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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捣♂湿

[新闻] 榎宮祐涉嫌抄袭多张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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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村雨零 于 2014-9-25 17:46 编辑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5 17:11
你认为为了洗白榎宮祐而用假图钓鱼是可行的手段
榎宮祐也认为模仿他人的画作作为商业用途是可行的手段

我不会说「什么作者就有什么粉丝」这种想当然的话
但本帖之所以存在不就是因为这些事在道德上存在争议?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产生了我是榎宮祐的粉丝,我在洗白榎宮祐的错觉?我只是个路过的怀疑主义者和不会叠图的愉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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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假如你真的对榎宮祐并未抱有特殊感情,那么我对我的臆测表示歉意,虽然我目前并不相信 ————

为了抹黑所有的检证图而不惜「假图钓鱼」,也是路过的怀疑主义者会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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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olilly 于 2014-9-26 01:07 编辑

顺便一提

假如按照你在本帖提过的「一棵果树只要结出的果子有一个是有毒的,那就可以怀疑是毒树;主张毒树也能结出无毒果子的人,脑袋一定有问题」的理论:

榎宮祐只要抄袭过一张,那就足以质疑他是一名抄袭犯了吧?(当然,事实上 远不止一张
主张「没有百分百抄袭」就不算抄袭的,脑袋又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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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村雨零 于 2014-9-25 19:45 编辑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5 18:03
顺便一提

假如按照你在本帖提过的「一棵果树只要结出的果子有一个是有毒的,那就可以怀疑是毒树;主张毒树也能结出无毒果子的人,脑袋一定有问题」的理论:

榎宮祐只要抄袭过一张,那就足以质疑他是一名抄袭犯了吧?(当然,事实上 远不止一张
主张「没有百分百抄袭」就不算抄袭的,脑袋又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控方只要提供了一件辛普森双重谋杀的证据,那就足以让‘加利福尼亚人民’(People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质疑辛普森是一名双重谋杀犯(当然,事实上远不止一件);主张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超越合理怀疑的大陪审团,脑袋一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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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olilly 于 2014-9-26 11:08 编辑
村雨零 发表于 2014-9-26 02:10
“控方只要提供了一件辛普森双重谋杀的证据,那就足以让‘加利福尼亚人民’(People of the State of Calif ...

假如抄袭算作和杀人同等级别、造成了等同后果的刑事案件,你说的类比或许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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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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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榎宮祐被爆抄袭也不是第一次,以前没事,这次也不见得有事

正如IS的作者弓弦老爷在推特上那么多奇葩发言,被S1er吐槽过那么久,依然该出书出书,该挣钱挣钱,照样活得比大部分正经轻小说作家潇洒

但把抄袭这事转进到「有点名气的都会有人黑」上是有问题的
别人被黑是因为受众的喜好问题,你被黑是因为你自己的道德问题
可不能混为一谈,或者说,没资格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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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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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olilly 于 2014-9-26 18:22 编辑

本论坛大概也没有人有这种「资格」去黑山本宽或者弓弦大爷

当然也多谢你这么用心,相信本帖还能持续焕发一段时间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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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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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题外话,楼主能否在标题的榎宮祐前加上「NGNL原作者」字样?

看本楼的回复很多人都对榎宮祐这个名字不太熟悉,这也是本帖沉得太快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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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怎么还在继续。。。画的好你们关注关注也就算了,这不管借鉴也好抄袭也好成品图这么渣也值得如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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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18:25
一个题外话,楼主能否在标题的榎宮祐前加上「NGNL原作者」字样?

看本楼的回复很多人都对榎宮祐这个名字不 ...

你一定和这个作者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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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jicai 发表于 2014-9-26 18:32
你一定和这个作者有仇。。。

这是普通适用的新闻标题拟定规则啊
你可以翻翻新浪新闻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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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18:50
这是普通适用的新闻标题拟定规则啊
你可以翻翻新浪新闻之类的

这楼里属你最能蹦达,还变着花样的蹦达。深怕别人不知道这作者是ngnl的作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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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01:27
假如抄袭算作和杀人同等级别、造成了等同后果的刑事案件,你说的类比或许才靠谱。
抄袭算不算作和杀人同等级别、造成了等同后果的刑事案件和我的类比靠不靠谱有什么关系?我的质疑不管是不是对的都不会对@rotiflride本人造成任何影响,难道还要讲究程序正义不成?
一个白人天主教徒来到天堂门口想要进去。他跟守门人列举了自己的种种善行,但守门人说:”可以,不过你还必须能够正确拼写一个单词才能进。”
”哪个单词?”
”上帝。”
”G-O-D。”
”你进去吧。”

一个犹太人来到天堂门口,他同样被要求正确拼写一个单词才能进。守门人考他的单词仍然是”上帝”。这个单词非常简单,所以他同样拼写正确,于是也进去了。

最后一个黑人来到天堂门口,他面临同样的规则。但是守门人让他拼写的单词是”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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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18:50
这是普通适用的新闻标题拟定规则啊
你可以翻翻新浪新闻之类的

这作品又不火,画的又渣,这都讨论10页了你还嫌沉的快。。。你对这个作者爱的深沉。这里根本没多少人在乎一个日本人抄没抄。又不是话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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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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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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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asdf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9-26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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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 发表于 2014-9-26 19:06
这楼里属你最能蹦达,还变着花样的蹦达。深怕别人不知道这作者是ngnl的作者一样。  ...

