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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in

[讨论] 总局这次仇恨拉的比较大,正版党和原文党不知道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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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

借审查制度带来的反盗版不过是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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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2:44
很简单,C只是做了一个文本合并软件
B只是每天在公开博客上写点没头脑的博文
A则是每天发一堆只有时间的 ...

这叫联合犯罪吧?每个人都是最终合成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怎么会没证据?证据就是某发布者的微博上的字幕合成教程和每周发布的合成公式及其密钥。

就算C只发布了一次而被饶过了,AB总是在发布新的东西吧?总局把AB封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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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2:50
所以说了,总局没这权力做这事
首先,这个布局就是能确保警方没法介入,因为证据不足
其次,现阶段就算你 ...

总局的权力是什么,不是你想了算的。

同样,警方觉得是否可以立案了,也不是按你想了来的。

至于你采用什么样的作业方式,人家真要抓你,从刑事上,一个共同犯罪就可以解决了。至于证据,你别想的那么高度盖然性。

至于现阶段不是犯罪,那就低调点好了,别真的搞的自己没的玩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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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05:50
abc一起处理呗。

对行为的定性不是纯靠技术手段能解决的。

你没证据怎么处理
特别是C,假设C的软件事物很早就做出来的,并且广泛用于其他用途(这是有预谋的
B写无厘头博文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而且也不是每篇博文都是字幕乱序
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发现ABC可以组合出字幕文件
请问你怎么ABC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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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1:01
所以?发扬民间计算机技术,促进其进步发展?
就算动漫不挨刀,影视这一块本身仍然是字幕,下载为重心的 ...

你想太多了,疑罪从有一竿子捅翻所有技术手段。

我早就说过这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只能政治解决。
但国人一定是直到撞破了头才会看到这一点,然后在找创可贴的时候忘掉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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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条理是条理,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约束是约束,有些东西不是有关部门一句话就管用的,人类这种东西那里那么容易被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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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2:55
你没证据怎么处理
特别是C,假设C的软件事物很早就做出来的,并且广泛用于其他用途(这是有预谋的
B写无 ...

我说过了,有没有证据不是你自己认为的。

如果真要以刑事的力量侦办你,要查出来不是问题。

所以我说了,你想说你没犯事,应该是指望从立法上规定这个不是犯事,而不是以技术手段来使得证据好像不存在。

更不要说,你真被抓了,还不等人家取证你自己可能就招了。

而且,这次的事情,很多人也说了,根本不是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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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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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05:55
总局的权力是什么,不是你想了算的。

同样,警方觉得是否可以立案了,也不是按你想了来的。

光明正大的做,让对方没理由抓你
这条是核心
不论你怎么做,都把行为后果控制在法律限度内,让警方没法立案,管理方束手无策,这是思路
我一个人的想法当然有局限性,但是人民智慧远不止这些,我只是举个例子
就是真正的犯罪,面对集体standalone式犯罪,警察是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因为会成为社会现象
当然,网络上这点事,只是小打小闹,最多总局面子上挂不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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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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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loise 于 2014-11-23 13:14 编辑

无论电影电视动画小说游戏都存在的问题
大众新出的有版权引进
小众老作品爱好者不就只有去死了吗?
重口味爱好者(哪怕只是HBO那档次的)不就只有跟着也去死了吗?

这是姑且算半个正版党的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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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05:59
我说过了,有没有证据不是你自己认为的。

如果真要以刑事的力量侦办你,要查出来不是问题。

所以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A发时间,B发无厘头博文,作为客观事实存在,这就是证据,根本不需要使得它“不存在”,反而是要强调它“存在”才是正解
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行为完全没有触线,而事件后果是由一般群众的自发行为产生的
你怎么定性?
打个比方,有人用张小泉的刀杀人了,所以造刀厂有罪?
例子不一定恰当,大体思路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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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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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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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3:13
所以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A发时间,B发无厘头博文,作为客观事实存在,这就是证据,根本不需要使得它“不 ...

因为按你的叙述,A、B、C这么搞就是为了制作字幕并散布。

从犯罪角度来说,共同犯罪并不要求必须做某一个事之前共同的行为人要先行通气。

而你举的例子中,造刀厂造刀并不是为了供人犯罪的。

这些,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常说的犯意、主观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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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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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3:17
这和墙是两码事
我的意思简化来说,就是:
利用国内公众平台发布碎片信息

你这种,上面一句话,公众平台运营商立刻帮着干活了。

要是犯罪,妥妥的帮着提供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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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喷了,还想跟土狗讲法律呢?领导一句话恁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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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suebin 发表于 2014-11-23 13:18
把网上的txt筛选一遍?
先不说广电有没这个能力
真做得到估计全世界都炸裂了 ...

我都说了那么做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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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06:17
因为按你的叙述,A、B、C这么搞就是为了制作字幕并散布。

从犯罪角度来说,共同犯罪并不要求必须做某一 ...

