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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说

[软件] 果粉们,你们终于能够享受到高贵的病毒的品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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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8楼岑于2012-06-28 14:10发表的  :
关于商标里的Cola,你自己挖个坑给自己,就问你,为什么同类别下只有一个IBM-PC,却有那么多包含cola的同类别商标,能答上来么
.......
IBM-PC&PC,Coca-cola&Cola,到底是谁的坑。这种倒打一耙是基于什么精神?
PC这俩字可否为通用语?
说了多少遍了,再说一次:
IBM当然有资格注册PC为其商标的一部分,但这不妨碍其他厂商使用PC这个词,至于能否注册Luna-PC、Asuna-PC,Lily-PC,你给个立法院依据?(我没查到,而且通过coca控诉派派息这一案例,XX-PC的注册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些,至于为什么不去注册,你觉得Mac这种差异化的个人电脑,会跳到人家设好的圈子跟人斗吗?退一万步说你找到了法理依据——虽然我很怀疑——日常应用中你如何禁止使用PC这一缩写?)两个小贩都卖鸡蛋,但是另外一个把自己的鸡蛋叫做“玉子”,真能说明他卖的不是鸡蛋?然后这小贩说“我卖的玉子不会跟山鸡蛋一样发臭”,这不纯有病吗
歇歇吧,9页了
PC注册的时候是IBM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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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不妨碍就不妨碍,那有人注册成功没?
我再说一次,PC在IBM注册时是不可查的字母组合,不是和cola一样的词。
日常使用跟商标没关系,谁说要禁止了,有病么?
说什么两个小贩卖鸡蛋才是搞笑,如果其中一个小贩注册了商标,那么它的鸡蛋有品牌,另一个没有品牌。
不是一样么,Mac是苹果的品牌,PC是IBM的品牌,也有PC的标准,虽然都属于personal computer,但是在正式比较时使用Mac和PC。

前面说过了,谁发明的不重要,IBM先注册的。讨论商标你要问谁先发明?
“微单”和“单电”还是中国网友发明的,最后是索尼的商标,你理解能力大丈夫?歇歇吧,9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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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1楼岑于2012-06-28 14:30发表的  :
你说不妨碍就不妨碍,那有人注册成功没?
我再说一次,PC在IBM注册时是不可查的字母组合,不是和cola一样的词。
日常使用跟商标没关系,谁说要禁止了,有病么?

前面说过了,谁发明的不重要,IBM先注册的。
.......

所以“It doesn't get PC viruses.”会误导消费者产生“Mac电脑不会中个人电脑病毒”,有问题吗。喷点在哪,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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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2楼Realplayer于2012-06-28 14:34发表的  :


所以“It doesn't get PC viruses.”会误导消费者产生“Mac电脑不会中个人电脑病毒”,有问题吗。喷点在哪,找到了?

哈?你搞了半天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个?
我之前就说过这整个宣传语包括下面正文都全是喷点了。
我说的只有一样,Mac(苹果的品牌,苹果电脑统称)属于Personal Computer(PC)但不等于特指的PC(IBM曾经的品牌,或符合IBM制定的PC标准电脑统称,但IBM注册商标时的描述包括硬件也包括软件),IBM标准的PC也属于Personal Computer。但是当两者正式用途做比较时,自然用Mac对比PC,难道要用Personal Computer对比Personal Computer?
你要说PC Viruses是什么?先喷微软为什么要做I am a PC的广告吧。

误导?你看看这个宣传语在什么页面上。
http://www.apple.com/why-mac/
看看大标题下面是什么?
Why get a new PC and just upgrade your computer, when you can get a Mac and upgrade your entire computer experience?
这是不是明显的对比,你要怎么被误导?
无视所有其它,抓住一点就往死里咬,误导不误导恐怕已经无所谓了。

都是些发过的东西,不要再重复了。不会再回你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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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MAC是PC
那么水果显然已经构成了自抽的事实
如果你扯了半天是想说MAC和PC是不同的
那么喷水果拿“男人不会痛经女人不会阳痿”之类的废话当广告有什么问题
还是说对果粉来说水果的一切行为都是“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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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233,LS你这吐槽依然没营养,你自己是地球人,知道男人不会痛经女人不会阳痿。
那么你是Mac还是PC呢,或者你不是地球人,要买你不了解特性的地球男人或者地球女人?