怕别人知道这作者是NGNL的作者的又是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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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克苏鲁系青骑士 于 2014-10-3 01:03 编辑

我覺得,不用不厭其煩重複表明這是抄了,不知道Tomolilly是不是第一次遇到可以檢舉抄襲的畫師所以那麼歡樂積極,同時期待著檢舉有一天生效可以看洗地黨的腫臉

真有興趣的話去找原作者P站or個站發個信,不過基本上都是謝謝告知以下略的回復,這類抄襲不比之前拉布抹布的版權繪描圖,具體好像和商業與出版社掛鉤,人家有錢有精力願意打官司所以才會有人丟飯碗

至於榎宮祐,以前爆出來的時候2ch上也就是「哈哈哈果然不意外啊」這種發言,現在就算再捅一遍大概也是「哈哈哈他又來真是不意外」
http://www60.atwiki.jp/kamiyapakuri/
新建的檢證用wiki
不想頂貼所以原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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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riginal 于 2014-9-26 20:53 编辑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20:32
怕别人知道这作者是NGNL的作者的又是什么人啊

你就别跟个小丑一样蹦达了,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不知道的也没兴趣去知道。 这么多页的讨论感兴趣的早就都在里面讨论完了,没兴趣的连看都懒得看。 就你自己在这跳脚一样,上面陪着你讨论的人也算够意思了,把专业人士都搬来了,你还在那装疯卖傻,看看蹦达最欢的就是你。 真是难为你为了个11区那边都快消停的破事天天火燎屁股一样着急。

另外这帖子里都已经明确了,抄的成分更大,而后面的专业人士更是直接说了,这种事在圈里都可能是常态了,没准关系人之间私下就有交代什么的呢。 我们这些人知道这么个破事就拉倒了,还要天天顶上来,还要挂个名号什么心态实在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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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jicai 发表于 2014-9-26 19:35
这作品又不火,画的又渣,这都讨论10页了你还嫌沉的快。。。你对这个作者爱的深沉。这里根本没多少人在乎 ...

看得出来没多少人在乎
不过这贴还在首页一天,就能多给一批人留下本次事件的印象,也就够了


当然,我也不至于无聊到孜孜不倦地顶贴,你往上翻就能发现,但凡超过三四小时没人回复这贴我也就不愿意再多说什么了
每次新的回复无非是有人把贴又挖出来,内容又恰好跟我的意见不太一致,难免想去反驳一下对方,人之常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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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 发表于 2014-9-26 20:47
你就别跟个小丑一样蹦达了,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不知道的也没兴趣去知道。 这么多页的讨论感兴趣的早就 ...

这贴只占首页一行,不感兴趣的人早就不会点进来了
我可不信首页每个帖子你都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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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20:49
看得出来没多少人在乎
不过这贴还在首页一天,就能多给一批人留下本次事件的印象,也就够了

这帖子不都是你顶起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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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Tomolilly 发表于 2014-9-26 20:51
这贴只占首页一行,不感兴趣的人早就不会点进来了
我可不信首页每个帖子你都会感兴趣 ...

这帖子我一直在看,前面一直黑白大战,我是不懂这些专业的,所以哪边有理就往哪边倒。 后面就看到你一直在蹦达,然后有懂行的在那扇你脸,我就想看看你能被扇成什么样,结果到上一页来个业内的都出来发话了,你还在那蹦达,实在太滑稽进来提醒你下,结果你依然没看懂继续蹦达, 那你接着蹦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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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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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olilly 于 2014-9-26 21:07 编辑
original 发表于 2014-9-26 20:55
这帖子我一直在看,前面一直黑白大战,我是不懂这些专业的,所以哪边有理就往哪边倒。 后面就看到你一直 ...

那位业内的话我觉得说得挺好啊,也就其中有一两句(例如李宇春的例子)我觉得不太认同而已,顺便提一下咯

其实吧,你能在304楼提到你也认同榎宮祐这次抄的成分更大,我觉得也就够了,谁也没以为能通过这事扳倒榎宮祐,结果大抵也是私了吧

当然,也谢谢你的提醒   没关系,即使人身攻击我我也不介意的,我还是比较关注榎宮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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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olilly 于 2014-9-26 21:41 编辑
chenjicai 发表于 2014-9-26 20:55
这帖子不都是你顶起来的么。

平胸而论,真的不是啊   我虽然回复得多,但都是跟在别人后面的诶

这贴好几次掉到首页以外的时候,(除了睡觉之后隔夜的)无一例外都是别人顶起来的
像我白天上班划划水刷刷S1也就看见了,然后才点进来
不挖坟这点原则还是有的 ……

===================================================
仔细想想
虽然我个人是觉得即使是后面这几页也是有点意义的
不过要是连大部分没立场的围观群众已经觉得很不耐烦的话,那请 @星空寂  帮忙把这个贴锁了吧。


当然可能还有人有些对我的「意见」还没说完,憋在心里难受我懂
劳烦版主待会看着说得差不多了再动手吧。我呢就就此缩了。
执着得过火了点,也向每次以为有新料结果点进来只看到我的各位抱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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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TIL:这麼看,榎宮祐这次涉嫌抄袭的行为,没碍到有实力的主,情节也非恶劣至极,法律上也缺乏相关定义。估计,除了让部分网友发觉此人在创作方面存在他们所认为的抄袭行为之外,也就这样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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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0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画师抄袭就成撕逼大战了,想起前段时间某位抄袭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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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没一张比原图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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