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斯大林 发表于 2026-1-20 20:23

有关桓温逆臣形象的过度加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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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帝朝桓温身份问题
《桓温传》将“八州不为国家用”系于永和五年石虎死与永和七年末桓温兵临武昌之间。即使以最保守文义理解,至晚永和七年桓温所控八州已是听调不听宣的独立王国。
《晋书 桓温传》及石季龙死,温欲率众北征,先上疏求朝廷议水陆之宜,久不报。时知朝廷杖殷浩等以抗己,温甚忿之,然素知浩,弗之惮也。以国无他衅,遂得相持弥年,虽有君臣之迹,亦相羁縻而已,八州士众资调,殆不为国家用。声言北伐,拜表便行,顺流而下,行达武昌,众四五万。
《晋书 穆帝纪》 (永和七年)十二月辛未,征西大将军桓温帅众北伐,次于武昌而止。
而本传所称八州除了时间与辖区明确的荆司雍益梁宁六州外,根据桓温麾下都护滕畯的军事活动可知,至晚永和五年时交广已为桓温辖区。不为国家所用之八州自然也包括交广二州。
《晋书 穆帝纪》 (永和元年八月) 庚辰,以辅国将军、徐州刺史桓温为安西将军、持节、都督荆司雍益梁宁六州诸军事,领护南蛮校尉、荆州刺史。
(五年四月)征西大将军桓温遣督护滕畯讨范文,为文所败。
《晋书 林邑传》 四年,文又袭九真,害士庶十八九。明年,征西督护滕畯率交广之兵伐文于卢容,为文所败,退次九真。
《晋书 桓温传》 (隆和元年)于是改授并、司、冀三州,以交广辽远,罢都督,温表辞不受。
穆帝朝已知广州刺史有四人:邓岳、邓逸、谢奉、滕含。其中邓岳、邓逸卒年不详任期长度已不可考。滕含任期为永和十年至升平五年,再结合谢奉在穆帝死前已在建康为吏部尚书,谢奉广州刺史任期当在永和十年前的某段时间。
《真诰 稽神枢》 中患丹砂之难得,俱出广州为沙门,是縢含为刺史时也。〔本注:縢含以永和十年甲寅年为广州刺史……〕
《晋书 穆帝纪》 (升平五年二月)平南将军、广州刺史、阳夏侯滕含卒。……五月丁巳,帝崩于显阳殿,时年十九。
《世说新语 雅量》 谢安南免吏部尚书,还东,谢太傅赴桓公司马,出西相遇破冈。…… 〔《谢氏谱》曰:“奉祖端,散骑常侍。父凤,丞相主簿。奉历安南将军、广州刺史、吏部尚书。”〕
《真诰 甄命授》 八月二十四日夜,保命告:欲取谢奉补期门郎,而今已有兼人,北帝故权停之耳,近差王允之兼行得代奉,若服术酒,可未便恭命也。高耆亦可服术,其家冢讼亦为纷纷,术遏鬼炁,故必无他耳。范中候言此。〔本注:谢奉字弘道,会稽人,仕至吴郡、丹阳尹,吏部尚书。王允之,敦同堂弟王舒子,有智干,为河南中郎将江州,迁卫将军会稽,封番禺侯,年四十亡,谥中侯。高耆即谓龄也,期门郎酆都中官,而记中不见此职,惟有修门耳。〕
《通典 礼 凶礼》 东晋穆帝升平五年五月崩,皇太后令立琅琊王丕……尚书谢奉议:……
《袁宏传》与《续晋阳秋》虽在袁宏起家时府主谢尚具体官职上略有出入,但可籍此确定袁宏转任谢奉司马当在永和八年谢尚被贬后 。〔虽然理论上谢奉可以是广州刺史加安南将军,也可以是安南将军迁广州刺史(即单车刺史)。但考虑到袁宏是由谢尚西府参军迁任安南司马,如无明确的袁宏被贬官证据,则应视谢奉此时为广州刺史加安南军号为宜。广州地处边地用兵频繁,邓岳、邓逸、滕含及陶侃、王舒、卞敦、孔汪、吴隐之等任广州时皆加将军号可为佐证。〕因此,永和七年之后晋廷仍然能够调动广州刺史入朝为吴郡/丹阳尹或以吴郡/丹阳尹出为广州 〔不知任广州和吴郡/丹阳尹何者在前,且广州和吴郡/丹阳尹之间也可能担任过其他官职,但不影响晋廷有权调动广州刺史这一结论。〕。
