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松尾衡

[新番] 高达Build Fighters第4話「ガンプラアイドル キラ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3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XD001 发表于 2013-10-31 17:13
胶魂华萨哥CBキターー(゜∀゜)ーー!!

等很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会长之外就没有近战机型了么!

我想看大张一刀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花疼 发表于 2013-10-31 20:44
除了会长之外就没有近战机型了么!

我想看大张一刀流啊!!

以后将要登场的战国Astray就是近战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kirara便装死鱼眼更像亚麻大了,space亚麻大的表情还是更温柔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INFINITY是PSV钢破烂破坏者主题曲来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10-3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视听率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3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magnet:?xt=urn:btih:MIQ4RCKARH3CLFRFQ7X2Z52SBQEK6OFG  op偷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我觉得那个腹黑妹子有在嘲讽平胸绫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噢噢噢高达男友的OP出来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undam.info/topic/9625
那个原创萝卜选手权大赛的一部分参赛作品。
左一是跟这片的作画有什么血海深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什么猎奇颜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フエア 发表于 2013-10-30 04:23
其实我感觉1V1的比赛规则很奇怪啊。很多刚普拉(机体)的作战定位并不在于针锋相对单挑,隐秘机动侦查型   ...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很多MS的定位不是一线战斗。

不知道游戏里有没有团体战,有的话,侦察机的地位应该是蛮高的

游戏里有米诺夫斯基粒子的设定吗?玩家看到的界面是驾驶舱视角还是后视视角?

最后想一想,世界级别的大战要是32VS32 那应该是蛮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葛雷新 发表于 2013-11-1 20:45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很多MS的定位不是一线战斗。

不知道游戏里有没有团体战,有的话,侦察机的地位应该是 ...

看玩家的操作,第一人称的可能性稍大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os_mos 于 2013-11-1 21:36 编辑

外传《もっとつくろう部っ!! 》第1话漫画更新

http://bandai-hobby.net/site/gunpla_buildfighters_comic01a.html

还有Build拂晓,红的是店长(不是S1的店长)专用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头三页 发表于 2013-11-1 17:14
http://www.gundam.info/topic/9625
那个原创萝卜选手权大赛的一部分参赛作品。
左一是跟这片的作画有什么 ...

对人光学迷彩,敌方机师看久了会失明。

右下那个是……天香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集先行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長崎健司 于 2013-11-4 11:18 编辑

第三个是 极限?   BOSS来打酱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头三页 发表于 2013-11-1 17:14
http://www.gundam.info/topic/9625
那个原创萝卜选手权大赛的一部分参赛作品。
左一是跟这片的作画有什么 ...

左一反而好处理吧?参考刀语系列那些和服的固定花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kos_mos 发表于 2013-11-1 21:31
外传《もっとつくろう部っ!! 》第1话漫画更新

http://bandai-hobby.net/site/gunpla_buildfighters_comic0 ...

名人果然倒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达age 发表于 2013-10-29 22:40
而AGE就成了 “没有播出过的作品”,被扫入历史的黑洞…… 这下你们满意了?!!!

明明独角兽 ...

呦吼,三途河对岸的G-SAVIOR在向你招手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前四话视听率出来了?
好像不是很理想,说是1.x还是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sibility 发表于 2013-10-29 18:18
kirara纯粹是事务所的奇怪定位造成的,偶像造型还不如平常好看,写的歌也不好听,也不练习唱歌跳舞,就成天 ...

艺术源于生活,万代又不是没推过GUNPLA偶像,当然成不成那是另一回事儿


PS:第四集巨TM有现实意义,如果编剧不是中国人的话,只能说这种事儿在日本也不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子 发表于 2013-10-29 11:25
亚麻大比她好看多了,眼睛没那么死鱼眼也没有麻子
而且从刘海的分边方向,还有两侧的鬓角来看,我觉得kir ...

西玛大人有情有义,要不是为了死去的手下报仇也不会死在胡萝卜手上,kirara对她手下那些宅男哪里有情有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沌大陆 发表于 2013-10-29 11:44
重点不是饮料下药,而是破坏刚普拉,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所谓偶像自己都承认了干过这些事,证据啥的这都不 ...

不但在比赛开始前就开始了,在比赛结束后也没结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treme都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11-4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可以让别人帮忙做,那只要有钱不就可以雇人做个吊炸天的机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caleb89 发表于 2013-11-4 13:52
既然可以让别人帮忙做,那只要有钱不就可以雇人做个吊炸天的机体了?

报名有限制吧,制作者只能和一个操作者组队。而且这比赛模型总归会有损伤和需要调整的地方,制作者基本上都要在现场。抓作弊还是挺容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木野真琴 于 2013-11-4 14:38 编辑

少年毛好可爱的样子
(男朋友表情还是那么棒)
偶像KIRARA的机体制作者比赛也到场,就站在后面,所以其实是和主角一样的组队模式,不过是三人组合一带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木野真琴 发表于 2013-11-4 14:36
少年毛好可爱的样子
(男朋友表情还是那么棒)
偶像KIRARA的机体制作者比赛也到场,就站在后面,所以其实是 ...

但是那两个粉丝只是来打灯+近距离观战的,总之没出战,不然诚也不会以为那是她自己做的=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两位到场了,且全程在场,手续规则上没有问题吧,报名时普通以组合登录。只是没有参与辅助操作(妨碍舞台表演)
偶像本人也没有抵赖反而主动告知,解除了行为表面造成的这项误会
对场下也可能原意有故意误导为自制单人参赛的意向,规则上解释其实质还是队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8-28 16:17 , Processed in 0.130073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