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607|回复: 16

[怀旧] 三国志10超级难度破局求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2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萌娘物语,中期天下三分的时候在宛城拉杆子起义,收了魔炮加几个东方的强人,结果被周围三大势力围攻,基本10天来一波人,经济又吃紧发工资勉强,补充兵力都来不及,想搬家,结果打出去还没来得及把家当带走,老家又被踹了,怎么破局,求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野到周围的势力搞破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9-20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10还要当老大搞管理我总觉得不好玩...即使是MOD也不带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9-20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露娜玛利亚 于 2013-9-21 00:01 编辑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13-9-20 23:18
三国10也有萌娘MOD?
这系统且不是史上最大AVG了吗?

http://game.ali213.net/thread-3136362-1-1.html
野战的时候BGM还挺带感,不过登陆界面花花绿绿的……
而且要配合310那个修改器改名才能显示出新名字,略麻烦

顺便这作最强当之无愧是吾主疾风,属性高得无法直视还自带俩加属性的宝物,会落雷智力还特高
手底下还有一大堆属性高的依旧无法直视的武将,虽然城不多但是周围也都不厉害,随便车掉几家就可以考虑统一了

八云紫初始属性虽然比疾风高,但是她开场不是君主,有些方面会很难受确切说我不萌东方所以就没用过那系列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初步破局,流浪到路易斯腹地再一路换家桶刀子。
疾风强是强,但没有内讧,火矢和隐秘用起来很不爽,当军师倒是很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除了没有人物特写、单挑造型不美、头像竟然只能用256色?以外,10比11更让我投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的特技可以练呀
主角谁不是全特技的。。。
310最重要的是不要被夹攻 先攻最边位起家最好
不过其实死守到敌方的城都没人口 也是可以的
才搜到最近310的萌战无双mod居然还有更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310不是养小孩的游戏么,还有人搞统一天下。
从来都是打了石兵八阵补丁安心养孩子阻碍天下统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边角位慢慢中推才是硬道理...一开始拿中间位置的城那是作死....

貌似MOD版本挑衅+城门前3人伏击这个战术不能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10明显比11更适合萌系mod
毕竟rpg要素更多,又可以扮演武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内讧火矢隐秘疾风手底下人都会,学这仨比学仙人医师简单多了好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1 1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三10还愁没钱?把你周围都搞成死城不就得了 打下来以后三光完马上撤兵就是 AI就是你家运输大队
不想砸钱在砸外交上的话就老老实实上大地图边上种田吧

----发送自 LGE Nexus 4,Android 4.3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4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10我就会四军师弩兵上井栏……打了mod发现不会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mod具体都有啥变化?井栏削弱了?
310最经典的玩法(除了养孩子)之外不就是投靠个在边角的君主,混功绩上来之后跟君主搞好关系,主动出兵打个城,打下来后申请当太守,然后立刻反水灭掉他,接下来往中间推嘛。
在那些边角没有城给你占的剧本里基本都是这么个打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9-2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9-7 11:07 , Processed in 0.093665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