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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科多大王

[讨论] 坚持“不杀”很中二?杀了人也一样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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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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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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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卫宫士狼的戏服怎么还不出现
wardenlym 发表于 2009-12-13 18:40

土狼的理想很伟大的,你不要黑他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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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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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猫 于 2009-12-14 09:19 编辑
正当防卫就是指保护自己或正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他人而做出的防卫行为。
就算不能随便决定生死,但在面对自己或他人即将遇害的关头,你不抵抗就算了,一旦抵抗,像楼上某论文所言,就应拼尽全力,不应存有任何仁慈念 ...
科多大王 发表于 2009-12-14 09:03

話題怎么轉到這里的
大可放心,真正在求生下的正當防衛根本不會想到什么不殺的信念
而且連fight dirty都想不到,那是在游刃有余的確定自己能存活的情況下才會萌生的惡趣味,那種情況下一般都可以選擇逃跑的
所謂不擇手段的活下來和選擇骯臟的手段擊潰敵人的區別
其實你可以復習下矛盾螺旋里黑桐被阿魯巴追殺的場景,很明顯是真正求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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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認真回答好了
淺上藤乃沒有痛覺,對侵犯這種事的感受度非常低
實際上被侵犯后她也沒有去報警或者告訴其他人,進一步讓暴行擴大
而她在獲得能力后就殺光了那群人
她是殺人中毒者,從殺人中獲得樂趣
她再進行追 ...
春猫 发表于 2009-12-13 23:53

你完全没有抓住问题的重心……

疼奶的行为的错误之处在于——如果杀人是阻止犯罪行为的唯一方法,那杀人没问题。但她杀人时犯罪早已终止,几个犯人早就已经失去了犯罪的勇气,现在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这种时候再将其一个个杀死便是非常没有必要且恶劣的行为了。如果她在遭受侵犯时杀掉了第一个,这是为了自卫,无可厚非(记忆中好象是吧)。但接着把四散奔逃的家伙再一个一个从背后杀死就纯属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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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是要看用什么道具来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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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完全没有抓住问题的重心……

疼奶的行为的错误之处在于——如果杀人是阻止犯罪行为的唯一方法,那杀人没问题。但她杀人时犯罪早已终止,几个犯人早就已经失去了犯罪的勇气,现在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这 ...
死线 发表于 2009-12-14 09:33

恩恩這不是重點,起碼在保護少年時他也認為少女是在進行類似復仇的行為,而不是看到真相她是殺人中毒者
所以我略過了,只是補完下藤乃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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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线 于 2009-12-14 09:47 编辑
超人和蝙蝠侠就是低端的对立。
超人那是有绝对的实力做后盾的,而且又不是地球人,他要是开始杀人估计就停不住了。
蝙蝠侠则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放过不杀的人干掉的无辜群众有多少了?有一个加强连了没? ...
燃夜郎君 发表于 2009-12-13 11:37

这种责任应该由蝙蝠来负么?

阿甘疯人院那纸糊的墙壁显然不是他造的,那些8岁智商水平的看守也显然不是他选的……

如果有一天犯人越狱了,你能责怪当初抓捕他的警察疏忽不利么?


说白了哥谭市的执法系统早就烂透了,作者们故意把“囚禁”这种即使不杀人也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完全堵死了,不能单怪蝙蝠不愿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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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志贵这个妹控为了妹子一刀捅死了弓冢同学的事情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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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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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rachia 于 2009-12-14 10:18 编辑

>強姦犯是沒人權的, 既然當日人多的時候輪姦一個弱女子時不說法律

强奸犯有没有人权,这不是一个中二在网上不负责的嘴炮就能决定的事情。
请给出证据证明浅上被轮奸时黑桐干也不讲道德不讲法律。
这种论调就好像因为所有人都没有在间桐樱受辱时伸出援手所以所有人都该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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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琢磨着,有些正义人士看见女生心情不好就会上前去问“你今天有没有被强奸”是吧,要不然这道德制高点怎么能占得那么理直气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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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线 于 2009-12-14 10:25 编辑
那是復仇, OK?
強姦犯是沒人權的, 既然當日人多的時候輪姦一個弱女子時不說法律, 現在人家有異能來報仇時才講法律? 人不可以這樣雙重標準.........
黑桐最錯的是為了這人渣蛋疼, 這種人渣就該交給警察, 然後讓他自 ...
南宮太平 发表于 2009-12-14 10:10

