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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桓温废立事件版本分歧及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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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 2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13 21:15 编辑

这篇帖子本质上是准备发在b乎问题下的回答,因此正文开头和s1帖子标题可能会微妙的有点对不上。
相对于跟卓明谷一起没了的旧帖,这篇算是进阶完善版,不过换句话说核心内容其实还是之前那套论点。另外对没读过《晋书》的坛友来说读起来应该会比较吃力。
正文部分:

有关桓温废立时为何会选择立年长的司马昱为帝,根据四套不同的叙事版本可以得到不同的答案:
1.桓温无所谓立谁,只是用司马昱当傀儡很顺手。
2.桓温受制于舆情,只能立司马昱。
3.桓温心念社稷,所以拥立贤王司马昱。
4.桓温没有废立的主导权。
由于古中国设计了一套成熟的过继制度,因此在考虑到血缘远近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新君入继穆、哀,没有合适人选则考虑继成、康,再次继明帝,再次继元帝。在司马曜、司马道子、司马综、司马㻱、司马遵明确在世都可以过继给明帝的前提下,立司马昱而让传承了50年的明帝帝系绝嗣,从宗法制维护大宗的角度去考虑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各叙事版本异同
※版本一、二
对于桓温如何间接地从废立中受益,在史籍中出现了一处不太起眼但却较为关键的叙事分歧。
《晋书 郗超传》 超曰:“明公既居重任,天下之责将归于公矣。若不能行废立大事、为伊霍之举者,不足镇压四海,震服宇内,岂可不深思哉!”温既素有此计,深纳其言,遂定废立,超始谋也。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晋安帝阳秋》 超曰:“未厌有识之情也。公六十之年,败于大举,不建高世之勋,未足以镇厌民望。”因说温以废立之事。时温夙有此谋,深纳超言,遂废海西。
“未厌有识之情”之“厌”应释义为满足(例:贪得无厌、学而不厌)。郗超在两版文献中不同用词“镇服宇内”和“建高世之勋”的微妙区别已经给废立行径标注了不同的性质,两者的应对方式分别是在“立威”或“立功”。
如果读者不太理解两者的区别在哪的话,请看以下材料:
《晋书 桓温传》 史臣曰:……逮乎石门路阻,襄邑兵摧,怼谋略之乖违,耻师徒之挠败,迁怒于朝廷,委罪于偏裨,废主以立威,杀人以逞欲,曾弗知宝命不可以求得,神器不可以力征。岂不悖哉!岂不悖哉!斯宝斧钺之所宜加,人神之所同弃。
《太平御览 皇王部》引《续晋阳秋》 温既宿有此谋,深纳超言。既废昏立明,民人悦服,然恭已南面,政自温出
如上所示,在不同文献中桓温废立有着两极分化的评价差别。虽然理论上不同人物因立场不一对同一件事有迥异理解并不罕见,但是桓温废立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两种评价很可能是在评论只有主题一致但内容不同的两件事。评价分歧的根源取决于《续晋阳秋》中所称“废昏立明”一说是否成立:
《晋书 简文帝纪》 帝虽神识恬畅,而无济世大略,故谢安称为惠帝之流,清谈差胜耳。沙门支道林尝言“会稽有远体而无远神”。谢灵运迹其行事,亦以为赧献之辈云。
《南齐书 明帝纪》 十二月丁酉,诏曰:“旧国都邑,望之怅然。况乃自经南面,负扆宸居,或功济当时,德覃一世,而茔垅欑秽,封树不修,岂直嗟深牧竖悲甚信陵而已哉!昔中京沦覆,鼎玉东迁,晋元缔构之始,简文遗咏在民,而松门夷替,埏路榛芜。虽年代殊往,抚事兴怀。晋帝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卫。吴、晋陵二郡失稔之乡,蠲三调有差。”
司马昱在史籍中形象分歧之大,已然不能用人的多面性含糊其辞地糊弄过去。应当认为这是仅能取其一的记载冲突。
当简文帝因无“无济世大略”被目为“惠帝之流”、“赧献之辈”时,此时被指定的新君只是毫无建树的政治废物,实为废昏立庸,此前提下自然不会有人期盼由无能的司马昱以明帝帝系绝嗣为代价即位。故而在叙事版本一中,桓温废立的行动逻辑正如郗超所言“镇压四海”或唐代史臣所言“废主以立威”,即通过压倒性武力优势强迫晋廷就范,通过秀肌肉行为震慑东晋群臣。
在此条件下,桓温废立含有窝里横、破罐子破摔、指鹿为马等倒行逆施式的负面特征,堪称恶贯满盈。无论是《桓温传》结尾史臣评的抨击还是苻坚讥讽桓温“废君以自悦”、“怒其室而作色于父”都是以新君司马昱无能而非名德隆重为前提条件的。
而当简文帝“代兴于晋氏”、“遗咏在民”、“湛若神君”——被视为东晋中兴之主时,则满足了“废昏立明”论的前提条件。于是在此类叙事中,当时朝野热切期盼由贤明宗王司马昱取代废帝为帝(所谓“简文居藩,四海宅心”)。此前提下桓温废立的行动逻辑是通过满足朝野的愿望来缓解枋头大败的糟糕影响,即是所谓“建高世之勋”。此情景下桓温废立有积极的一面,故得到了部分正面评价。
将桓温强立司马昱放到版本一、二不同的政治环境下,能得出两种不同的行动逻辑和政治影响。
版本一:桓温废立师出无名且意在立威,故只能激化局势并以暴力镇压反抗。正因为司马昱并不是合适的新君人选,所以强立庸弱的司马昱是效果显著的服从性测试,对于立威目的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因为司马昱无能,立为傀儡并不会对桓温产生太大威胁。不过新君人选改成年幼的司马曜等人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版本一中,废立人选完全取决于桓温。该版本桓温真切地想遗臭万年。
版本二:桓温废立师出有名,意图通过实现废昏立明缓和矛盾。要达成这一目的,新皇帝的人选只能是名声在外的贤王司马昱。因为立司马曜等人没有立贤后“民人悦服”的效果,所以即使深孚众望的司马昱坐在皇位上很有威胁,桓温也只能咬牙硬上。
在版本二中,桓温废立人选是受限的。该版本桓温在努力避免遗臭万年。
不过除了桓温行为逻辑、废立后世评价的区别之外,版本一、二对桓温篡位的实际行动描述大抵相同,如炮制废帝阳痿流言以行废立、构陷司马晞和庾希等晋室忠臣以剪除异己等——只不过版本二的桓温有废昏立明的幌子做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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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最有可能还是老头桓本质上就是想通过废立来证明自己的权力,至于立谁这个问题上他其实心里有点虚的,所以选了声望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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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2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4 23:22 编辑

※版本三与作为补丁存在的版本四
首先把目光转向违和感十足的《王彪之传》:
《晋书 王彪之传》  顷之,复为仆射。是时温将废海西公,百僚震栗,温亦色动,莫知所为。彪之既知温不臣迹已著,理不可夺。乃谓温曰:“公阿衡皇家,便当倚傍先代耳。”命取《霍光传》。礼度仪制,定于须臾,曾无惧容。温叹曰:“作元凯不当如是邪!”时废立之仪既绝于旷代,朝臣莫有识其故典者。彪之神彩毅然,朝服当阶,文武仪准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
既然王彪之已知废立实为桓温不臣之举,那么一贯以强项著称的王彪之卖力地去协助桓温,反衬之下显然会成为无比刺眼的道德污点。
《资治通鉴 晋纪二十四》 彪之朝服當階,神彩毅然,曾無懼容,文武儀準,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 〔胡三省注: 晉朝以此服王彪之,余甚恨彪之得此名於晉朝也。彪之父彬,不畏死以折王敦,此爲可服耳。〕
不过《王彪之传》记载真正的重点并非王彪之个人失节与否,揣摩“作元凯不当如是邪”、“神彩毅然”、“朝廷以此服之”等用语,王彪之助纣为虐的负面事迹反而是作为人物正面弧光来描绘的。令胡三省不忿的是,《王彪之传》行文像是在赞美、宣传一种胡广式的处世准则,这似乎意味着本应令人鄙夷的价值观在晋代窃居庙堂大行其道。
相对于东晋人均道德沦丧、对阿附权臣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强行解释,笔者认为该记载的问题在于两种不兼容的语境被史官拼接到了一起。现存文献中显然还有一类和版本一、二大相径庭的记载,该类记载下王彪之用心执行废立理应被称赞。
