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0:57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0:53
因为法庭一开始就说了现场看到的是外貌完全不同的人,照片刚提交上来的时候大家也说了“怎么长得不一样” ...

按你的逻辑,鉴定科根本通不过,太假了,根本上来说是没法提交的,答案只可能是连外貌这点关键点都是没鉴定过的。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0:57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0:55
证据一直是交易额,鉴定内容也已经鉴定完毕了,多说一句阿迪王又不会被当证据,诶我就是想多说这么一句怎 ...

那无所谓了,既然法庭被你当做菜市场,鉴识科当做你家开的,证物信息你想改就能改,那还辩什么,天底下对你来说不存在bug这个东西了啊

—— 来自 S1Fun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0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0:57
按你的逻辑,鉴定科根本通不过,太假了,根本上来说是没法提交的,答案只可能是连外貌这点关键点都是没鉴 ...

还要我再说一遍吗,法庭从一开始就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指向被告是检方的指控,小冥的骚操作,她不这么干本来就不会告真宵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1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0
还要我再说一遍吗,法庭从一开始就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指向被告是检方的指控,小冥的骚操作,她不这么干 ...

就不应该被提交,她的骚操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谁来鉴定,谁来担责?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4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0:57
那无所谓了,既然法庭被你当做菜市场,鉴识科当做你家开的,证物信息你想改就能改,那还辩什么,天底下对 ...

你的逻辑里鉴定科还是狩魔家开的,脸不一样还硬提交,更不用辩了,这游戏最大的bug不就是灵媒。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5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1
就不应该被提交,她的骚操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谁来鉴定,谁来担责?

当然是检方担责啊,检察院定的调查方向出了问题还能怎么办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6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5
当然是检方担责啊,检察院定的调查方向出了问题还能怎么办

—— 来自 S1Fun ...

法庭事先没见过照片,可不是什么当做不同人可以说得过去的。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6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4
你的逻辑里鉴定科还是狩魔家开的,脸不一样还硬提交,更不用辩了,这游戏最大的bug不就是灵媒。 ...

要我说第几遍,鉴定结果和检方指控没有关系,法庭一直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的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6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6
要我说第几遍,鉴定结果和检方指控没有关系,法庭一直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的

—— 来自 S1Fun ...
法庭没有见过照片才是事实,提交的鉴定科不该听检察官的话,你别篡改原文啊。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7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6
法庭事先没见过照片,可不是什么当做不同人可以说得过去的。

不会这也要我截图吧,提交照片的时候说了这个事啊。说到底你咋这也不记得那也不知道全是我在提供截图证据啊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8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7
不会这也要我截图吧,提交照片的时候说了这个事啊。说到底你咋这也不记得那也不知道全是我在提供截图证据 ...
提交照片在法官问号之前的,可不是当场鉴定而通过的,是事先通过,假如法庭事先知道不是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开庭。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8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06
法庭没有见过照片才是事实,提交的鉴定科不该听检察官的话,你别篡改原文啊。 ...

不是你闹呢,弹孔的时候明说没看到弹孔,法庭上没看到鉴识科你非说经过鉴定,我说按照这个思路那照片提交也经过鉴定,你现在又不认了?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0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8
不是你闹呢,弹孔的时候明说没看到弹孔,法庭上没看到鉴识科你非说经过鉴定,我说按照这个思路那照片提交 ...
照片描述一开始里有说这是真宵吗?没有,只说了拍下了现场照片。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2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8
不是你闹呢,弹孔的时候明说没看到弹孔,法庭上没看到鉴识科你非说经过鉴定,我说按照这个思路那照片提交 ...

我说鉴定过弹孔是基于描述更新,我当然相信描述的了,但照片没鉴定过这是真宵也没问题啊,描述里没有嘛,法官也一脸懵逼。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13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0
照片描述一开始里有说这是真宵吗?没有,只说了拍下了现场照片。

这不是证明了鉴识科没有鉴定这张照片是真宵吗?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4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08
不是你闹呢,弹孔的时候明说没看到弹孔,法庭上没看到鉴识科你非说经过鉴定,我说按照这个思路那照片提交 ...

