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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具] 这种会死刑嘛:两名环卫工人清晨被撞不幸身亡,**通报:胡某某 醉驾致2人死亡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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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帖将于2026-07-16 17:00自动关闭
本帖最后由 水一波 于 2026-6-16 17:17 编辑

https://mp.weixin.qq.com/s/JyLaCXH1i6-NIANBs2FGQA两名环卫工人清晨被撞不幸身亡,**通报:胡某某(女,23岁) 醉驾致2人死亡,同车1人轻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极目新闻  2026年6月16日 15:37              湖北                                                                                            
江苏灌南**刚刚通报:
2026年6月15日6时25分许,我县新安镇灌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胡某某(女,23岁)驾驶小型轿车,沿灌河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先后与路边车辆及环卫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同车1人轻微伤。
经检测,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45.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排除毒驾嫌疑。目前,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报道

据潇湘晨报,6月15日6时25分许,在江苏连云港灌南县灌河路,两名环卫工人正在进行清扫作业。此时一辆机动车高速驶来,该机动车前方还顶着一辆面包车残骸,径直撞上环卫工人与他们的环卫车,二人双双遇难。
16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灌南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遇难的两名环卫工是一对夫妻,六十多岁。
事发地附近一商户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也认识这对遇难的环卫工夫妻,“他们就住在这附近,人特别好,有时候还到我店里玩。”该商户表示,事发时他的车子就停在自家店门口,离事故发生地点有30多米,但他的车子也在此次事故中受损。
一名目击者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介绍,早上他在灌河路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听到后面砰的一声,一块碎了的环卫工三轮车残骸在他右侧飞了过去。不到两秒肇事车就撞了上来,他在车上感到非常强烈的推背感。他下车查看,肇事车把他的车后部撞得变形,被后保险杠弹开。

来自潇湘晨报

该目击者还称,他看到远处有一辆严重变形的面包车,两名环卫工人被撞的位置距离他有一两百米,后来救护车和殡仪馆的车都来了。

来源:灌南**、极目新闻(记者:丁伟)
编辑:刘茜 萧婷
实习生:荣佳馨
审核: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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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我相信会,女的我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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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赔偿够,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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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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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不会,赔偿到位,7-10年吧。

—— 来自 HUAWEI HBN-AL00, Android 12, 鹅球 v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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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报社不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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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赔够死不了
赔不够估计也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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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不了 取得谅解 几年就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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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故意的不大可能, 过失致死判得很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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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没逃逸。赔偿态度到位了一般不会死。
但是如果家属非要一命抵一命的话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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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家属意见统一放弃一切赔偿就要司机死
另外司机有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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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死刑,按照交通肇事判7年顶格,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年起步,2个人不算特别重大,够不到无期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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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不会,我国交通法很宽松的,除非搞到危害公共安全那一档,那就是刑法的范围了。要不然怎么会有人说汽车是最常见的合法杀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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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失落之翼 于 2026-6-16 17:13 编辑

应该不会,更何况有赔偿到位能取得谅解减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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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chl123 于 2026-6-16 17:30 编辑

交通肇事罪死亡两人是3~7年,赔偿到位甚至能缓刑。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最重7年(唯一例外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逃逸这个行为本身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最高15年),她这个案子正常到不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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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女司机啊,是长发男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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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 年 7 月 3 日深夜,河南永城发生了一起‌玛莎拉蒂醉驾追尾宝马‌的恶性事故,导致‌2 人死亡、4 人受伤‌。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主犯谭明明在 2020 年 11 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车两名乘客也获刑 。该事件因醉驾、逃逸及严重后果引发全国关注,
‌聚餐饮酒后驾车‌:案发当晚,谭明明与刘松涛、张小渠三人在烧烤店聚餐,饮用了红酒、清酒和啤酒,事后检测谭明明血液酒精含量达‌167.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
‌剐蹭多车后逃逸‌:谭明明驾车离开后,在市区路段与‌8 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被群众拦停后,同车人员怂恿其离开,谭明明强行驾车逃逸 。
‌高速追尾致起火‌:逃逸至路口时,玛莎拉蒂以‌120 至 135 公里/小时‌的速度,追尾撞击一辆正在等待信号灯的宝马轿车,导致宝马车起火燃烧,车内 2 人当场死亡,1 人重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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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chl123 于 2026-6-16 17:22 编辑
lxiang 发表于 2026-6-16 17:16
2019 年 7 月 3 日深夜,河南永城发生了一起‌玛莎拉蒂醉驾追尾宝马‌的恶性事故,导致‌2 人死亡、4 人受 ...


你发的这个案子要重的多,是肇事之后驾车强行逃逸撞死人,故意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单纯醉驾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没有逃逸闯卡等危险行为,不会必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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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mchl123 发表于 2026-6-16 17:21
这个案子要重的多,是肇事之后驾车强行逃逸撞死人,故意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 ...

所以说,这个都没死,现在这个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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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酒驾到不了死刑吧。就看后续赔多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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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弁天 发表于 2026-6-16 17:14
哪有女司机啊,是长发男司机

那希望顶最后调查发现肇事者其实是男司机,这样被判死刑或无期概率就会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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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xiang 发表于 2026-6-16 17:22
所以说,这个都没死,现在这个也不会

是的,就算搞成这样也是放任伤害发生的间接故意,量刑比冲撞人群的那种直接故意的危害公共安全要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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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肇事够不到死刑量刑,除非是主观故意往人群里开,升级到危害公共安全罪那样的程度才能吃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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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早上看新闻都说是逃逸了啊,为什么主楼新闻里完全没提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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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整10年(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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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怕是男司机也不可能死,而且早上发的新闻明显是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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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町城管 发表于 2026-6-16 17:05
男的我相信会,女的我不好说


醉驾撞死人,男的女的应该都不会死刑……除非同时还有别的特别恶劣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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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某某(女,23岁)

原来如此,受害人赔钱了吗?集美受到惊吓的精神损失费总得结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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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pj.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4590.shtml
以案释法|肇事致行人当场死亡后驾车逃逸 驾驶人赔偿十五万元被判三缓四
https://www.chinacourt.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24907.shtml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被告人获刑四年

不是故意的就算逃逸,只要取得谅解就能减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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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弁天 发表于 2026-6-16 17:14
哪有女司机啊,是长发男司机

我也是q群先刷到这个,后面看到蓝白通告感觉很恶心,这群恶意操纵舆论的真是没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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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低估死刑标准了

—— 来自 Xiaomi 24122RKC7C, Android 16, 鹅球 v4.0-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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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不是有个撞死一家三口的,那个都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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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驾照就是合法杀人

—— 来自 OnePlus PLR110, Android 16, 鹅球 v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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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贺才人 发表于 2026-6-16 17:26
我记得早上看新闻都说是逃逸了啊,为什么主楼新闻里完全没提这一点

早上新闻里无中生有了一位男司机肇事后逃逸,说女的是顶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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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晨6点多酒驾……这是喝了一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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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一辆机动车高速驶来,该机动车前方还顶着一辆面包车残骸,径直撞上环卫工人与他们的环卫车,二人双双遇难。
---
该机动车前方还顶着一辆面包车残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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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景德镇那个,在全国聚光灯下,也就是判个死缓。
这个恐怕也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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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刚儿子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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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藤宫由季 发表于 2026-6-16 17:12
不可能死刑,按照交通肇事判7年顶格,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年起步,2个人不算特别重大,够不到 ...

当年帝都的英菲尼迪案,醉驾造成2死1重伤,赔了三四百万判了个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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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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