《宋书 后废帝纪》 先是民间讹言,谓太宗不男,陈太妃本李道儿妾,道路之言,或云道儿子也。
《宋书 五行志》 晋海西公太和中,民歌曰:“青青御路杨,白马紫游缰。汝非皇太子,那得甘露浆。”白者金行;马者国族;紫为夺正之色,明以紫间朱也。海西公寻废,三子非海西子,并死,缢以马缰死之。
晋海西公生皇子,百姓歌云:“凤凰生一雏,天下莫不喜。本言是马驹,今定成龙子。”其歌甚美,其旨甚微。海西公不男,使左右向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
对比对宋明帝、晋废帝阳痿说法的不同记叙口吻,《宋书 五行志》两条既不称桓温污蔑,可知是将废帝阳痿作为确凿事实而非讹言为前提去做记录。姑且不论阳痿记载的真伪,将《王彪之传》与《五行志》记载关联后,该语境下王彪之临危不乱拯救了即将被野种窃位的东晋皇统,这份努力确实值得朝臣交口称赞,反而是那句“彪之既知温不臣迹已著,理不可夺”显得很是碍眼了。
将认定废帝阳痿作为线索继续找下去:
《晋书 皇后传》 及哀帝、海西公之世,太后复临朝称制
《晋书 五行志》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己卯夜,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后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振内外,阴气盛,阳气微。
《晋书 简文帝纪》 三月丁酉,诏曰:“朕居阿衡三世,不能济彼时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倾皇祚。……”
《魏志 公孙渊传》 初,恭病阴消为阉人,劣弱不能治国。太和二年,渊胁夺恭位。
如按《皇后传》、《五行志》,太后褚蒜子在哀废二朝都曾临朝称制——而帝纪不载废帝朝称制。有鉴于废帝即位时并非幼儿而是23岁的青年,这两则记载代表当朝皇帝被公然剥夺了国家元首身份(就像惠帝成年即位时配有辅政大臣,相当于宣告天下皇帝不能理政)。而根据帝纪诏书对“海西失德”的具体解释,太后以此为由临朝称制就意味着朝廷宣传或默认废帝阳痿。
《晋书 废帝纪》 (太和)二年春正月,北中郎将庾希有罪,走入于海。
《世说新语 黜免》注引《司马晞传》 晞未败四五年中〖注一〗,喜为挽歌,自摇大铃,使左右习和之。又燕会,使人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甚悲。后果徙新安。
《晋书 礼志》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之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挽歌。挚虞以为:“挽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
废帝朝太后临朝因帝纪缺载导致时间不明确,不过结合庾希、司马晞的事迹,可以大体将太后临朝时间定在太和二年。即:
废帝外戚庾希被废→“忠于王室”郗愔接任北府→废帝阳痿流言四起→太后临朝称制→宗长司马晞率左右举哀
有关太后临朝的记载细节实际上破坏了版本一、二提供的叙事逻辑链:
枋头之战桓温名实俱损→桓温急需转移视线→郗超定策废立→污蔑废帝阳痿→行废立→桓温借机清洗晋室忠臣
作为来自古代中国的异姓权臣,桓温可以通过禅让或是武力推翻东晋来得到皇位,但并不具备任何继承东晋皇位的可能性。大费周章地否定废帝在位合法性并不能给桓温带来任何直接收益,尤其是无益于桓温篡位事业。因此枋头大败出现舆情危机前,桓温并不具备污蔑皇帝的动机。一旦谣言出现在枋头之战前,就说明造谣废帝的受益者另有其人——如果不相信废帝阳痿为真的话。
同时,在废帝被宣布阳痿后举动过激的司马晞,与其相关的叙事分歧也值得关注。
《晋书 司马晞传》 晞无学术而有武干,为桓温所忌。
《世说新语 黜免》注引《司马晞传》 晞字道升,元帝第四子。初封武陵王,拜太宰。少不好学,尚武凶恣。时太宗辅政,晞以宗长不得执权,常怀愤慨,欲因桓温入朝杀之。
同一种尚武轻文的取向,刘孝标所引用文献却用贬义词汇“凶恣”来描述司马晞,在该记载中不如说司马晞是位长年敌视晋廷、且意图发动兵变〖注二〗的危险分子。既然和建康政府关系恶劣的反对派司马晞以实际行动声援“失德”的废帝,此种背景下司马晞心生怨念选择谋反就是有迹可循、合乎情理的,而不该被视做桓温的构陷——或者说即使有构陷者,主使者也会是和司马晞长期不合的晋廷,而不是没什么交集的桓温。
至此该类叙事和版本一、二最核心的分歧已经出现:版本一、二中东晋朝廷意在保护废帝、司马晞但无能为力,而某种语境下晋廷和废帝、司马晞之间是对立关系。同时该语境下以王彪之为代表的晋廷基于某种目的主动组织了废立(以《王彪之传》透露的细节来看,王彪之就是废立的主谋之一),而不是仅仅作为桓温篡位的助手。而对于如何解释晋廷及桓温的政治身份和废立目的,又分化出了两个相反的叙事版本。
《晋书 简文帝纪》 三月丁酉,诏曰:“朕居阿衡三世,不能济彼时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倾皇祚祖宗灵祗之德,皇太后淑体应期,藩辅忠贤,百官戮力,用能荡氛雾于昊苍,耀晨辉于宇宙。……”
《宋书 郑鲜之传》 佛佛虏陷关中,高祖复欲北讨,行意甚盛。鲜之上表谏曰:“……汉高身困平城,吕后受匈奴之辱,魏武军败赤壁,宣武丧师枋头,神武之功,一无所损。况偏师失律,无亏于庙堂之上者邪!即之事实,非败之谓,唯龄石等可念尔。……”
在版本三中,晋廷及桓温出于对东晋社稷的担忧才策划并施行废立,是拨乱反正的尽忠之举。虽然帝纪诏书很容易被看作桓温武力威胁下官方粉饰太平的蹩脚话术,但根据晋末郑鲜之劝谏刘裕的措辞可知,这种有点假大空的叙事并不仅仅存在于东晋官方诏书里。
《太平御览 皇王部》引《续晋阳秋》 ……帝举止自若,音颜色不变,温每以此称其德量。故论者谓服惮之深,若假帝修年,则温篡逆之图绝矣。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续晋阳秋》 帝外压强臣,忧愤不得志,在位二年而崩。”
《晋书》对桓温篡位意图的指责为读史者所熟知,而形象相对温和的版本二中桓温仍是架空皇帝的逆臣,这两版桓温形象并不适合和汉高、魏武并举。且如果枋头之败后紧接着就是意在篡位的废立,那么郑鲜之将桓温混入“神武之功”行列就是在混淆是非了。若采信《宋书》,则在郑鲜之的认知中,桓温是位黜昏登圣且并无二心的“忠贤”。这也意味着版本三可能是当时颇为主流的历史认知。
《建康实录》 ……谥哀帝。帝虽即尊位,而政不由己,军事权于桓温,机务在于会稽,天子不得自由,故兴宁童谣云:“虽复宁转,后无聊生。”
《宋书 五行志》 晋哀帝隆和【兴宁〖注三〗】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
在版本一至三中,不论司马昱无能还是贤明、意图保护司马晞还是和司马晞对立,司马昱的形象总归是正面的。然而在《建康实录》和《宋书 五行志》的记载中,司马昱的辅政权既不来自哀帝自愿授予,也并非事出有因发生在哀帝中毒后,而是在哀帝神智清醒时司马昱就已经架空了皇帝。该版司马昱实为犯上作乱的逆臣,与版本二的桓温别无二致。而作为废立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司马昱的身份变动会直接影响整个事件的叙事逻辑与政治性质,因此即使残存文献不存在直接指责司马昱在废立时谋逆的记载,但将《建康实录》的记载作为补丁合并至版本三后,结合兴宁三年后司马昱一系列诡异的官职、爵位变动〖注四〗,那套冠冕堂皇的说辞事实上就意味着司马昱、王彪之、褚蒜子等人合谋篡位。由于版本四并非独立存在,可以称版本四是依附于版本三的里版本。
《晋书 简文帝纪》 辛亥,桓温遣弟(桓)秘逼新蔡王晃诣西堂,自列与太宰、武陵王晞等谋反。
《资治通鉴 晋纪》 甲寅,御史中丞谯王(司马)恬承温旨,请依律诛武陵王晞。
《世说新语 黜免》注引《司马晞传》 太宗即位,新蔡王晃首辞,引与晞及子综谋逆。有司奏晞等斩刑,诏原之,徙新安。
而桓温废立事件最复杂的地方在于同一条相关材料放到不同版本下往往有不同的涵义,如郗愔“忠于王室”就有效忠于东晋、东晋皇统、会稽王三种解读区别。而明显受到版本一、二影响的两条记载与旧《司马晞传》(另需注意的是,该文献不言司马晃被桓温逼迫自诬)放到版本四同样可以提取出不同信息:司马晞案中,编织罪名、造伪证、检举弹劾、定罪量刑的全部工作是由司马昱的党羽桓秘、司马恬及罗含(时任廷尉)、尚书八座〖注五〗而非桓温亲信操办的。
在版本三中,桓温及王彪之、褚蒜子等人是为东晋江山社稷考虑才行废立,因此新君人选也必定是声名远扬的贤王司马昱。
而在版本四中,桓温仍可以凭借武力优势一票否决废立,因此废立必须要有桓温的参与。但造谣废帝阳痿、敲定废立细节和司马晞案的具体执行全是由晋廷原班人马完成的,桓温无力干涉新君人选而只负责挂名为司马昱篡位行径背书。或者换一种更古典的说法,桓温其实是负责领头劝进的外藩,桓温亲入建康也许只是司马晞不肯领衔劝进后的替代方案。