按你的逻辑,照片鉴定,发现不是真宵,不予提交才对。检察官还能凌驾于你的伪证逻辑不成?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6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13
这不是证明了鉴识科没有鉴定这张照片是真宵吗?

—— 来自 S1Fun

是的,完全证明这点,同时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血痕形状更加不会鉴定。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18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6
是的,完全证明这点,同时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血痕形状更加不会鉴定。

没有鉴定这张照片是真宵,或者说经过鉴定不能确认这张照片是真宵所以没写,跟没鉴定的意思差远了

—— 来自 S1Fun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0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4
按你的逻辑,照片鉴定,发现不是真宵,不予提交才对。检察官还能凌驾于你的伪证逻辑不成? ...

鉴定结果是当做现场有一个外貌不同的人提交的啊,从来不是跟着检察官走提交了被告人照片吧?至于检方非要说这个人是被告那跟鉴识科没关系啊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0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18
没有鉴定这张照片是真宵,或者说经过鉴定不能确认这张照片是真宵所以没写,跟没鉴定的意思差远了

——...

不确定这是否是真宵,干嘛还要去鉴定血痕,完全没意义啊,你不会想改这物证的合理性吧?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2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16
是的,完全证明这点,同时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血痕形状更加不会鉴定。

连鉴识科明确说没鉴定的弹孔,下一秒到成步堂手里改了,你非说是鉴识科当场来到法庭鉴定了,现在堂而皇之提交了新证物你非说鉴识科没鉴定,太牛逼了。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2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18
没有鉴定这张照片是真宵,或者说经过鉴定不能确认这张照片是真宵所以没写,跟没鉴定的意思差远了

——...

还有如果鉴定过不确定是否是真宵,同样没有名义提交成证物,等同于伪证对吧?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3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0
不确定这是否是真宵,干嘛还要去鉴定血痕,完全没意义啊,你不会想改这物证的合理性吧? ...

啊啊啊?这两者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吗?是其他人就不用鉴定血迹伪造痕迹了?那才是被检方洗恼了啊

—— 来自 S1Fun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4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2
还有如果鉴定过不确定是否是真宵,同样没有名义提交成证物,等同于伪证对吧? ...

要我说第几遍,法庭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提交的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4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2
连鉴识科明确说没鉴定的弹孔,下一秒到成步堂手里改了,你非说是鉴识科当场来到法庭鉴定了,现在堂而皇之 ...

你才牛逼呢,有没有鉴定不靠描述纯凭你感觉。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6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4
要我说第几遍,法庭是当做外貌不同的人提交的

—— 来自 S1Fun

并没有,法官是看到才知道不是一个人的,法庭要是早知道,当做外貌不同者提交还不如开庭前凭借这点放人,你逻辑矛盾了。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8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4
你才牛逼呢,有没有鉴定不靠描述纯凭你感觉。

是我凭感觉吗,不是要求至少统一标准吗?要么大家提交的证据都经过鉴定,要么突发状况就来不及鉴定,你明着双标了居然好意思提什么凭感觉?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9

本帖最后由 wjbdasd 于 2024-2-28 21:30 编辑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28
是我凭感觉吗,不是要求至少统一标准吗?要么大家提交的证据都经过鉴定,要么突发状况就来不及鉴定,你明 ...
这不叫统一标准,这是你的一厢情愿制定规则,标准游戏里早就给出了,证物描述。只有遵循描述才不是双标,相反,统一按照鉴定过或者非鉴定过才是真正的双标。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1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6
并没有,法官是看到才知道不是一个人的,法庭要是早知道,当做外貌不同者提交还不如开庭前凭借这点放人, ...

你真的玩过2-2吗,按理说云玩家也不会有这种疑问啊?法庭当做外貌不同的人,然后检方主张被告有能力改变外貌,这跟早不早知道有啥关系,要么直接推翻检方主张,哪有绕过检方放人的,有没有点基础法律常识啊

—— 来自 S1Fun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2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29
这不叫统一标准,这是你的一厢情愿制定规则,标准游戏里早就给出了,证物描述。只有遵循描述才不是双标, ...