按你的逻辑,人人都知道PC,微软广告还说什么I am a PC,这不是有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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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爹忙改错,儿子忙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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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3楼岑于2012-06-28 14:42发表的  :


哈?你搞了半天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个?
我之前就说过这整个宣传语包括下面正文都全是喷点了。
我说的只有一样,Mac(苹果的品牌,苹果电脑统称)属于Personal Computer(PC)但不等于特指的PC(IBM曾经的品牌,或符合IBM制定的PC标准电脑统称,但IBM注册商标时的描述包括硬件也包括软件),IBM标准的PC也属于Personal Computer。但是当两者正式用途做比较时,自然用Mac对比PC,难道要用Personal Computer对比Personal Computer?
.......
233max,所以你覺得噴點在“誤導”上?
別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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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搞错了,苹果咬Amazon败诉不是因为商标失效,虽然微软已经在申请撤销app store的商标没批下来,让您high起来了真是对不起

http://www.cnetnews.com.cn/2011/0708/2045681.shtml
苹果表示自己对Appstore拥有商标权。哈密尔顿裁定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可引起竞争品牌之间混淆的地位,但她表示不同意亚马逊所持的Appstore只是一个通用范畴的主张。下面是法院裁决:

法院认为,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的成功地位。首先,苹果尚未确定其“App Store”标志举世闻名,只是“很卓越”、“很有声望”。确实有证据表明苹果已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为App Store做广告、搞宣传,其AppStore已销售/提供/配备了大量应用,也有证据表明人们对App Store标志的认可。但有证据显示,“app store”被其它公司用来描述为移动设备获得软件应用的地方。

苹果代表未就此置评。



加那么多红字歇斯底里了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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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你了我自己打脸
你这理解能力实在让人着急啊,你能仔细看完再回么,还是说你233一下就觉得自己赢了?
或者你来说明白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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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去看整串的走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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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IBM-PC这个商标是否涵盖了对其中的一部分“PC”的保护,我觉得是个很明显的智商问题,我懒得再争了

不过想要因为没有“XXX-PC”商标这个结果来反推IBM对“PC”的所有权,我想必须先证明有其他公司申请过“XXX-PC“的商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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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1楼john于2012-06-28 16:50发表的  :
至于IBM-PC这个商标是否涵盖了对其中的一部分“PC”的保护,我觉得是个很明显的智商问题,我懒得再争了
一直在解释,从未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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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8楼john于2012-06-28 16:46发表的  :
哦,我搞错了,苹果咬Amazon败诉不是因为商标失效,虽然微软已经在申请撤销app store的商标没批下来,让您high起来了真是对不起

http://www.cnetnews.com.cn/2011/0708/2045681.shtml
苹果表示自己对Appstore拥有商标权。哈密尔顿裁定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可引起竞争品牌之间混淆的地位,但她表示不同意亚马逊所持的Appstore只是一个通用范畴的主张。下面是法院裁决:

.......

红字是怕你看不见,还继续歇斯底里不停想打脸
另外什么叫没批下来?商标提交申请后有公示期,公示期过了没有异议可以查询到了就是有效商标。
苹果商标是APP STORE,不是Appstore……你到底要怎样混淆啊。
IBM-PC不涵盖同类别产品PC二字的保护?你想说你聪明,你觉得不保护那就不保护?
你真的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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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1楼john于2012-06-28 16:50发表的  :
不过想要因为没有“XXX-PC”商标这个结果来反推IBM对“PC”的所有权,我想必须先证明有其他公司申请过“XXX-PC“的商标吧

你太聪明了,果然是智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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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是学法律的?硕士?博士?
那苹果这种混淆app store和appstore乱咬人的情况法院是不是应该直接拒绝立案啊
商标砍一半还有效……法学博士的文凭是买来的吧


亚马逊APP Store周二上线,苹果控告其商标”APP Store”侵权
2011年3月22日,亚马逊应用商店Android Appstore上线,目标是打造其成为Android应用市场领域的iTunes。
苹果公司在3月18日就已经起诉亚马逊不当使用苹果商标“APP Store”,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终止侵权对“APP Store”商标的侵权行为。


苹果起诉亚马逊Kindle滥用App Store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 09:48  中关村在线微博

  11月21日消息:苹果上周修改对亚马逊的诉讼,指责其在Kindle Fire的广告上,对苹果“App Store”商标构成侵犯行为。
  通过省略“for Android”,以及更改“Amazon Appstore,亚马逊开始改变其侵权标记。而苹果也因此修正了上周在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的申诉。苹果和亚马逊于3月中旬开始,一直为Appstore 进行诉讼,苹果控告亚马逊商标侵权使用“Appstore”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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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学法律,只是注册商标前补过课。
什么拒绝立案,什么商标砍一半,你在搞笑么?

