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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长沙厉王司马乂恶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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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轻陷重刑
曹魏时,依据《周礼》“八辟”所定的八议制度正式入律,为宗亲、勋贵提供了系统性减罪、免死特权。两晋亦沿袭此制,典型如杜预因尚公主而得以以爵抵罪,羊鉴、羊聃、谢尚等皆因亲贵身份被减罪处理。司马冏所犯罪行为僭侈、专擅朝政,若依议亲、议贵、议功条例则罪不至死。不过如葛旟所言,“汉魏以来,王公就第,宁有得保妻子乎”。要求司马乂兵变成功后依律秉公处置司马冏,考虑到当时政治环境未免有些求全责备。
根据西汉燕王刘旦与曹魏楚王曹彪被诏书逼迫自杀可知,如西汉江都王刘建、东汉楚王刘英等宗王谋反后记载称其自杀,实为被朝廷隐诛。《周礼 秋官 司寇》载:“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礼记·文王世子》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经学主张不公开对宗王行刑,目的在于维护宗族体面,以免伤及亲亲之道。再参考西汉淮南王刘长案,汉文帝宁可选择复杂且虚伪地将刘长流放蜀地、致使其绝食至死,也不愿明正典刑以免“置法于王”、“有杀弟之名”。即便在汉初经学尚未成为官方显学时,公开处死宗王也已然是一种政治忌讳。
而西晋时期显然也在践行“王族刑于僻处”原则,赵王司马伦身犯篡逆大罪,在被武力推翻后仍是保留体面被赐死。司马冏被推翻前的种种行为,其恶性程度无论如何都远远轻于篡位者司马伦。然而本传载其被司马乂“斩于阊阖门外,徇首六军”、“暴冏尸于西明亭,三日而莫敢收敛”。政治斗争中杀死政敌固然无可奈何,但如此酷烈地当众斩首宗王、暴尸于外,便彻底越轨打破了时人默认的礼法底线,以至于事后被诏书称作“轻陷重刑”。再结合司马乂对司马冏党羽大开杀戒,谥号“厉”有“杀戮不辜”、“暴虐无亲”等释义,这与司马乂残酷处死宗王、屠戮清洗政敌的行为吻合。
※洛阳大火
据《司马冏传》,司马冏专权时驻地在宫城以西,为方便出入还凿穿了千秋门附近宫城城墙。因此司马乂发动兵变时,专门派人纵火焚烧宫城西边的千秋、神虎二门及附近建筑,以阻挡司马冏重兵进攻。尽管司马乂放火主要是基于军事目的,但却在客观上造成了“群臣救火,死者相枕”的惨剧。
不过该火灾记载尚有一处疑点:如果说往日武库起火时,郭彰之流忙于自保无暇救火,还可以指责其于公务有亏;那么在司马冏、司马乂举兵相攻打得头破血流时,此时所谓群臣跑出来救火,在战乱背景下就显得有些不知死活了。等兵变结束、形势稳定后再去救火,似乎才是更好的选择。为了解决这一疑点,需要理清司马乂兵变时两军交战地点。
《晋书 惠帝纪》 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止车门,攻冏,杀之……
《晋书 司马冏传》 冏遣董艾陈兵宫西。乂又遣宋洪等放火烧诸观阁及千秋、神武门。……是夕,城内大战,飞矢雨集,火光属天。帝幸上东门,矢集御前。群臣救火,死者相枕
《晋书 司马乂传》 闭诸门,奉天子与冏相攻,起火烧冏府,连战三日……
司马乂因兵力劣势尚且需闭城门、纵火来组织防守,显然不会有余力跑出宫城并出现在洛阳城门处。对此,胡三省认为“此上東門非洛城之上東門,宮城之上東門”,但并没有给出实际依据能证实洛阳有两个上东门。《太平御览 皇王部》所录《晋书 惠帝纪》将司马乂屯南止车门记为“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上东门”。考虑到司马乂击败司马冏后对其处以斩首的地点阊阖门就在止车门不远处,可以推测《司马冏传》所记上东门实为止车门之讹误。《昭明文选 魏都赋》李善注与六臣注这两版引文之间也出现了“上东门”与“止车门”讹误,可作参考。
倘若此时惠帝身在南止车门附近,则皇帝御驾位置距离火势凶猛的千秋门、神虎门太近。群臣在战乱时不顾人身安危而自发救火,就很有可能是为了防止火势蔓延到惠帝所在地。
※以身轻天下
纵观史册,“万乘之主行不履危”为汉晋南北朝通行政治观念。汉文帝欲纵马冲下陡坡,被爰盎劝阻;贾姬在上林苑遇险,郅都阻拦景帝亲自救援;薛广德以自尽相逼,迫使元帝由乘船改走陆路,张猛亦谏以“圣主不乘危”;杨彪阻止献帝从急滩强渡黄河;薛综谏止孙权跨海亲征辽东;太子司马绍欲身临前线时,温峤明言:“如何万乘储副而以身轻天下!”可见在汉晋时人观念中,君主人身安危攸关社稷,不容丝毫闪失。
《汉书 薛广德传》 其秋,上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先驱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而参考上一节,和司马冏交战时司马乂明确把惠帝带到了前线“飞矢雨集”之处,导致“矢集御前”。观察帝纪中惠帝频繁幸某某地,司马乂和司马颖、司马颙联军交战时惠帝基本上都在司马乂军队中。如本纪载石超率军“逼乘舆于缑氏”,司马乂退兵时连皇帝御用车马仪仗都被石超焚烧殆尽,不能说惠帝在此战中安全无虞;《张方传》载两军于城内衢巷短兵相接时,张方军已经能近距离望见惠帝乘舆;《陆机传》述陆机军军容“汉、魏以来,出师之盛,未尝有也”,极大兵力差距下司马乂继续选择将惠帝带到前线厮杀;而司马乂困兽犹斗屡次被张方击败时,《司马颙传》称此时惠帝依然在司马乂军中。
