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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致富新门路】U2 管理员以卖邀请为名诈骗学生金钱,对外辩称是在“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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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仓我爱你 于 2020-6-1 06:29 编辑

U2 管理组的处理结果见 #37 楼。

U2 管理员 激 情 对 线 S1 见 #86 楼。

声泪俱下控诉恶臭二刺螈论坛:我们要守护最好的 U2!



==========以下原帖==========

一早就有大戏,真是没想到现在 PT 都这个风气了。

原帖:https://u2.dmhy.org/forums.php?a ... mid=1&topicid=12484

说实话,这个瓜没太看懂[em198],例如人物/名字复杂、主线不很清晰[em198]
不知道能不能给出一个简介
苦主(我就不称受害者了,毕竟买邀算他活该)在这个群里买邀请码,给一个 ID 为“爱**”的嫌疑人打了 200 块钱,收款人是“*驰博”,手机号为 132******30,结果号财两空。 ← 目前实锤的只有这一条。
“爱**”这个嫌疑人之前一直被认为是“蓮華”(U2 ID: 45582),这是由于響子藤原(U2 ID: 44998)一开始就是这么指认的。事件发生后两方在这件事上都在装死,同时假装岁月静好继续水群。
几天后群友发现“爱**”这个号居然还像没事人一样,于是炸锅,群主维安雨轩(U2 ID: 47335)宣称这件事牵扯到一名 U2 管理员,他知道实情但不能说,进而宣称骗人是本事,你行你也上,他不会管。第二天,质疑的人就统统被秋后算账踢掉了,“爱**”依旧在群里以“蓮華”的名义跟人互吹。
[em198]其实吧……是钓鱼。
补充下,要不要真给他发个邀请,然后让mod**封号。
200 块钱退给人家了吗?
为什么之前不正面回应?
没想到这事都过去这么久了居然还会被翻出来
其实是莲华和mod串通好了的钓鱼[em198]
最后那200块给群友发红包用掉了[em199]
顺带一提一共21个我就抢到了4块[em192]


还退啥呀,早就没了









这 tm 是钓鱼,白薅别人 200 RMB 然后自己发红包发了,贵站的操作还是真是牛皮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钓不到卖药的就钓买药的 new!

评分

参与人数 2战斗力 +3 收起 理由
zcsbldm + 1 骗800未遂
哈迪斯兜帽 + 2 欢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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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聊天记录我好像明白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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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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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要u2干嘛,好好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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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苦主是sb想歪路也不是随便诈骗他的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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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QS0x01

反正我觉得吧,这件事是那人自己主动上门买药。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谈不上啥诈骗,不过是傻白甜主动送钱上门罢了。

解决方案也非常简单,让负责收钱的mod给苦主发个邀。
等他完成注册登入后立即把他ban了以儆效尤。
莲华和涉事mod作为官方合作卧底这次就不追究责任了。

和和气气地解决了这件事情,顺便还能给企图售卖邀请的U2er上一课。
岂不是皆大欢喜,何必闹得大家都不开心,都不是当事人在这吵什么。

佐倉千秋

毕竟散的赃款红包有宁一份,是挺皆大欢喜的。

QS0x01

是挺皆大欢喜的,所以宁是因为红包没你份所以强行认定这是赃款咯。

那交警收的罚款和缉毒警没收的毒资按您的意思也是赃款?

那不如这样,我把收的红包退还,如此宁对我的发言还有什么意见吗?

哈迪斯兜帽

笑死,看来这些主犯都到齐了。
愿打愿挨就能用邀请骗钱了?邀请不能交易算是U2的底线吧?
如果能这样操作,大家都去钓鱼,都说愿打愿挨,月入过万不是梦。[em3]
U2的名声,那是什么,有愿打愿挨收红包重要?[em3]

QS0x01

所以交易了U2账号吗?没啊!那您在这说什么莫须有的污蔑?
至于钓鱼能月入过万,那也是宁的本事啊,反正我是办不到的


佐倉千秋

[em39]原来宁就是pt警察,惹不起惹不起
谢谢警察同志的截图,没有您的帮助我是断然看不懂这个瓜的。没这张图kcb搞不好也不会怎么早就站出来承认,苦主也不会现在就拿回他的200块钱。我替他谢谢你


QS0x01

少在这里阴阳怪气的,扣帽子扣的倒是挺6,你倒是说说我一个吃瓜的朝阳群众做了什么以至于被您称为PT警察?

