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rubile 发表
别人我不知道,但病毒大量出现的时候暗已经被开了。那个时候老管理员还剩几个都很成问题。...
为啥会病毒大量出现?别回避这个问题嘛...
难道只是简单的缺乏管理?
看了看,原来国内私人BOSS的小农意识加小农作风已经在开始漫延了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如果你只的是一些无聊的人刻意去发病毒,我也并不想说不是。事实上据我所知确实是有这样的人存在。
不过贪婪之前也不是没发生过有人恶意乱发病毒的事,而且规模不比现在小。为什么以前能够处理好,现在却不行呢?...
哦,原来你知道之前被管理人员处理掉的病毒规模?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这年头哪个BT发布页没有发生过假发布和病毒文件的事?
啊,我指的是规模
自家的bt页好歹我也算个管理员,不会不知道那些东西
最初由 Kaien 发表
啊,我指的是规模
自家的bt页好歹我也算个管理员,不会不知道那些东西
国内散播病毒的都是FQ,一有事情暴出来就会用一些的愚蠢的方式去伸张正义。
所以局面失去控制是可以理解的,在有确实证据前还是不要端出幕后黑手论之类为好。
最初由 APHARMD 发表
国内散播病毒的都是FQ,一有事情暴出来就会用一些的愚蠢的方式去伸张正义。
所以局面失去控制是可以理解的,在有确实证据前还是不要端出幕后黑手论之类为好。...
当然我并不认为哪里是幕后黑手,要说最多这又是个stand alone complex002
我说,这件事什么什么跟道德扯上关系了?
我觉得
现在的这件事
就是
你不给我活,我也不让你活的想法
而这里的你我,到底是哪一方,我还真没弄明白
管理员,走就走了
解雇就解雇了
说有感情,但是却要将自己以前“心爱的”贪婪如此这般
可见,双方都有问题
最初由 ASTAROTH 发表
分赃不均
根本上就这一条就够了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是吗?那你给解释一下暗被解雇是为什么?人家当初辞了工作来贪婪,新老板上台就以一句:“你做的这事换谁都能做”为理由把人家给开了,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给扣下了。你说这是什么理?你觉得这是分赃不均的原因?
不知道根本原因的人,我看还是不要随便妄加猜测比较好。... 商业上的收购很正常,有资金运做也很正常
中间因为各种问题起一定的矛盾依旧非常的正常
这里也很自然的包括在利益分配上起的矛盾
为暗鸣不平的同志抱怨的也无外乎是暗被开除,丢了那本已到手的饭碗
饭碗的本质也无外乎是出卖论坛而得来的利益
君所抱怨的,依然是SL对暗利益的分配不均不是麽?
为什麽有人就非要在利益上面盖上块写着\"人情\"的遮羞布捏?
既然是向往法制国家,就要知道法律是只讲条款不讲人情的.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你显然弄错了一些事。首先包括鬼眼在内,都没有到别人的论坛上说什么。所谓的黑幕根本就不是原来的管理员爆出的。其实本来都只是一些用户在发现变化后的猜测,得到证实是在很后面以后。事情发生变化,是论坛上一些用户自己发觉的,并且有...
但是确实是鬼眼/追随者煽动字幕组/版主外出(当然不是用正面的方法),而追随者/被煽动者在bt页上恶意放exe下载,这确实是事实。
不排除SAC现象
本来以为等某人受到律师信的时候大家都会明白
现在看来未必
http://bbs.greedland.net/topic.php?topicId=691677&forumId=1&sortId=0&forumPage=1&psi=0&pei=0&lpage=22&page=1
最初由 nalanchen 发表
求楼上的楼上的楼上签名的出处<(_ _)>
其实我觉得这事挺好玩的
反正是专业是学经济的,拿来分析下
XX公司收购了贪婪,然后宣称对贪婪拥有管理权,恩,到这里没错吧,我不是很仔细的看过事件经过,只讲讲我看到的问题
关键在于网络资源的特殊性,首先看贪婪――如果将其称为此公司的经营场所,场所中的产品产权是不归其所有的。如果所谓的产品是加了字幕之后的动画资源,那产权,至少所有权是在字幕组手中。这里先不讨论版权问题,姑且将其看做字幕组所有。那么情况就相当于,X公司开了家超市,字幕组相当于生产的公司,将其产品上柜销售。当然这里销售是非赢利的,商业赢利来自其他方面。
但是因为其非赢利性,这个超市就无法和供应商签定专有合同,不能约束供应方把产品拿去别处卖。而且这方面的转换成本超低――和现实中换家公司相比。因此这家超市对供应方及其产品是没有约束力的。
看完产品,再来看人员。对工作人员,X公司同样没有约束力。他可以将其解雇,但是并不能限制其进入其他同业,或自行开业。看现在的动漫联合国之类。而且转换成本同样超低,和现实中自己离职开公司相比,还没有那么多限制条款。对论坛其他人员,也就是这个超市里逛的人,他更没有约束力。可以删贴,删ID,就相当于来个保安把人架出去。但是不能阻止其在别处散布不利言论,首先起诉可能性低,其次动漫圈子范围小,言论传播快。不象你把一人扔出超市,他在城市另一处讲的不利言论,很少会对该超市产生影响,但是在网络其他论坛呢?
