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45|回复: 21

死亡笔记不好看不内涵?

[复制链接]
ZATEmkI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2-2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ATEmkII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2-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个人观点得出的

说实话,我漫画看了v1,动画看到4,已经放弃了~~~~不适合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看不内涵
就是这样

不需要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的东西还拼命说好看才叫真·煞笔:slee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看犯法么……

我一直觉得jump上出现这个本来就很奇怪了,在L走掉以后继续画下去就更奇怪了(我知道jump那个纱布调查表规矩)。说句很多人认为纱布的话:虽然被腰斩,我觉得樱铁对话录比较好看。

PS:我本身不讨厌漫画,对动画只有小不满。

[ 本帖最后由 nil 于 2006-12-2 13:55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有个人看法,我很喜欢这个,漫画动画电影都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ATEmkII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ATEmkII 于 2006-12-2 13:56 发表
死亡笔记算JUMP特例了,偶像元素和内涵把握的很完美,我没追连载,先是看第一部,然后完结以后再全部重看,结构上没大问题,怎么说都算近几年少漫的极品

说实话,我觉得樱铁对话录的水准还不如以前那些小短篇

PS:富奸的等级E也是J ...

YY哲学家的生活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ATEmkII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真人电影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漫画看到故意放弃笔记那里,恩,我也放弃了;动画看在井上的份上看到6,发现井上居然对剧本没做什么大改动,遂放弃;电影版的改动倒是觉得很不错

这题材是可以很有内涵的,可惜大场东没内涵,直接把这变成偶像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ATEmkII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
差一点就能很内涵。
不过对少年志来说绝对够了。

还记得某论坛对月正义与否的讨论……
:awkward: 那价值观寒啊~~:awkward:
再深下去对他们来说也没必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笔记最大的错误就是选择了JUM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觉得这个片子象sb一样装腔作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漏洞一大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先推理后才给出规则的做法很让人受不了,L死得也很不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7-18 12:30 , Processed in 0.097147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