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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如何在战争中当包工头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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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U·罗格纳 于 2026-6-5 23:38 编辑

在英国诺森伯兰郡档案局保存的斯温伯恩手稿中,有一小批契约,记载了1374年格兰代尔地区兰顿的约翰·斯特罗瑟爵士与那些答应随他一起在马奇伯爵指挥下前往布列塔尼和法国服役的人员之间达成的协议。这是中世纪后期封建军役制度瓦解后,雇佣军事阶梯中,国王(理查二世)与总包将领(即马奇伯爵)、总包与分包队长(斯特罗瑟爵士)的更下一级环节,由此可以揭示那些最终由将领们提交给财政部的看似精确的账目背后隐藏的行政和财务特点。


到了13、14世纪,招募和维持军队的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封建军役实际上已从历史舞台消失了。原因很复杂,军事上战争形态的转变,经济上土地流转造成的追索困难等等,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个时代的国王需要比封建军役更灵活和可靠的军事服务方式。在理查二世和爱德华三世时代,封建军役偶尔还有征召,但基本都是礼仪性质了。

事实上,国王们在任何情况下都相信,他的所有臣民都对国家的军事需求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是他的附庸,只是以往他没有能力进行这种动员。但在这个时代,国王的实力与其他封建主已经逐渐拉开差距,使他们能够建立和维持真正的王家军队。

第一项举措是提高国王根据公共军役的法律招募军队的能力。在法国,国王用贵族召集令和动员令的形式召集贵族和非贵族进行军事服务,同时还在各城市宪章中规定它们在需要时向王国提供部队的配额。在英国,《威斯敏斯特条例》(1285年)要求所有15岁至60岁的健康英国人在国王认为必要时为国作战。虽然在实践中,这种服役形式是有选择的,只有某些类型的军事人才会被征召,其余的则通过支付金钱代替服役,转化成一种特别税,而且国王对它的重视程度时好时坏,但这种立法为非贵族专业部队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如英国长弓手和瑞士步兵,在中世纪后期成为大多数国家军事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种手段是用合同制来取代封建制,这些主要以骑兵构成的军队是通过所谓的 "服役契约"来组建的,这些契约要求骑士为国王服务,以换取每年的工资津贴。对大封建主,国王不再要求他以封臣的名义提供骑士,而是和他们订立合同,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由他们以国王的名义,负责招募、组建、装备和支付部队,供国王使用。同样的,大贵族也不再要求下级封臣以封建义务提供骑士,也是用订立合同付款的办法征集军队。雇佣军团也由此应运而生。

我们对这一时期中世纪军队的了解,实际上比真正的封建时代详尽得多,王家档案中的各种合同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如爱德华三世1346年在诺曼底作战,与北安普顿伯爵签约提供军士302人,与塔尔伯特男爵签约提供157人,和德·拉·波尔爵士签约提供5人。国王付给北安普顿伯爵每天6先令8便士,塔尔伯特男爵每天4先令,德·拉·波尔爵士每天2先令,其他骑兵每天6便士,步兵每天2便士。

鉴于这些变化,说13世纪末和14世纪初见证了一场深刻的“军事革命”并不为过。事实上,可以确定有两场这样的革命。一方面,14世纪出现了骑兵向步兵的重大转变。这场革命涉及到瑞士戟兵和长矛手,以及英国长弓手等在战场上的崛起。这可以说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军事技术和战术的主导配置的转变。

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也见证了整个社会组织和进行战争的方式的迅速转变。这第二场革命比第一场更深刻、更广泛,也更重要;因为这一时期王国组建军队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战争需求的转变,与司法和税收的进化同步,界定了中世纪后期王国作为政治单位的基本轮廓,为16世纪近代国家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斯特罗瑟家族是当时诺森伯兰郡最有影响力的乡绅家族之一。约翰爵士的父亲(在这些契约签订时仍在世)曾任诺森伯兰郡郡长,是边境地区一位重要人物。他的一个叔叔威廉·斯特罗瑟是实力雄厚的羊毛商和矿主,在1353年至1360年间担任纽卡斯尔市长。另一位叔叔柯克哈勒的艾伦·斯特罗瑟影响力更大:作为罗克斯堡城堡的治安官、泰恩代尔自治区的执行官以及该区内王室土地的承租管理者,同时还曾任诺森伯兰郡郡长和国会议员。