《晋书 袁宏传》 少孤贫,以运租自业。谢尚时镇牛渚,秋夜乘月,率尔与左右微服泛江。会宏在舫中讽咏,声既清会,辞又藻拔,遂驻听久之,遣问焉。答云:“是袁临汝郎诵诗。”即其咏史之作也。尚倾率有胜致,即迎升舟,与之谭论,申旦不寐,自此名誉日茂。尚为安西将军、豫州刺史,引宏参其军事。累迁大司马桓温府记室。
《世说新语 言语》袁彦伯为谢安南司马,都下诸人送至濑乡。将别,既自凄惘,叹曰:“江山辽落,居然有万里之势。” 〔《续晋阳秋》曰:“袁宏字彦伯……宏起家建威参军、安南司马记室……”〕
《晋书 谢尚传》 初,苻健将张遇降尚,尚不能绥怀之。遇怒,据许昌叛。尚讨之,为遇所败,收付廷尉。时康献皇后临朝,即尚之甥也,特令降号为建威将军。
《晋书 穆帝纪》 (永和八年)镇西将军张遇反于许昌,使其党上官恩据洛阳。……安西将军谢尚帅姚襄与张遇战于许昌之诫桥,王师败绩。而温放之就任交州显然在永和九年至升平三年之间。如果说谢奉案例还有些弯弯绕绕不太直观,那王述信件内容则点明此时交州刺史人选直接取决于建康政府。
《晋书 穆帝纪》 (永和九年)三月,旱。交州刺史阮敷讨林邑范佛于日南,破其五十余垒。
(升平三年)交州刺史温放之帅兵讨林邑参黎、耽潦,并降之。《晋书 温放之传》 以贫,求为交州,朝廷许之。王述与会稽王笺曰:“放之温峤之子,宜见优异,而投之岭外,窃用愕然。愿远存周礼,近参人情,则望实惟允。”时竟不纳。再结合庾蕴必在升平五年后某个时间点就任广州刺史 〔当然考虑到庾蕴直到太和六年仍是刺史,其任命者可能是桓温,但这就意味着庾希案波及了桓温党羽。而按《隋书 经籍志》,太宰长史庾倩处所记大司马参军庾悠之极可能是庾希之子庾攸之,这两者意味着司马晞—庾希案中桓温只能坐视己方的广州刺史和亲信参军被杀。〕,且交广地区所献方物归于建康(而非桓温征西府),应认为交广地区大体处于军政权分离状态,晋廷掌握人事权、行政权,而桓温则在军事上负责两地。进而可知所谓永和七年后“八州士众资调,殆不为国家用”之论,言过其实。
《晋书 文帝纪》 三年夏四月,肃慎来献楛矢、石砮、弓甲、貂皮等,天子命归于大将军府。
《魏志 陈留王纪》 六月,镇西将军卫瓘上雍州兵于成都县获璧玉印各一,印文似“成信”字,依周成王归禾之义,宣示百官,藏于相国府。
闰月庚辰,康居、大宛献名马,归于相国府,以显怀万国致远之勋。十二月壬戌,天禄永终,历数在晋。
《晋书 穆帝纪》 (升平元年)扶南竺旃檀献驯象,诏曰:“昔先帝以殊方异兽或为人患,禁之。今及其未至,可令还本土。”
《太平御览 器物部》引《南越志》 南海以虾头为长杯,头长数尺,金银镂之。晋广州刺史尝以杯献简文,简文用以盛药。若穆帝朝已是“八州士众资调,殆不为国家用”,那此后晋廷不该掌握交广刺史任免权。
同样的,若桓温废殷浩后已经“内外大权一归温矣”,那之后十几年桓温就是在和空气斗智斗勇。
若桓温在永和年间已经有权任命殷浩为尚书令,那知名反桓温分子王彪之就不该在之后多次出任尚书仆射。
若桓温如王猛所言不肯渡灞水、北伐动机不纯,那桓温就不该在灞水以西的白鹿原留下大败记载。
这些无法落到实处的记载,大抵可以视作南北朝时期桓温风评恶化后对桓温篡逆行径的过度渲染。
