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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贺才人

[职场] 高若翔进去554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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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了下他公司微博账号发的和转发一些微博,看来是要坚持到底了(这种事情确实没法投降输一半,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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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若翔团队的多名员工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认为,他们在工作上可能存在疏忽,但没有主观上的恶意行为,没有收“黑钱”,不是“黑公关”,他们愿意赔偿道歉。

另外,高若翔的辩护律师杨帅认为,就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言,其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商誉来维护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但要注意防范其成为大公司对抗批评者的利器。本案不应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这件事中民事诉讼是更好的解决手段。

红星资本局还从高若翔团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除了高若翔外,早前,该团队还有三人(制片人、运营、剪辑师)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曾被**刑事拘留,后办理取保候审,这三人的相关案件已于1月22日终止侦查。网页链接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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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速互动

2-6 17:11
来自 微博网页版

我司员工高若翔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一案,于今日(2026年2月6日)上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辩护律师为高若翔做无罪辩护,并向法庭提交了数位知名刑法专家出具的专家意见书。 案件未当庭宣判。涉案其他三位员工已于2026年1月22日接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我司始终尊重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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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速互动

26-6-4 10:00
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

鉴于社会各界一直对高若翔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一案持续关注,公司现将案件的诉讼时间节点梳理如下, 回应公众关切。

2024年1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案侦查。
2024年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我司高若翔、刘某某以及王某某等人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
2024年12月16日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我司郑某某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
2025年1月3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四人批准逮捕。
2025年2月28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我司郑某某、刘某某以及王某某三人送达撤销逮捕决定书,撤销了对上述三人的逮捕决定。批准逮捕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新的变化,两个月后又撤销逮捕,我们也百思不得其解。
2025年3月1日,上述三人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取保候审。
2025年3月3日,高若翔案件进入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据了解,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两退三延一般已经是最长的流程了,但每次均未补充上更多实质证据。审查起诉阶段耗时长达6个月。
2025年9月8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若翔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5年12月8日,检察院第一次建议退回补充侦查。
2026年1月8日,第一次退查期满,检察院未有任何新证据移送法院,法院恢复审理。
2026年1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向我司郑某某、刘某某以及王某某三人送达终止侦查决定书,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等为由决定终止对上述三人的侦查。这意味着这三人在法律层面上不构成犯罪。终于算是洗清了“团伙作案”的舆论指控。
2026年2月6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刑庭开庭审理此案。
此后,检察院第二次建议退回补充侦查。
2026年5月11日,第二次退查期满,检察院仍未有任何新证据移送法院,法院恢复审理,目前仍在等待一审判决中。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案罪名法定刑最高为两年。截止到2026年6月4日,被告人高若翔仍被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羁押时长1年6个月8天,共计554天。辩护人数次为高若翔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办案机关均未予同意。公司现仍在苦苦支撑,公司员工无一人因此事离职,都在等待法律给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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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是O厂,某些kol能明目张胆造谣军队“违规”收礼还上个辟谣下年继续,一年一次总共两次的就禁个言存在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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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批取保候审是得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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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权力怎么监督在任何政体都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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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251和这事的区别在于
251那个当事人是无辜的 法院已经判了 是给他用私人账户转离职补偿的人陷害了他 所以从头到尾都是冤枉清白好人
而翔翔对撞肯定是造假 偷电瓶是事实  区别在于是走民事还是刑事  是单纯赔钱罚一下就行还是应该抓进去蹲着 是对一个恶人是否存在量刑过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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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寒之月 发表于 2026-6-8 12:53
251和这事的区别在于
251那个当事人是无辜的 法院已经判了 是给他用私人账户转离职补偿的人陷害了他 所以从 ...

这要没事的话,以后都可以搞这种主观无恶意,只是工作可能存在疏忽,愿意民事补偿的特调测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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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lyzsuper 发表于 2026-6-4 18:52
是,估计问题就在于是例如电瓶没电了拿出来充电忘记放回去了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拔出电瓶进行测试的恶意行 ...

什么电动车电瓶拿出来充电,小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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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是99.9的威力,进程序要认错就得有人背责,那只能拖着了
99.99是中日韩都有的,实属亚服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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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事情本来就走民事诉讼,搞一个对方无法承受的大额赔偿就行,直接把对方整个团队都搞成失信人,威慑力够了,证据也充足,早就可以解决了。问题是政府非要跳出来搞保护营商环境,非要想着一劳永逸杀鸡儆猴,这就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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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想经受历史检验,那有的人就受不住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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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23: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翔翔今天又被央视拿出来鞭,虽然最后不知道怎么判,封杀是肯定的,就看下能不能硬顶把这个刑事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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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2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奇克马酱 发表于 2026-6-8 16:54
其实这个事情本来就走民事诉讼,搞一个对方无法承受的大额赔偿就行,直接把对方整个团队都搞成失信人,威慑 ...