从版本一到版本四,桓温和司马昱的权力大小呈此消彼长态势。版本一的司马昱只是人畜无害的装饰品,而桓温则通过操控废立反败而胜,相比枋头之战前反而是废立后的桓温权势更为强盛;而到版本四,随着独立于桓温且早于枋头之战就存在的司马昱篡位派系浮出水面,失去对废立控制权的桓温已从权力巅峰处跌落,其参与废立只能勉强做到止损。

————
注一:咸安元年即太和六年司马晞被废,以此倒推。
注二:不论司马晞想杀的人是指桓温还是司马昱,他显然都不会得到晋廷的授权。
注三:据《晋书 哀帝纪》、《元经》,对应东晋政局的扬州地震发生在兴宁元年,故应改为兴宁。
注四:例如司马昱完全不考虑亡兄司马裒的继嗣问题以宗室长者身份逆飨出继琅琊王;司马昱进位丞相前已经具备含义不明的丞相殊礼(见《宋书 蔡廓传》);而司马昱随后又越过三公、三师由从公直升丞相。
注五:按《刘颂传》,晋代尚书省掌握包括“死生之断,除名流徙,退免大事”在内的权限。其中尚书仆射王彪之作为司马晞故吏应有袒护司马晞的倾向。这种立场在版本一、二的影响下被塑造成王彪之作为强项忠臣对桓温的反抗,与本传里对废立时的描述相映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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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2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版本形成先后时间判断
叠甲环节:对比史料丰富的明清时期以及《隋书 经籍志》所录目前已散佚的相关书籍名目,与魏晋有关的记载可以说百不一存。在笔者看来,仅凭粗制滥造的《晋书》和残存唐前史籍的一鳞半爪声称寻求历史真相没有太大意义,毕竟什么记载能留下来具有极大偶然性;且很多类书留下的旧晋史片段多是有所删节,而非全段照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信息损失乃至歪曲〖注一〗。因此此帖所作的分析,只是基于现有文献体系尝试寻求最优解。且不说笔者的逻辑和论据使用是否合理,笔者所作论证即使看上去自洽,也随时有可能被新出土的文物(典型如墓志、碑刻)、没见过的类书记载(例如笔者没翻过《初学记》)打脸。
在文献方面,史书中出现的书信、诏文通常无法辨别是否被史官动过手脚,因此此帖一般按该史书成书时间而不是史书所称书信作成时间去计算叙事版本出现时间。举例来说,《晋书》实为n手改编材料,在尝试论证版本先后时一般不作为强证使用,只有在更早的文献作强证后《晋书》记载才作为弱证据补充出现。除非《晋书》记载有某种可以辨明出处的特征,例如:
《晋书 后妃传》 裴氏名穆,长水校尉绰孙,太傅主簿遐女,太尉王夷甫外孙。中表之美,高于当世。
晋成帝名衍,南朝、隋唐无需讳晋帝,故正文以字称王衍应是东晋文献特有的标记,此段话大体可以认为是照抄东晋时代史书或其他类型文献。
————
注一:举例来说,《太平御览 人事部》和《艺文类聚 职官部》同样收录了《晋中兴书》中对蔡谟案事发细节的记载,且从行文相似度来说应认为两书抄录了同一篇传记。然而前者只录会稽王治罪令而无太后罢朝诏、殷浩奏免江虨,后者只录太后罢朝诏、殷浩奏免江虨而无会稽王治罪令,将两段《晋中兴书》残文合并后其实和《晋书 蔡谟传》的叙事脉络相合。然而假若《太平御览》、《艺文类聚》中某一本失传了,读史者很容易因此就得出《晋书》中相对节录《晋中兴书》多出来的部分是唐人在添油加醋,再由此推论继续衍生出的观点就是错上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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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2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13 21:29 编辑

※版本一问题所在
《艺文类聚 帝王部》引《晋穆帝哀册文》 晋穆帝哀策文阙撰人姓名。曰:
钦明文思,允恭克让,忽若布衣,忘其矜尚,体有示无,德充神王,冕旒两楹,委政元辅,内倚公旦,外仗尚父,郁哉惟文,赫斯惟武,西廓岷河,北清伊渚,园陵聿修,旧京式叙,方振长慧,风扫天宇,休牛归马,卷旗卧鼓,俾我蒸民,击壤容与,昊天不吊,奄背率土,哀同遏密,痛方创钜,日月不居,神道之幽,三辰吉良,五谋同休,祖载华庭,晏驾崇丘,俯执馈奠,仰攀龙辀,岌岌黼翣,飘飘素斿,感想平昔,人怀崩抽,号声如震,洒涕成流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晋阳秋》 (何)充之卒,议者谓太后父(褚)裒宜秉朝政,裒自丹徒入朝。吏部尚书刘遐劝裒曰‘会稽王令德,国之周公也,足下宜以大政付之。’裒长史王胡之亦劝归藩,于是固辞归京。
总览《晋穆帝哀策文》全文语境和文末所描述的情景,此文应为东晋时人在穆帝下葬时所撰写的官方悼文。从任期长度考虑,司马昱作为宰相贯穿了整个穆帝朝〖注一〗,结合穆帝朝亲历者孙盛记叙下时人称司马昱为周公,哀策文提及的“公旦”无疑就是指相王司马昱。既然《世说新语》和南朝史书中的天降伟人版司马昱形象直接承自东晋,那么与之相斥的吉祥物版司马昱形象自然就是后人伪造了。
虽然考虑到官方文件和时人所撰史书可能有所虚美,称司马昱为周公并不意味着司马昱一定就是名副其实的时之周公,但能让哀册文作者在皇帝下葬的庄严场合毫无廉耻地给司马昱及桓温大吹彩虹屁,至少可以表明司马昱和桓温同样是当时政局中举足轻重的政客。而一旦司马昱具备权臣身份,那么对桓温来说就是极为危险的新皇帝人选,立难以控制的权臣为帝以缓解舆论压力形同饮鸩止渴,和版本一中桓温“废主以立威”、“废君以自悦”的描述相悖。
因此,晋穆帝哀册文和《晋阳秋》中对司马昱的描述,决定了叙事版本一的形成时间必然晚于其他版本。
——————
注一:作为对比,何充、顾众、顾和、周闵、谢尚、王彪之、江虨等人作为宰相任期皆不足穆帝朝的一半时间。刘遐任期时长不明,但结合永和二年刘遐为吏部、永和十一年周闵、王彪之并为仆射则仆射任期至高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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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3 23: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版本二、三孰先孰后及溯源
《世说新语 排调》注引《晋阳秋》 海西公讳奕,字延龄,成帝子也。兴宁中即位。少同阉人之疾,使宫人与左右淫通生子。大司马温自广陵还姑孰,过京都,以皇太后令,废帝为海西公。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晋阳秋》 泰和六年闰十月,荧惑守太微端门。十一月,大司马桓温废帝为海西公。
废帝朝的亲历者孙盛所撰写的《晋阳秋》残文中,既不言桓温诬陷则大体是视废帝阳痿为真。不过在版本二的语境下,孙盛曾被当权者桓温勒令改史,这条记载也许只是对桓温行径的粉饰。因此需要将视线后移至桓玄、司马道子覆灭后的晋末,此时晋廷和桓温、司马昱的承续关系已经相对淡泊。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晋安帝阳秋》 桓温于枋头奔败,知民望之去也,乃屠袁真于寿阳。既而谓郗超曰:‘足以雪枋头之耻乎?’超曰:‘未厌有识之情也。公六十之年,败于大举,不建高世之勋,未足以镇厌民望。’因说温以废立之事。时温夙有此谋,深纳超言,遂废海西。
晋末王韶之所撰《晋安帝阳秋》成书于义熙年间。残文中并无可以区分版本二、三的特征。
《世说新语 赏誉》注引徐广《晋纪》 (庾)倩字少彦,司空冰子,皇后兄也。有才具,仕至太宰长史。桓温以其宗强,使下邳王晃与谋反而诛之。
《世说新语 言语》注引徐广《晋纪》 咸安元年十二月,荧惑逆行入太微,至二年七月犹在焉。帝惩海西之事,心甚忧之
晋末徐广所撰《晋纪》成书于义熙十四年。《晋纪》残文叙述中司马晞及庾倩谋反一说为桓温诬陷,与旧《司马晞传》不言司马晃被桓温逼迫自诬对比,可知徐广《晋纪》持有版本二观点。而所谓司马昱“惩海西之事”即担心被桓温废黜。因此至晚到晋末已经出现了将桓温视为篡位逆臣的记录。
《宋书 谢灵运传》 高祖伐长安,骠骑将军道怜居守,版为咨议参军,转中书侍郎,又为世子中军咨议,黄门侍郎。奉使慰劳高祖于彭城,作《撰征赋》。其序曰:
……相国宋公,得一居贞,回乾运轴,内匡寰表,外清遐陬……所以钩棘未曜,殒前禽于金墉,威弧始彀,走钑隼于滑台。曾不逾月,二方献捷。……遂写集闻见,作赋《撰征》,俾事运迁谢,托此不朽。其词曰:……
闻宣武〖注一〗之大阅,反师旅于此廛。自皇运之都东,始昌业以济难。抗素旄于秦岭,扬朱旗于巴川。惧帝系之坠绪,故黜昏而崇贤嘉收功以垂世,嗟在嗣而覆趫。德非陟而继宰,衅逾禹其必颠。
……
谢灵运称刘裕为宋公且对刘裕武功的夸耀止于克洛阳、滑台可知《撰征赋》作于义熙十二年年末〖注二〗。相对改编书信、诏文的难易度来说,史官对文学作品动手脚的可能性近乎不存在。相比于《郑鲜之传》所载书信,作为辞赋被收录进《宋书》的《撰征赋》除了不可避免的鲁鱼亥豕问题〖注三〗之外可以完全断定是谢灵运所作,基本可以排除苏宝生、徐爰、沈约等史臣的意识形态干扰。
