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336|回复: 13

败家党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1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购书行动受到严重打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DAMN.......这次回国完了...: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一点的放宽,以前是海关说了算了.

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2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 长  牟新生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 本帖最后由 leosank 于 2007-6-1 06:32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  =ems反正要用的都是EMS或者DHL之内的邮寄进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看来要调整行李结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国的时候又不检查行李的,除非长的特别不顺眼或行迹可疑才会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初已经被征过税了,就十几本漫画两张dvd收了我100多块: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是这样  还是很耗钱啊  ama的运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枪画集烧了: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NND,书也做限制>:o
和谐社会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
日本那些XX文库也算成套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6-2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7-20 20:23 , Processed in 0.118373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