简单讲到这里,X公司既不能约束他卖的产品,也不能约束相关人员。也就是说他开了家超市,但是和供应方没有合同,和员工有合同但是约束力不强。SO……他能干什么,他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产权,一个超市的空壳而已,内部的产品和人员都可以想走就走――而且其内在特性决定了很难用传统的合同加以约束。那他为什么宣称自己拥有管理权?
不讨论事情的幕后原因,就现象来看,就是一公司,在所谓的收购以后,宣称自己拥有对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赢利权――简单讲产权。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取该产权,这和网络资源的特性有关系,特别是BT资源,原本事件的参与方谁都没产权(版权在原作者和公司这里),就没可能去声称其拥有产权。没有产权,就不受各种物权法规的保护(民法的核心其实就是产权相关的法律),最多告人一诽谤,还未必告的起来。这样一来,对公司不满的各方自然可以用脚投票,手投不了,公司是你出钱,我走还不行吗?而且这走的成本很低啊,想走就走还不愁没处去。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还有ASTAROTH,你觉得劳动所得和赃物可以划等号吗?如果不能划等号,那前面分赃不均的话是不是有些过分? 既然从法律上讲暗所得的利益叫\"劳动所得\"
那麽从法律上君能指责SL什麽?
说到SL行使自己公司的正当权利时
君批评的立场是\"人情\"\"道德\",前面几位站友把问题上升法律层面的时候君一概太极推之,绝口不谈\"法律\"
说到变卖BBS所得的利益时
君又\"所得\"\"赃物\"的开始套法律条文
所谓的\"双重标准\" 恐怕不外如是罢最初由 chenchcn 发表
其实我觉得这事挺好玩的
反正是专业是学经济的,拿来分析下
XX公司收购了贪婪,然后宣称对贪婪拥有管理权,恩,到这里没错吧,我不是很仔细的看过事件经过,只讲讲我看到的问题
关键在于网络资源的特殊性,首先看贪婪――如果将其称为此公司的经营场所,场所中的产品产权是不归其所有的。如果所谓的产品是加了字幕之后的动画资源,那产权,至少所有权是在字幕组手中。这里先不讨论版权问题,姑且将其看做字幕组所有。那么情况就相当于,X公司开了家超市,字幕组相当于生产的公司,将其产品上柜销售。当然这里销售是非赢利的,商业赢?.. 只见贪婪战翻天,不见森蓝闹昆仑
如果说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偶是等着看森蓝被日的
现在恐怕已经转变成对某些集团的BS了
PS:偶学工商管理的,SL或许是SB,但它绝对没违法(至少在程序和执行上――)
1 既然都没有触犯法律,那还叫个什麽意思?SL没有动作?封了一大堆的ID还不叫动作?这就是SL在实行法律赋予它的权利.而被封了ID的人除了闹还有什麽其他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通过法律?真正\"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在这点上对它有利的条款\"是那些还在闹的斑竹罢)
2 “分赃不均”这\"脏\"就是套用法律上的定义,你要引用,便自然要在同样引用法律概念的前提下进行,这时又抛出不谈法律的论点,不是矛盾是什麽?