《晋书 桓温传》 温复进督司州,因朝野之怨,乃奏废浩,自此内外大权一归温矣。《晋书 殷浩传》 后温将以浩为尚书令,遗书告之,浩欣然许焉。将答书,虑有谬误,开闭者数十,竟达空函,大忤温意,由是遂绝。永和十二年卒。《晋书 穆帝纪》 (永和十一年)以吏部尚书周闵为尚书左仆射,领军将军王彪之为尚书右仆射。(升平元年)十二月,以太常王彪之为尚书左仆射。《晋书 废帝纪》 (兴宁三年)十二月戊戌,以会稽内史王彪之为尚书仆射。《晋书 王猛传》 温察而异之,问曰:"吾奉天子之命,率锐师十万,杖义讨逆,为百姓除残贼,而三秦豪杰未有至者何也?"猛曰:"公不远数千里,深入寇境,长安咫尺而不渡灞水,百姓未见公心故也,所以不至。"《太平御览 地部》引《十六国春秋 前秦录》 丞相符雄与桓温战于白鹿原,晋师败绩。至于桓温在穆帝朝下武昌威逼晋廷,笔者认为还不能用篡逆行径去形容。陶侃杀郭默擅据江州并责难王导、庾亮商议“勒数州之众”发动内战清君侧,穆帝朝时桓温挑战中枢的行径并不比陶侃、庾亮更出格。
《太平御览 职官部》引《语林》 庾公欲伐王公,先书与郗公曰:“老贼转欲辀张,殿中将军旧用才学士,以广视听,而顷悉内面墙人,是欲蔽主之明。便欲勒数州之众,以除君侧之恶。今年之举,蔑不济矣。”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晋书 王彪之传》可以说修得极差,比如废立相关记载中竟然能同时出现两种相反的文本逻辑。但这种疑似将旧晋史不加筛选胡乱塞入《晋书》中的做法也为读史者提供了一个观察窗口。例如该传显示晋廷早在永和年间就在提防司马晞谋反,这一点和《晋书》整体基调不符,却与旧《司马晞传》相关贬义塑造暗合。而有关是否由桓云继任西府的讨论,虽然该提名被否决,但也可以认为此时晋廷只将桓云视作有一定风险的可选项。再结合永和十年后晋廷下诏试图逼桓云在三年齐衰重丧期内除服就职 〔而不是就坡下驴将江州改授他人。性质与晋廷逼顾和就任尚书令相类〕、桓豁必在穆帝朝就职于司马昱抚军府且长年在中枢迁转。应当认为在穆帝朝,桓温和晋廷并不是忠逆正反两方之间你死我活式关系。
《晋书 桓云传》 遭母忧去职。葬毕,起为江州刺史,称疾,庐于墓次。诏书敦逼,固辞不行,服阕,然后莅职。
《晋书 桓豁传》 简文帝召为抚军从事中郎,除吏部郎,以疾辞。迁黄门郎,未拜。时谢万败于梁濮……

Jesusboom 发表于 2026-1-20 20:25

慈父斯大林 发表于 2026-1-20 20:42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6-1-20 22:06 编辑

◎桓温篡位野心生成时间
桓温有据可查的僭越行为出现时间在哀帝朝,且笔者认为其篡位野心形成和哀帝朝几起礼议事件有关。
在隆和元年尊哀帝生母礼议事件中,既然强藩桓温、尚书仆射江虨均表态反对进周氏位号为皇太妃,太常江逌态度消极且朝臣不愿敬皇太妃。那么虽然司马昱无相关记载态度不明,但有足够权柄在重臣反对压力下策拜皇太妃的人,在传统观念下用排除法似乎只剩下司马昱一个人选。
《晋书 礼志》 哀帝即位,欲尊崇章皇太妃。桓温议宜称太夫人。尚书仆射江虨议曰:“虞舜……宁当忍父卑贱,不以徽号显之,岂不以子无爵父之道,理穷义屈,靡所厝情者哉!《春秋经》曰‘纪季姜归于京师’,《传》曰‘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言子尊不加父母也。……案《礼》‘幼不诔长,贱不诔贵’,幼贱犹不得表彰长贵,况敢锡之以荣命邪!汉祖感家令之言而尊太公,荀悦以为孝莫大于严父,而以子贵加之父母,家令之言过矣。爰逮孝章,不上贾贵人以尊号,而厚其金宝币帛,非子道之不至也,盖圣典不可逾也。……窃见诏书,当临轩拜授贵人为皇太妃。今称皇帝策命命贵人,斯则子爵母也。贵人北面拜受,斯则母臣子也。……桓公谓宜进号太夫人,非不允也。如以夫人为少,可言皇太夫人。皇,君也,君太夫人于名礼顺矣。”帝特下诏拜皇太妃。三月丙辰,使兼太保王恬授玺绶仪服,一如太后。又诏曰:“朝臣不为太妃敬,为合礼不?”太常江逌议:“位号不极,不应尽敬。”