公元前7世纪初,雅典人决定废除因袭以久的僭主制度,赋予为数众多的自由民们以发言权,让他们参与政府的管理。这种权利在其亚该亚人的先祖时代就一直存在。他们让一位名叫德拉古的人制定一套法律,以保护穷人免遭富人的侵害。德拉古立即投入工作。很不幸的是,他是职业律师出身,与普通人民的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在他看来,一项罪行就是一项罪行,无论轻重,都应受到严厉惩处。等他完成工作后,雅典人发现德拉古法典显得过分严苛了,根本不可能付诸实施。这套新的法律把偷盗一个苹果也定为死罪,照此施行,人们将没有足够的绳子来绞死所有罪犯。后人常用德拉古式(Draconian)一词来形容严酷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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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夜藤乃 于 2009-12-14 10:34 编辑
>強姦犯是沒人權的, 既然當日人多的時候輪姦一個弱女子時不說法律

强奸犯有没有人权,这不是一个中二在网上不负责的嘴炮就能决定的事情。
请给出证据证明浅上被轮奸时黑桐干也不讲道德不讲法律。
这种论调就好像因 ...
warachia 发表于 2009-12-14 10:16

你喜歡摳字眼便隨便吧.......反正在網上看到不合自己意的就說中二就是本能反應
先給我解釋一下黑桐憑什麼插手?
說實在, 我忘了黑桐有沒有把那人渣送交法辦.......至少強迫他去自首?
如果有的話我還可以接納,
沒的話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拉偏架

我琢磨着,有些正义人士看见女生心情不好就会上前去问“你今天有没有被强奸”是吧,要不然这道德制高点怎么能占得那么理直气壮呢……
warachia 发表于 2009-12-14 10:20

至少我不會阻礙一個被姦過的女生的正當復仇
特別是強姦犯只是害怕被殺, 而不是悔過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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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线 于 2009-12-14 10:39 编辑
你喜歡摳字眼便隨便吧.......反正在網上看到不合自己意的就說中二就是本能反應
先給我解釋一下黑桐憑什麼插手?
說實在, 我忘了黑桐有沒有把那人渣用交法辦.......至少強迫他去自首?
如果有的話我還可以接納,
沒的話 ...
七夜藤乃 发表于 2009-12-14 10:27

任何一个合格的条子都不会坐看你这么拧人胳膊腿还大叫干得好的……

黑干没及时将那小子移送司法机关是他不对(但你也没起诉,司法机关没立案的东西他移送有个啥用)……

但他阻止你拧人胳膊腿是绝对没错的,从各方面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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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猫 于 2009-12-14 10:44 编辑

不过……对了,那个时候不一样。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同伴里面有一个危险的家伙。那家伙,觉得不管怎么打都面无表情的藤乃很有意思,直到最后拿着金属球棒往她的背上打。那时藤乃似乎很痛似的连脸都歪了。我反而松了一口气。想着毕竟那家伙还会痛什么的。只有在那个晚上才觉得那家伙像是一个人,所以记得很清楚。\"
\"……你,给我把嘴闭上一会儿。\"
启太少年闭上了嘴。再听下去的话,我没有把自己控制住的自信。
\"事情我大体明白了。我在警方有认识的人,可以让他来保护你。这是第二安全的方法。\"
我为了把坐在地上的少年拉起来而走近前去。他则大叫不要。
\"不行,我不去警察那里。而且…一出去就会被杀的。与、与其像那样被绞碎的话,我还不如一直待在这里!\"
\"一出去就会被杀……?\"
这句话中,似乎有什么微妙的龃龉。我和少年的观念之间还存在着某种决定性的差异。
要是说一到外面就会被发现的话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说会被发现,而是直接说会被杀死,这可就太奇怪了。这完全就像是被监视着…一样,吗?

