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666|回复: 38

[硬件] 【思路广】16:9显示器的确很好,但是……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7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分辨率低不如说是注意力水平比较低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wa190212 于 2013-8-28 00:00 编辑
双日天 发表于 2013-8-27 23:46
那么这是晶状体的问题还是视神经的问题还是大脑的问题还是三位一体问题? ...

视神经和大脑和环境资源的三位一体问题实际上每秒你的眼睛传输的信息量也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少,更多的是你的大脑根据经验脑补出来的。
要是做成附在视网膜上面的话,你说的没什么问题(当然附在视网膜上怎么才显示才能让眼睛看才是个问题,全息?)如果还是现在的像素点的形式的话,周边还可以做成黑白的。
夜晚看星星的时候,用眼角的余光反而能看到视中心看不到的闪烁,不过这仅仅是个很简单的细胞区别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脸贴到显示器上去看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眼球……是不会转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主要信息视野也是16:9的

最开始是4:3,是因为真空波管,接近圆的比较好造
液晶后就没这个限制了

至于说为啥4:3很好呢,是因为软件开发应用排版偏向于4:3的设计,比如说标题栏、菜单栏、状态栏多上下分布而不是在左右,这样的布局上宽屏后,内容部分就会带鱼得不行。
这种设计已经成为了操作习惯一时半会儿不会改变,所以目前的UI只能靠压缩或者自动隐藏这部分栏目来加以弥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眼的分辨率是中间视网膜中央凹的地方分辨率极高,周围就大大降低。不过你看东西的时候总是会把中间对准你想看的地方。
(这造成一个后果就是,人在很暗的环境下看东西仍然是这个习惯,但中央凹几乎没有视杆细胞,结果就看不清东西了,反而是用侧面一点看才能看得清)

但是如你所说,显示器是不能动的,所以分辨率得做成到处都能满足人眼最高分辨率的水平才行。
不过头戴式的做成周围分辨率低真的有必要吗?我觉得高分辨率在成本和制造工艺上产生问题的情况下,为何不干脆全做成一样高分辨率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务栏拖左边或右边就爽多了。系统自动识别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4:3屏最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5:4屏最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16:10最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日天 发表于 2013-8-27 23:46
那么这是晶状体的问题还是视神经的问题还是大脑的问题还是三位一体问题? ...

是视网膜上,只有黄斑区才是神经高度集中的地方。
从物理构造上说的话,人眼成的像在主视角看起来只有一小块是清晰的,而通常人们感受到的视野范围,其实是大脑处理后看到的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路真心广,还能考虑到医学问题,写篇论文吧。

其实大家选择5:4或者16:10的根本原因只在于点距,真传一句话伪传万言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1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让开,全息投影最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6:10
吃我黄金比例长方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16:9真的很难接受           别的都还行        5:4和4:3赛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2边注意力比较低不正好用来放软件的界面么……
像是PS之类的。

还有任务栏在侧面真心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視網膜上有1.3億多感光細胞,但是視神經只有約120萬軸突,因此大量前處理在視網膜上就完成了。黃斑的信息最精確。雖然斑點只佔整個視覺面的0.01%,但是視神經裡10%的信息是由這裡的軸突傳遞所致。斑點的分辨率極限約為104點。整個視網膜的信息量估計為沒有顏色時5 × 105比特/秒,有顏色時為6 × 105比特/秒。
(需要来源,我直接从wiki上找的)

顺便作为死程,我同意10:16是黄金比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16:9被轮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有兴趣的不妨去原教旨主义论坛专门网看看讨论即可,很多的。

去年我记得身为TP狂热粉大本营的专门网会因为MBA还是用16:10的屏幕而对其赞誉有加233

还有那帮人还准备复刻新硬件版T60p,没错,就是为了4:3冷艳高贵的原教旨屏幕小黑,不知道现在如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16:9接近人眼视域是哪论证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16:10和10:16可以兼容啊,买个能旋转的显示器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宽10:16才是最合适人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我喜欢16:9?看动画没黑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16:9觉得宽有个非常好解决的办法,把任务栏显示方向改为左侧或右侧,一下子布局就非常合理了ubuntu默认就这样的,很适合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烈之斩 发表于 2013-8-30 20:13
只有我喜欢16:9?看动画没黑边~

我只觉得 1366x768 这样的 16:9 值得黑……或者说比例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在于 768 个像素太少了。

现在用的本子 14 寸 1600x900,外接 1920x1080,都是 16:9,但都觉得挺好。
而且,看片没黑边确实观感上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9-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没人考虑21:9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21:9?我又不需要炒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9-10 17:59 , Processed in 0.206184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