兴宁元年哀帝为周氏服丧礼议中,江虨成功迫使哀帝放弃服三年齐缞重丧。然而江虨所据经学主张为“庶子为父后者为母服缌麻”,在已有汉景帝为文帝生母薄太后服重的前例下,倘若司马昱不视周氏为哀帝庶母,那么江虨的驳难根本不会影响司马昱强行以太后规格治丧 〔虽然理论上汉景帝为非正位皇后薄氏服重的合理性有“祖不厌孙”经学理念加持,与庶子承重为庶母服丧概念差异较大。然而考虑到司马昱逼王蕴居丧拜时的缺德行为和诡辩手段,司马昱应当被归类为当年江启所称目无礼法的“无方之人”。〕;倘若司马昱视周氏为哀帝庶母,就不会浪费精力、政治资源将周氏拜为规格视同太后的皇太妃。拜周氏为皇太妃者为抬高周氏地位大动干戈,而以缌麻规格治丧者则将周氏视作卑贱的臣仆,这两个态度截然相反决策的决策者绝非同一人,而司马昱显然是兴宁元年及之后晋廷实际话事人。一旦桓温、江虨、司马昱都不是封拜皇太妃礼议的推动者,那这道命令就只能来自皇帝本人。
《晋书 礼志》 兴宁元年,哀帝章皇太妃薨,帝欲服重。江虨启:“先王制礼,应在缌服。”诏欲降期,虨又启:“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于是制缌麻三月。
《通典 礼 凶礼》郑玄驳云:“丧服缌麻,庶子为后,为其母。此义自天子下至庶人同,不得三年。鲁襄公所以得尊其妾母敬嬴为夫人者,以夫人姜氏大归齐不反故也。因是言妾子立,母卒得为之三年,于礼为通乎!……”
……
祠部郎曹处道云:“礼,庶子为父后,为其母缌,与尊为体,不敢伸恩于私亲。为人后,以所后为父,亦是尊者为体;其所生母,俱是私亲。为父后及为人后,义不异。”
……
晋贺循云:“庶子为人后,为其母缌麻三月。庶子之妻自如常礼,尊所不降也。自天子通于大夫皆然。”......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緦,以其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马融曰:"承父之体,四时祭祀,不敢申私亲服,废尊者之祭,故服緦也。"〕有死於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緦也。〔郑玄曰:"君卒,庶子为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士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马融曰:"缘先人在时,哀伤臣仆有死宫中者,为缺一时不举祭,因是服緦也。"〕
作为佐证,在此次崇皇帝生母礼议前,发生过有关哀帝承嗣的两次礼议,笔者曾在b乎梳理过相关内容,内容也会一并转附在此帖结尾。
简单来说:经群臣讨论,哀帝即位诏书中最终确认哀帝过继给叔父康帝。但哀帝即位六个月后又下诏改嗣生父成帝,而群臣对改嗣成帝多持反对态度。从动机来说第二道诏令较大可能来自哀帝本人而非司马昱。
而由汉入魏后,魏明帝 〔魏文帝有一份内容相似的诏令可见于《通典》,该诏额外提及汉高敬父典故,与明帝诏书略有出入。但对照其余行文,笔者倾向于是同一篇诏文在传抄过程中有人误记了发布者。〕有感于两汉皇帝为人后入继者不尊礼制、肆意追尊亲生父母的乱象,特意下诏禁断。自魏晋四位入继皇帝选择遵守此诏后,此事已成为常制。
既然哀帝即位后出继康帝,那么根据前例哀帝既为人后则不能尊崇生母周氏。虽然哀帝改嗣不可能完全出于尊生母动机,但改嗣礼议是哀帝尊生母所必须的前置条件,两次礼议存在明显联动。基于此,可以认为发起并在群臣驳议下用行政手段力排众议强制推动重回本统、尊崇周氏为皇太妃两次礼议的哀帝,在升平五年、隆和元年间是一位实权皇帝。