3 SL管不着君等说SL不对,但君就有权利管我等说那些斑竹不对?华丽的双重标准再次上演
4 论坛的管理者有权利保留或删除论坛里的任何东西,这是每个论坛注册ID时都会注明的,不信君就现场在S1注一个看看(SL又一次行使了自己的正当权利,有觉得不满的人赶快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啊~)
PS:好好去昆仑的主页看看建站日期罢,这样低级的错误还\"我不得不提醒你\"
饶了偶的胃好不好~~~
至于SL昆仑谁战谁,大家都不是傻子
最初由 x-rei 发表
但是确实是鬼眼/追随者煽动字幕组/版主外出(当然不是用正面的方法),而追随者/被煽动者在bt页上恶意放exe下载,这确实是事实。
不排除SAC现象...
抓凶手不一定好抓住手腕子才算的~
看完君那段管理理论偶和几个同寝已经笑的爬不起来了
“你看到这种影响力了吗?”
企业法都没搞明白的同学清醒一下罢~一群法律都不保护的群体,企业有必要给你展现什麽“影响力”麽
闹到最后,想当然SL不会切没必要对不受法律保护的东西让步,那某集团还闹什麽?盖醉翁之意不在酒尔
谈企业谈管理。先谈法,过不了法律这关一切都没有保障(就比如现在正在闹的某斑竹集团)
君要是再拿这种东拼西凑矛盾百出的东西来\"对付\"偶
偶现在就说\"偶败了,大侠饶命\"偶服输还不成麽http://bbs.emu-zone.org/images/smilies/baozi/233.gif
现在是至少表面上是法制社会了,一切的控诉请以法律为准绳,否则只会是徒增笑耳
(当然~单纯的个人感情发泄不在此列~)
如果rubile阁下只是想朋友义气的喊一句\"SL我战你娘亲\"
恐怕S1没人会说什麽
但在一点专业知识都没有的情况下
想把一个弱智白痴硬打成千古罪人做某集团的替罪羊,君等显然嫩了点
S1诸君不是弱智,不像某地特产的那种――最初由 基拉神教 发表
今天刚玩第三次a
发现游戏里面
除了正义和自由的流星以外
竟然还有三台流星
样子和正义自由的流星非常的像,不过左边的大光剑被改装成了长炮
不过驾驶员非常的丑,但是基拉好像和他关系不错
是不是外传里面的?
这台机器名字叫做“试做3号机”,第三台流星的意思
的白痴
自然不会人家宣传什麽就跟着喊什麽
劝君适可而止
再无理的闹恐怕贪婪的原斑竹集团就真没有什麽名誉可谈了
(至少在S1这样会员都是比较有思想的地方恐怕是真就没什麽市场了~)
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异口同声的骂SL
但看看现在
就单以这个楼为例,还有几个开口就骂的?
大家都不是瞎子,都看得清是非曲直
相信SL没给过楼上诸君半分钱,但却依然有人在替SL,不,是在替事实说话
可见公道自在人心
多说无益
最初由 ASTAROTH 发表
PS:偶学工商管理的,SL或许是SB,但它绝对没违法(至少在程序和执行上――)
...
同意,我就是觉得这公司挺SB的
没有看清楚自己手里有多少牌上来就打
结果自己也没捞到好处
不过么这事他还是有回手的,至少那地方现在确实在人手里了
再闹下去 原来贪婪的某些人真的是没有意思了 毕竟大家去那里无非是为了下东西 论坛上胡侃 这样成天互相攻击弄得大家都没得玩
就算现在是别人公司的东西了 但是毕竟是自己以前努力过的一块地方
说到现实的利益 现在无论sl怎么做 也和某些同志没有关系了
除非 你再把它买下来
心声 楼上最后一句
最初由 rubile 发表
您老先别爬不起来,就您老这段话,先笑到爬不起来的估计是我们学校的几个导师。你拿管理学上的东西生套到企业管理上,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可笑的事。SL是个企业,但贪婪却并非一个企业。你连这个都没搞清处就先弄出什么企业法来了?或者说你认为SL弄的贪婪管理员的这种“领导”对用户来说和企业的“领导”是一个概念? 等等,这都是些什么呀
管理学上的东西您不让人家套到企业管理上............难道套到烤白薯上?
还说人可笑?这世界颠倒了?
贪婪当然不是企业,贪婪是SL的财产
现在SL的领导就是贪婪的领导,这不已经是用RMB砸成的事实了么,难道你到现在还认为贪婪是某些斑竹的?
那SL口袋里飞出去的人民币可真是不知道被谁黑了去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