我终于注意到了。
放在启太少年身边的那部手机的作用。
\"……打来过电话吧,浅上藤乃她。\"
这一句话让启太少年再度陷入恐慌状态。
\"这个地方,已经被发现了吗?\"
我不知道,少年颤抖着回答。
\"我,逃跑的时候带着首领的手机。大家都被杀之后,她打来电话。说她在找我。还说她绝对会找到我。所以我不藏起来不行啊!\"
\"你还拿着这个手机吗,为什么?\"
虽然我很清楚,不过还是确认一下。
\"因为,她说如果扔了就杀掉我……!说不想死的话就拿着。还说只要拿着就放过我!\"
……这是,怎么回事。浅上藤乃的怨恨,竟然如此之深。
\"但是,那家伙每天晚上都给我打电话。……根本就不正常。说前天是和昭野,昨天是和康平见面了之类的话。还说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在哪儿所以被杀了。还说我真好,真温柔……!要是重视友人的话就去见她,这怎么可能呢!\"
……这么一说,还真是恐怖。
每晚打过来的电话,内容是给自己要杀死的人的报告。
今天没有找到你。
所以你的一个友人代替你死了。
不想让友人死的话就来见我。
不来也是可以的,不过在那之前我会一直杀人,总会找到你的…。
\"怎么办啊。我还不想死。不想那样死啊。那帮家伙可是在哭叫着痛啊!嘴里吐着血,脖子…脖子像抹布一样被绞断啊!\"
\"把那个电话扔了吧。不那样做的话还会增加牺牲者。\"
\"我不知道,我不是说把那个扔了我就会被杀吗……!\"
就因为这样,毫无关系的两个人死了。
就因为这样,浅上藤乃毫无意义地杀死了两个人。
\"这样下去不管怎样你也会被杀的。\"
把吸剩的香烟丢在地上踩熄,我走上前去。
强拉起坐在地上抱着膝的少年的手腕。
\"前辈,饶了我吧。我已经什么办法都没有了。别管我了。……不,不对,我真的很害怕。我,已经不想再一个人待着了。求求你救救我……!\"
啊啊,我点点头。
\"好吧。我不会把你交给警察的。我带你去我所知道的最安全的地方。\"
能够保护这个少年的地方只有橙子小姐那里。我相信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好的方法。


特意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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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很少说人中二,就算用了也多是用在褒义的场合。这次是因为帖子标题就是如此,所以这么使用具有反讽的意味。

好了那么回到这个话题,请从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解释强奸案受害者在事后以将之残杀的方法对加害者进行报复的合理性。
以此为参考说不定我还能找到理由对初中时对我施行过校园暴力的人进行正当报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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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夜藤乃 于 2009-12-14 10:45 编辑
任何一个合格的条子都不会坐看你这么拧人胳膊腿还大叫干得好的……

黑干没及时将那小子移送司法机关是他不对(但你也没起诉,公安没立案的东西他移送有个啥用……

但他阻止你拧人胳膊腿是绝对没错的,从各方面来 ...
死线 发表于 2009-12-14 10:34

問題是, 黑桐不是條子, 他一無義務, 二無權利, 如果他是蝙蝠俠那樣平時便志願守護街道的人也還情有可源,
他一介平時什麼也不作的平民, 現在憑什麼走出來?
正義沒問題, 可是拜託他先強迫某人認罪, 再去保護他......

首先我很少说人中二,就算用了也多是用在褒义的场合。这次是因为帖子标题就是如此,所以这么使用具有反讽的意味。

好了那么回到这个话题,请从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解释强奸案受害者在事后以将之残杀的方法对 ...
warachia 发表于 2009-12-14 10:40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這是人類最早的法律之一
要談道德可以, 可是黑桐并沒讓強姦犯從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得到他應有的結果, 所以他也失去了從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阻止別人報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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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rachia 于 2009-12-14 10:44 编辑

保护?偏袒?
在我的观念里使一个人最低限度地不被杀害似乎和偏袒什么的差很远。

那该怎么做啊?
“你不打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我就不保护你”这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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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线 于 2009-12-14 10:46 编辑
問題是, 黑桐不是條子, 他一無義務, 二無權利, 如果他是蝙蝠俠那樣平時便志願守護街道的人也還情有可源,
他一介平時什麼也不作的平民, 現在憑什麼走出來?
正義沒問題, 可是拜託他先強迫某人認罪, 再去保護他...... ...
七夜藤乃 发表于 2009-12-14 10:41

