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椎名观月 于 2026-8-6 23:08 编辑
sepat4 发表于 2026-8-6 23:01
私立医院的体制问题?这个病人可是早上才去三甲医院看过。这个私立医院叫抚州建强第五医院,隔壁3分钟车程 ...
体制问题是有一点的,我先说两个
1,私立医院降本增效要求更高,三级查房制度更形同虚设,很多时候每个医生自己要作为一个“治疗组”有高于公立医院的绩效核算要求,客观上增加了这种事情的概率,当然领导甩锅的姿势也会更丝滑。
2,私立医院吃相相对难看一些,所以效益也比同条件公立医院好,公立医院医生做事故鉴定责任划分的时候对私立医院会有着“你平时黑钱赚那么多,活该你多赔”的心态,下手反倒更不留情面一些。
但坛u想象的“莆田系赚黑心钱给人活活害死了,还要借机攻击公立医疗体系”的事情大概是没有的。
坛友说的各有各的理,但是我说个泥潭不爱听的,现在百业凋敝,社会上什么情况我就不用多说了,所以没有什么行业可以独善其身(哦可能AI除外吧)
成天说医生忙,玛德自从我有天提前下班快四点钟去医院发现门诊已经没人了之后我是压根不信了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6 23:58
成天说医生忙,玛德自从我有天提前下班快四点钟去医院发现门诊已经没人了之后我是压根不信了 ...
热知识,单说看病不谈其他零碎工作绝大多数医生都有门诊、病房、手术三种工作模式,三甲医院手术科室门诊占工作总时间大概是3成甚至不到。
另外最忙的基层住院医师和规培生根本没有门诊时间。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6 23:58
成天说医生忙,玛德自从我有天提前下班快四点钟去医院发现门诊已经没人了之后我是压根不信了 ...
请问门诊除了现场开药应付门诊病人还要接收住院病人的,门诊收到六点下班,住院部那堆你是准备开医嘱到半夜么?
ftqwer1 发表于 2026-8-7 00:50
请问门诊除了现场开药应付门诊病人还要接收住院病人的,门诊收到六点下班,住院部那堆你是准备开医嘱到半 ...
你说的六点我说的四点不到,朝九晚五都得算早退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7 01:21
你说的六点我说的四点不到,朝九晚五都得算早退
不一定是早退,可能是去病房查房也可能是去做手术了,还可能是科室会议等等事务,当然小医院非忙碌科室也可能确实是把今天的号都看完了直接下班跑路了,不过大型医院大部分科室门诊时间确实只是工作时间中的一小部分。
一个简单的理解方式是你可以打开你本地比较大的医院公众号预约挂号系统,点开一个你知道会有手术有住院的科室,看看大部分医生一周有几天有号,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是在病房和手术。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6 23:58
成天说医生忙,玛德自从我有天提前下班快四点钟去医院发现门诊已经没人了之后我是压根不信了 ...
文中提到的城市里的这种二甲医院,大多数工作都是上午的门诊,下午确实就是没什么事情了。同样这些医院外科手术的能力基本不存在的(乡镇的二甲医院反倒医疗能力更强),遇到就会立刻让家属转到附近大医院去,像文中描述敢于在春节期间把急诊病患留下观察也是难以理解的。
这种事有什么好洗的,我看了帖子里的医生发言,依我看还是医生太会抱团了。
隔壁土木和律师恨不得把同行一个个都捅死,要他们也像医生这样抱团也不至于就挣这点窝囊费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6 23:58
成天说医生忙,玛德自从我有天提前下班快四点钟去医院发现门诊已经没人了之后我是压根不信了 ...
……虽然但是,你不会以为出门诊的医生除了门诊就不用管别的了吧
本帖最后由 羊寢 于 2026-8-7 08:18 编辑
铁棍子烧烤 发表于 2026-8-7 07:27
这种事有什么好洗的,我看了帖子里的医生发言,依我看还是医生太会抱团了。
隔壁土木和律师恨不得把同行一 ...