约翰·斯特罗瑟爵士本人的职业生涯几乎无法与其家族的显赫程度相匹配。这主要是因为他的父亲在理查二世统治初期依然在世且活跃,作为一家之主,自然将所有更重要的公职和委任都揽于自身。对于生活在父亲阴影下的年轻人来说,海外军事服役提供了另一种选择,而且约翰爵士是一名骑士,而他的父亲仍是平民这一事实,表明他可能已经具备一些军事经验。他还有一个额外的动机:只要父亲健在,他就总是缺乏维持其骑士地位所必需的资金。因此,海外服役是补充他微薄收入的一种有吸引力、也许是必要的手段。

斯特罗瑟与那些将在他队伍中服役的人员签订的契约表明,约翰爵士和他的重装骑兵们达成协议,将随同马奇伯爵的连队,在布列塔尼和法国地区为他效力一整年。每位重装骑兵需自备马匹,并带一名无甲的弓箭手,两人的装备必须精良,以免约翰爵士在检阅时遭受损失或指责,违者将罚没该重装骑兵的担保人的保证金。该骑兵将完全由约翰爵士承担费用,并因其一年的赏金、工资以及除来回布列塔尼的船费(由伯爵承担)外的所有其他开销,获得四十英镑的报酬。斯特罗瑟谨慎地规定,这笔款项将根据他本人从其领主马奇伯爵处收到的金额按比例支付,这样,如果总包马奇伯爵方面有任何违约行为,他就能免于向自己手下支付全部年薪。这一条件与布列塔尼远征的具体情况尤其相关,因为将领们只能从王室获得前六个月的服役报酬,此后则需靠征服地区的赎金为生,因此可以预料,他们向分包人支付工资也会相应地不规律。

重装骑兵应在约翰爵士通知其担保人的日期到达伦敦,从斯特罗瑟开始服役的那天起开始他为期一年的服役,并在整整一年内保持武器备在其队伍中。斯特罗瑟有权获得该重装骑兵及其弓箭手为伯爵所获全部战争收益的三分之一,在剩余的三分之二中,他本人再得四分之一。如果其手下俘获了任何将领或队长,斯特罗瑟应将其交给他的领主伯爵,并根据他从马奇伯爵处收到的俘虏赎金数额,向俘获者支付合理的报酬;未经约翰爵士同意,不得释放任何俘虏,也不得最终商定其赎金额。每份合同都以标准的封印条款结束,证明双方都在对方的契约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章。例外的是,有一位骑兵托马斯·肖尔韦瑟的合同还为他提供了伙食补贴,据推测是要他直属马奇伯爵,为期一年。

斯特罗瑟爵士与马奇伯爵的分包契约并未留存下来,但他收到其连队第一笔工资和赏金的收据清楚地表明,他已签约提供三十名重装骑兵和三十名弓箭手,服役一年。这占了伯爵总数达三百人的完整连队的相当大比例,但斯特罗瑟与马奇伯爵的联系似乎纯粹是暂时的,仅限于此次战役期间,因为在莫蒂默家族的常任随从名单中没有发现斯特罗瑟爵士。两人之间肯定没有封土联系,因为马奇伯爵在诺森伯兰郡没有土地,在英格兰北部也基本没有土地,他们俩可能是在1373年6月和7月莫蒂默作为与苏格兰停战的首席监护人前往边境时建立的联系。然而,斯特罗瑟的契约似乎确实为他在与伯爵的合同期内,在马奇伯爵的家族中谋得了一个位置,这种来自大贵族的临时保护保证可能起到了额外的服役激励作用,因为他当时正与索尔兹伯里伯爵的侄子约翰·蒙塔古爵士及其在沃克领地的官员发生纠纷。

斯特罗瑟与马奇伯爵的合同无疑是有利可图的。马奇伯爵与王室的契约规定服役一年,按惯例工资和双倍赏金支付,但他向约翰·斯特罗瑟爵士提供了更优厚的条件:为斯特罗瑟本人及其连队第一季度的工资支付213英镑17先令,并为斯特罗瑟本人及其重装骑兵支付上半年326英镑13先令4便士的赏金。因此,斯特罗瑟按正常王室标准领取工资,但为三十名重装骑兵按每季度100马克的标准支付的双倍赏金,总计仅为266英镑13先令4便士。因此实际上,斯特罗瑟收到了60英镑的个人赏金,而不是他通常有权获得的9英镑。给予如此高额溢价的原因只能猜测,考虑到当时远征出发已面临延误,显然值得出高价来争取一个能在短时间内组建一支可观连队的人的服务。而且,这笔赏金并非斯特罗瑟可能获得的全部利润。按王室标准,一名带弓箭手服役一整年的重装骑兵应获得45英镑2先令的工资和赏金;而斯特罗瑟的合同则一律提供40英镑的固定金额。因此,仅就现存的这八份分包合同,他就能获利40英镑16先令;如果这是他整个连队服役的标准费率,那么他全年仅从手下人员的工资中就可望净赚153英镑的利润。