我的叙述是为了从制作字幕的这一方观点来看的,所以看上去是很明显的共同作业
事实上我前面也说了,有预谋的制造时间差,造成并非共同作业的现象就是了
而且本身风险最大的B也可以设置多层保险
打个比方,在FC2上发博文,然后教唆贴吧的小学生去转发就行了
到最后你打算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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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suebin 发表于 2014-11-23 13:18
把网上的txt筛选一遍?
先不说广电有没这个能力
真做得到估计全世界都炸裂了 ...

听说过钓鱼执法么?

要搞你,有的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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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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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肥原贤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1-2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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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3:24
我的叙述是为了从制作字幕的这一方观点来看的,所以看上去是很明显的共同作业
事实上我前面也说了,有预 ...

如果要抓的话,你这些可以都抓。

法律的规定为什么不冗长?因为它考虑的只是行为人、行为人的主观、行为人的行为及可能牵涉的利益。

至于你说的时间差,方式方法,对于判断你是不是范了事而言,不是决定性的。

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你们分工明确,每人干一点点,你们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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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某些人的思路,下一步就封萌购海淘封海关,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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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厨麦当牛 发表于 2014-11-23 13:26
这种把戏明不明显,领导只要看到自己家孩子还在整天看动画,一下就全明白了。不要侮辱TG这方面的智商。

...

当初扫黄的时候我就说那不过是秋天,字幕组全灭才是冬天。
估计多数人都当危言耸听了。这次肯定也不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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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霞仙子☆ 发表于 2014-11-23 13:33
照某些人的思路,下一步就封萌购海淘封海关,是不是这个理?

是封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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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蛋灌饼 发表于 2014-11-23 13:34
当初扫黄的时候我就说那不过是秋天,字幕组全灭才是冬天。
估计多数人都当危言耸听了。这次肯定也不会例 ...

多数人可能还真不会当回事。

这次真是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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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大招风 都是被那些视频网站害死
要真想搞 缩保平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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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06:29
如果要抓的话,你这些可以都抓。

法律的规定为什么不冗长?因为它考虑的只是行为人、行为人的主观、行为 ...

你始终认定要抓可以抓
而我想说的其实是,伪装到想抓都没理由抓
我想先明确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在讨论的,归根结底,还是网络行为
网络的无序传播很难存在动机,而你在无法确认动机的情况下,“考虑的只是行为人、行为人的主观、行为人的行为及可能牵涉的利益”这句话就显得毫无意义
虽然说了半天ABC给了你只要抓到人就能解决问题的错觉,不过我还是这么说吧
目标是病毒式传播,到最后完全不存在发生源,人人都是发生源
别忘了,大前提,网络行为。你得先确定AB身份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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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kedokido 发表于 2014-11-23 13:36
多数人可能还真不会当回事。

这次真是讨厌了。

再亮一张牌:这次冬天不止限于文化领域。文化及文化产业所受影响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准备过冬,需要的也不仅仅是硬盘。

底牌,等我确认能活过冬天再来翻。希望到时S1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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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mhfdt 发表于 2014-11-23 13:42
你始终认定要抓可以抓
而我想说的其实是,伪装到想抓都没理由抓
我想先明确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在讨论的, ...

就你列的那堆手段,可以看出来你根本不了解匿名网络相关的研究。
就这点技术储备,还想跟掌握了DPI和Data Mining技术的组织过招?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你也算是活教材了——告诉我们匿名网络距离一般人掌握的技术储备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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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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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蛋灌饼 发表于 2014-11-23 06:34
当初扫黄的时候我就说那不过是秋天,字幕组全灭才是冬天。
估计多数人都当危言耸听了。这次肯定也不会例 ...

字幕组不会消失
这个问题和黄片一样的
你做字幕不存在问题,私人行为管不到你
你传播就来找你麻烦
我到现在说这么多,也只是在找一个光明正大的传播方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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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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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蛋灌饼 发表于 2014-11-23 13:42
再亮一张牌:这次冬天不止限于文化领域。文化及文化产业所受影响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准备过冬,需要的也不 ...

这也太吓人了吧。

这是要倒退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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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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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蛋灌饼 发表于 2014-11-23 06:46
就你列的那堆手段,可以看出来你根本不了解匿名网络相关的研究。
就这点技术储备,还想跟掌握了DPI和Data  ...

这和TOR没有关系
DPI和DATA MINING对于我前面说的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我所说的,只有A和B发了博文这样一个事实
我就是要对方知道有A和B这样的一个存在
然后利用群众行为掩盖他们
比如说,突然有一天出来了个D,A和B不在是撰文者,而变成了数以万计的转发者之一
这么说,技术只是表层
其实是心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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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鸡蛋灌饼 于 2014-11-23 14:07 编辑
柱头三 发表于 2014-11-23 13:48
大大求教,我愿拜你为师,只为了能活过这严酷的凛冬

这种级别的判断只能你自己来做。
由别人告诉的话,自己只会选择性的吸取。

借用列宁鲁迅的一句话:从现在开始,把宅的时间用来学习。
干,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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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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