因为律师和建筑这两行业本身就是排他性的啊,同行业对自己来说就是纯粹的竞争者,顺便律师赚的算窝囊钱吗
羊寢 发表于 2026-8-7 08:16
因为律师和建筑这两行业本身就是排他性的啊,同行业对自己来说就是纯粹的竞争者,顺便律师赚的算窝囊钱吗 ...
医生别说律师,这两个行业从底层到顶层的生态都差不多
看了几个医疗体系的大v,统一无视了5000请会诊这个情节。
西医普通疾病误诊率平均在30%左右,小地方更高得多,当然中医估计更更高,在魔都三甲得水痘都被误诊过
孩子的问题,还是多跑一趟相对比较安全
—— 来自 鹅球 v3.3.96
vitarrow 发表于 2026-8-7 08:55
看了几个医疗体系的大v,统一无视了5000请会诊这个情节。
判决里不支持这个证据,韩医生自己发的内容也否认了。家属是有欺诈前科(指说自己没签病重告知书是医生后面模仿的,但是笔迹鉴定出来就是家属自己签的)
aiiaib 发表于 2026-8-7 10:30
西医普通疾病误诊率平均在30%左右,小地方更高得多,当然中医估计更更高,在魔都三甲得水痘都被误诊过
孩子 ...
800米路程的三甲不去去私立二甲,指望再去看一次吗
sepat4 发表于 2026-8-7 11:27
判决里不支持这个证据,韩医生自己发的内容也否认了。家属是有欺诈前科(指说自己没签病重告知书是医生后 ...
判决书发一下
13. 发表于 2026-8-7 11:50
判决书发一下
之前刷帖子印象有,但翻了下历史记录确实没找到判决书中说到红包的事,韩医生否认这个采访里有,而且他自己说要发判决书出来,等这个就行
这医生水平医德不行被吊销执照没啥问题,但是只有他一个人被判刑只能说是一个人背了所有事件相关人的锅了
sepat4 发表于 2026-8-7 12:22
之前刷帖子印象有,但翻了下历史记录确实没找到判决书中说到红包的事,韩医生否认这个采访里有,而且他自 ...
他说要发2天了还没发。
别的地方查的,说“韩杰在患儿的诊疗计划中记载“密切关注患儿病情变化,高度警惕坏死性肠炎,肠套叠、嵌顿疝及感染性休克”;在早上的查房记录中亦载明“患儿目前病情仍严重,随时有可能病情加重恶化,严密监测生命体征,高度警惕肠套叠、肠坏死及感染性休克”。但在患儿3时许入院至其11时许下班离开,长达8个小时的时间内,其除了对患儿采取输液治疗外,未行其他任何检查排除小儿疝气等外科情况,亦未密切关注患儿病情变化,患儿转院时已经病情恶化,丧失了关键的救治时机。”
自己写的自己不查,一句我确实忘了就过去了。
13. 发表于 2026-8-7 12:37
他说要发2天了还没发。
别的地方查的,说“韩杰在患儿的诊疗计划中记载“密切关注患儿病情变化,高度警 ...
这些东西是给交班后接手的人看的,他早上完成交班程序后原则上应该由之后接手的医生参考他写的来进行进一步诊疗,这就像你工作交接文件中写明白的事情没有被执行一样,你的责任肯定不是最大的。
椎名观月 发表于 2026-8-7 13:35
这些东西是给交班后接手的人看的,他早上完成交班程序后原则上应该由之后接手的医生参考他写的来进行进一 ...
那不该说明知道正常流程应该检查什么吗?而且如果不是他担责,那不是代表后手接班的医生不能信任前手已经完成了正常检查流程吗?医院流程不太懂还请指教一下。但是看流出来的转述判决部分的只言片语觉得判的确实没什么问题,重点也不是漏诊误诊
本帖最后由 椎名观月 于 2026-8-7 14:08 编辑
13. 发表于 2026-8-7 13:44
那不该说明知道正常流程应该检查什么吗?而且如果不是他担责,那不是代表后手接班的医生不能信任前手已经 ...