而晋末时人谢灵运持有的是版本三的观点,所谓“惧帝系之坠绪”自然是默认废帝真的是将要祸乱东晋的阉病皇帝;而如果桓温曾借废立之名行篡逆之实,则谢灵运不可能将废立完全视作桓温的垂世功绩而大唱赞歌。《撰征赋》将版本三出现的时间下限前推至晋末,同时结合《宋书》中郑鲜之上表,可以再次确认版本三应是晋末非常主流的历史认知。
虽然晋末时版本二、三同时存在,但二者对对立版本的叙事兼容性已经出现了高下之别。站在版本三的辩护方,可以声称徐广《晋纪》对桓温篡逆的记叙是对版本三的改编(该辩护理由同样适用于下文提到的《范弘之传》书信),目的则是服务于义熙朝廷反桓玄的政治需求。而站在版本二的辩护方则不然,对《晋阳秋》相关不利记载实为屈服于桓温压力的辩解已经不适用于晋末环境。
《晋书 范弘之传》 将行,与会稽王道子笺曰:……桓温事迹,布在天朝,逆顺之情,暴之四海。在三者臣子,情岂或异!凡厥黔首,谁独无心!举朝嘿嘿,未有唱言者,是以顿笔按气,不敢多云。……(王)珣感其提拔之恩,怀其入幕之遇,托以废黜昏暗,建立圣明,自谓此事足以明其忠贞之节。明公试复以一事观之。……若温忠为社稷,诚存本朝,便当仰遵二公,式是令矩,何不奉还万机,退守藩屏?方提勒公王,匡总朝廷,岂为先帝幼弱,未可亲政邪?将德桓温,不能听政邪?……晋自中兴以来,号令威权多出强臣,中宗、肃祖敛衽于王敦,先皇受屈于桓氏。……
《晋书 桓玄传》 百官到姑孰劝玄僭伪位,玄伪让,朝臣固请,玄乃于城南七里立郊,登坛篡位,以玄牡告天……榜为文告天皇后帝云:……晋自中叶,仍世多故,海西之乱,皇祚殆移,九代廓宁之功,升明黜陟之勋,微禹之德,左衽将及。……
如果废昏立明一说仅仅只是王珣等桓温旧属用来洗白桓温的虚假政治宣传,在义熙前尚可以“桓宗犹盛”来解释此前歪曲历史的说法为何通行,毕竟连权臣司马道子都对这种谎言无可奈何。但既然桓玄篡位时曾公然用“升明黜陟”的伪论为篡位合法性提供支持,那么在桓氏覆亡、安帝反正之后,对桓温废昏立明的宣传已经是不符合事实的严重政治反动了。而在晋末义熙年间,没有任何官场威胁或者政治需求可以逼迫谢灵运、郑鲜之顶风作案坚持颠倒黑白给桓温洗地——尤其是考虑到郑鲜之的上表在版本二的语境下相当于跳脸挑衅刘裕。
——————
注一:此处的“宣武”有人译作《宣武舞》、有人释义为宣武场、有人认为指桓温。不论采信何者,下文“皇运之都东”都将时间线拉到了东晋;而“惧帝系之坠绪,故黜昏而崇贤”则明显是牵涉到东晋重要政治事件桓温废立的特定术语。因此即便开篇的“宣武”不是桓温,谢灵运在后续写作中也由这一同名词汇发散联想到了桓温。
注二:义熙十二年九月北伐收复滑台、洛阳,十月刘裕被册封宋公进位相国,十三年刘裕离开彭城同年进爵宋王。
注三:例如《宋书 谢灵运传》较完整版本和《艺文类聚 武部》残文版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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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4 0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13 21:39 编辑

※对版本二、三先后的辅助判断
笔者在早前的帖子(跟卓明谷一起噶了)/回答里曾因《宋书 蔡廓传》提到的晋废帝即位诏文称谓问题质疑过司徒司马昱、太尉桓温的履历正确性,且依据穆帝朝亲历者孙盛在《晋阳秋》中的称谓可以确认二者的司徒、太尉履历为伪。再回过头来观察桓温进位大司马前的相关府属记载,刘孝标为《世说新语》涉及的桓温幕府成员作注时引用了《征西寮属名》、《大司马寮属名》而独无“太尉寮属名”;《晋书》中虽然屡见太尉桓温,然而唯有《毛穆之传》声称传主担任过太尉掾,其余相关人员则未和太尉府有过瓜葛。可以推论改史者只在直接提及桓温官职的传记做了手脚,而无暇将相关人员的履历一一涂抹。利用好这种因无法面面俱到而无法避免的改史疏漏,便可以在废立时的相关人员履历中找到突破口。
首先是司马晞相关。版本二、三对司马晞身份定调的分歧基础在于司马晞究竟是被桓温忌惮的宗室重臣,还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边缘化角色。笔者此前曾对哀、废二朝的侍中任职顺序进行过整理,名单如下:
颜旄〖注一〗、司马钦→司马钦、韩伯→韩伯、江灌→韩伯、司马邈→韩伯、高崧→韩伯、谢安→谢安、罗含→罗含、王劭→王劭、王坦之
以上正员侍中任期极为紧凑,平均下来近乎一年一迁,基本上没有将司马晞插入其中的余地。且卸任者不是亡故(司马钦、高崧、司马邈)就是迁任其他实职(韩伯、谢安、罗含),而司马晞的履历表中,自穆帝朝以后唯一可能有实际执掌的官职唯有侍中,故即使将司马晞生硬插入以上行列,那么在司马晞旋即卸任后也会尴尬地发现司马晞必定在废帝朝被边缘化。因此,保守点说,兴宁二年改制后司马晞就只是一位挂名的员外侍中;如果更激进一点,那司马晞从来就不是司马昱执政集团的一员,其生平中既不在尚书、中书、门下、御史台等要害部门掌权,也不曾掌禁军或出任方镇。。
既然司马晞只是一位空有极高品位但并无实际权力的吉祥物角色,那么司马晞案就不能当做版本二对桓温篡逆的指控证据,对于司马昱等人来说此事根本无关痛痒。
而废立后桓温党羽在中枢的任职情况,则完全摧毁了版本二指控的立足点。
郗超 中书侍郎(/迁司徒左长史)
王珣 琅琊王友
刁彝 吏部郎
袁宏 吏部郎、骁骑将军
作为对比,苏峻、桓玄对中枢的控制如下:
苏峻
苏峻〖注二〗 领军将军、录尚书事
司马羕 录尚书事
马雄 左卫将军
祖涣 骁骑将军
许柳 丹阳尹
桓玄(为楚王前)
桓谦 左仆射,加侍中、录尚书事
王谧 中书令、领军将军,迁散骑常侍、中书监
殷仲文 侍中、领左卫将军
桓胤 中书令
卞范之 丹阳尹
只要对东晋职官略有了解,情况便一目了然:桓玄既控制朝政又控制禁军,苏峻对朝臣控制较弱但牢牢控制住了禁军;而桓温留在建康的配置却是仅能称亲信们在重要部门任职,并不能号称控制了朝政、禁军。在新皇司马昱曾为权臣、桓温又不肯待在建康的前提下,既然司马昱党羽如尚书仆射王彪之、中领军桓秘等人原封不动,那么仅凭中书侍郎郗超、骁骑将军袁宏根本做不到版本二所主张的“政自温出”。
参考《隋书 经籍志》对诸旧晋史的留存情况记录及刘知己对旧晋史的点评,唐代史臣编纂《晋书》时仍可以看到《晋阳秋》以降诸家旧晋史的完本。在《晋书》编辑者旗帜鲜明地认定桓温篡逆的前提下,《晋书》却从旧晋史中摘取出一套完全不支持该观点的桓温党羽任职记录,那么不妨说能支持桓温控制朝政的党羽任职记录自始至终就是不存在的。笔者的猜测是:晋末及刘宋史臣将晋代传世的版本三修改成版本二时因工作量过大没能修改周全,这才导致一套基于版本三的朝臣履历同样被继承到了《续晋阳秋》、《晋中兴书》等后出史籍中。
——————
注一:应即颜含子颜髦。
《北堂书钞 设官部》:“颜髦廊庙之望。” 〔《颜含别传》云:髦字君道,形仪严整,风貌端美。大司马桓公在赭圻,君道为侍中,奉使公股时,桓公叹曰:“颜侍中,廊庙之望,喉舌机要。”○今案陈本及《类聚》四十八引《颜含别传》脱在赭圻十五字,又《类聚》引形仪作仪状。〕
注二:苏峻驻留建康,而桓玄、桓温出居姑孰,故只列入无需代理人即可控制中枢的苏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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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4 0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13 22:02 编辑

※版本四的流通时间
支持版本四的最早记录就是《宋书 五行志》称“政在将相”,而参考晋穆帝哀册文当时的将相并非虚指而应有实际对应的人物。这类记载既然直接指责司马昱、桓温为以下犯上的逆臣,那么该类型记载应最早流通于后继者司马道子、桓玄败亡后。
同时由于版本四意味着江虨、王彪之、谢安及江逌、蔡系、谢万等南朝士族的祖上全是协助司马昱夺权篡位的乱臣贼子,如此不团结的叙事版本至少在南朝不会特别主流,故而该类叙事留存下的记录极少。
※版本一溯源
《晋书 苻坚载记》中苻坚评价桓温废立“废君以自悦”、“怒其室而作色于父”可以直接归类到版本一,汤球在《十六国春秋辑补》中同样录入此段但未标明类书出处,大抵是将《晋书》载记部分未做辨析直接抄录其中。

汤球的处理或许有些武断,不过从同出北朝的《魏书》中可以找到一些相关的蛛丝马迹。版本一的司马昱作为比肩惠帝的政治废物无法撑起执掌朝政的重任,但如此一来穆、哀、废三朝二十余年的东晋政局就因为司马昱的缺位出现了巨大的权力真空。
《晋书 桓温传》 时殷浩至洛阳修复园陵,经涉数年,屡战屡败,器械都尽。温复进督司州,因朝野之怨,乃奏废浩,自此内外大权一归温矣
《晋书 殷浩传》 后温将以浩为尚书令,遗书告之,浩欣然许焉。将答书,虑有谬误,开闭者数十,竟达空函,大忤温意,由是遂绝。永和十二年卒。
《晋书》对此的处理是将其他版本属于司马昱的辅政权力分段移交给了殷浩和桓温——不过这带来了桓温控制内外十几年后政敌越来越多的问题。反过来说,任何有司马昱缺位特征的记载都可以归类到版本一相关。
《魏书 僭晋司马叡传》 聃安西将军桓温率所统七千余人伐蜀,拜表辄行。聃威力微弱,不能控制也。……桓温表废聃扬州刺史殷浩,聃惮温,乃除其名。……