《魏志 明帝纪》 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恭皇,立庙京都,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叙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东宫,僭差无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著于令典。”
《晋书 礼志》 (前文与《魏志》明帝诏书略同)是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及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左仆射索綝等亦称引魏制,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元帝太兴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
而皇帝生母是否以太后规格治丧,将作为全国性礼仪事件波及东晋全体官吏。因此既然尊皇太妃礼议曾惊动远在江陵的桓温参与,那么此次周氏确定以庶母缌麻规格治丧,就代表晋廷对前实权皇帝哀帝的公开处刑。此事也实质意味着建康发生了一场夺权政变,《建康实录》非主流记载与《宋书五行志》将此事系于兴宁元年所言不虚。
《晋书 礼志》 文明皇后崩及武元杨后崩,天下将吏发哀三日止。
《建康实录》 谥哀帝。帝虽即尊位,而政不由己,军事权于桓温,机务在于会稽,天子不得自由,故兴宁童谣云:“虽复宁转,后无聊生。”
《宋书 五行志》 晋哀帝【隆和〖兴宁〗】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隆和元年四月丁丑,凉州地震,浩亹山崩。张天锡降亡之象也。【隆和〖兴宁〗】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是时桓温专政。
同样也是在哀帝朝,毛穆之避桓温内讳改称小字,意味着桓温亡母被麾下视为母仪天下的小君,桓温此时自然就是和下属形成实质君臣关系的僭越之“君”了。只不过和刻板印象不同,极有可能是晋廷不忠在先,桓温不臣在后。
《晋书 毛穆之传》 穆之字宪祖,小字武生,名犯王靖后讳,故行字,后又以桓温母名宪,乃更称小字。
《晋书 王述传》 初至,主簿请讳。报曰:“亡祖先君,名播海内,远近所知;内讳不出门,余无所讳。”
《通典 礼 凶礼》 元、明、哀三帝之朝,无以所生之讳颁于天下,令人皆同讳,则臣不同子之一隅也。明臣之所讳君之母妻讳者,讳小君之讳耳。且四海之人,皆小君之臣妾,非所生之臣妾也。以小君之讳列于讳榜,故天下同讳;所生之讳不列讳榜,故天下不同讳。

慈父斯大林 发表于 2026-1-20 21:03

◎潜在问题
而即使笔者以上论述无误,这套对哀帝朝政治走向的解释也存在较大隐患。
其一是礼制方面问题。笔者所引《通典》中郑玄驳议,其对立面是许慎等人基于“母以子贵”原则支持庶子为君时为生母服重丧。《通典》和历代《礼志》中还有大量相关内容有待梳理,不过这些内容大抵是“母以子贵”和“子不得爵父母”两个矛盾经学概念的延伸,大概不会危及到此帖核心论点。
其二,先以哀帝曾为实权皇帝为前提,简单地重新审视哀帝朝时间线。
升平五年:哀帝即位,诏令确定哀帝承嗣康帝→北府范汪被废→二次承嗣礼议改嗣成帝
隆和元年:桓温议迁都,哀帝以夺桓温交广改授并司冀回击→哀帝以袁真为西府,庾希为北府→周氏拜皇太妃→司马奕开府
