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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仓

请不要再盗图拉(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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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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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FIRE……

确实如此,当时还在想画师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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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chcross 于 2009-3-13 03:15 发表
起码比没人转的图要好


翻出来旧杂志看对国内画漫画的的采访:

一开始出道不久见到有人盗版会挺开心的,至少是有人看自己的作品有市场,而且有盗版对自己也挺带宣传作用的。过段时间心情就复杂了,本来该属于自己的收入少了先不说,然后最重要的是感到自己辛苦付出的爱却给别人拿去赚票子还没得到应有的尊重。

盗转盗用嘛,现在情况也跟这挺相似的。

[ 本帖最后由 linyixin 于 2009-3-13 11: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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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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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ero 于 2009-3-13 09:16 发表
盗的人会说你本来就是同人就是侵权的,我偷的是小偷的东西。


没卖就没侵权。 就miku来说作者卖了也完全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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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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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46楼头像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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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关于这一点的界定是怎么样的呢?
我很喜欢这图,我下载到本地,算不算盗图?
我很喜欢这图,用来做论坛头签,算不算盗图?
我很喜欢这图,传于友人分享,算不算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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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作者是第一位的,但是在小圈子还好实现。传到网上,有人想盗图做商品卖钱根本拦不住的,近来每次国内漫展都能看到PIXIV的图了……得有觉悟啊~为此动肝火便不值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要是我的图哪一天也能画到被人盗的水平就好了

原帖由 Freesil 于 2009-3-12 21:32 发表
非萌妹链接


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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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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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卡蓮 于 2009-3-13 08:13 发表
主要是拿来商业化了

比如那个香港的公交卡贴,自己拿来用用也就算了,拿来卖钱就过分了

猫鱼摸摸(我记得她/他在S1有号吧

虽然我也很那啥的把茶鹿抽出来做QQ表情了- -…… ...

真的吗    在S1混真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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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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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完成的一张CC,两个小时之内被人P掉签名并发在同一个地方。

moe.imouto.org/post?tag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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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把logo放在CC脸上和屁股上,他们要P就给我重新画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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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希奈 于 2009-3-12 17:51 发表
哈····看到她这个样子,  我反而更想欺负她一下呢```(春原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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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把logo放在CC脸上和屁股上,他们要P就给我重新画脸去吧....

盖水印防破解的办法倒是很多,不过不破坏原图算是矢量图的一条不成文约定。

这里面其实也有 “要是你真有爱,我让你能够抠一张无字版来收藏” 的意思。确实是可供利用的单方面的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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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那图眼熟,原来在UCG看过啊
好在头都是熟人画的,无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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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我在s1见过有人用我大二的时候画的一张很崩的贴在教室里的zaku当头像的……

PS Lin和d7你们的图咋样了……催稿……

[ 本帖最后由 最後の使徒 于 2009-3-13 15: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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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 一直用同一个画师的作品当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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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楼的 屠刀花火 的帖子

自用和用于宣传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顺便 GUST来告我吧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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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突然想到茶正太胡诌的某篇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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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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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3楼的 大菠萝12 的帖子

宣言

主要是记得其中一段里他宣称自己放弃对该宣言的一切版权任何人均可无条件的引用转载抄袭剽窃

为这篇文07年我还在败毒跟他掐过 现在想想跟他认真真是因为年轻而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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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猫鱼我记得有那啥,pixv的主页吧,似乎第一次就是从那里看到的,所以,毫无疑问的知道是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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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菠萝12 于 2009-3-13 15:44 发表


诺娃特 草贝尔 我们永远伟大的导师,可惜就是喜欢把文太监了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好长时间不更新银英传补了!”茶魔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被人家催稿,下不了台。”茶魔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俺样不能算挖坑……挖坑!……三个月不更新,能算挖坑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俺样是深沉的大叔”,什么“特留sama”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贴吧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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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最後の使徒 于 2009-3-13 15:02 发表
说来我在s1见过有人用我大二的时候画的一张很崩的贴在教室里的zaku当头像的……

PS Lin和d7你们的图咋样了……催稿……


在图书馆,板子没带没法画。 晚上回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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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最後の使徒 于 2009-3-13 15:02 发表
说来我在s1见过有人用我大二的时候画的一张很崩的贴在教室里的zaku当头像的……

PS Lin和d7你们的图咋样了……催稿……


哦,乱涂中,只是总被零碎的事情打断然后就不想涂了,诸如设计课之类……啥时给你?

先涂的那张刚画几笔就突然不想涂了,在PS里改不改不就这样了,最后即使画不完也可以拿这个就说是BI版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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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搜画图用的名字总能出来莫名奇妙的论坛。。
比如租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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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可能是风凉话,但是作者必须明白
人生到世上来,剩下的事情就由不得你,所以要么就别出生要么顺其自然
人体生存方式就允许和促进了目前的杀人模式,除非有能力改变人体循环模式和体质,否则谁也没办法
无论让不让杀,只要人家捅了你,你就有生命危险
活人就是这么个东西,门槛低大家都能杀,玩的地方而已,认真不得
以为这里是高枕无忧就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所以,醒醒吧,人类

[ 本帖最后由 jarry 于 2009-3-14 14: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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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楼的 jarry 的帖子

本帖最歡樂回覆

[ 本帖最后由 春猫 于 2009-3-14 15: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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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18:01:24
换了张彩虹miku的桌面
18:01:35
本来是1280x1024 自己改成1280x800
18:01:46
然后上下各砍去112的黑边
18:02:11
结果……

白线刚好在那儿……

补充
按某人的建议,上砍114下砍110,结果如下


[ 本帖最后由 marxel 于 2009-3-14 18: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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