而在《魏书》中,司马聃作为年仅三岁的国王毫无畏惧,不顾童工身份坚持首发对线桓温。而对比《魏书》和《续晋阳秋》等南朝晋史对桓温废立的记叙,无疑是《魏书》的版本更贴近唐修《晋书》的腔调。也许叙事版本一就是十六国、北朝人对桓温废立掺杂了道听途说、主观想象及恶意诋毁后逐步形成的混沌产物。
不过另一方面,南朝的某些记叙也出现了靠近版本一的部分特征。
《世说新语 识鉴》注引宋明帝《文章志》 翼表其子代任,朝廷畏惮之,议者欲以授桓温。时简文辅政,然之。刘惔曰:‘温去,必能定西楚,然恐不能复制。愿大王自镇上流,惔请为从军司马。’简文不许。温后果如惔所算也。”
《晋书 何充传》 翼临终,表以后任委息爰之。于时论者并以诸庾世在西藩,人情所归,宜依翼所请,以安物情。充曰:“不然。……桓温英略过人,有文武识度,西夏之任,无出温者。”议者又曰:“庾爰之肯避温乎?如令阻兵,耻惧不浅。”充曰:“温足能制之,诸君勿忧。”乃使温西。……充每曰:“桓温、褚裒为方伯,殷浩居门下,我可无劳矣。”
《世说新语 识鉴》注引《陶侃别传》 庾翼薨,表其子爰之代为荆州。何充曰:“陶公重勋也,临终高让。丞相未薨,敬豫为四品将军,于今不改。亲则道恩,优游散骑,未有超卓若此之授。”乃以徐州刺史桓温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
刘彧将桓温西镇视为桓温失控的起点,并将此归咎于司马昱用人不当。然而不论是唐修《晋书》提供的时间线还是《陶侃别传》的记载都表明该决策出自时任宰相何充,而不是还未被授予辅政权的司马昱。不过刘彧这条混淆时间线的尬黑,也许和司马昱在东晋被附加的各种光环有所关联。
《宋书 五行志》 恒燠:
庶征之恒燠,刘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京房《易传》又曰:“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桃李华。孙权世,政烦赋重,民雕于役。是时诸葛恪始辅政,息校官,原逋责,除关梁,崇宽厚。此舒缓之应也。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或属华孽。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华。自高贵弑死之后,晋文王深树恩德,事崇优缓,此其应也。
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华。是时简文辅政,事多弛略,舒缓之应也。
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于潜桃、李、柰结实。
恒燠即气温反常温暖,司马昱执政时桃李华夹杂在诸葛恪、司马昭善政和萧道成执政(为沈约的脑袋考虑,显然也是指善政)之间,理应是一条夸赞司马昱的天人感应记录。
《晋书 庾羲传》 时穆帝颇爱文义,羲至郡献诗,颇存讽谏。因上表曰:“陛下以圣明之德,方隆唐虞之化,而事役殷旷,百姓凋残。以数州之资,经瞻四海之务,其为劳弊,岂可具言!……”
《晋书 庾龢传》 升平中,代孔严为丹阳尹,表除重役六十余事
《晋书 王羲之传》 (书于辅政殷浩)自顷年割剥遗黎,刑徒竟路,殆同秦政,惟未加参夷之刑耳,恐胜广之忧,无复日矣
(书于宰相司马昱)虽秦政之弊,未至于此,而十室之忧,便以交至……殿下德冠宇内,以公室辅朝,最可直道行之,致隆当年,而未允物望,受殊遇者所以寤寐长叹,实为殿下惜之。
(书于仆射谢尚)又自吾到此,从事常有四五,兼以台司及都水御史行台文符如雨,倒错违背,不复可知。
《晋书 穆帝纪》 (升平四年)秋七月,以军役繁兴,省用彻膳。
《世说新语 政事》 桓公在荆州,全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物。令史受杖,正从朱衣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讥不着。桓公云:“我犹患其重。”〔《温别传》曰:“温以永和元年自徐州迁荆州刺史,在州宽和,百姓安之。”〕
然而《晋书》中的部分记载却表明司马昱为政苛酷,和《五行志》夸赞的方向正相反。东晋风气下士人大多推崇宽和之政,从这个角度考虑的话,司马昱以玄风御世的说法也许只是随大流的虚美标签堆砌,用作塑造司马昱的神君形象。
《汉书 五行志》 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匀,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
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是时,公子遂颛权,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后,将皆为乱矣。
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时又冬雷,桃李华,常奥之罚也。是时,政舒缓,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当立之王,退王陵、赵尧、周昌。
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
而这套吹嘘司马昱为政宽弛的说法可能带来了反噬,虽然沈约未将司马昱的天人感应记录放入草妖条,但为政舒缓、政务驰略这些术语本身就包含了权柄旁落、臣下弄权的负面含义。将司马昱为政舒缓和司马昱放任桓温西镇的说法关联起来便可以得到一种意象:相王仁弱,强藩失驭。
而这种将司马昱向优柔寡断软弱角色进行塑造的倾向,也许可以视为版本一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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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4 0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剩下点杂七杂八的边角料没写完等后面有空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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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4 0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镇厌的厌不应该是通“压”吗?如厌难将军的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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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4 0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4 07:33 编辑
利维坦与霍布斯 发表于 2025-10-4 02:29
镇厌的厌不应该是通“压”吗?如厌难将军的厌

是的,镇厌通镇压。不过镇压有更中性的压在下面和带有强迫性的压倒含义。可能我表达的不是很好,因为两个版本语境不一样,所以郗超的措辞力度是不一样的。
而且只要把桓温评价的差异分化带出来,关于镇厌的这部分就算完成引导任务了。不过正文部分确实应该改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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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4 0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王夫之的说法是司马昱主动和桓温勾结夺权 之后两人不爽是分赃不均所以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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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5 1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5-10-13 22:02 编辑

忘了把结尾发s1这边……
◎杂论及补充
本来想要把相关记载按叙事版本兼容性分类列于文章最后,发现工作量过大于是作罢。
※桓秘相关记载
