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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播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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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视频文件20个以上、音频100个以上、文章或图片200个以上、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等,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达到以上单项标准二倍以上、数量达到两项标准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对于传播内容中包含未成年人或向未成年人传播的情形,法律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只需达到以上标准的一半数量,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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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

你看只是数量不是大小……(光速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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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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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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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

哦,400张的话,那没达到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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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

为什么有这么精确的数量?传播 19 个就不是传播,传播 20 个就是死啊?逃跑 50 步的完全可以鄙视逃跑 100 步的?

话说 P2P 怎么计数?说每个 peer 都只给其他 19 个 peer 上传而已(客户端里设置下),就完全合法?

另外怎么才算这类电子信息?测量的标准是什么?能硬就杀吗?那看风景画也能硬的童鞋不是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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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

引用第5楼allfox于2011-05-10 15:29发表的 Re: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 .. :
为什么有这么精确的数量?传播 19 个就不是传播,传播 20 个就是死啊?逃跑 50 步的完全可以鄙视逃跑 100 步的?

话说 P2P 怎么计数?说每个 peer 都只给其他 19 个 peer 上传而已(客户端里设置下),就完全合法?

另外怎么才算这类电子信息?测量的标准是什么?能硬就杀吗?那看风景画也能硬的童鞋不是很糟糕?
这些不都是带官帽的说的算嘛, 哪天文件下来定了个指标不就逮着谁抓谁嘛

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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