问你个问题啊,你觉得苹果上诉Appstore是乱咬人,明摆着知告不赢还要告是在干嘛?
你要是和前面某位一样觉得“告不赢还要告,还要各种媒体刊登,简直就是傻缺”,那就算了。
另外,你有见过亚马逊的Appstore单独使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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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看得懂法院的判决吗,再贴一遍
苹果告不赢是因为Amazon的appstore中间少了个空格吗



苹果表示自己对Appstore拥有商标权。哈密尔顿裁定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可引起竞争品牌之间混淆的地位,但她表示不同意亚马逊所持的Appstore只是一个通用范畴的主张。下面是法院裁决:

法院认为,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的成功地位。首先,苹果尚未确定其“App Store”标志举世闻名,只是“很卓越”、“很有声望”。确实有证据表明苹果已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为App Store做广告、搞宣传,其AppStore已销售/提供/配备了大量应用,也有证据表明人们对App Store标志的认可。但有证据显示,“app store”被其它公司用来描述为移动设备获得软件应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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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IBM把IBM-PC注册了,别人不能用PC
那微软把WINDOWS XP注册了,别人也不能用XP
细斯恐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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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先告诉我,APP STORE这个商标和Appstore是一样的么?

然后,亚马逊把Appstore作为商标了么,亚马逊单独使用了Appstore了么?
苹果可以在正式场合说:APP STORE提供XXX个应用程序,亚马逊可以么?
亚马逊只能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或者AmazonAppstore连用。

又给自己挖坑……你在哪个同类商标的操作系统正式名称里见过某某某 XP?你觉得商标是只看名字的么,名为PC的不同类商标一样一大把。

西斯空寂,商标抢注那么多的确西斯空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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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9楼岑于2012-06-28 17:30发表的  :
又给自己挖坑……你在哪个同类商标的操作系统正式名称里见过某某某 XP?你觉得商标是只看名字的么,名为PC的不同类商标一样一大把。
.......

Mac OS, Web OS
细思恐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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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OS在注册时就已经是可查的词语了,不然苹果注册OS X干啥?
用了OS的同类商标也许一大把,PC同类商标在哪里?另外HP的商标是Web OS还是WebOS?你要在IBM商标有效期注一个532PC也没人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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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1楼岑于2012-06-28 17:37发表的  :
同学,OS在注册时就已经是可查的词语了,不然苹果注册OS X干啥?
用了OS的同类商标一大把,PC同类商标在哪里?
可查的词语的含义是?被收纳到某个字典/数据库里面?求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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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拿着app store的商标去告appstore了,法院没说这两个logo不一样啊
你到底是觉得你比苹果的律师更懂法还是比法官更懂法

明明是大家都觉得很清晰很有条理的一件事,怎么到你这里就突然模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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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微软手上一个WINDOWS XP一个OFFICE XP哦
你是打算说这两个商标涵盖的范围没人能取名叫XXX XP是吧,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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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出来了,有几个一样的就说已经有了,没有一样的就说是首创的

我就说嘛,几十年前的事情资料不好找真是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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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532你自己去了解吧,我没那个本事科普。

至于大家都很清晰,呵呵。
APP STORE是商标,Appstore可以是一个有意义的单词,苹果告亚马逊是因为亚马逊单独使用了APP STORE呢,还是亚马逊注册了APP STORE的商标?如果都不是,你举这个例子跟我说的商标问题有什么关系?

OFFICE XP这商标在哪,你给个条目吧,这自己挖坑的还真设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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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商标局网站没挂啊,自己去查吧

有OFFICE XP这商标你把显示器吃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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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抽,死掉的商标被过滤了,OFFICE XP都死了,活着的都是MICROSOFT OFFICE XP
那么,你继续。

Goods and Services重复的商标给我一个。
另外,XP是不是微软首次在相关商标中使用?
前面一堆问题你就都无视啦?亚马逊能够单独使用APP STORE或者Appstore是亚马逊的商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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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8楼岑于2012-06-28 17:58发表的  :
我自抽,死掉的商标被过滤了,OFFICE XP都死了,活着的都是MICROSOFT OFFICE XP
那么,你继续。

Goods and Services重复的商标给我一个。
另外,XP是不是微软首次在相关商标中使用?
.......
office xp注册属性包括软件,所以不能有任何软件注册带xp字样的商标是么,我不懂法确认一下再去找

