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32|回复: 21

[新番] 封神纪II 63 阿狗与二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tieba.baidu.com/p/1872301831
转帖自百度贴吧
当大家都以为二叔会以身成仁唤醒狗哥的时候,二叔插旗不死的技能再次发动了,而且还插了狗哥的一身剑.......当然,这一话剧情描述上二叔身上的旗依旧插的满满的,黑化的狗哥越发中二了........二叔你该不会真的是gay吧?这么软的妹子居然不要,等着让给狗哥NTR吗?
和仔的短篇新作名字出来了:脱北者,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狗你真的是主角吗,怎么看各种主角技能都是二叔习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哥再去练十年吧,下次和二叔再打我看好你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封神纪,还能出三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朝鲜高丽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2叔瞎了之后时髦值更上一层楼
连诛天都没用就怒草狗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0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哥的时髦很难超越纣王了,想当年纣王出场短短几话刷的时髦值可是突破天际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开始期待和尚快来快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0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的主角是姜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1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菜撩菜技能够甩狗哥三条街了
二叔妹子那段画得也很棒啊,只用两页感情就全表现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风的诗人于2012-09-20 23:10发表的  :
狗哥的时髦很难超越纣王了,想当年纣王出场短短几话刷的时髦值可是突破天际的啊
原因是多方面的, 他爹当年是刷够了时髦直接领便当, 时髦值没机会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章原来是这个意思……“人间疯狗”

阿狗活脱脱一个疯掉的BOS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挂掉之后就没看,拿起来补了下……
这也太捉急了吧?前一秒还心里雪亮天界会报复后一秒就乐呵呵的被人当枪使了?
感觉就是“反正天界都是坏人骗人也是正常的,我们就不去找他们了直接大家快乐的去捏软柿子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吉:到底要怎么收场呢?真是非常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觉得能在2叔身上看到死相
估计二叔最后自动牺牲,然后死前和爱狗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9-21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9-10 19:03 , Processed in 0.131123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