好,你告诉我游戏里是哪一作哪个时刻给出的这个标准?这么久都是我给截图,你说的言之凿凿要个截图不过分吧?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35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1
你真的玩过2-2吗,按理说云玩家也不会有这种疑问啊?法庭当做外貌不同的人,然后检方主张被告有能力改变 ...
现实里看到反常证据双方直接被法官拉到场外督促继续调查了,哪里还有这种闹剧发生。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8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16:01
**鉴定里说这是弹孔啊,你这...别没事搞事啊,你喜欢暴论没事,但也要讲道理啊。 ...

其实我刚刚发现一个你是云玩家的证据请告诉我,明确地说明,血衣在任何时刻的任何描述中有提到这是“弹孔”吗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38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2
好,你告诉我游戏里是哪一作哪个时刻给出的这个标准?这么久都是我给截图,你说的言之凿凿要个截图不过分 ...
你的截图不就是糸据一开始的道服疏漏,被成步堂补上了。这算什么这么久?我只看到这么久你一直在钻牛角尖。你的统一标准游戏里更没给出,而我说的标准游戏里从头到尾反应在证据边上的文字里。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43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38
你的截图不就是糸据一开始的道服疏漏,被成步堂补上了。这算什么这么久?我只看到这么久你一直在钻牛角尖 ...

一开始抹血的截图也是我发的。
你说的标准,游戏里有哪怕一次提到过写在证物描述里的都是经过鉴定的吗,而不是你自己脑补定下的,有哪怕一次截图为证不?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43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8
其实我刚刚发现一个你是云玩家的证据请告诉我,明确地说明,血衣在任何时刻的任何描述中有提到这 ...

我20年前玩的逆转你跟我说我云玩家,真是滑滑又稽稽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56

本帖最后由 wjbdasd 于 2024-2-28 22:03 编辑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1:38
其实我刚刚发现一个你是云玩家的证据请告诉我,明确地说明,血衣在任何时刻的任何描述中有提到这 ...
法官的对话里有说这是火药味的洞,让玩家指出洞时说的。这也算描述的一环吧?
咱们可以认为他没鉴定过,我以游戏描述为准的前提不变。那回到之前的问题,抠破衣服或者真的弹孔都不会破坏双人在场的结论啊。因为她穿了一件没洞的衣服,凶手行为怪异不影响两个人在场的事实吧?又回到揪住凶手行为逻辑不放的环节了,没必要再纠结了吧?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2:03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1:56
法官的对话里有说这是火药味的洞,让玩家指出洞时说的。这也算描述的一环吧?
咱们可以认为他没鉴定过,我 ...

这证明了如果行为逻辑不重要,只要不和现有证物矛盾,那么你编的行为怪异的凶手,和发羊癫疯的凶手是等效的

—— 来自 S1Fun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2:07

本帖最后由 wjbdasd 于 2024-2-28 22:10 编辑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2:03
这证明了如果行为逻辑不重要,只要不和现有证物矛盾,那么你编的行为怪异的凶手,和发羊癫疯的凶手是等效 ...
至少除了你,以外,这帖至少有3个人认为有个发羊癫疯的凶手也不影响这个案件的合理性,没人想细究凶手为什么那么做。而且还有一个凶手不发羊癫疯,弹孔在搬运时留在真宵衣服上的情况,多种情况取其更正常的一种,总比硬追求极端逻辑,反而进了死胡同强啊。

子夜微雪 发表于 2024-2-28 22:12

wjbdasd 发表于 2024-2-28 22:07
至少除了你,以外,这帖至少有3个人认为有个发羊癫疯的凶手也不影响这个案件的合理性,没人想细究凶手为什 ...

如果凶手发羊癫疯也无所谓只要能把bug圆了,那你自便祝你体验的推理作品里总有些发羊癫疯的凶手

—— 来自 S1Fun

lokken 发表于 2024-2-28 22:25

这贴昨晚看到的时候只有一页,刚才看到有快300个回帖还以为系统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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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成步堂合集的微妙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