如果说司马乂发动兵变时势单力薄,可能无暇顾全惠帝人身安全;那司马乂已经全面掌控洛阳后,仍然屡次奉帝出征就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姑且不去追究司马乂主观上到底是单纯假借皇帝“亲征”之威,还是有意挟持皇帝当肉盾、强迫对手投鼠忌器;只要乱军交战危险系数不低于纵马下坡、打猎、乘船等行为,那么在客观上就无法否定司马乂曾多次主动将惠帝置身于危险之中。
汉晋以来对君主安危之重视一如前述,又有费祎所作甲乙论称司马懿举兵时不顾曹芳安危,并非“忠臣为君深虑之谓”。本传载司马乂“奉上之礼未有亏失”也许并未作假,但司马乂所自述“小心忠孝,神祇所鉴”,不太可能是所有时人的共识。
※其他问题
唐前文献存在一些记载对司马乂形象记录颇为负面。如《宋书 天文志》称天文异象对应司马乂与其他宗王相继擅权、臣下专僭;《世说新语 言语》说司马乂“亲近小人,远外君子,凡在朝者,人怀危惧”;《晋中兴书》言司马乂“亲媚小人,忌害君子”。
有鉴于司马乂屡次奉帝出征严重违背“圣主不履危”原则,若有臣下劝谏而司马乂不听,则是其擅权表现;若此时无人敢于劝谏,则对应亲小人、害君子记录。此外张方军首次遇见皇帝乘舆时一触即溃不敢对天子动手,之后成功适应情况并让司马乂军“王师屡败”。司马乂经常性奉帝出征,实质上也在不停考验对手的道德底线。司马越等人故技重施却大败于荡阴,事后晋廷群臣反思荡阴之败惠帝中箭事件时,司马乂作为奉帝出征先驱者,恐怕也难以逃脱相关责难。
综上,由于司马乂被擒杀身死后并无政治后继者可言,这多半意味着朝中无人会为之讳饰、隐恶,其生前行事中种种劣迹,便将在谥议过程中被坐实乃至被放大。残杀宗王、火烧宫闱殃及群臣、屡挟万乘之尊身临矢石及其擅权行为,共同构成了其恶谥“厉”的来源。
而鉴于《晋书》编纂时间晚于玄武门之变,无论唐太宗本人是否介意,唐初史官都应有自觉避免指责司马乂公开斩杀宗王;在萧绎所著《金楼子》中,司马乂已是“忠毅方正”形象,因此唐人至多只在南朝已有司马乂忠臣形象基础上有过度加工之嫌;而有关本传中司马乂被虐杀受尽折磨而死的记载,考虑到司马乂斩首司马冏的行为非常出格,也许这只是唐人出于猎奇目的,而收录了魏晋南北朝时因果报应思想作祟下志怪小说中“引经史以证报应”类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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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说的有点老生常谈了,其实最后两段写得才比较有意思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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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慈父斯大林 于 2026-5-8 11:13 编辑

◎相关记载
※“厉”谥号释义
《逸周书 谥法解》 杀戮不(/无)辜曰厉。
蔡邕《独断》 暴虐无亲曰厉。
《周官 秋官 司厉》郑氏注  犯政为恶曰厉。
《全唐文》引王彦威《赠太保于頔谥议》 杀戮不辜曰厉,愎狠遂过曰厉。

※轻陷重刑
《唐六典》对八议所作具体解释可供参考。
《唐六典 尚书刑部》 乃立八议,以广亲亲,以明贤贤,以笃宾旧,以劝功勤。其一曰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二曰议故,(谓故旧。)三曰议贤,(谓有大德行。)四日议能,(谓有大才艺。)五日议功,(谓有大功勋。)六日议贵,(谓职事官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及爵一品。)七曰议勤,(谓有大勤劳。)八曰议宾。(谓承先代后,为国宾。)八者犯死罪,所司先奏请议,得以减、赎论。(周礼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即八议也。自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及隋皆载於律。)

两晋八议免罪实例。此外《江逌传》所称太妃应即山太妃,考虑到成帝自言受山太妃抚育之恩与康帝下葬时因“太妃罔已之情”而临时增置高规格陪葬品,基本可以确定山太妃曾为琅琊王司马岳嫡母,即司马岳曾出继司马裒。再结合司马道子明文出继司马裒,司马丕、司马奕出继时理应承司马裒、司马安国。
《晋书 杜预传》 鉴大怒,复奏预擅饰城门官舍,稽乏军兴,遣御史槛车征诣廷尉。以预尚主,在八议,以侯赎论