另外离间计就不需要了,我承认这件事里在你们眼里我“出卖”了mod和莲华,也的确给他们带来了负面影响。
但是我不觉得mod他们两人做了啥罪大恶极的事情,我不支持这次的行为,但也绝对不反对。
这次不给苦主一个教训,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下次还会尝试继续向其他人购买邀请,反正最后钱总是会退回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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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尼特子很辛苦哟 于 2020-5-29 14:58 编辑

看了半天我也觉得很乱,是说u2的管理人员用出售邀请码的方式钓鱼骗钱,然后pt站是不支持出售邀请码的,所以他们觉得钓鱼是没有错的?

只能说是小圈子默认规则下才能出现的奇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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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仓我爱你 于 2020-5-29 14:56 编辑
尼特子很辛苦哟 发表于 2020-5-29 14:42
看了半天我也觉得很乱,是说u2的管理人员用出售邀请码的方式钓鱼骗钱?
然后pt站是不支持出售邀请码的,所 ...

bingo

#135957  宮水三葉 (日子人)  8­分鐘­14­秒­前  |  只看該作者

请问一下,上面明知是赃款还分钱的应该怎么处理?毕竟从聊天记录来看这群人在事前、事中、事后都深度参与、怂恿、支持了这次诈骗行为。
#135958  洛天依 (世界第一吃货殿下)  2­分鐘­36­秒­前  |  只看該作者

无证据表明有任何人进行了“分钱”操作,同时实际未成立邀请交易行为。


抢红包不是分钱,骗钱不给邀自然也是实际未成立邀请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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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欺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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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特子很辛苦哟 发表于 2020-5-29 14:42
看了半天我也觉得很乱,是说u2的管理人员用出售邀请码的方式钓鱼骗钱,然后pt站是不支持出售邀请码的,所以 ...

当事人在 telegram 里向一个 U2 成员(莲华)提出想买邀请码的请求。
莲华把聊天记录截图发 QQ 群里给大家看笑话,因为 PT 是不允许买卖账号邀请码的。
该 QQ 群里有 U2 管理员
后面在群友讨论+管理员允许的情况下,收了这人的钱打算给他长个教训吧。
最后,该管理员直接用红包的方式把收来的钱散在了 QQ 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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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佬说了,200 还不到警方立案水平,所以都是合法的,你们不要老想着扣帽子,做道德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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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U2现在都是这样子了?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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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我爱你 发表于 2020-5-29 15:06
大佬说了,200 还不到警方立案水平,所以都是合法的,你们不要老想着扣帽子,做道德审判。 ...

警方或许因为金额小不给立案 我扣个帽子都不行了?要一骗子打着u2管理员名号卖邀 因为骗子其实没有邀请就不是骗人了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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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挂友军啊

—— 来自 OnePlus HD1900, Android 10上的 S1Next-鹅版 v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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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我爱你 发表于 2020-5-29 15:06
大佬说了,200 还不到警方立案水平,所以都是合法的,你们不要老想着扣帽子,做道德审判。 ...

不构成犯罪而已,《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解一下,合法就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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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骗啊,别人提的给邀再秒封处理方法不是正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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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按这么说,U3骗钱也不算骗了,U2有什么资格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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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rasir 发表于 2020-5-29 15:24
这就是骗啊,别人提的给邀再秒封处理方法不是正当多了

给药再秒封,理应该封的就不止是被邀的了,发药的和相关的都得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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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好意思自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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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99mxw 发表于 2020-5-29 15:28
给药再秒封,理应该封的就不止是被邀的了,发药的和相关的都得封

卖邀的再给管理员200块买赎罪券 管理员再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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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内站链接看不了啊。发邀让大家进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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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洗地的那个着实把我笑死了
谢谢楼主发出来,刚刚我也在想如果这波不处理清楚就销号整理资料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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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到了,骗完钱之后说被骗的人太蠢了我这是给他一个教训就可以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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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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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到买邀请的不是正确引导反而去骗钱?居然还有人叫好,小圈子全员恶臭


碰到卖邀请的的去买邀请码然后ban了邀请人再申请退款才叫钓鱼执法好么

—— 来自 vivo NEX S, Android 10上的 S1Next-鹅版 v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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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若荼泱 于 2020-5-29 16:26 编辑
⑨ 发表于 2020-5-29 16:20
碰到买邀请的不是正确引导反而去骗钱?居然还有人叫好,小圈子全员恶臭
#135959  Nokumo (宅**)  1­小时­32­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1、钓鱼是什么,我觉得钓鱼是我看到A在卖邀请,我去买,看看卖家是谁然后ban了。这种买邀请的纯粹是不懂罢了。
2、我认为这件事情的定性。说难听点,是诈骗(虽然最后退了钱),说好听点,是戏耍或者说玩弄。一般看到人买邀请,比如说贴吧,vcb论坛,都有过。你应该做的是什么?你应该直接指出pt邀请不能交易。而不是收了钱邀进来ban掉再还钱。纯粹是一种恶作剧和恶趣味。