除了这笔可观的款项外,斯特罗瑟还要求从他手下的战利品中获取 16.66%的份额。当时关于战利品的分配通常遵循这样的惯例(并非一成不变):一个连队的指挥官会获得其手下所获战利品的三分之一,而国王则获得这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一个分包商则可以依次获得自己手下士兵所获战利品的三分之一 ,而重骑兵可能也会对他带来的弓箭手施加同样的条件。因此,斯特罗瑟对他的士兵的要求是有先例的,但他在契约中规定的四分之一比例是不寻常的——这是王室在海上获得的战利品中才会要求的份额,但在陆上战役的契约中似乎独一无二。他可能不得不对他的士兵做出让步,以诱使他们接受低于王室标准的服役。尽管如此,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斯特罗瑟仍然可以期望在他的服役期间获得 102 英镑的额外收入,并在这一年里从他的连队中获得 153 英镑的利润,这还不包括他应得的工资。 总共他能赚到 255 英镑——这个数额大约相当于一名方旗骑士一年的收入。从一场缺乏爱德华三世鼎盛时期那样辉煌胜利的拖沓战争中获取如此巨额的利润,这可以解释英国为何持续热衷于继续这场战争,国内为何强烈反对与法国暂时休战或永久和平的提议。

与斯特罗瑟签约的是些什么人呢?八名重装骑兵中有四人自称是侍从,但他们的背景普遍模糊,关于他们的职业或社会地位语焉不详。斯特罗瑟的连队中只有两人认为值得去申请财产王室保护状。他们的地理来源似乎主要是东盎格利亚人:约翰·卢卡斯来自埃塞克斯的大邓莫,威廉·斯旺顿来自诺里奇,威廉·多吉特来自剑桥郡。在招募他的连队时,斯特罗瑟似乎较少依赖他家乡诺森伯兰郡的地缘和封土联系,而是更多依赖那些汇聚到伦敦的大量失业军事人力。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但也意味着斯特罗瑟对他所雇人员的可靠性知之甚少。正如《专利卷宗》上众多撤销保护状的命令所显示的那样,签约人员往往有违约或开小差的倾向。斯特罗瑟的契约揭示了他为防止此类违约所采取的措施,因为契约规定重装骑兵必须在检阅日到场,违者将受其担保人承诺的约束,而担保人也有义务通知签约方检阅的日期。在斯温伯恩手稿中保存了两份此类担保书,其中伦敦市民分别向约翰·斯特罗瑟爵士出具了八十英镑的担保,承诺在随后的马丁马斯节(1374年11月11日)在伦敦支付,以保证履行同日契约中所包含的某些约定。其作用是确保重装骑兵不会带着他第一季度的工资消失:如果他消失了,担保人将个人承担两倍或四倍于此的金额,并且可能被监禁直到付清为止。

然而,在这场前往布列塔尼的征讨中,斯特罗瑟受到的损失可能更多源于上层的无能,而非士兵的不可靠。因为军队的出发一再推迟到1375年4月,而战役本身更因英法停战协定于7月初达成而被进一步缩短。结果,将领们和他们的手下仅获得了半年服役的工资和赏金,因此斯特罗瑟从其契约中获利的机会也相应减少。马奇伯爵最初与王室签订的契约保障了他免受此类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并且他能够利用其政治地位,在财政部的账目上获得一系列额外的补贴。斯特罗瑟则通过只在收到马奇伯爵为他手下支付的款项时才付款给他手下的合同条款,谨慎地确保了自己不会遭受经济损失,但他连队中一些地位较低的成员在财务往来上就不那么幸运了,停战消息传出后斯特罗瑟收到的一封信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这封信是6月9日沃尔特·费雷福特从圣布里厄要塞写来的,他是斯特罗瑟手下重装骑兵威廉·多吉特所带的弓箭手伙伴。他恳求斯特罗瑟支付120金法郎给他们的债主让·德·科曼,从而将他从监禁中解救出来。费雷福特为另一位英国人约翰·莫尔提供担保,欠了科曼这笔钱。莫尔曾被假释以筹募他自己的四十法郎赎金。莫尔立即滥用了他的假释消失无踪,留下费雷福特(据他说)被手脚捆绑地关在圣布里厄的大监狱里。与约翰·斯特罗瑟爵士希望从整个远征中获得的利润相比,这件事涉及的金额微不足道,但费雷福特的恳求提醒我们,尽管英国连队的队长和指挥官们仍能从对法战争中获利,但为他们的收益付出代价的并不仅仅是法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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