《晋书 桓秘传》 初拜秘书郎,兄温抑而不用。久之,为辅国将军、宣城内史。时梁州刺史司马勋叛入蜀,以本官监梁益二州征讨军事、假节。勋平,还郡。后为散骑常侍,徙中领军。孝武帝初即位,妖贼卢竦入宫,秘与左卫将军殷康俱入击之。温入朝,穷考竦事,收尚书陆始等,罹罪者甚众。秘亦免官,居于宛陵,每愤愤有不平之色温疾笃,秘与温子熙、济等谋共废冲。冲密知之,不敢入。顷温气绝,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秘于是废弃,遂居于墓所,放志田园,好游山水。后起为散骑常侍,凡三表自陈。诏曰:“秘受遇先朝。是以延之。而频有让表,以栖尚告诚,兼有疾疢,省用增叹。可顺其所执。”秘素轻冲,冲时贵盛,秘耻常侍位卑,故不应朝命,与谢安书及诗十首,辞理可观,其文多引简文帝之眄遇。先冲卒。
桓秘相关记载很罕见的在不同版本语境下都能解析出不同的特殊信息。
鉴于版本一的司马昱不配担任派系领袖,因此桓秘对老好人司马昱的怀念应止于私交层面。版本一语境下桓秘是一位和桓温略有摩擦的桓温党羽。桓秘担任中领军能够为桓温篡逆大权独揽论提供珍贵的支持。
版本二至四的司马昱是一位和桓温分庭抗礼的派系领袖,因此桓秘失势后每每追忆司马昱除了二者私交甚笃之外,还有了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额外含义。同时回头看标黑字段,桓秘起家时被桓温抑制;桓温宁可任用在宁州表现糟糕“人不堪命”的周仲孙也不肯让亲弟弟桓秘督梁、益(而桓冲早在穆帝朝就已出任方镇);桓温二入建康借故废黜桓秘,结合桓秘起家后一直在扬州和中枢活动,那么该语境下亲近司马昱的桓秘无疑该被视为司马昱的党羽。敌视桓温版本的桓秘在废立后担任中领军,反而对“政自温出”论构成了挑战。
而有关桓秘逼迫司马晃诬陷司马晞的记载,在版本一中是桓秘为桓温清除政敌;版本二的桓秘作为司马昱的亲信受迫于桓温违心地参与了司马晞案;版本三的桓秘则和桓温摒弃前嫌争当晋室忠贤;版本四的桓秘俨然是司马昱授意下迫害司马晞的排头兵。
王彪之、司马恬等人除了不会被当做桓温党羽之外,他们在废立中行事的政治含义和桓秘一样会随着叙事版本的变化而变化。
※曲安远履历对版本三、四的支持
《高僧传 竺法旷传》 晋简文皇帝遣堂邑太守曲安远诏问起居,并咨以妖星,请旷为力。旷答诏曰:“昔宋景修福,妖星移次,陛下光辅以来……”
笔者此前曾论述过,作为既无门地又无执政才干的佞幸,曲安远能破格担任郡守纯粹是司马昱作为权臣滥用权力的体现。简文帝即位后曾被舆论谴责过的曲安远仍能担任郡守并代表皇帝出行,就意味着他的庇护者仍未失势。
※司马昱方交换人员
《晋书 江灌传》 灌性方正,视权贵蔑如也,为大司马桓温所恶。温欲中伤之,征拜侍中,以在郡时公事有失,追免之。后为秘书监,寻复解职。时温方执权,朝廷希旨,故灌积年不调。温末年,以为咨议参军
《晋书 范弘之传》 亡父昔为温吏,推之情礼,义兼他人。……
先君往亦尝为其吏,于时危惧,恒不自保,仰首圣朝,心口愤叹,岂复得计策名昔日,自同在三邪!......
《王建之墓志》 晋故振威将军、鄱阳太守、都亭侯琅耶临沂县都乡南仁里王建之,字荣妣,故散骑常侍、特进、卫将军、尚书左仆射、都亭肃侯彬之孙,故给事黄门侍郎、都亭侯彭之之长子,本州迎西曹,不行。袭封都亭侯。州檄主簿、建威参军、太学博士、州别驾,不行。长山令、廷尉监、尚书右丞、车骑长史、尚书左丞、中书侍郎、振威将军、鄱阳太守,春秋五十五,泰和六年闰月丙寅朔十二日丁丑,于郡官舍。……

倘若范康解除禁锢起为桓温府属、王建之由中书侍郎出为鄱阳和江灌解除禁锢进入桓温幕府时间接近(即枋头之战后),那么双方互换亲信后所担任的职位意义明显不对等,结合仇池绕过桓温而遣使于司马昱,桓温在与司马昱的废立合作中只怕是居于弱势的。
《晋书 司马伦传》 时齐王冏、河间王颙、成都王颖并拥强兵,各据一方。秀知冏等必有异图,乃选亲党及伦故吏为三王参佐及郡守
由于时间证据不足,目前只是纯猜测。
※殷、庾宗强论
《资治通鉴 晋纪二十五》 初,殷浩卒,大司马温使人赉书吊之。浩子涓不答,亦不诣温,而与武陵王晞游。广州刺史庾蕴,希之弟也,素与温有隙。温恶殷、庾宗强,欲去之。辛亥,使其弟秘逼新蔡王晃诣西堂叩头自列,称与晞及子综、著作郎殷涓、太宰长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刘彊、散骑常侍庾柔等谋反。
《晋书 司马晞传》 温又逼新蔡王晃使自诬与晞、综及著作郎殷涓、太宰长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刘强等谋逆……温于是奏徙新安郡,家属悉从之,而族诛殷涓等,废晃徙衡阳郡。
《宋书 殷孝祖传》 曾祖羡,晋光禄勋。父祖并不达
殷、庾宗强论是对徐广《晋纪》桓温忌惮庾倩宗强的粗糙拓展,殷羡一支在殷浩被废后仕途不显,反而是殷融一支出了太常殷允和吴兴太守殷康。如果桓温忌惮殷氏宗强那么首当其冲的会是时任禁军将领右卫将军殷康,而非仅为著作郎的殷涓。殷涓的死因恐怕在于他想跟司马晞组一辈子乐队(指挽歌大合唱)。
同时《晋书》所称的族诛殷涓也明显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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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0-5 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indhawind2 发表于 2025-10-4 08:18
记得王夫之的说法是司马昱主动和桓温勾结夺权 之后两人不爽是分赃不均所以都不是好东西( ...

是指王夫之《读通鉴论》吧。感觉属于歪打正着,他那套理论套梁简文帝更合适。
《资治通鉴》 虽神识恬畅,然无济世大略,谢安以为惠帝之流,但清谈差胜耳。
《读通鉴论》 简文为琅邪王,相晋五年,桓温外拒燕、秦,内攻袁瑾,而漠然不相为援,盖其恶温而忌之夙也。既恶温矣,抑不能树贤能、修备御以制温,温视之如视肉,徒有目而无手足,故惎之而犹拥立之,以为是可谈笑而坐攘之者也。盖至于听温之扳己以立而遂立焉,则生人之心,生人之气,无有存焉者矣。
《资治通鉴》版司马昱跟《晋书》基调一模一样,他不能又相信司马昱是翻版惠帝,又指望翻版惠帝有能力树贤任能。
而如果综合其他记载去分析那王夫之这套论点就更不合适了。哀帝在升平五年到兴平元年之间是短暂亲政过的,袁真、庾希都是这段时间上任的,所以司马昱架空哀帝之后袁真跟司马昱之间都是巴不得对面赶紧死的,指望司马昱对袁真伸出援手纯王夫之是把司马昱当成好人了。
后面的部分王夫之因为没意识到司马昱在主导废立,所以没啥分析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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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慈父斯大林 发表于 2025-10-5 13:12
忘了把结尾发s1这边……
◎杂论及补充
本来想要把相关记载按叙事版本兼容性分类列于文章最后,发现工作量过 ...

曲安远这个段子,这个算什么喜事啊
南海以头为长杯,头长数尺,金银镂之。晋广州刺史常以杯献简文,简文用以盛药。未及饮,无故酒跃于外。时庐江太守曲安远,颇解术数,即命筮之,安远曰:“却三旬,**将有喜庆者。”果有生子,人面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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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父斯大林 + 1 《南越志》没有最后一句,像是跳大神记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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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2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晋政治形态试论
《东晋门阀政治》 如果说西晋自武帝以来,士族名士是司马氏皇权(包括强王权力)的装饰品,那么东晋司马氏皇权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西晋尚属皇权政治,东晋则已演变为门阀政治。
庾亮于此时毅然以帝舅的特殊身份,排闼入见,始得扭转事态,使门阀士族获得对宗室诸王的完全胜利
某些要求有所作为的皇帝,作过伸张皇权的努力,例如用近臣、用外戚、用宗室,以图抑制士族权臣。……司马昱居中枢,与其说是伸张司马氏的皇权,不如说是为了协调士族利益。他最后终于成为士族桓温的工具,屈辱而死。
甚至东汉宦官外戚擅权,也只能视为专制皇权发展到空前强大水平而出现的皇权旁落现象。掌握了皇帝(通常是婴幼的或弱智的皇帝),等于掌握了一切权力,因而弄权者得以假皇帝之名行事。这只是对皇权的窃取,而不是对皇权的否定
田余庆的立论前提在于,东晋(在谢安被迫出镇前)并不存在强王执政,且强调庾亮的士族属性压倒外戚属性。接下来笔者将尝试以庾亮、褚裒、司马昱这三个人物的政治定位出发,尝试触碰门阀政治论的排他性立论根基。
※司马昱强王身份再论证
为什么司马道福有能力逼迫王献之休妻来娶她?