莲华和kcb联合起来耍人,估计kcb不是mod也不敢做这种事情,因为只有Mod能邀进来直接Ban,非Mod还解释不清楚了。至于有没有对U2的名声产生影响,我也不知道。这事情挺无聊的,也挺恶劣的。

还有qsx这位,打字别再加粗了,没啥用。

哦仔细看了眼,钱还是刚退的。合着没这帖子就真的骗钱了?刷新三观,那也别说玩弄了,就是诈骗。21日事发至今已逾八天,若无此帖我看那位是钱货两空
[54­分钟­1­秒­前] Nokumo 最后编辑
#135970  神北小毬 (家在小黑屋)  22­分钟­20­秒­前  |  只看该作者
[em27] 說是釣魚,實際上就是詐騙
#135960  哈迪斯兜帽 (宅圣)  1­小时­29­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急了急了急了
这生涩的反串把我看笑了,不会玩可以不玩。
很明显您自比正义使者,觉得自己收的红包,和法律赋予国家部门的罚款权力是一回事。
扯大旗拉虎皮,仿佛这样就能置身不败之地。
看到别人明确指出你的不道德行径,赶紧反手扣一顶更大的帽子,直指别人污蔑权力机关。
然则最先进行**绑架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这么撒泼打滚可太难看了。

清醒的人也不是没有,甚至是多数。别开地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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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仓我爱你 于 2020-5-29 17:35 编辑
若荼泱 发表于 2020-5-29 16:25
清醒的人也不是没有,甚至是多数。别开地图炮

讲道理,如果清醒的人是多数,这件事也不至于隔了一个多星期才给爆出来。当时就应该有人站出来指责、通报管理组了。


(事件发生后第三天)

从事后这么多人站出来分享一手经历来看,这件事甚至是相当一部分人中间公开的秘密,甚至管理组也试图以“实际未成立邀请交易行为”为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就绝对不是少数人的问题了。

#135936  藤原响子 (やりたい事しかできない)  4­小時­17­分鐘­前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有人说出真相了,那我理理我的时间线啊
1.
事发:5月21日下午
我看到事发,莲华被审判:5月21日19点30左右的
我翻了记录,看到mod和莲华钓鱼,还发了红包:5月21日晚22点50分

所以出来说他们缺席审判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们在钓鱼执法,只是单纯反感缺席审判。

2.
我看到事发,去问莲华:5月21日晚20点50。

嗯,莲华这个家伙也不肯说。然后那个mod也不承认。

翻完记录,我又去找了莲华:5月21日晚23点

莲华直接不回复了。不回复也算了,我就把他放出来拉进群了。

关于后续踢掉质疑的人,要几点声明的:
a. 我的确是知道真相的,但我没有义务广而告之。况且当事人不愿意说,我还没这么闲替他们说。
b. 至于你们要的正义,我不感兴趣。你要觉得我以个人好恶做评判,有违你的价值观,这个我肯定是承认的,但我并不会改。
c. 要伸张正义可以,自己去举证。不要在群里上蹿下跳,揪着莲华一口一个骗子,影响正常群聊了。
d. 不过各种意义上来说,莲华和mod的确都是骗子哦。嘛,反正不要影响正常群聊,你要骂他骗子我应该是不管的。这俩人其实我都挺嫌弃的。
e. 说是黑势力的话,这个应该主要是我的原因。本人混乱邪恶,素质真就非常差。不爽建议不要加群,会被我踢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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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就是诈骗么
还找这么多理由 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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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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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我爱你 发表于 2020-5-29 16:50
讲道理,如果清醒的人是多数,这件事也不至于隔了一个多星期才给爆出来。当时就应该有人站出来指责、通报 ...

这么跟你说吧,我在群里。但是我都全程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就看到来了个人,估计是进群直接pm的。至于为什么看上了“爱GMD”这个人,我就不清楚了。如果是我收到的pm,我肯定不会这么做。只有kcb,也就是那个管理,和“爱GMD”(多半就是莲华)和其他几个人知道情况。我们这种不知道情况的也不好妄下定论,而他们知道情况的就是串通一气。这件事情自然也就被蒙在鼓里,至于今天这个lz为什么要发帖,我就不清楚了。你问我在群里我知道内情吗?对不起,我不知道。直到今天我才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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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把邀请码给人家,再把买卖双方都封了以儆效尤,要么就算诈骗,毕竟钱收了码没给。

