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球法师
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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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 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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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2-6-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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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acman 发布
[B]
怎么错了,哎呀答辩时怎么办呀. [/B]
抄的.
反倾销是当代国际贸易最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反倾销规则不仅反对以倾销作为不正当的国际竞销手段,而且也限制滥用\"反倾销\",措施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反倾销最有权威的定义是关贸总协定第六条关于反倾销的三个条件:(1)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内,则该出口产品被视为倾销产品;(2)该倾销产品对进口国相似产品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地阻碍某一相似产品工业的建立; (3)倾销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如果一国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产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进口国为了抵销或阻止倾销,可以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最早给倾销下定义的是本世纪初的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恩纳(Jacob Vinen),他指出\"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并认为这种价格歧视背离了公平竞争原则,是一种不公平贸易做法,有损于进口国工业,应当受到谴责和抵制。此后,各国立法及学者均对倾销有过许多规定和论述。我国1994年外贸法对倾销作出与GATT定义非常相近的规定: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 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进口国的新建此类工业造成实质性阻碍?quot;低于正常价值进口\"和\"造成工业损害\",构成产品倾销定义的两大要件。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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