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yujioh

WRG GROUP退出申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3-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关键人物是那个supplier

查查他和定有什么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你敬礼~毛姐!>: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wei0512 于 2007-3-3 13:20 发表
我看关键人物是那个supplier

查查他和定有什么关系

查不出的,也没证据,不过这事情跟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

这是WRG的原话:

27日中午,该supplier称他已经入手SRW-W。但是此时我们还没有得到SRW-W已经在hk发售的消息。见我们怀疑,此supplier给出了HKCC 阿定宣布自己已经入手SRW-W的帖子以证明hk已经到货。于是我们相信他已经买到了卡带。

1小时后,该supplier上传了一份已经写好了nfo并打包完全的rom到某FTP。虽然此时已经有传言说阿定将放出rom,但是我们却未发现他在此时已经发布了。又因为之前此人所提供的rom都没有问题,所以本组的rom发布人员基于对其的充分信任,自己根本没有下载检查,就直接将该rom fxp进行发布。虽然在发布前5分钟,阿定版rom放出了下载,但是还是因为发布员太信任该supplier而未进行核实。

30分钟后,该supplier发布的rom被确定为hacked rom——修改了图标,于是我们要求其重新给出clean rom。这时,该supplier却一句话也不回答。

1.该supplier给的证据是和HKCC阿定有关的
2.上传好后、WRG特意去确定阿定有没有发布,发现还没有。但自己发布后,就发现阿定刚好在这5分钟前发布了。这个相差5分钟不至于说谎,因为网页上ROM发布时间都有记录的,就如你发贴子一般
3.东窗事发之后,该supplier就突然不回任何话了

看完这些,我想大家也心里有数
线人的事情我不敢说,但如果阿定能知道上传完毕的时间,那么卡在这个节骨眼抢先几分钟发布应该是能做到的

你可以看出我发了几贴都在帮WRG说话,不可否认我是站WRG这边的
既然你的主贴在帮阿定说话,那么我在这里就继续帮WRG说话了
但我也很讨厌S1上那种直接说”NDSBBS***论坛“ ”阿定***“之类武断的话,这些人多半也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为上面的话毕竟只是WRG自己的说辞
基于这点考虑,由于阿定说的是另外一回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WRG在撒谎
为了这个设想,我们不妨来看看阿定的说辞

以下这是阿定的原话”
1. 該WRG的Supplier在我發佈前已經有\"阿定特別版\"Rom是絕對沒可能的,因為期間我完全沒有給過ROM任何人,包括提供機戰W原裝卡帶的HKCC版主 - 無邪  

事情很明显,WRG现在发布的ROM的确是”定“字牌,WRG说在阿定发布前就已经被人上传到FTP,所以与这个说法是矛盾的
——假设阿定说的是真话,那就证明WRG在撒谎
这样,他们的ROM确实是在”阿定发布后偷去REPACK的“,这也是这个事情一发生后,NDSBBS一个很兴奋的人发贴”WRG神话破灭“的说辞

网上的ROM发布网页还在,有时间记录,现在WRG和阿定发布的时间只差5分钟
如果WRG在撒谎,他们能提早拿到又被不知情supplier所骗一切一切都是假话

那就是说,同一个ROM,阿定发布后,WRG在5分钟时间内偷过来,上传,再发布?
你认为这个时间有没有可能来得及?
你认为一个发布了300个以上ROM的小组要故意干这种事?

所以,如果我们相信阿定是无辜,那么确实就只能认为发布了300个ROM的WRG以闪电一样的速度在5分钟之内偷了他的ROM后发布
其实,我嘴上是那么说阿定有可能无辜,但是只要稍微推理一下,心里该怎么想,你们也应该清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大点事啊 又不是小孩了说散就散了
这样只会让别人笑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dforce 于 2007-3-3 12:53 发表
国内的小组基本上都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也快算一景了


r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禁言 于 2007-3-3 13:39 发表
多大点事啊 又不是小孩了说散就散了
这样只会让别人笑话

别人抽你全家再给了你500块,说:乖,下次我再抽你。
嗯,你就等着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PSP赢了,LAMMER开心了.世界和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知的路,到头来还真是未知。。。。
说实话,承蒙以前的照顾,祝在psp和wii上有更好的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 本帖最后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5:05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躺着给人家上,很爽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每次有人气作品都会出现问题...:sweat: :swea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awkward: .......看起来这是个明白人: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玩遊戲,弄到像戰爭一樣.我:awkward:
感謝一下WRG的貢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sweat: 尊重毛姐的决定,永远支持毛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党界的一大损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毛罗加油!
希望在其他的0day领域看到WRG的名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2 18: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你在NB的http://www.ndsbbs.com/read.php?t ... ;toread=&page=7 这个帖子里还没骂够,想来这边挑事是吧?
S1可不是你们这种Lamer可以存活的地方哦。
走好,S1不欢迎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allgames.gamesh.com/srwbbs/index.asp

多方聯動...


期待可以再次高喊~毛姐滿賽~的日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NB斑竹SB,所以整个论坛才会SB当道

支持毛姐,感谢你们付出的一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你个SB,在那里都是找骂,你这样的LJ是游戏界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鸟定字看的我恶心的一B
孟德,令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样乃个柴~FF7CC就靠乃了.: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我看的出你做人不厚道不难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该说啥

其实毛姐你们是可以彪悍地战斗下去的啊!!!:slee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日,ndsbbs那渣论坛~~~~~

虽然可惜,但感谢毛姐!


以后所有新rom图标都变成了斗大的“定”字,世界将会怎样???
爱玩不玩,玩了就要忍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 -到头来还是这么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lamer果然无处不在,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你是07年第二大B,第一就不介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人都搞PSP去了,那DS玩家怎么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猪猪 于 2007-3-4 08:33 发表
所有人都搞PSP去了,那DS玩家怎么样了?


入Z: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LAMER一大堆,汉化也是...ROM也是..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还要被骂..唉..感叹现在的人素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窝槽,TMD一群SB,卖NDS去,买WII支持毛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准备买wii。 支持毛姐转移阵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MB的滚犊子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是啊,好多地方都立挺的不厚道的LZ,你说中伤的也多?那也只是你们这帮厚道的猴子而已
既然猴子不呆山上而想在人间出名,那还是NB这种动物园比较适合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骂完人再来喊调停,塞你丫抹布都便宜你了。:glasses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宝栗子 于 2007-3-3 14:57 发表
:awkward: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谁对谁错 大家心知肚明~
解散了 还给别人下这么恶毒的诅咒 这又何必呢 做人厚道一点很难过吗?唉........

没用地狱loli玩你们你们就是不好过是吧。
您没资格用: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NB小白和众多LAMER的又一次胜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9-24 19:03 , Processed in 0.336859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