写在上面的意思不是“我已经做了这些工作你不需要做了”而是“患者目前的情况需要考虑这些,所以接班的人需要去进一步排查这些情况”。你工作中的交接记录也不可能只写你做的而不写之后接手人的注意事项吧。
同时医院的夜班急诊其实并不负责太多的诊断和治疗工作,核心工作其实是让患者维持一个相对平稳的生命体征在日间接受正规治疗。目前来看患者在早上接班的时候病情虽然有进展,但大体上生命体征还是平稳的。
而且医院的流程也不完全是你想的“后手接班的信任前手的工作”而是上级医生全面监督指导下级医生并最终决定治疗方案,住院医师理论上只要在病历中对目前的情况有记录汇报,大锅就不该他背。
还有这个11时离院纯属恶心人,医院的交接班都是8点左右进行,最晚9点相关工作也该交接完毕了。
椎名观月 发表于 2026-8-7 13:35
这些东西是给交班后接手的人看的,他早上完成交班程序后原则上应该由之后接手的医生参考他写的来进行进一 ...
从新的采访来看,很多韩医生的说辞在当初法庭调查的时候被他的上级医生和其他外科医生否掉了。看起来他的医院比儿童家长更想让韩医生背下所有责任。
yyccq 发表于 2026-8-7 14:04
从新的采访来看,很多韩医生的说辞在当初法庭调查的时候被他的上级医生和其他外科医生否掉了。看起来他的 ...
那肯定,民营医院自然是比公立医院更不要脸的。
mintslime 发表于 2026-8-3 01:03
多次漏诊,处理不当并且索贿,最终导致死人,司法机关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漏诊是一回事吗,我不大理 ...
按中国的医患比,真正有责任心的医生有时间上微博小红书打拳吗?
椎名观月 发表于 2026-8-7 14:00
写在上面的意思不是“我已经做了这些工作你不需要做了”而是“患者目前的情况需要考虑这些,所以接班的人 ...
问题是他提到有这个风险,但是相关查体没做,这个属于正常情况吗,还是说这个“查体”是像有些人说的可以不做的?前面引的报道还提到“涉事医院2021年至2024年间11份儿科肠梗阻患儿的住院资料,证明韩杰此前接诊同类病例时是知道要做腹部触诊和相关辅助检查的;还有一份《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以及江西省儿童医院急诊科医师和护士的证言。法院自己也调取了一份《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2004年版),上面明确写道:嵌顿疝是引起肠梗阻的原因,任何小儿急性腹痛时,都应常规暴露腹股沟部位进行查体,以防漏诊。”
而且即使说可以不做,在知道要高度警惕一系列风险、还开了病危通知书的情况下,为啥没安排别的检测(就像法院说的一样)?夜班急诊在有病危通知书的情况下主要工作也是维持生命体征?
另外,这个首诊责任制到底是啥?我看也有评价提到应该是上级监督下级,但是他作为已经取得执业证书并正式执业的人,不就应该有责任能力了吗。
医疗这块还是太复杂了。主要这种案由判的蛮少的,很多还是自诉案。
本帖最后由 椎名观月 于 2026-8-7 15:09 编辑
13. 发表于 2026-8-7 14:45
问题是他提到有这个风险,但是相关查体没做,这个属于正常情况吗,还是说这个“查体”是像有些人说的可以 ...
1,不属于正常情况,没查体肯定是错了;
2,其他检查夜班没有,应该由白班进行,这也是为什么夜班在主要工作是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控制病情进展;
3,首诊负责制创立之初和政府部门的首问负责制一样,其实是为了防推诿变相拒诊,用在这个场合其实是有些超出原本意图了。
4,因为种种现实原因(其实前面很多已经讨论过了)绝大多数医疗事故都是以行政处罚和高额赔偿结束的,并不是不做刑责就是没有处罚,传统上医疗事故罪是拿来给一些主观恶性很重的事故做兜底的,轻易不启用(比如有些坛u猜测的莆田医院黑心医生要不到5000块钱红包故意拖延患者病情导致死亡的情节如果成立的话,同时又套不进故意杀人罪时,医疗事故罪就是传统上拿来兜底的罪名)。
本帖最后由 13. 于 2026-8-7 15:43 编辑
椎名观月 发表于 2026-8-7 15:03
1,不属于正常情况,没查体肯定是错了;
2,其他检查夜班没有,应该由白班进行,这也是为什么夜班在主要工 ...
