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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27391 竹联帮弘仁会三峡分会长陈昊恩、帮众简辰翔,平日在新北市三峡区经营刺青店,实际上为堂口据点,吸收不少青少年入帮,并以暴力胁迫未成年少女从事性交易。其中一名年仅 14岁的被害少女不堪受虐逃跑被抓回,遭陈昊恩等人加重虐待,全案是在2023年11月陈、简2名主嫌被逮捕之后才曝光。新北地院近日将2名恶徒判决合计逾287年。
综合媒体报导,陈昊恩与简辰翔以「免费刺青」为诱饵,吸引离家或辍学少女到刺青店,再以介绍打工为由强逼下海卖淫。其中一名14岁被害少女,到店刺青被陈昊恩诓骗原本她 要被卖到柬埔寨,是他用50万元买下,逼迫少女接客赚钱偿还「赎身费」;简辰翔则透过交友软件揽客。该名少女在2023年7月19日至25日接客卖淫,每天赚1万元的报酬几乎遭 陈、简2人瓜分。
2023年7月25日,少女不愿继续卖淫,带着当天赚到的钱逃跑。陈昊恩发现后马上指示帮派成员将少女强行押回。简辰翔与其妻子陆慧芳殴打少女,还拿镇暴枪填装BB弹及玻璃弹 射击少女,并用烟蒂烫少女、逼迫少女吞食烟蒂。陆女施暴完后,将少女的眼睛蒙住,让其他帮众拿热熔胶条继续痛殴少女,威胁她继续从事性交易。
同年8月1日,少女又尝试逃跑,随后又被抓回,当天少女被脱光绑在椅子上,陈昊恩、简辰翔等人对其进行极端凌虐,包括镇暴枪射击、西瓜刀划过少女皮肤、强灌烈酒、踹踢身 体、将仙女棒黏贴在少女胸口及手臂后点火燃烧致其严重灼伤,之后持续虐待少女并持手机录像。
陈昊恩亦涉及多起暴力事件,直到同年11月10日,刑事局和新北市**项目小组发动攻坚搜索,逮捕陈、简等人之后才曝光。
新北地院法官认定陈昊恩等人犯行明确。陈昊恩依共同意图营利以胁迫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成年人与少年共同对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罪等共17罪,判处152年6个月徒刑; 简辰翔依14罪判处135年4个月徒刑;陆慧芳犯2个成年人与少年共同对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罪,应执行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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