小节标题之所以是再论证,在于笔者此前已经对司马昱的权臣身份做过解析。参考杨栓期因“婚宦失类”而被东晋士族排抑,对东晋士族来说婚姻和仕宦无疑是标榜门地高下的重要手段。而司马昱诛杀(亦或幽禁)出身太原王氏的发妻王简姬、超迁寒人佞幸曲安远为比于“古之大夫”(见《通典》贺循语)的二千石郡守,足见司马昱已经在婚、宦两方面越过了士族的红线,而与田余庆对其的定调出现冲突。
在此小节笔者将再次从一起与婚、宦高度相关的“居丧拜时”礼议事件展开论证。不过由于礼议包含了大量琐碎细节与拗口经学概念,其距离现代普通人的生活已经非常遥远而变得难以直观理解。因此必须先从一些形式上高度相关的礼议事件切入,方便了解晋代居丧嫁女会导致什么后果
总结《通典》中王浑、刘隗、张辅等人所列举惩罚,居丧成婚的当事人将被免官+禁锢;而倘若当事人尚有宗长在世,则当事人和宗长一同被司徒、中正系统贬降中正品(即“任之乡论”。其中张辅所举奏者为功丧,罪行要低于齐缞丧,也许齐缞丧所涉及降品惩罚会更重)。士人一旦触犯相关礼法,仕途将遭受重创。
此外需要明确,孔夷主张应赦免颜含实为基于当世普遍错误理解郑玄注解的法不责众式特赦,与元帝诏书下不为例式主张并不存在冲突。如此则元帝表态“自今以后,宜为其防”、孔夷辩明“非言齐縗之中可嫁女”之后,齐缞丧期内娶亲、嫁女已经不再能像陈湛、王籍之、颜含一样被赦免。
《晋书 刘隗传》 世子文学王籍之居叔母丧而婚,隗奏之,帝下令曰:“《诗》称杀礼多婚,以会男女之无夫家,正今日之谓也,可一解禁止。自今以后,宜为其防。”东阁祭酒颜含在叔父丧嫁女,隗又奏之
《通典 礼 嘉礼》 晋惠帝元康二年,司徒王浑奏云:"前以冒丧婚娶,伤化悖礼,下十六州推举,今本州中正各有言上。太子家令虞濬有弟丧,嫁女拜时;镇东司马陈湛有弟丧,嫁女拜时;上庸太守王崇有兄丧,嫁女拜时;夏侯俊有弟子丧,为息恒纳妇,恒无服;……按礼'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娶妇'。无齐縗嫁娶之文,亏违典宪,宜加贬黜,以肃王法。请台免官,以正清议。"尚书符下国子学处议。国子助教吴商议:……诏曰:"下殇小功,不可嫁娶,俊等简忽丧纪,轻违礼经,皆宜如所正。"
司直刘隗上言:"文学王籍有叔母服,未一月,纳吉娶妻,亏俗伤化,宜加贬黜,辄下禁止妻父周嵩知籍有丧而成婚,无王孙耻奔之义,失为父之道王廙、王彬,於籍亲则叔父,皆无君子幹父之风,应清议者,任之乡论。"主簿江启曰:"夫风节不振,无以荡弊俗;礼义不备,无以正人流。籍以名门,擢登宾友,不能率身正道,公违典宪,诚是恺悌垂恕,体例宜全。又东阁祭酒颜含,居叔父丧而遣女。推寻旧事,元康二年,虞濬、陈湛各有弟丧,嫁子拜时,司徒王浑奏免。窃谓弟丧不重於叔父,成婚之礼不轻。含犯违礼典。夫崇礼谓之有方之士,不崇礼谓之无方之人。况亏淳创薄,崇俗弃礼,请免官禁止。"从事中郎谢潜议:"郑玄以为女子成人,逆降旁亲及将出者。昔陈湛以女年过二十,依郑义不责,迁任徐州,不为坐免,久为成比。若含女未过二十,宜如隗奏;若谓郑玄说与礼违,当先除而后禁,不宜制未下而责人也。"主簿孔夷议:"郑玄以未嫁成人,降其旁亲,以明当及时与不及时者同降,若嫁有时而遭丧,因丧而降之,非言齐縗之中可嫁女。学者多昧此旨,非独在今。含应见原。"
……
晋南阳中正张辅言司徒府云:"故凉州刺史扬欣女,以九月二十日出赴姊丧殡,而欣息俊因丧后二十六日,强嫁妹与南阳韩氏,而韩就扬家共成婚姻。韩氏居妻丧,不顾礼义,三旬内成婚,伤化败俗,非冠带所行。下品二等,本品第二人,今为第四。请正黄纸。"梁州中正梁某言:"俊居姊丧嫁妹,犯礼伤义,贬为第五品。"
而在东晋永和末年出现了特殊事态:此前以裁决者身份主持礼议的晋廷,此时下场要求出身太原王氏的王蕴,在丧期内让妹妹王穆之与宗王司马丕拜时(即简易婚礼)。对于此次礼议,有如下信息值得关注:
①.王彪之在私笺末尾的用词是标准敬语,至少同升御床、成帝对王导“惶恐言”等模糊君臣界限的情况在此次对话中并无痕迹。
②.于礼,“大功之末可以嫁子”。不但如王彪之所言,王蕴、王穆之当时不但尚未绝哭未到丧期之末,且王蕴是当年王浑声明不得嫁娶的齐缞重丧,此时逼迫王蕴嫁妹拜时即是伤风败俗、不合礼制之举。且即使谢潜所言降服得宽恕原则在颜含案后仍然成立,这套理论也不适用于王蕴、王穆之,因为死者是其“同生”兄长而非旁亲世父、叔父及以下。
③.参《唐六典 尚书刑部》,贾充所定律令中有《官品》、《丧葬》名目。王浑等人的举奏虽是司徒中正系统本身职权所在,但也应有前述二令的法律依据。而基于②,这道晋廷诏令应和律令相违。
④.从回信内容可确定司马昱对诏令持维护立场。司马昱不仅态度强硬,且“君命之所制”、“自君作故”等用语,等价于主张东晋君主(或代行皇权者)拥有变通丧制的立法权。
⑤.结合④与司马昱引用春秋时“墨绖从戎”典故,一旦王蕴依诏嫁妹也将会和墨绖而起一样成为后人所遵循之旧例、故事。因此,该诏令不止针对太原王氏一家,对日后所有潜在和皇族、宗王通婚的门阀士族具有同样效力。
⑥已知当事人王蕴、尚书范汪与主持礼仪事务的太常王彪之都持反对态度,参考晋代礼议流程(典型如齐王之国礼议)流程涉及机构与《通典》、历代《礼志》所见魏晋有关嘉礼、凶礼讨论的空前盛行,再基于②、③、⑤;可想而知在晋廷内部,一份极具争议性的诏令在发出前必定招致尚书省、司徒中正系统、太常礼官系统、廷尉寺、御史台等机构非议。可以断言的是:王浑、刘隗诸人在劾奏违礼者时表现得越义愤填膺,永和晋廷试图推动这道诏令时要面对的阻力就越大。
⑦.由于文献不足,今人已无从知晓发生在晋廷内部的相关礼议细节,不过既然《通典》记载从诏令发出开始,便可知相关礼议已被通过而非被否决。当时有可能发起、主持并强制通过诏令的已知宰相人选很好确定:辅政司马昱、仆射周闵(按《通典》,穆帝升平元年或永和十二年纳后礼议中出现仆射周闵,而司马丕拜时当在永和十二年)及可能存在的仆射刘遐(刘遐生卒年不明且记载缺失,任仆射仅见于《隋书 经籍志》,其任期可在永和十一年前或后,若在后则可参与此次礼议)。其中司马昱持支持态度,周闵、刘遐无相关记载态度不明。
可以确立一个真命题:或者司马昱是礼议主要推动者,或者司马昱不是礼议主要推动者;从逻辑上考虑不可能存在二者之外的情况。
⑧在诏令已经发出但王蕴尚未从诏前,范汪、王彪之通过非正式信件做了最后努力:试图说服司马昱。该举动与信件内容意味着:若说服成功,则司马昱将收回成命亦或是推翻诏令。
若司马昱是礼议主要推动者,则:
司马昱>王彪之等潜在礼议反对者
若司马昱不是礼议主要推动者,则:
司马昱>周闵等潜在礼议推动者>王彪之等潜在礼议反对者
因此,在一份伤风败俗、将会破坏成婚者士林声望的居丧拜时诏书所构筑的“君逼臣”情景下,由以上权力关系可知,司马昱必定是具有强王身份的政府首脑。总览司马昱杀王简姬、超迁曲安远、勒令王蕴嫁妹乃至架空哀帝、图谋篡位等种种行为,作为宗王显然超出了田余庆所划定、门阀政治理论所必须的“士族利益协调者”身份。
