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03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03
川澄绫子
发表于 2011-7-6 10:03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04
引用第357楼鲁子敬于2011-07-06 10:00发表的:
这XX是泼妇,废物,能伤害孩子的东西多得是,关键在于孩子自己能不能保护自己,性侵幼儿再怎么压也消失不了,原因就在于变态们还有需求!自己看不住孩子,马上怪别人,抓了一个无辜的loli控还以对孩子的关爱作标签。
就算我是那孩子,我都不可能原谅那母亲了,教育必然是理性高于感性的。随便耍泼爆自己坏处的母亲谁会喜欢?images/back.gif
你逻辑失误
我比喻的关键点在于 这种事情是孩子自愿的(因此再怎么压也消失不了) 以及带来的伤害是精神上的(因此报警效果小,对孩子教育效果大)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04
a叔
发表于 2011-7-6 10:05
说英文好时髦啊,我不懂啊,继续
http://www.s1979.com/news/world/201104/1213093812.shtml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05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06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06
引用第360楼sunkaifeng00于2011-07-06 10:02发表的:
最后难道不是大妈把警察工商闹来管了这店才被封的? images/back.gif
大妈可是先闹的,这种事情无论如何应该往小了压,减少对儿童心理的长期影响。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07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07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08
引用第368楼拖把于2011-07-06 10:06发表的:
屁话,什么再怎么压也压不了?
直接断零花钱压岁钱把眼睛戳瞎把手脚打断看能不能消失? images/back.gif
没错啊,逻辑正确现实例子也可能很荒谬
假如你把全中国的孩子‘直接断零花钱压岁钱把眼睛戳瞎把手脚打断看能不能消失’那确实可以让黄书消失,问题在于这样做代价太大,因此教育更为合适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09
引用第370楼拖把于2011-07-06 10:07发表的:
闹了什么?怎么闹了?
甭凭几个道听途说就来脑补,拿证据出来 images/back.gif
‘我们能听到这事情’本身就是事情闹大了的证据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10
引用第371楼鲁子敬于2011-07-06 10:07发表的:
卖黄色书籍给未成年人被家长知道了还不能闹?
我还好奇为啥能无证经营十余年没被人搞呢? images/back.gif
你要闹当然可以,我没说闹不可以
问题在于,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坏,因此闹不如教育辅导
sunkaifeng00
发表于 2011-7-6 10:10
引用第369楼uishax于2011-07-06 10:06发表的:
大妈可是先闹的,这种事情无论如何应该往小了压,减少对儿童心理的长期影响。 images/back.gif
她孩子被那啥了?还要欲说还羞?
既然现在中学生都不避讳,知道她孩子看个H书有啥的,用得着往小压吗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10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11
川澄绫子
发表于 2011-7-6 10:11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12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13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15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16
引用第379楼拖把于2011-07-06 10:12发表的:
什么叫代价太大?
这些玩意不是同时是循序渐进,你看看有没有家长对屡教不改的孩子往死里打的?
....... images/back.gif
'你看看有没有家长对屡教不改的孩子往死里打的'这事情是法律支持的么?
‘全中国孩子’换成‘全中国喜欢黄书’的孩子也是一样的
起码不是’把自己孩子看bl闹大‘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16
zishahaha
发表于 2011-7-6 10:18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18
引用第381楼拖把于2011-07-06 10:15发表的:
你们能听到,那是有人造谣有人无下限有人脑残
关大妈屁事?
....... images/back.gif
聪明点的家长不会偷偷找工商局干掉这个店?
怎么闹的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有人知道了
一个人被人强奸了会跑到那人面前大吼让大家都知道么?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18
童言乃大忌
发表于 2011-7-6 10:19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19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20
引用第383楼鲁子敬于2011-07-06 10:16发表的:
你傻逼还是脑残,小孩子再怎么自愿,不该让他们干的事情就是不能让他们干。
主贴讨论的不是做父母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而是一个守法的商人不该贩卖国家禁止的商品,特别是不该贩卖给没有自控能力和自我负责能力的孩子,不然封你店吊销你执照没有商量。
images/back.gif
我从来就没讨论过主帖,我最多批评了一下大妈的教育方式而已
你后面说的话我也没反对,我从来没支持过那店。
我只不过看不下去很多人的逻辑错误而已,客观看问题是很宝贵的能力。在中国网上不讲脏话也是挺罕见的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21
引用第388楼鲁子敬于2011-07-06 10:19发表的 :
大家都有看av的需求,但国家严禁经营18x类网站,结果有个不长眼的开18x网站被抓了,除了不长眼外对这个倒霉蛋还能有什么其他看法吗 images/back.gif
我没同情那个18x的网站,不信你翻我原帖?
我只不过是说你不该把自己孩子看了18x的事情搞得人尽皆知
这么多反驳只有少数是有力的,可惜。我补习回来后接着讲。中国学校不知道有没有辩论队?
’自以为看破中二‘的行为其实更中二。
zishahaha
发表于 2011-7-6 10:22
引用第386楼uishax于2011-07-06 10:18发表的:
大妈没有特定职业,因此你的论点不成立 images/back.gif
真相与否我不懂,我也不认识大妈,也许你认识吧。
请你分析一下工商局的家长是谁造出来的谣?
南宮太平
发表于 2011-7-6 10:22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22
拖把
发表于 2011-7-6 10:24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25
很多人反复提出我已经反驳了的观点。你们读一下我全部的发言吧
鲁子敬
发表于 2011-7-6 10:25
南宮太平
发表于 2011-7-6 10:25
zishahaha
发表于 2011-7-6 10:27
引用第395楼uishax于2011-07-06 10:25发表的:
很多人反复提出我已经反驳了的观点。你们读一下我全部的发言吧 images/back.gif
你给我们介绍一下大妈的背景嘛,好让我们坚定此事件没有后台暗箱操作,一切都是正义与法律的胜利。
川澄绫子
发表于 2011-7-6 10:28
uishax
发表于 2011-7-6 10:30
引用第392楼南宮太平于2011-07-06 10:22发表的:
所以如果全部男人都喜歡強姦的話, 那強姦怎禁也禁不掉, 所以政府就該輔導輔導就好了, 而不是去抓犯?
這就是放屁, 禁不掉是因為犯禁的成本過低, 只要把犯禁的成本提高, 那就能減少犯禁的人數
....... images/back.gif
唉,逻辑是荒谬的。
我告诉你,如果如果全部男人都喜歡強姦的話 是现实的话(并且像看黄书一样司空见惯)
那你后面的话还真是成立的!我的话看起来很天马行空,但是在你例子的情况下,政府是不可能抓得了犯人的,只能辅导。
想要提高犯禁的成本,本身就需要成本,法律就是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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