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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ubye

[讨论] 既然死宅们把EVA推上神坛 那大家对EVA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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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举证禁止“我周围”“我朋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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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293楼(加贺正午) 的帖子

引用第295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1:40发表的 回 293楼(加贺正午) 的帖子 :
我的回帖是直接从主帖延伸出来的讨论,也就是说只针对主帖的三种情况。

再说一次。

但是你一口咬定了:主贴的三种情况——“纯粹是”“某些爱装B的死宅

所以你的证据呢?楼主是有提出情况,但是他说的是大龄LOSER诶,没说是爱装逼的死宅,这两者区别甚大,而且你还有个纯粹来做定词

所以,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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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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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8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1:45发表的  :
你的举证呢?

又耍流氓了?92L你第一次提出的论点,而且是楼主没说过的论点,我现在是找你不是楼主

于是你提出的论点,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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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8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1:45发表的  :


纯粹这个词伤到你哪根纤细敏感的少女神经了?

你的举证呢?

嗯那你就当做伤少女神经了也成,因为是你先提出的观点

所以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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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别绕弯也别转移话题,如果我对楼主有意见我早就直接喷楼主了

这楼这么多人喷你就是因为你来了句“纯粹”开地图炮了

我陪你搅到现在也是这原因,在你这句话之前我甚至没对你说过话,楼主也没说类似的话,所以现在就问你,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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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如果觉得纯粹不算什么的话,它的同义词“完全”和同类词“最”等在漫区有小白甩出来然后被婊还真不是第一天了,当然也有能给出最终证明的贵族

你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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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里程碑

最直接浅显的观感是:原来动画可以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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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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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5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01发表的  :


空口无凭,你把他们一个个叫来当面说清楚,不然就别放这种话。

你还不是空口无凭就YY楼主的想法,大龄LOSER都和死宅挂上钩了

不啊,你以为BBS是干嘛的?说的话是帖子,以此用辩论的基础战才有算是你的“和话题有关联”的讨论,而不是一味乱来和人身攻击。

文字游戏?你自己在S1漫区搜搜,最字帖和地图炮的下场是啥S1这里就爱玩文字游戏,玩不起就别玩~

玩得起就对自己提出的话题负责啊,举证嘛。别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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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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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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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8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12发表的  :


别胡搅蛮缠了,你举证啊先

看看谁在胡搅蛮缠,某群里看你回帖都笑疯了,当然你那边肯定也有看我笑疯了的,本来就是咱俩搞基娱乐大家嘛

再说一次,谁提出谁举证,你提出的“纯粹”,然后我质疑,在你这92L之前我连你的帖子都没回过。

要不就举证,别那么多废话,或者你能证明“我即使说看过动画片的人就是爱装B的死宅都没有任何问题”这个也成。恩就这个我没提出任何论点哦,我只是质疑你,所以举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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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8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12发表的  :


你要觉得有人身攻击,去内野举报,别在这JJYY

别胡搅蛮缠了,你举证啊先

先提出神论的人要别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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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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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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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在S1战要啥后盾

反正战什么的你和我都只是别人看热闹的丑角罢了

还是说你到现在还产生我们俩能说服其中一个或者你肯愿意举个像样的证明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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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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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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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5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01发表的  :


人都在这里,你把他们一个个叫来当面说清楚,不然就别放这种话。


"我即使说看过动画片的人就是爱装B的死宅都没有任何问题"

骂自己不用这么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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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5楼lilioo于2012-07-05 22:26发表的  :
这个比第一回合的那两人好看多了

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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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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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4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26发表的  :
一个无从可证它是错误的观点,有必要再次举证它是正确的吗?

你就说你是要耍流氓还是正式辩论吧

正式辩论的规则是谁提出谁举证,而且这个从古至今从法庭到正式辩论场都是白字黑字的明文法律和规则:http://baike.baidu.com/view/196888.htm,给,你可能喜欢的百度(我猜的)

所以你要不就承认你在耍流氓和稀泥瞎扯,要不就给我举出证据来,虽说其实你YY的死宅定义打伤自己脸和队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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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18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31发表的  :


即使
你自己也知道你这假设不对,却还在嘴硬。

承认自己说错了就真这么难么……

前面已经够多人扫盲了,你难道还想说EVA是纯粹一小撮装B死宅抬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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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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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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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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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1楼坂田銀時于2012-07-05 22:44发表的  :
都沒人來咬我的鉤的,真是寂寞啊··············

其实我想咬,但是怕某人脑补我和你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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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魔法少女小圆脸告诉我们:这世界上有粉有青,有黑,但粉和黑本质上是一头的,青和黑是势不两立的。
青往往会把事情搅黄,粉和黄就一线之隔。很多青都是看红才会青的。黑也都是看粉太厉害才会黑的。


我没记错的话,大部分漫区轮EVA帖白武男都会跳出来的
并且表示过因为某些EVA粉才黑EVA
所以对于上面那段总结我觉得某表情图(王刚和珅)
“您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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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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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嘴炮好没劲啊,还能扯这么多页……
感觉两边一直在划战场……划来划去就是不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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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26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2:53发表的  :


你到底要举证哪里?如果说你说”装B死宅“这个在使用方面没有任何相关规定的名词,那么就不需要任何举证,理由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不加复述。

要你举证【纯粹是被某些爱装B的死宅抬上神坛的作品】这句话的客观正确性。或者请老实承认你自己说错了,或者表示自己耍流氓你打我啊啦啦,这三种都可以。

当然,如果你说了那个死宅名称意义的理由,先不说你打自己脸了,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用另一个未能证明的物证、论点或事实来证明前一物证、论点或事实的,最终还是会被当做无效处理,所以请麻烦您连续证明~

快证明看了动画的就是装逼的死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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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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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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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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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31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3:24发表的  :
指代:谓用抽象概念代替具体事物。

“这个地方鸟不拉屎”到底是指代这个地方荒无人烟的意思,还是这个地方真的没有鸟拉屎,只要在不能证明有主观欺骗误导的前提下这句话的话语的解释权都是在说这句话的人的人手上。

“纯粹是那些提出三项的人提出了三项,但你可以对三项不予理睬”这才是对这句话正确的解释,偏离此解释的非官方(我)解释均为曲解。

都说了,自己打补丁解释自己怎么想的没用,如果这样早就没人打官司我家也早就失业了

在法律意义上,你的语言和论点(甚至是在网络上发帖这种已经存证白纸黑字的状况了)并不是说你事后耍赖不认或者换个解释就可以达成效力的不然早就没跨省追捕一说了

如果你一开始括号里的说法我也不会打你脸了既然说了,就承认自己那句话给人的意思错了呗

或者你承认原那句嘴滑了意义不明,下面打了补丁这句才是真意也成,也能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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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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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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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33楼白武男于2012-07-05 23:32发表的  :
你能给出我指的不是这个意思的证据吗?

想玩举证责任倒置吗?先不说条件不够还是需要你举证

其次就算以此出发,法律上会以书面本意为准,也就是判定你说的还是“纯粹是被某些爱装B的死宅抬上神坛的作品”这句话字面的意思。所以还是你地图炮了如果你要否定觉得偏离了自己的本意也可以,但是还是个你自己举证的过程,各类书面上一个字写错追悔莫及的事情多了,到那个时候法庭都是按照你写的直接书面意思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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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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