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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hn.

[新闻] 赵薇执导《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海报抄袭大友克洋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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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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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喜欢吃肉于2013-05-07 13:12发表的  :
求科普,致敬和借鉴有什么区别?

我一直以为,致敬必须是你和原作者很熟,他一早就知道你要这样玩。甚至在前期宣传的时候原作者就过来帮忙宣传或者露过脸的。

否则那些事先一声不吭,等别人指出来才说其实我是致敬某某的。如果原作者跟你完全不认识,也不知情,甚至在两个不同国家,从来没有交集的,说致敬反而显得很没礼貌吧,借鉴不更贴切一些吗?
.......
我个人认为,需要让人认出原作才有意义叫致敬,认出原作就没意义叫抄袭
比如各类搞笑neta,不认识出处就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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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这事和盗窃没啥区别,你能说我偷来的钱然后道歉就没事了?

受到启发也是要有你自己的灵感在作品中,这海报除了换个人物,换个西瓜之外没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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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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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喜欢吃肉于2013-05-07 13:12发表的  :
求科普,致敬和借鉴有什么区别?

我一直以为,致敬必须是你和原作者很熟,他一早就知道你要这样玩。甚至在前期宣传的时候原作者就过来帮忙宣传或者露过脸的。

否则那些事先一声不吭,等别人指出来才说其实我是致敬某某的。如果原作者跟你完全不认识,也不知情,甚至在两个不同国家,从来没有交集的,说致敬反而显得很没礼貌吧,借鉴不更贴切一些吗?
.......

http://tieba.baidu.com/p/2059422467
我也不懂,不明绝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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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37楼(popchong) 的帖子

引用第38楼yang1820于2013-05-07 12:36发表的 回 37楼(popchong) 的帖子 :
@popchong 拜托,JOJO抄袭是原作者自己承认的。原作者自己都登过道歉信……
道歉的不是第三部的塔罗直接用了别人的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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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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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7楼bakura222于2013-05-07 13:45发表的  :

荒木井上以及很多漫画家的罪证都是日本人自己扒出来的,而且荒木和井上的黑历史本来就没什么好洗的。

荒木道歉的只有第三部塔罗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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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7楼(bakura222) 的帖子

日本人自己都没有定论(言下之意就是很多人都认为只是“致敬”或“受到影响”),这边倒先给他定论了,挺好玩的


塔罗牌出问题是在连载阶段,单行本时已经全部换过他自己重新设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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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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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创意没有借鉴我肯定不信
拿那些烂大街的海报出来打个毛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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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点子有可能是抄来的,但没法确定为抄袭。
除了海报设计者本人,谁都不能打包票判断这是套用别人的点子还是巧合。

另外我觉得一个点子、构图、姿势、风格本身不能像一本书一样具有版权,
否则很可能会起到抑制创新的反效果,苹果的圆角矩形专利就是一例。

国内公司的各种无脑抄就相当过分,不是说他用别人用过的笑料不对,
自己没下功夫进行再创造,一点不吸收

我的抄袭标准
1.借用作品没过版权保护期,不属于公共领域。
2.直接使用原作品且作为作品主体,原创部分不足,同时表现出来的效果与原作相同。
3.未经原作者同意,同时未注明来源,且受众无法明确察觉此部分为借鉴。
4.不属于合理使用

达利的小胡子蒙娜丽莎不算,公共领域+效果不同。
绝望先生、幸运星不算,基本都是以搞笑为目的。
天闷部危险,整集的搬原作剧情,且原创部分单薄。
纪录片、新闻也不算,效果不同+合理使用。
描图算,直接使用+未标明来源,同时一般观众不能明确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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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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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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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神经病欢乐多,SB宅看动漫看出个小众优越感,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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