兴宁元年:哀帝奔皇太妃丧→司马昱、江虨政变夺权,哀帝行缌麻丧→司马昱加桓温大司马、都督中外、录尚书事,桓冲任江州,袁真加督司冀并,庾希加督青州
兴宁二年:省并官职→哀帝亲耕藉田→庚戌土断→哀帝中毒变植物人,褚蒜子临朝→桓温入合肥→司马昱加桓温为扬州牧,征入辅→桓温至赭圻,司马昱止桓温入辅
兴宁三年:桓豁为荆州,桓冲加督七郡→哀帝死
既然袁真、庾希皆来自哀帝任命,那么袁真接纳桓温入合肥便有了新解释,即袁真同样质疑晋廷合法性并选择靠拢桓温。同时可以注意到被田余庆视为“桓温威胁实效”的加官行为,其实涉及了桓温、袁真、庾希三处强藩,大抵是司马昱、江虨深陷法理缺陷而不得不进行拉拢、讨好,桓温和晋廷之间均势的崩盘其实也源自晋廷不忠。
不过司马昱、殷浩此前废蔡谟时尚且顾虑桓温借故兴兵犯阙,此时却不知为何敢于在外有多处强藩情况下公开谋逆给足桓温口实。从后续发展来看,虽然桓温、袁真、邓遐自此开始报团敌视晋廷,但几处方镇却并未因此就发兵清君侧。
《东晋门阀政治》 桓温的威胁很快收到实效。兴宁元年(363),朝廷加桓温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二年又有扬州牧之命。桓温既为内录,又牧扬州,于理应当入朝。朝廷犹豫再三,既征又止,执政的会稽王司马昱惶惑无主,举措失态。
《晋书 荀羡传》 羡自镇来朝,时蔡谟固让司徒,不起,中军将军殷浩欲加大辟,以问于羡。羡曰:“蔡公今日事危,明日必有桓文之举。”浩乃止。
再看晋廷内部情况。
从所任官职权限或人物行事推断,支持司马昱、江虨政变者:

政要推断理由
扬州刺史迁尚书令王述端右重臣
领军将军王恪,中护军(兼/)迁侍中司马钦禁军统领
吏部尚书谢奉掌人事权
侍中颜髦、韩伯监视哀帝
尚书车灌代表晋廷接触桓温
丹阳尹庾龢京畿长官
抚军长史蔡系,司马王坦之,司马迁御史中丞江灌,参军毛安之(、王越之)司马昱幕僚

从未被贬官后续在中枢、扬州地区正常升迁等迹象推断,至少默许司马昱、江虨政变者:
太常江逌,尚书孔严,(御史中丞迁?)高崧,御史中丞孔欣时 (《南齐书 陆澄传》载有尚书左丞郑袭因桓秘不赴山陵弹劾御史中丞孔欣时。咸安元年与宁康二年司马恬皆为御史中丞,则桓秘不赴山陵事不得在简文帝死时。而谢安东山再起时本传称“四十有余”且高崧时任御史中丞,则谢安复出当在升平五年及之后,而高崧大概率在穆帝死时在任。因此孔欣时当在哀帝死前为御史中丞。),司徒左长史王劭,侍中司马邈,散骑常侍 (相对于侍中,散骑常侍在晋代已被滥授,难以判断是否只是虚衔。)谢万 (取决于谢万是否死于升平五年,如谢万死于升平五年则削去谢万并将侍中谢安划入支持政变者。不过考虑到谢安哀帝朝任侍中会导致改制后同时出现三位正员侍中,应取谢万死于哀/废朝。)、郗愔、罗含,尚书左丞迁中书侍郎王建之 (《墓志》载王建之以车骑长史迁左丞,府主当为司马奕,而司马奕迁骠骑时王建之当改迁左丞。哀帝死前迁中书侍郎,由郑袭递补左丞。),尚书左丞郑袭等。
除了侍中刘遵、司马奕等寥寥几人,有记载可考的晋廷群臣大多对司马昱、江虨犯上作乱的逆行至少持默许态度。再结合诸方镇(在晋廷示好后)并没有给哀帝清君侧后“大政奉还”之意,既然司马昱没有变成司马伦第二或者刘劭先行版被群起而攻之,那几乎可以说哀帝早在政变发生前就已经是众叛亲离了。笔者猜测,哀帝与晋廷群臣间多次礼议争执仅仅只是政变表层导火索,哀帝还有过其他犯众怒或类似性质问题行为,其犯病程度足以让东晋群臣捏着鼻子承认政变虽大逆不道,但具有一定合理性。
笔者需要在后续证实猜测,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隐患。

