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450|回复: 35

[分享] 被EVA:Q恶心到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老的剧场版拍得真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比尔拜因于2013-04-25 17:56发表的  :
旧剧上半部是神作,下半部是屎;序是神作,破80%麻麻剩下20%是屎,Q 10%不是屎
附议

----发送自 STAGE1 App for Andro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旧剧场版厨和破厨联手就天下无敌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theholy于2013-04-25 19:05发表的  :
旧剧场版厨和破厨联手就天下无敌啦



怎么可能
旧剧场版厨的构成应该是原教主义者,香党,黑暗厨,其他
破厨的构成应该是非原教主义者,丽党,热血厨,其他
这俩团体重合率只有1/4,另外3/4还是水火不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原始恶魔于2013-04-25 17:46发表的  :
10年前是监督被观众批评TV最后三集过于意识流一气之下故意搞出个全灭结局来恶心观众。
明日香那里被先奸后杀再吃掉也是对于自己追求CV被拒绝的报复。

先奸后杀?我好像白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别争 旧的意识流好评之外
和新的一样都是屎,当然了,对于抖M信者来说是甘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和青孰强孰弱在楼主的鹅上见分晓是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zlzhcqblf于2013-04-25 19:42发表的  :




怎么可能
.......
完了,我是那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猫熊坦克于2013-04-25 17:27发表的  :
我倒觉得老剧场是屎,拍的莫名其妙看得人晕头转向的

现在这个好多了
本気か、お前? 去你骂了隔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zlzhcqblf于2013-04-25 19:42发表的  :




怎么可能
.......
神虫混元体也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9楼(暗之星尘) 的帖子

引用第15楼原始恶魔于2013-04-25 20:07发表的 回 9楼(暗之星尘) 的帖子 :
是二号机啦,只不过明日香坐在驾驶室里完全感受到了
到底是报复日高法子还是三石琴乃?宫村优子好像是躺着中枪。

就凭庵野这点死宅的小鸡肚肠我对老EVA的评价就高不起来。还是Q厚道抽脸舒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Q还不是最后一部啊,只不过是把坑越挖越大而已,真要下定论其实是要看给不给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三部相比,明明q才是最有老剧场版神韵的,无论是战打戏抖设定意识流文戏还是压节奏!这话某撂在这儿了爱咋咋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基戏不能看外,其他部分都是Q完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mindfuck,只是当年看了有共鸣现在再看倒胃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5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喜欢旧剧场版那满满的恶意的,大概是抖M,阴暗厨,中二病患者之类的吧

q再不济也比老剧场版强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老剧场版(尤其是LZ举例的这部)好的,应该被罚绑在椅子上连续看TV2526话一个晚上

先不说精神病什么的,咱讲通俗点:
当我在旧剧场1末尾看到2号机的惨况,然后好不容易初号机出来了,咆哮了,眼看就要暴走了,总想着下一步就是大杀四方战个痛快的时候,你给我看这个

最近一次有相似体验的时候是看00的剧场版,00Q登场之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贵冷艳个鸟啊  我就觉得破最好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LichEnd于2013-04-26 00:13发表的  :
会喜欢旧剧场版那满满的恶意的,大概是抖M,阴暗厨,中二病患者之类的吧

q再不济也比老剧场版强多了
我最不爽的就是Q明明是想和旧剧场一个节奏的,却远远没有旧剧场版做的彻底。旧剧场版里的明日香再怎么么牛逼,再怎么爆发,还不是被一群量产机轮。身为“神之子”的真嗣也始终是颗必备的棋子而已,整部剧场版几乎毫无作为。老中二最后彻底被打脸——忙活了半天,却是为他人做嫁衣。
反观Q整到最后还是一群小屁孩在那打打闹闹。老中二依然在不吃鳖,刷时髦。
我并没有多么喜欢旧剧场版。但是硬要比的话,Q在剧情的编排上绝对是被旧剧场版虐出翔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序也就照搬TV,怎麼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剧场版还没出完,不好评价,不过截至目前,老剧场版的几首主题曲完胜新剧场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ガリレオ于2013-04-26 10:14发表的  :
还真搞笑了 又不是去电影院看的 看得网络流出版0元就可以评论了 你有资格评论么? 就像偷别人东西吃 吃完吃好再来句真难吃 恶心死我了
我国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的一些表述: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其中,针对第一条的解释是: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此情况下有3项限制:①使用著作权的目的,仅限于学习、研究或欣赏;②只限于满足个人实现上述目的,而不扩展至第三人或家庭、单位等;③能使用的作品的范围仅限于已经发表过的作品,如果作品尚未公之于众,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作品,也不能认为是合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4-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ガリレオ于2013-04-26 10:14发表的  :
还真搞笑了 又不是去电影院看的 看得网络流出版0元就可以评论了 你有资格评论么? 就像偷别人东西吃 吃完吃好再来句真难吃 恶心死我了
别这样,有个人杀了个人,新闻报纸批判他无道德,但是报纸不用被杀才能批评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ガリレオ于2013-04-26 10:14发表的  :
还真搞笑了 又不是去电影院看的 看得网络流出版0元就可以评论了 你有资格评论么? 就像偷别人东西吃 ......
哪跑出来的弱智

----发送自 Amazon Kindle Fire,Android 2.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6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总算看懂了,好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8-30 03:23 , Processed in 0.228093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