那你不如去问那些见义勇为者,不是条子,一无义务二无权力之前一介什么也不作为的平民现在凭什么走出来吧……

公民对于法律的维护需要他人授权么?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這是人類最早的法律之一
要談道德可以, 可是黑桐并沒讓強姦犯從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得到他應有的結果, 所以他也失去了從生理心理道德社会律法的角度阻止別人報復的權利
...
七夜藤乃 发表于 2009-12-14 10:41

所以这只能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原始的法律——没牙的人打掉他人门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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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偏袒?
在我的观念里使一个人最低限度地不被杀害似乎和偏袒什么的差很远。

那该怎么做啊?
“你不打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我就不保护你”这样?(笑 ...
warachia 发表于 2009-12-14 10:42

\"你不去自首我就不保護你\"
這才是尊重法律的人該做的行為......
一個尊重法律維護法律的人, 在明知眼前的人輪奸了一個女人卻一不報警, 二不迫他自首?
這不叫偏袒叫什麼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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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强奸案受害者该怎么以牙还牙啊,拿扫帚棍捅犯人屁眼吗?(大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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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rachia 于 2009-12-14 10:55 编辑
\"你不去自首我就不保護你\"
這才是尊重法律的人該做的行為......
一個尊重法律維護法律的人, 在明知眼前的人輪奸了一個女人卻一不報警, 二不迫他自首?
這不叫偏袒叫什麼 (/笑) ...
七夜藤乃 发表于 2009-12-14 10:49

尊重法律还是尊重生命?
把强奸、轮奸&伤害罪的罪犯交给警察,警察也不会如你所愿地枪毙他。还是说,在那种情况下你超乐见浅上藤乃闯进警察局和无辜的警察们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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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法劝炮灰团不向对岸的日军开火。

同样我也没法劝警察打死每个他们抓到的罪犯。

是否执行杀戮,完全看的是立场。而不是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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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法律还是尊重生命?
把强奸犯交给警察,警察也不会如你所愿地枪毙他。还是说,你超乐见浅上藤乃闯进警察局和无辜的警察们对上?
warachia 发表于 2009-12-14 10:52

把某人送交法辦後再阻止藤乃 -你的腦子裡就沒有那個選項嗎?

從頭到尾, 我都沒說過一定要某人死, 我只是說黑桐的處理很不厚道, 在拉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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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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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這是哪一國的法律啊?七夜家的,淺上家的?還是舊約里的
那么新約又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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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漫的主流思想不就是这样么,不能杀人不能复仇

复仇是空虚的,复仇以后也不会得到幸福。即使是杀父仇人在眼前也不能杀人,因为杀了人就和对方一样了。这类的。

我觉得不是黑桐不厚道,因该是黑桐被主角模板限制死了。

但是不论是在ACG还是在现实,我觉得对于强奸犯这样的东西都不应该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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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夜藤乃 于 2009-12-14 11:35 编辑
被強奸的時候他不管, 正當報復時他卻來管?

我靠逗死我了,被强奸的时候去管,干也有未来视啊?就算橙子两仪也没有什么本事在藤乃被XX时冲过去吧,他们从哪里知道?

电磁炮前几集有一个犯罪的逻辑:我被欺负的时候 ...
delfu 发表于 2009-12-14 11:10

你這還是在摳字眼......氣話跟論點也分不清楚
強奸是他不在管不到, 算了,
可是他在事後知道了, 他有報警? 讓犯人自首? 沒有。
沒有也不要緊, 不過就是知情不報, 不是每個人也會大義滅親, 不守一兩條法律跟道德也沒有什麼不是
問題是, 當別人來報仇的時候, 黑桐卻突然又站在法律跟道德那方, 去阻擋別人報仇........ 這還不算雙重標準那什麼是雙重標準?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這是哪一國的法律啊?七夜家的,淺上家的?還是舊約里的
那么新約又怎么說
春猫 发表于 2009-12-14 11:11

這是巴比倫法典的一個核心部分.....而在人類歷史上報仇的正當性也從沒斷絕過,
你可以說現代法律不容許報仇, 可是難道現代法律又容許了知情不報嗎........