这个其他检测是否说的是机器检查?我拼出来法院的逻辑就是,从结果看是入院时就出问题了,查体可以排除,而且在后续记录可以证明他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所以是严重不负责任。这个能不能后续用非机器检查避免的?而且在有极大风险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坚持转院而不是根据韩医生在丁香园上说的采取保守治疗?
另外,我在哪里读到韩医生说早上查房查体了,没有发现情况。但是他丁香园自己发的贴又说和上级医生一起查的时候,最后安排保守观察。他说这个安排”是否能够说明查房当时患儿并未出现嵌顿疝症状“,所以从措辞看实际上应该是没查。从我读法律不是读医的角度看这个应该算重大过失了?
看不到判决书好难受。
椎名观月 发表于 2026-8-7 01:52
不一定是早退,可能是去病房查房也可能是去做手术了,还可能是科室会议等等事务,当然小医院非忙碌科室也 ...
不是一个把医生,是包括前台甚至收银的门诊部门整体跑了,当然急诊还在就是忙得脚不沾地
薄皮破船 发表于 2026-8-7 15:36
不是一个把医生,是包括前台甚至收银的门诊部门整体跑了,当然急诊还在就是忙得脚不沾地 ...
不知道你去的什么医院,社康或者小医院可能就是号看完了人就提前走了,大医院大概率是有什么事情。
千叶铁矢 发表于 2026-8-6 08:35
不爽辞,不服考
考了公务员还是啥,带我一个
13. 发表于 2026-8-7 15:29
这个其他检测是否说的是机器检查?我拼出来法院的逻辑就是,从结果看是入院时就出问题了,查体可以排除, ...
明知风险就会劝家属做b超、ct、转院了,开始血常规生化电解质全是正常的,早上还排了大量粪便,按一般想法就是病情变好,结果下班之后进展,他就是没想到,这里从他肠梗阻病历模板里面居然没有腹股沟区查体就能看出来,真不熟悉
sepat4 发表于 2026-8-7 17:27
明知风险就会劝家属做b超、ct、转院了,开始血常规生化电解质全是正常的,早上还排了大量粪便,按一般想 ...
我搜到的报道里,据称的本案判决书说他前面有类似病例都做了呀。“涉事医院2021年至2024年间11份儿科肠梗阻患儿的住院资料,证明韩杰此前接诊同类病例时是知道要做腹部触诊和相关辅助检查的”
二甲医院为什么不往上推?难道喜欢收这种高位患者?反正整个过程我都感觉很奇怪。然后我是支持继续加速的。反正我现在每个月绩效越来越少。干脆推倒重来。
—— 来自 samsung SM-F9660, Android 16, 鹅球 v3.4.97-alpha
本帖最后由 千叶铁矢 于 2026-8-8 12:57 编辑
夜潇箫 发表于 2026-8-7 17:11
考了公务员还是啥,带我一个
你关注一下省考信息就能发现只有卫健委招临床专业的,感觉就是不想让临床牛馬考公,可以看一下事业单位统考,疾控,医保中心,大学校医什么的有时候会招临床。
这事就很诡异,先去的三甲不住院跑这家。
只因你太美 发表于 2026-8-8 08:39
这事就很诡异,先去的三甲不住院跑这家。
可能是先去三甲排除了危重病,然后附近这家二甲日常口碑也不错。毕竟如果仅仅是轻症,输液保守治疗,还是就近看了比较方便。
経緯 发表于 2026-8-5 21:06
吵了半天没见几个人谈到是否应该入刑的问题,吊销执业证算是正常处理,但真的有必要把人送进去蹲两年吗,既 ...
看前面那个发的谭医生的公众号。我觉得这个真的是有点过了。
休斯顿·张伯伦 发表于 2026-8-6 17:07
抛开一切道德和法律问题只看最纯粹的利益得失,当一个职业坐牢的风险提高而金钱和社会地位方面的回报没有变 ...
问题是这职业是你想转就转得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