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waster112

HUNTER x HUNTER讨论,人物为主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1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冈本来就是没有善恶观只有好恶感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Y 于 2008-4-10 14:45 发表



这种说法起源于蚂蚁篇前段,冈对某只蚂蚁屠杀人类的行为表现出不忍。


然后跳出一群NOOB质问为何在猎人考试中冈对西索对其他考生的屠杀熟视无睹。


得出结论:只关心自己朋友不管他人死活、虚伪、腹黑等等。 ...


说法起源于蚂蚁前。。。那时候蚂蚁还没画。
小刚扳手腕时的愤怒激起一位noob异议(大概,记不得了),提出了虚伪的意见;之后的救活炸弹魔也激起不少质疑。

恩,回到眼前:猫在救鼻涕女时冲进来,一看猫在救人而且此人大概因己方失误而受伤,尊重生命停手,坐等治疗完毕,这是会长等的做法;
小刚呢?XXOOOOXX“治疗需要3小时。不行!那就1小时。”他脑子里全是杀掉猫,眼前的女孩是什么东西与他无关。
小刚不虚伪不腹黑,但不管他人死活是肯定的。至少他不是什么热血与恶势力作斗争的英雄。

ps:NOOB是一个好词,可以抬高自己的地位,问题是抬高的时候注意别摔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1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出新的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lfu 于 2008-4-10 19:03 发表


恩,回到眼前:猫在救鼻涕女时冲进来,一看猫在救人而且此人大概因己方失误而受伤,尊重生命停手,坐等治疗完毕,这是会长等的做法;
小刚呢?XXOOOOXX“治疗需要3小时。不行!那就1小时。”他脑子里全是杀掉猫,眼前的女孩是什么东西与他无关。
小刚不虚伪不腹黑,但不管他人死活是肯定的。至少他不是什么热血与恶势力作斗争的英雄。
...



我觉得这不能说明冈不管他人死活
至少他让猫女救了不是?

在这件事上,会长会安心等,冈等不了
这其实是心智和耐心的问题
只要猫女肯去救凯特,多等2个小时有什么关系?(我记得没有说多等2个小时,凯特就不行了吧)
但是,冈目前被愤怒包围,无法冷静思考,心情又无法平复才是关键
事实上,他从一开始完全不相信猫女,到肯给猫女1个小时,已经是做了很大的忍耐了

就算是一个有善恶观的人,在朋友和普通人面前,也会以朋友为先吧?
否则就成圣母了 - -
这个是个人感情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雷欧里奥太man了 这部漫画需要这种角色平衡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awkward: 我只想知道分道扬镳以后是不是会直接来个5年后之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酷拉……

烂尾+1,不过觉得不会是被斩,多半是FJ自己不爽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ddy 于 2008-4-29 12:08 发表
等酷拉……

烂尾+1,不过觉得不会是被斩,多半是FJ自己不爽画了。



他早就不爽了~要不是迫于压力(?)年前就自行了断了吧:awkwar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白的可能性不大,女王肚子里的那个有潜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索是现实主义者,虫篇估计很难有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眼前最关心我家会长能不能活:(  
猎人里自己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最有爱的就会长和比斯姬这两只了,伪萝莉师傅每次都就出来救下场戏份其实不多,难得FJ再送了只会长出来,不要立刻就送去便当呀>。<(目前队伍中最便当像的就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8-14 16:09 , Processed in 0.110881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