《晋书 羊聃传》 刚克粗暴,恃国戚,纵恣尤甚,睚眦之嫌辄加刑杀。疑郡人简良等为贼,杀二百余人,诛及婴孩,所髡锁复百余。庾亮执之,归于京都。有司奏聃罪当死,以景献皇后是其祖姑,应八议。成帝诏曰:“此事古今所无,何八议之有!犹未忍肆之市朝,其赐命狱所。”兄子贲尚公主,自表求解婚。诏曰:“罪不相及,古今之令典也。聃虽极法,于贲何有!其特不听离婚。”琅邪太妃山氏,聃之甥也,入殿叩头请命。王导又启:“聃罪不容恕,宜极重法。山太妃忧戚成疾,陛下罔极之恩,宜蒙生全之宥。”于是诏下曰:“太妃惟此一舅,发言摧咽,乃至吐血,情虑深重。朕往丁荼毒,受太妃抚育之恩,同于慈亲。若不堪难忍之痛,以致顿弊,朕亦何颜以寄。今便原聃生命,以慰太妃渭阳之思。”于是除名
《晋书 羊鉴传》 时徐龛反叛,司徒王导以鉴是龛州里冠族,必能制之,请遣北讨。鉴深辞才非将帅。太尉郗鉴亦表谓鉴非才,不宜妄使。导不纳,强启授以征讨都督,果败绩。导以举鉴非才,请自贬,帝不从。有司正鉴斩刑,元帝诏以鉴太妃外属,特免死,除名
《晋书 谢尚传》 初,苻健将张遇降尚,尚不能绥怀之。遇怒,据许昌叛。尚讨之,为遇所败,收付廷尉。时康献皇后临朝,即尚之甥也,特令降号为建威将军
“王族刑于僻处”相关经学解释及案例。
《周礼 秋官 司寇》 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鄭司農云:“刑諸甸師氏,《禮記》曰:‘刑于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
《礼记 文王世子》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孔颖达疏〇“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者,此覆释上致刑于甸人之事。若异姓则刑之於市,此同姓刑於甸师隐僻之处者,不与国人谋虑兄弟也。〕
《魏志 曹彪传》 嘉平元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淩谋迎彪都许昌。语在《淩传》。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收治诸相连及者。廷尉请征彪治罪。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使自图焉。彪乃自杀。〔孔衍《汉魏春秋》载玺书曰:“夫先王行赏不遗仇雠,用戮不违亲戚,至公之义也。故周公流涕而决二叔之罪,孝武伤怀而断昭平之狱,古今常典也。惟王,国之至亲,作藩于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谋于奸邪,乃与太尉王淩、兖州刺史令狐愚构通逆谋,图危社稷,有悖忒之心,无忠孝之意。宗庙有灵,王其何面目以见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怃然。有司奏王当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师之义,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赐书。王自作孽,匪由于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观。王其自图之!”〕
《汉书 刘旦传》 欲自杀。左右曰:“党得削国,幸不死。”后姬夫人共啼泣止王。会天子使使者赐燕王玺书曰:“昔高皇帝王天下,建立子弟以藩屏社稷。先日诸吕阴谋大逆,刘氏不绝若发,赖绛侯等诛讨贼乱,尊立孝文,以安宗庙,非以中外有人,表里相应故邪?樊、郦、曹、灌,携剑推锋,从高皇帝垦灾除害,耘锄海内,当此之时,头如蓬葆,勤苦至矣,然其赏不过封侯。今宗室子孙曾无暴衣露冠之劳,裂地而王之,分财而赐之,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今王骨肉至亲,敌吾一体,乃与他姓异族谋害社稷,亲其所疏,疏其所亲,有逆悖之心,无忠爱之义。如使古人有知,当何面目复奉齐酎见高祖之庙乎!旦得书,以符玺属医工长,谢相二千石:“奉事不谨,死矣。”即以绶自绞。后夫人随旦自杀者二十余人。
《汉书 刘建传》 后复谓近臣曰:“我为王,诏狱岁至,生又无欢怡日,壮士不坐死,欲为人所不能为耳。”建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出。积数岁,事发觉,汉遣丞相长史与江都相杂案,索得兵器、玺、绶、节反具,有司请捕诛建。制曰:“与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议皆曰:“建失臣子道,积久,辄蒙不忍,遂谋反逆。所行无道,虽桀、纣恶不至于此。天诛所不赦,当以谋反法诛。”有诏宗正、廷尉即问建。建自杀,后成光等皆弃市。
《后汉书 刘英传》 十三年,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图谶,擅相官秩,置诸侯王公将军二千石,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乃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遣大鸿胪持节护送,使伎人奴俾工技鼓吹悉从,得乘辎軿,持兵弩,行道射猎,极意自娱。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楚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明年,英至丹阳,自杀
