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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看到的: ———————————— 这个湖南人叫周明远,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1972年出生;有个哥哥周明山,1968年出生。 年轻的时候家里虽然没什么钱,但成绩不错,去新晃一中读过书。学校里有个叫邓世平的人帮过他不少,是他年轻时最尊敬的老师之一。老师告诉他做人要正直,做工程尤其不能弄虚作假。 后来他回了湖南邵阳,结果90年代初邵阳治安不好,1991年有一天晚上他跟哥哥走在路上,看见几个陌生人在打人。哥哥上去制止,他过去帮哥哥,结果人家顺手把哥哥的脚筋砍了,把他脑袋也开了瓢,大腿上还留了一道十几厘米长的刀疤。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湖南邵阳治安极差,有很多挑脚筋的案件,当地甚至出现了“打击挑脚筋”的标语) 后来他去了长沙工作,做建筑,娶了老婆林秀琴,还有了一个儿子,叫周启航。 虽然年轻时候倒过一次大霉,但现在老婆孩子都有了,父母也健在,哥哥虽然瘸了,至少也娶了老婆,叫陈桂香,开了个小店。 然后老婆又给他生了个女儿,但在2003年,夫妻俩还没来得及正式给女儿取名字,孩子就因为计划生育问题被人抱走了,被登记进福利系统,改姓“邵”,被秘密送到了国外。 (即2002~2005年的湖南邵阳市“邵氏弃儿”案,当地计生部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非法收养”为由,强行抱走婴幼儿。这些孩子被送入邵阳市社会福利院后,统一改姓“邵”,其中部分被美国家庭等海外家庭领养) 他想找人帮忙,突然想起自己年轻时有个特别正直、特别愿意帮人的老师邓世平。 于是他想去找邓老师让他谋划一下,结果被告知邓老师今年失踪了。他回新晃一中附近找了半天,没找到。 (2003年湖南怀化市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教职工邓世平举报操场工程偷工减料,被包公头拿下并埋尸操场下) 他只能回家,回家以后老婆天天跟他吵架,说:“你连自己的女儿都留不住。” 两个人感情越来越差,最后在2008年,老婆要跟他离婚。结果负责案件的法官周新华看上他老婆了,把所有财产判给了他老婆,只是儿子判给他了,回头就娶了他前妻。他带着6岁的儿子和几个编织袋回了老家。 (2008年湖南永州“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案,在离婚案上法官看上了女方,随即将房产、土地判给女方,债务和女儿抚养权判给男方,4年后娶了女方) 结果没过多久,他爸在107国道上湘潭县茶恩寺镇附近被摩托车撞了,好消息是没当场死亡。坏消息是,受伤以后几天没有得到有效救治,最后还是死了。 (2005年湖南省湘潭市“张衡生”事件,受害人被车撞了以后报警求助,附近警务部门相互推诿,导致受害人在原地呆了五天不动而被冻死) 2019年突然有人告诉他:“你以前最尊敬的那个邓老师找到了。”他还以为这是这些年来第一件好事,结果人是从新晃一中的操场下面挖出来的。 周明远难受了一阵,但日子还得继续,好在儿子周启航已经长大了。周启航没找到什么特别好的工作,为了赚钱,注册了货拉拉司机。2021年2月6日,他接到一个年轻姑娘的搬家订单。 姑娘嫌他没有免费帮忙搬东西,他也觉得自己挣几十块钱犯不上白干,两个人一路上越闹越僵。后来他为了省时间偏离平台推荐路线走了一条更快的路。姑娘开始怀疑,两个人继续吵。然后姑娘突然从行驶中的车窗翻了出去。人最后没救回来,然后周启航被抓了。后来周启航被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周明远想不通,周启航自己也不服。父子俩一边处理案子,一边看全国人在网上争论他到底是不是罪犯。 (2021年湖南长沙货拉拉案) 后来哥哥又病了,哥哥肚子不舒服,2022年去湘雅二医院看病,碰上了刘翔峰。等周明远赶过去,哥哥肚子已经开过了。后来刘翔峰出事,他们再回头翻哥哥的病历,才发现当初的治疗存在严重问题。于是那个年轻时已经被人挑断过脚筋的哥哥,老了以后身体又被折腾坏了一遍。 (2022年湖南长沙湘雅二院医生刘翔峰,为牟取额外手术费,夸大患者病情、虚构病征,给不具备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切除患者正常的胰腺、脾脏、肠道等脏器) 然后到了2026年7月,有一天他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占了。本来以为找物业说一声就行,结果对方牵扯到领导干部,一个车位的事情越闹越大。 (26年7月湖南长沙挪车事件) 周明远正被这件事情折腾得焦头烂额,到了8月哥哥突然又打电话过来,他嫂子陈桂香开了个小店,有个认识的老人身体不舒服,到店门口坐了一会儿,然后突然不行了。嫂子一下子慌了,赶紧喊人、叫120,又帮忙把老人挪到通风的地方,老人送医院以后死了。家属回来找她,要十万,嫂子直接崩溃了。 双方闹了几天,派出所、司法所都介入,最后虽然说她没有责任,为了把事情了结,还是签了协议,给了1.9万。 (26年8月湖南衡阳市扶老人案) 周家还没从这件事缓过来,他哥身体不好,嫂子又被这件事折腾得够呛,于是在8月26日那天把4岁的孙子暂时交给周明远照看几天,就出去吃顿饭。 结果吃饭的时候,小孩拿着玩具在餐厅过道里跑,从一个年轻女人身后经过,身体一歪,手碰到了对方屁股。女人一把把孩子揪住,说这个4岁孩子摸她屁股、性骚扰她。 他本来以为解释清楚、道个歉,这事也就算完了,结果没完。对方要求正式道歉,双方为了谁应该向谁道歉继续争论,女方也不接受调解。 (26年8月26日湖南长沙市“4岁男童性骚扰”案) ———————————— 看上去是将近几十年发生在湖南几个地方的大案连在一起放在人身上的(我记得原先是微博上“蘸盐”的一个博文),那么能让这个人更惨一点吗?我前几天看到一个去年的新闻,说邵阳市的一个公安局局长“远洋捕捞”一个上海的科技公司控制人,以他做的程序有**功能将他羁押,要交一亿元才可以放出来。感觉可以放进去,不过要调整上面这个人的社会阶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