话说这里只要沾边就侵权,那么为什么amazon appstore不侵权呢,法院和律师都觉得有侵权可能啊,能普个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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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69楼john于2012-06-28 18:11发表的  :

office xp注册属性包括软件,所以不能有任何软件注册带xp字样的商标是么,我不懂法确认一下再去找

话说这里只要沾边就侵权,那么为什么amazon appstore不侵权呢,法院和律师都觉得有侵权可能啊,能普个法么

你还是先确认XP是不是微软首次在相关商标中注册吧。
另外把类别和G&S搞清楚。

amazonappstore连用自然不侵权,你注个JOHNMAC也没人管你,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也不侵权,里面Appstore你觉得是一个词还是一个标志?
什么叫沾边就侵权,苹果商标是APP STORE,苹果是首次在相关商标中使用APP还是STORE?这两个是不可查的字符组合?
10页了,真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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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0楼岑于2012-06-28 18:18发表的  :


你还是先确认XP是不是微软首次在相关商标中注册吧。
另外把类别和G&S搞清楚。

.......
按照你的理论,XP是微软第一个用:别人侵权;XP不是微软第一个用:微软侵权
这逃不掉的啊……

Amazon的“appstore”前面有字后面也有字所以不侵权,这么证据凿凿的为什么资本主义的律师和法官都不知道,官司还能连着打几轮,太奇怪了
看起来要是谁注册一个“SONY IPOD ADVANCE”也肯定不侵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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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是注册商标么。
SONY IPOD ADVANCE当然侵权。SONY是啥,IPOD是啥,都是别人的注册商标。
如果是连写,SONYIPODADVANCE大概不侵权,你可以去注册试试

你注册一个名为“JOHN DZK”,服务和产品是计算机硬件相关的商标。
如果DZK没有人在同类同服务产品的商标中注册过,也不是可查的通用词,你注册了以后就没人能在计算机硬件相关产品中单独使用DZK,但是JOHN一词是可查的通用词,那么JOHN这个词是人人都能用作相关商标注册。

商标IBM-PC中的PC和DZK是一样的东西,没有任何字面意义。
这么说你能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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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Amazon的那串字符注册没注册有什么关系?没注册就不侵权了?

我提议OS也是没有字面意义的词汇,所以MAC OS和PALM OS应该咬一架?可查不可查是怎么判定的,当年出版的英英大辞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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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页了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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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我对注册商标的理解,是别人未经同意不能用你的注册商标
如果你是知名商标,哪怕别人模仿使用一个相似的都不行,但是不能反映出你商标整体特征的商标一部分不受保护,不然还不天下大乱

这两天我听说了一套非常新颖的商标保护体系,而这套新颖的说法到目前为止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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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3楼john于2012-06-28 19:13发表的  :
奇怪,Amazon的那串字符注册没注册有什么关系?没注册就不侵权了?

我提议OS也是没有字面意义的词汇,所以MAC OS和PALM OS应该咬一架?可查不可查是怎么判定的,当年出版的英英大辞典么


侵什么权?苹果的商标是APP STORE,不是Appstore。你看苹果告赢了么?
你列的SONY IPOD ……这些是什么,能不侵权?
OS是Operating System,你确定这在注册商标时是不可查的?

商标中的一部分,如果属于不可查也没人注册过的,当然是受保护的,要不你咨询下再战?
当然你可以说“谁知道IBM注册时PC可不可查”,那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有包含OS的同类商标,但没有同类包含PC的商标?你想要说人家傻,想不起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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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57楼john于2012-06-28 17:18发表的  :

苹果表示自己对Appstore拥有商标权。哈密尔顿裁定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可引起竞争品牌之间混淆的地位,但她表示不同意亚马逊所持的Appstore只是一个通用范畴的主张。下面是法院裁决:
法院认为,苹果尚未确立Appstore的成功地位。首先,苹果尚未确定其“App Store”标志举世闻名,只是“很卓越”、“很有声望”。确实有证据表明苹果已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为App Store做广告、搞宣传,其AppStore已销售/提供/配备了大量应用,也有证据表明人们对App Store标志的认可。但有证据显示,“app store”被其它公司用来描述为移动设备获得软件应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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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6楼岑于2012-06-28 19:34发表的  :




侵什么权?苹果的商标是APP STORE,不是Appstore。你看苹果告赢了么?
.......
很奇怪,别人愿不愿意注册PC两个字全靠你脑补么……
你让苹果现在去注册一个MAC PC,你觉得苹果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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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LSS你真让人着急啊,你去美国商标专利局查Appstore的结果,和苹果有一毛钱关系么,你都能查到,你觉得律师是傻子?
苹果最爱到处指着人喊Copy Cat,你觉得都通过了什么方式让各种媒体争相报道,是发电邮投诉么?

商标中的一部分,如果属于不可查也没人注册过的是不是受保护,你嘴里的“一直在解释,从未被理解”去查去问吧。
LS,别说愿意不愿意,咨询过没?我脑补,你看这楼里谁脑补比较多?
Mac不是PC,干嘛注册Mac PC……
其它电脑厂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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