慈父斯大林 发表于 2026-1-2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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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哀帝承嗣问题《晋书 礼志》 穆帝崩,哀帝立。帝于穆帝为从父昆弟,穆帝舅褚歆有表,中书答表朝廷无其仪,诏下议。尚书仆射江虨等四人并云,闵僖兄弟也,而为父子,则哀帝应为帝嗣。卫(将)军王述等二十五人云“成帝不私亲爱,越授天伦,康帝受命显宗。社稷之重,已移所授,纂承之序,宜继康皇。”尚书谢奉等六人云:“继体之正,宜本天属,考之人情,宜继显宗也。”诏从述等议,上继显宗。按此,东晋朝臣分为三种意见,江虨等4人认为哀帝应为穆帝后,王述等25人认为应为康帝后,谢奉等6人认为应回本统为成帝后。然而王述明明带头主张哀帝应承康帝,“诏从述等议”的结果却是承成帝,自相矛盾。《通典 礼 沿革 凶礼》 东晋穆帝升平五年五月崩,皇太后令立琅琊王丕。仪曹郎王琨议:"今立之,於大行皇帝属则兄弟,凡奠祭之文,皆称哀嗣。斯盖所以仰参昭穆,自同继体,在兹一人,不以私害义,专以所后为正。今皇太后德训弘著,率母仪於内,主上既纂业承统,亦何得不述遵於礼。"尚书谢奉议:"……今应上继康帝,意谓不疑。此国之大事,将垂之来代。"仆射江虨议:"兄弟不相为后,虽是旧说,而经无明据,此语不得施於王者……兄弟也由君臣而相后,三传之明义如此,则承继有叙,而上下洽通,於义为允。应继大行皇帝。"扬州刺史蓝田侯臣述议:"……康皇帝既受命於成帝,宗庙社稷之重,已移於所授,主上宜为康皇嗣。"谢奉又议:"……天祚不永,迁嗣本位。考之先典,求之人情,咸谓主上应继成帝。"太常臣夷(江逌)等五人议曰:"夫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成皇帝舍胤嫡之受,而授重天伦,道崇先代。康皇帝祗承明命,正统既移,至尊应继康帝嗣。"诏从述议。
(上文有删节,为免于断章取义嫌疑附原文链接,见“天子为继兄弟统制服议”条)这段礼议在另一部史籍《通典》中并无“上继显宗”几字,相对来说《通典》结尾“从述议”是逻辑自洽的。《晋书 哀帝纪》 十一月丙辰,诏曰:“显宗成皇帝顾命,以时事多艰,弘高世之风,树德博重,以隆社稷。而国故不已,康穆早世,胤祚不融。朕以寡德,复承先绪,感惟永慕,悲痛兼摧。夫昭穆之义,固宜本之天属。继体承基,古今常道。宜上嗣显宗,以修本统。”然而据《晋书》所载诏书,可证哀帝最后承成帝统。似乎可以定论《通典》最终结论为误;《晋书 礼志》结论正确,只是可能将“诏从(谢)奉等议”误记为“诏从述等议”。一字误差,可以理解。但疑点仍然存在,只是较为隐晦。考虑到《通典》中虽然多出来王琨、江逌主张和谢奉起初主张承康帝的内容,但江虨、王述和谢奉最后的立场与《晋书 礼志》中众人主张相符,可以确认是同一次礼议的不同记录版本。可以注意到,此时王琨、江虨称穆帝为“大行皇帝”。《艺文类聚》引谯周《古史考》 谥礼,待葬而谥,所以尊名也。
《通典 礼 沿革 凶礼》 帝初登遐,朝臣称曰"大行皇帝"……天子新崩,梓宫在殡,太子已即位,存亡有别,不可但称皇帝。未及定谥,故曰大行皇帝。正式确定谥号、以谥号称呼皇帝应在出殡时,由太祝令宣读谥号策书、太尉再次宣读谥号策书并正式下葬(详见于《续汉书 礼仪志》第六段,太长不引)。东晋的葬礼流程和东汉不会相差太远,那么此次礼议应发生穆帝刚驾崩未下葬时。而检阅《晋书 礼志》此次礼议前后环节,前为群臣讨论晋武为司马昭、王元姬服丧之制,后为群臣议“简文帝崩再周而遇闰”的大祥之礼时限,同是丧事问题。