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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野天翼

[怀旧] 对于这次FF7汉化补丁惨遭外泄,我认为恰恰是因为这100元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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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隊友是不是有點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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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看了那么多游戏杂志连个评论都写不明白的同学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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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唯一的卖点就是爱丽丝复活的隐藏么?这个出现也无法改变官方的时间表和结局了- -这么平复怨念与违和的东西可以卖100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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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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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上千万制作的游戏流出该采取哪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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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拿出来卖了,你工商局备案了没?交税了没?去年因为美国人折腾的结果,复制别国在中国未发行的出版物也属于侵权行为,ff7出版到现在才几年?翻译权汉化组有买过么?民间行为不盈利很多时候不好追究,现在一旦在事实上卖钱了,看工商局不帮你们研究下,只要有人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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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珠穆朗玛……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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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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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1.5小时工资100元,一日8小时工资500+,一个月22日工资11000+~~~~~楼主那个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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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卖的是良心价 玩家自然会掏钱的

毕竟不是谁都愿意占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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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扯淡没个度,还自以为精辟入里,就来看这贴好了。

假设了一大堆,没看到数据支持,什么有益无益,还不是你脑袋里幻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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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算了,lz也算是这个地方仅存的极少数几个肯独立思考还肯长篇大论写下来的人,需要鼓励,稍微宽容点,好笑的地方嘲一两句就算了
多点lz这样的人,少几个3C4T,这地方还能多点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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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呃~电脑上我05年的时候就晚上汉化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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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分析时间学日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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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化者自身玩游戏自然是不会有任何语言障碍的,那么说到底他们汉化一个游戏是为了什么?
1、觉得这个游戏不错希望能让更多玩家分享到这个游戏的魅力
2、赚钱

如果是1的话,这就是爱啊~!啊,又想起了那位单枪匹马汉化MXP的巨巨
如果是2的话,你有这精力干啥不好,非要来折腾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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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汉化组相关的帖子…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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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化本来就是兴趣,喜欢这个游戏想把他汉化了就这么简单……
收费汉化这种方式我个人是很鄙视的但是也没法说人家什么,毕竟别人要做啥你也管不了……
人家愿意卖,有人愿意买……这有啥办法……
汉化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乱放地图炮不好,我只能说我汉化我傻逼
退出汉化组的的这几个月玩到的游戏多了,陪妹子的时间多了,睡觉的时间多了。
嗯…汉化除了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之外还真没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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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6楼pkzero于2011-05-27 10:07发表的  :
汉化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乱放地图炮不好,我只能说我汉化我傻逼
退出汉化组的的这几个月玩到的游戏多了,陪妹子的时间多了,睡觉的时间多了。
嗯…汉化除了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之外还真没啥好处……
.......


哎呀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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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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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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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非官方汉化只要和金钱利益牵扯到关系只有死路一条,不是死在自己人手里就是死在别人手里。
为什么汉化,那不是爱的一种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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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卖500块的话还不如坐等IPAD版FF7官方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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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牟利过两万没?过了就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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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认死理:人家汉化者付出了劳动,那人家有权处理是卖还是送。论坛里的伸手党们就是,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可笑可笑。

钱不钱跟珍惜与否确实没啥关系,卖5000照样哟人买了散发,他就是这个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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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4楼dogman于2011-05-27 09:47发表的  :
汉化者自身玩游戏自然是不会有任何语言障碍的,那么说到底他们汉化一个游戏是为了什么?
1、觉得这个游戏不错希望能让更多玩家分享到这个游戏的魅力
2、赚钱

如果是1的话,这就是爱啊~!啊,又想起了那位单枪匹马汉化MXP的巨巨
.......
施大大就是因为看不懂才搞的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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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3楼nilren于2011-05-27 13:20发表的  :
我就认死理:人家汉化者付出了劳动,那人家有权处理是卖还是送。论坛里的伸手党们就是,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可笑可笑。

钱不钱跟珍惜与否确实没啥关系,卖5000照样哟人买了散发,他就是这个价值观。
去偷个钻石镶在个银戒指上也是付出了劳动的,你拿出去拍卖试试?
以上大道理。
然后关于价钱我只想说很多正版游戏在国内——先不说质量服务之类——也不过是卖几十块钱一个。
我认同汉化者理应获得褒奖,但是这种老游戏的汉化,除了汉化者本身,玩家也是要很有爱才会有需求,但是拜托,你确定这100块钱除了买一个14年前的游戏之外就没有更好的用途了?而事实上真正有爱的玩家10几年该玩的都玩过了,日文英文还是中文,真的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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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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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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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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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还想自己写个手机游戏,考虑卖1块钱会不会太贵了点,看了这帖我赶快去面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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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FF青的智商干吗都向BANDO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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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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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收费经过SE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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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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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卖钱啊...
话说以前呆湾的皇家骑士团汉化补丁是要正版的相片还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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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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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他喵的一个小时100?魔都有这么好的生意你介绍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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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了看日期,发现不是坟,FF7不是早就有汉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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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4楼exilewing于2011-05-27 16:00发表的  :
居然卖钱啊...
话说以前呆湾的皇家骑士团汉化补丁是要正版的相片还是什么的?
照片加巴哈i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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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做E文的海盗版,也不愿意被别人拿 保护产权来耍来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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