《通典 礼 嘉礼》 王濛息叔仁兄十月亡,至十二月,其子与琅琊王婚拜时叔仁以丧辞。范尚书与会稽王笺,为伸其意。会稽王答曰:"既有所准,情理可通,故人主权而行之,自君作故,古之制也。古人墨绖从时,岂情所安,逼於君命之所制,夺人臣之所屈,乃至於此。以今方之,事情轻重,岂得同日而欲执违耶?又今自拜时,未为备礼,暂一致身,交拜而已,即之於情,有何不可?且今王氏情事,与国家正同,王命既定,事在必行。"太常王彪之与会稽王笺曰:"王濛女有同生之哀,计其日月,尚未绝哭,岂可成婚?凡在君子,犹爱人以礼,况崇化之主耶!以此为圣人故事,宁可执训,当令宣流后裔。忝备礼官,情有不安,谨具白所怀。"

※庾亮、褚裒身份分析
其一,若笔者上节论述无误,确定了司马昱的强王身份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疑问:为何在何充死后,士族政客集体支持宗王司马昱而非门阀士族褚裒执政?司马昱上位似乎意味着士族领袖在和宗王的斗争中落败,且是士族成员的“倒戈”造成了这一结局。
《世说新语 言语》何骠骑亡后,征褚公入。既至石头,王长史、刘尹同诣褚。褚曰:“真长何以处我?”真长顾王曰:“此子能言。”褚因视王,王曰:“国自有周公。”
〔《晋阳秋》曰:“充之卒,议者谓太后父裒宜秉朝政,裒自丹徒入朝。吏部尚书刘遐劝裒曰‘会稽王令德,国之周公也,足下宜以大政付之。’裒长史王胡之亦劝归藩,于是固辞归京。”〕
《东晋门阀政治》 元帝以来,东晋在皇帝与门阀士族之间,宗室诸王与门阀士族之间,礼法旧门与门阀士族之间,流民帅与门阀士族之间,反复交替地出现争夺统治权力的斗争。这些斗争都是以门阀士族为一个方面,一般说来都是以门阀士族的胜利告终。这是门阀士族政治的特征,是时代的特征。……庾、王合力,使皇权屈服了,使宗室诸王成为不起作用的力量,动辄奏推士族名士的那些礼法旧门人物不再有所作为,引流民帅平叛而出现的后遗问题也终于完全解决。门阀政治排除了各种障碍,能够在自己的轨道上正常地运转
其二,虽然田余庆是在论述门阀“久于其任者”,但也可从此着手分析庾亮辅政时的权力架构。如果说庾亮和司马宗、虞胤的斗争是通过高举维护门阀政治的旗帜、依靠联合士族辅政大臣取胜。那么在苏峻之乱中,庾亮强征苏峻而王导、卞壶“固争不从”;对温峤“无过雷池一步”;对郗鉴“诏以北寇不许”就显得颇为怪异:庾亮和陆晔之外的所有辅政大臣都有严重政见分歧,但王导、温峤等人却对庾亮一意孤行无可奈何、也毫无反制手段。
已知庾亮有三弟在中枢随庾亮出奔,刘超代赵胤为左卫则庾怿当时应为散骑侍郎,庾条或是秘书监,庾翼无职;庾冰虽为三吴“股肱大郡”,但换句话说其既非方镇亦非刺史实力有限;可以说庾亮诸弟全都缺少能帮助兄长操控中枢的权柄。那么庾亮的权力来源就需要另外解释。
《东晋门阀政治》 东晋门阀政治中,某一士族秉权而能久于其任者,一般都是昆弟众多而且名重一时,分居内外,彼呼此应,以维持家族势力于不衰。于琅邪王氏,敦总征讨,导专机政,群从子弟,各居显要;于颍川庾氏,亮入相出将,冰、翼等亦内外相维;于陈郡谢氏,尚、奕、万诸昆弟久戍豫州,安则凭借诸兄遗泽和豫州势力,得居相位,然后以侄谢玄据京口而建北府兵。
《晋书 庾亮传》 亮携其三弟怿、条、翼南奔温峤……
《晋书 庾怿传》又为冲中军司马,转散骑侍郎,迁左卫将军。以讨苏峻功,封广饶男……
《晋书 刘超传》 及苏峻谋逆,超代赵胤为左卫将军。
《晋书 庾条传》 初辟太宰府,累迁黄门郎、豫章太守。征拜秘书监,赐爵乡亭侯,出为冠军将军、临川太守。
《晋书 庾冰传》 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出补吴兴内史。会苏峻作逆,遣兵攻冰,冰不能御,便弃郡奔会稽。
《晋书 庾翼传》 苏峻作逆,翼时年二十二,兄亮使白衣领数百人,备石头。
对此,笔者倾向于将褚裒在永和初年的舆论处境和庾亮的权力来源做关联:刘遐、王胡之、刘惔、王濛及何充、诸葛恢、顾众、庾翼、谢尚等人之所以反对褚裒执政或是加不臣之礼,本质上是患上了庾亮PTSD。太后单独临朝尚且可能因为当时女性大多不具备执政素养而难以兴风作浪,一旦太后+外戚联合执政就将开启太后代行君权、外戚控制朝政且群臣无力对抗的“外姓太上皇”模式。也许永和初年东晋群臣只是在宗王政治和外戚政治的二选一中勉强做出了选择。
《晋书 后妃传》 及成帝即位,尊后曰皇太后。群臣奏:天子幼冲,宜依汉和熹皇后故事。辞让数四,不得已而临朝摄万机。后兄中书令亮管诏命,公卿奏事称皇太后陛下
及穆帝即位,尊后曰皇太后。时帝幼冲,未亲国政。领司徒蔡谟等上奏曰:“嗣皇诞哲岐嶷,继承天统,率土宅心,兆庶蒙赖。陛下体兹坤道,训隆文母。昔涂山光夏,简狄熙殷,实由宣哲,以隆休祚。伏惟陛下德侔二妫,淑美《关雎》,临朝摄政,以宁天下。今社稷危急,兆庶悬命,臣等章惶,一日万机,事运之期,天禄所钟,非复冲虚高让之日。汉和熹、顺烈,并亦临朝,近明穆故事,以为先制。臣等不胜悲怖,谨伏地上请。乞陛下上顺祖宗,下念臣吏,推公弘道,以协天人,则万邦承庆,群黎更生。”太后诏曰:“帝幼冲……先后允恭谦抑,思顺坤道,所以不距群情,固为国计。岂敢执守冲暗,以违先旨。辄敬从所奏。”于是临朝称制
《晋书 袁乔传》初,乔与褚裒友善,及康献皇后临朝,乔与裒书曰:“皇太后践登正阼,临御皇朝,将军之于国,外姓之太上皇也。……”
《晋书 张普惠传》太傅、清河王怿曰:“昔在僭晋,褚氏临朝,殷浩遗褚裒书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况太上公而致疑?”对曰:“褚裒以女辅政辞不入朝。渊源讥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称其非,不记其是。不谓殿下以此赐难。”
《通典 礼 嘉礼》 何充与庾翼书:“褚将军还朝,值太后临朝,时议褚侯虽后父,乃晋臣也,宜用郑议。或谓褚生宜不拜耳,不称臣,燕王非比也。又谓窦武虽受爵太后,录尚书事,而汉无拜文为疑,故恐大义乖错。褚侯既不拜,便是异姓太上皇也。此巍巍,亦庶姓不敢安。”
若司马昱强王身份不假,则除了刘裕、刘毅等北府将领执政的晋末外,司马昱、司马曜、司马道子、司马元显这爷孙四人执政就占据了东晋剩余时间的一半。其中虽然桓温和司马昱活跃时间重叠,但参考桓温幕僚以公府参军而非霸府成员身份正常迁入晋廷、且建康事实上不存在桓温代理人的中枢态势,不如说桓温极可能是这场篡位竞赛中的失败者,司马昱顺利称帝反而是桓温有条件投降的标志事件。笔者目前倾向于将东晋顶层权利倾扎的状态形容为权臣政治:其中包括具有士族身份的开国功臣王敦、王导,外戚庾亮;也包括以宗王身份上台的司马昱等人。
《东晋门阀政治》 一、皇权的最低点 皇位的一废一立,全凭桓温一言定局,被废的海西公无可奈何,被立的简文帝也无可奈何。……
二、门阀士族权力的最高点 桓温篡晋积谋甚久,终未成功,不是军事力量不够,不是皇室反抗,而是几家门阀士族作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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