我不理解我怎么又变成小人了。
那是你的想法,健康教育课本没看过?我93年上的初中,那时候环境可比现在纯洁多了,但是我们的健康教育课本照样有教性知识,也有生理卫生课,你怎么就认定老师家长不愿意了?许多时候都是孩子自己遮遮掩掩不敢问,家长才不知道从哪教起,孩子真要问出来,大部分家长都会有自己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而不会去把孩子打一顿。你才多大?别在这里自以为是的认为家长老师们都不懂得教育,真正不懂教育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再说一次,不要用你的小人之心去揣摩别人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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