另外, 新約那裡是應用在個人上, 因為基督徒相信神是公正, 所以不需要自己去報仇, 神會在每人死後給予公正的審判, 可沒說要對不信的人按手按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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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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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這還是在摳字眼......氣話跟論點也分不清楚
強奸是他不在管不到, 算了,
可是他在事後知道了, 他有報警? 讓犯人自首? 沒有。
沒有也不要緊, 不過就是知情不報, 不是每個人也會大義滅親, 不守一兩條法律跟道德也沒 ...
七夜藤乃 发表于 2009-12-14 11:25

这个……你打算用他在第一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上的错误立场来指责他在第二个问题(阻止杀人)上的正确行动么?

何况你说黑干子拉偏架?你杀了人,黑干子不一样包庇你没去报警么——他要真的按照标准法律程序来做,你下半辈子就只能在铁窗后度过了(没拒捕的情况,拒捕了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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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猫 于 2009-12-14 11:47 编辑

Whoever therefore wants to be a friend of the world makes himself the enemy of God

\"另外, 新約那裡是應用在個人上, 因為基督徒相信神是公正, 所以不需要自己去報仇, 神會在每人死後給予公正的審判, 可沒說要對不信的人按手按腳.......\"
不信者全下地獄,非常公正,那為什么還需要以眼還眼呢?

黑桐干也善良,但并不是把法律放在第一考量的人
他想把少年交給警方,首先考慮的是警方能夠保護他
但是黑桐從來沒有否定過業是要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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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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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人的“不杀”理论是来源于二战被美军打败,无法报复和反抗,于是只能自我安慰出来的一种非常扭曲的心态。

因为无论怎样也无法压抑那种复仇的心态,所以为了抑制这种心态真的转变成行动,只能把“不杀”当做是比“复仇”更为高尚的行为。于是价值序列就被改变,“不杀”成了最高的价值观。

干也不把那人交给嫌疑人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小说中采用了双线描写,有的人先入为主知道了犯罪者(藤乃)的心理活动。但是干也是不知道的,嫌疑人的恐吓是否能够遵守只有嫌疑人说了算,干也不能冒这个险。如果是警方,在这种情况下也只会铁腕对待嫌疑人的恐吓的。

另外我觉得在TypeMoon的作品里谈法制是很无厘头的一件事,TM的作品向来就是世界系,根本没有什么社会的存在,只有个性鲜明的角色之间互动——很少几个牛逼哄哄的人,就能决定世界的存亡什么的。不管是杀人还是犯罪,警察什么的,社会什么的,基本都是摆设。干也不把强奸犯交给藤乃,只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所以要把这个选择推给有能力承担这个责任的人。如果当时是橙子拍板让干也交出去,干也也就交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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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人的“不杀”理论是来源于二战被美军打败,无法报复和反抗,于是只能自我安慰出来的一种非常扭曲的心态。

因为无论怎样也无法压抑那种复仇的心态,所以为了抑制这种心态真的转变成行动,只能把“不杀”当做是比 ...
松冈美羽 发表于 2009-12-14 12:35

我記得中國也有以直報怨這句話吧,扭曲吗?
鼓勵快意恩仇的社會和法律應該不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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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松冈美羽 于 2009-12-14 12:58 编辑
我記得中國也有以直報怨這句話吧,扭曲吗?
鼓勵快意恩仇的社會和法律應該不多才對
春猫 发表于 2009-12-14 12:51

以直报怨,并不是强调宽恕,而是强调公正。

《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直”者,无曲折,不避讳,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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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復仇, OK?
強姦犯是沒人權的, 既然當日人多的時候輪姦一個弱女子時不說法律, 現在人家有異能來報仇時才講法律? 人不可以這樣雙重標準.........
黑桐最錯的是為了這人渣蛋疼, 這種人渣就該交給警察, 然後讓他自 ...
南宮太平 发表于 2009-12-14 10:10


我怎么觉得“我当时被人爆菊的时候你们没来救我,所以世界上所有人都有错,现在还不让我杀几个人,你们更是错上加错”这种才TMD是标准的中二小P孩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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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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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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