所以哀帝朝此次围绕承嗣问题辩论的礼议,是为讨论丧仪中有关即位策命的一部分:《续汉书 礼仪志》 三公奏《尚书顾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于柩前,请太子即皇帝位,皇后为皇太后。奏可。群臣皆出,吉服入会如仪。太尉升自阼阶,当柩御坐北面稽首,读策毕,以传国玉玺绶东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黄门掌兵以玉具、随侯珠、斩蛇宝剑授太尉,告令群臣,群臣皆伏称万岁。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诏开城门、宫门,罢屯卫兵。群臣百官罢,入成丧服如礼。
《后汉书 安帝纪》 八月,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斋于殿中。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群臣陪位,引拜帝为长安侯。皇太后诏曰:“……其以祜为孝和皇帝嗣,奉承祖宗,案礼仪奏。”又作策命曰:“惟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皇太后曰:咨长安侯祜:孝和皇帝懿德巍巍,光于四海;大行皇帝不永天年。朕惟侯孝章帝世嫡皇孙,谦恭慈顺,在孺而勤,宜奉郊庙,承统大业。今以侯嗣孝和皇帝后。其审君汉国,允执其中。‘一人有庆,万民赖之。’皇帝其勉之哉!”读策毕,太尉奉上玺绶,即皇帝位,年十三。太后犹临朝。
《晋书 哀帝纪》 五年五月丁巳,穆帝崩……庚申,即皇帝位,大赦。参考邓太后发布的策命内容,显然群臣必须在哀帝正式即位前得出承嗣定论。如若哀帝即位时已经得出哀帝继生父成帝的结论并宣读了相应的诏书与策命,那时隔多月后再次下诏强调“上嗣显宗,以修本统”就是多此一举。因此,实际情况应是穆帝刚驾崩时由褚太后下诏继嗣康帝,十一月哀帝又再次下诏改嗣成帝。《晋书》负责《礼志》部分的史官(如是照抄则为史源作者)可能参考了《哀帝纪》诏书,在礼议结尾处自作主张添加了“上继显宗”四字,实则弄巧成拙。同时记载中出现了江虨部分称“哀帝应为帝嗣”,而此时江虨不会得知司马丕死后谥号,大概是将原文压缩后的结果。《通典》虽成书时间更晚,但此处较《晋书》更准确。同时杜佑行文中人物对话称哀帝为“主上”、“至尊”、穆帝为“大行皇帝”,应该是照抄旧晋史,或者说即使有所改编也更为接近原始记录。《晋书 孔严传》 及哀帝践阼,议所承统,时多异议。严与丹杨尹庾龢议曰:“顺本居正,亲亲不可夺,宜继成皇帝。”诸儒咸以严议为长,竟从之。这才是对应升平五年十一月诏书的确切礼议记录。而如果说首次礼议是讨论丧制时顺势而为的话,在哀帝即位后早已告一段落的十一月再次发动礼议,说明发起者非常在乎承嗣问题。以此考虑,似乎司马昱并不具备发起礼议的动机。反而是哀帝作为当事人,具有重回生父本统的天然冲动。同时,议承嗣的首次礼议中,支持承成帝嗣的仅有谢奉等6人。而支持承康帝嗣的王述、江逌等群臣,人数有25/30人(《通典》所称江逌等五人可能包括在25人中)之多,占压倒性优势。第二次礼议中“时多异议”,大概仍维持上次礼议的各人立场(所谓“诸儒”大概率指诸博士、在野名儒而非泛指群臣)。如果能证实二次礼议来自哀帝本人,就意味着皇帝具有力排众议的权力,而兴宁元年司马昱总内外众务即标志着哀帝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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