至于事后八天退钱嘛,是个折中案,那处理方式也折中一下,就把卖方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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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圈子还是牛逼的

—— 来自 HUAWEI EBG-AN00, Android 10上的 S1Next-鹅版 v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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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pt各种规则扭曲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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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有人敢用实名的支付宝来诈骗的?200块是入不了刑,但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你几天难道很舒服?
    第四十九条  **、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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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逼急了不怕人家以后举报报复吗,这圈子也不是什么能见光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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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涉事管理做的事情性质太恶劣了。
我觉得这处罚太轻了。

#136006  白神フブキ (凛风曰朋 落雪曰友)  17­分钟­12­秒­前  |  只看该作者        #80 楼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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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枢机       
0. 定性:
此事是以钓鱼执法这一手段实施的,事件公开后有退赔行为的,符合道德上的诈骗标准(管理组不作法律相关判断)的行为。

1. 关于涉事会员:
uid 45582 (莲华) 应当是本次事件的主要实施者。原因如下
    a. 负责和买邀人联系,确定价格和交易方式
    b. 决定钓鱼形式

2. 关于涉事管理:
uid 45546 (三三, Mod) 应当是本次事件的协助者。原因如下
    a. 提供收款账号
    b. 发红包

3. 关于涉事群分红包的人:
没有责任。原因如下
   a. 责任应当在于实施者而非围观者。
   b. 分红包这一行为对于200元损失的归还(由涉事Mod在事件公开后自行垫资退赔)没有实际上的负面影响。

4. 关于涉事群的招募贴:
考虑到已经自顶很久了,应当已经达成了相应招募目的,继续允许自顶将污染版面,予以锁定。

5. 关于钓鱼执法:
管理组确有钓鱼执法的历史,但据我所知首先要向其他管理报备,其次钓的是卖家,我们在卖家**店付完钱之后注册完了把卖家的号砍了。

通过金钱交易获得邀请存在经济风险与道德风险,且一直受到站规的严厉禁止。但显然采取钓鱼手段、扮演卖家向他人索取金钱有着更明显的道德风险和瑕疵,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应被提倡,管理组成员牵涉其中更应该引以为戒

6. 关于管理组成员应该干什么:
应对求购者进行拒绝,批评,劝阻或引导。例如
  a. 不参与
  b. "违规,不给"
  c. "站规禁止买卖邀请,你晒一下硬盘存货,如果符合要求的话给你发一个"

管理组成员有义务有责任引导会员正确处理此类事件。
管理组成员也有义务有责任向管理组报告其可能会引发争议的行为和言论。
涉事管理组成员未能履行这样的责任,且其亲身参与对于事态的严重性和扩大化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是我们做出下一条中对于管理组成员处罚决定的主要原因。


7. 关于涉事两人的处理
   a. uid 45582 (莲华) 作为主要实施者,禁用账号处理。考虑到本人暂时不在(时区原因,应该在睡觉),保留申诉权限。如果能在申诉中提供有利且符合其他已知事实的证据,可能因此调整判罚。如果不能提供则不予调整。
   b. uid 45546 (三三, Mod) 作为协助者和管理组成员,从管理组开除处理,根据其个人数据调整至宅**等级。如果 uid 45582 (莲华) 在申诉中提供有利且符合其他已知事实的证据,可能因此调整判罚。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调整。
   c. 两个账号的处理由 uid 29984 (我, SysOp) 与 uid 814 (马桶, Admin) 两位高层管理人员负责。

[15­分钟­58­秒­前] 白神フブキ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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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若荼泱 于 2020-5-29 19:25 编辑
哈迪斯兜帽 发表于 2020-5-29 19:17
涉事管理做的事情性质太恶劣了。
我觉得这处罚太轻了。

你觉得应该咋处理?全ba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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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哈迪斯兜帽 于 2020-5-29 19:31 编辑
若荼泱 发表于 2020-5-29 19:18
你觉得应该咋处理?全ban了?

交易邀请
涉嫌诈骗
打回去重练不过分
这次本身就是管理有问题,上面说小圈子问题多也只能站直了挨打。
还记得前阵子TD论坛NGA吗,管理员/版主就是形象,做错了就站直挨打。
难道说要别人提起U2就是诈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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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荼泱 发表于 2020-5-29 19:18
你觉得应该咋处理?全ban了?

至少三三这人作为代表 U2 形象的 mod,行为要恶劣多了,实际金钱也是他在运作,ban 号不过分吧
难道说要别人提起U2就是诈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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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脑子有坑吧?

要我是苦主就让家里老人一天一个电话报警,说网站坑蒙小孩钱,网站上大量非法资源,这管理员还不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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