本来也是走的民事,前段时间比亚迪告赢一个拆车作假也是走的民事赔了200w还录了视频公开道歉。鸿蒙智行法务微博,最近的两个民事诉讼告的都是米系kol,一个150w二审都判了,一个刚起诉200w,都不需要抓什么线下证据,只要转发不实微博都可以告赢,而且告,一审,二审都可以宣传一下,半年就搞定,所以现在一般不会走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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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hgfdsa 发表于 2026-6-8 09:33
既然要拔电瓶线门才打不开,那么成都那个底盘剐蹭导致大电池断电,为什么门打不开。 ...

因为全车断电后自动解锁门本身就有几个防呆设计的,正常事故很难遇到所有防呆都失效以至于门不解锁的情况
但是偶尔就是会遇到有小概率事件一口气击穿了你的所有防呆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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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无限期羁押,理论上可以羁押到死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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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eary10 发表于 2026-6-8 23:35
这样无限期羁押,理论上可以羁押到死亡不?

实操一般是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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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都是民事赔钱了事,他这个怎么搞到公诉刑事案件的?央视还在搞竖典型的操作

—— 来自 鹅球 v3.5.99-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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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一个人羁押一年,到最后就至少要判一年。如果羁押两年,最后就至少要判两年。这样就可以规避超期羁押、国家赔偿、追责等一系列问题。但问题是,如果这个人撑着一直羁押下去,超过了法定刑期,就很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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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奇克马酱 发表于 2026-6-8 16:54
其实这个事情本来就走民事诉讼,搞一个对方无法承受的大额赔偿就行,直接把对方整个团队都搞成失信人,威慑 ...

政府也不是铁板一块,检察院想要树个典型,法院不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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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怪不得翔翔急着跳出来找舆论高地,6月8日直接发了个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https://www.cac.gov.cn/2026-06/08/c_1782612040047444.htm

那可真是太无辜了,无辜到网信办给他单开了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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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uiai401 发表于 2026-6-8 23:08
翔翔今天又被央视拿出来鞭,虽然最后不知道怎么判,封杀是肯定的,就看下能不能硬顶把这个刑事扛过去。 ...

要经得起人民群众跟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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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牢翔背后没有利益链都出来了,大三十万的车就拍个撞报废的视频,光靠视频回本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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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lflie 发表于 2026-6-9 09:35
牢翔背后没有利益链都出来了,大三十万的车就拍个撞报废的视频,光靠视频回本你信吗 ...

这是起号的成本,现实就是真的没有抓到任何利益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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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lflie 发表于 2026-6-9 09:35
牢翔背后没有利益链都出来了,大三十万的车就拍个撞报废的视频,光靠视频回本你信吗 ...

作为看客当然是希望能抓到这条链上所有人爆个大的看乐子,但是法院要讲证据你抓不到证据我信也没用,又不是让我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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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不好说是因为没有证据,还是说本来只想搞小虾米结果钓上鲨鱼现在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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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lflie 发表于 2026-6-9 09:35
牢翔背后没有利益链都出来了,大三十万的车就拍个撞报废的视频,光靠视频回本你信吗 ...

民事你说个高度盖然性也就算了,刑事也这么玩是嫌冤假错案不够多吗?原来一些主观意图上的推定明知就很操蛋了,如果这都不能定罪甚至团案搞成单案,其余人终止侦查这种事,要么帽子无能,要么心态不端,选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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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a317216007 发表于 2026-6-4 17:23
标准的超期羁押,猴王大资本家的能量还是大呀,搞得我都不敢碰不敢说了

我觉得倒是没有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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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nohope 发表于 2026-6-9 07:25
别人都是民事赔钱了事,他这个怎么搞到公诉刑事案件的?央视还在搞竖典型的操作

—— 来自 鹅球 v3.5.99-a ...

他这个确实是在搞黑产,说实话坐牢不冤枉。但是这个行业的头部KOL们隐蔽性挺高的(自主做黑单,要挟各家给正经大额商单),也确实很把他们难绳之以法。以前那些赔钱了事的都算是便宜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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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榕郁 发表于 2026-6-9 10:49
民事你说个高度盖然性也就算了,刑事也这么玩是嫌冤假错案不够多吗?原来一些主观意图上的推定明知就很操 ...

我觉得确实是能力不足,还没有适应新时期的新犯罪方式,没有掌握足够证据就急于处理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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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肆拾肆 发表于 2026-6-9 09:56
这是起号的成本,现实就是真的没有抓到任何利益往来

起号起4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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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这个,我倒是更希望看到马铐被送进去这么整,霸王茶姬还是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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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米现在是太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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