《通典 刑法五》 永徽二年七月,华州刺史萧龄之,前任广州都督,受左智远及冯盎妻等金银奴婢,诏付群臣议奏,上怒,令于朝堂处尽。御史大夫唐临奏曰:“……臣窃以律有八议,并依周礼旧文,矜其异于众臣,所以特制议法。礼王族刑于僻处,所以议亲;刑不上大夫,所以议贵。明知重其亲贵,议欲缓刑;非为嫉其贤能,谋致深法。今议官必于常法之外,议令入重,正与尧舜相反,不可为万代法。臣既处法官,敢不以闻。”诏遂配流岭南。

虽然汉文帝为了躲掉杀弟罪名绕了好大一圈,但看当时的歌谣和后世评价好像属于白忙活了……
《汉书 刘长传》 制曰:“朕不忍置法于王,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有司奏:“请处蜀严道邛邮,遣其子、子母从居,县为筑盖家室,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制曰:“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于是尽诛所与谋者。乃遣长,载以辎车,令县次传。
爰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不为置严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复之。”淮南王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以骄不闻过,故至此。”乃不食而死。县传者不敢发车封。至雍,雍令发之,以死闻。上悲哭,谓爰盎曰:“吾不从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晋书 司马攸传》 及帝寝疾,虑攸不安,为武帝叙汉淮南王、魏陈思故事而泣。临崩,执攸手以授帝。

※洛阳大火
《后汉书 张湛传》 因称疾不朝,拜太中大夫,居中东门候舍,故时人号曰中东门君。〔《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
,次南曰中东门。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水经注 谷水》 谷水又东,屈南,迳建春门石桥下。即上东门
《晋书 惠帝纪》 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止车门,攻冏,杀之……
《太平御览 皇王部》引《晋书》 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上东门,攻冏,杀之……
《晋书 司马冏传》 冏遣董艾陈兵宫西。乂又遣宋洪等放火烧诸观阁及千秋、神武门。……是夕,城内大战,飞矢雨集,火光属天。帝幸上东门,矢集御前。群臣救火,死者相枕
《晋书 司马乂传》 闭诸门,奉天子与冏相攻,起火烧冏府,连战三日……

※以身轻天下
古代乘船风险可以参考曹魏杜畿、诸葛诞试船事故。
《汉书 爰盎传》 上从霸陵上,欲西驰下峻阪,盎揽辔。上曰:“将军怯邪?”盎言曰:“臣闻千金之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主不乘危,不侥幸。今陛下聘六飞,驰不测山,有如马惊车败,陛下纵自轻,奈高庙、太后何?”上乃止。
《汉书 郅都传》 尝从入上林,贾姬在厕,野彘入厕。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姬等邪?陛下纵自轻,奈宗庙太后何?
”上还,彘亦不伤贾姬。
《汉书 薛广德传》 其秋,上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先驱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
《汉书 司马相如传》 是时天子方好自击熊豕,驰逐野兽,相如因上疏谏。其辞曰:
  臣闻物有同类而殊能者,故力称乌获,捷言庆忌,勇其贲、育。臣之愚,窃以为人诚有之,兽亦宜然。今陛下好陵阻险,射猛兽,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犯属车之清尘,舆不及还辕,人不暇施巧,虽有乌获、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株尽为难矣。是胡越起于毂下,而羌夷接轸也,岂不殆哉!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
  且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驰,犹时有衔橛之变。况乎涉丰草,骋丘虚,前有利兽之乐,而内无存变之意,其为害也不亦难矣!夫轻万乘之重不以为安,乐出万有一危之涂以为娱,臣窃为陛下不取
  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故鄙谚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此言虽小,可以谕大。臣愿陛下留意幸察
《汉书 郊祀志》 又至云阳,行溪谷中,厄陕且百里,汾阴则渡大川,有风波舟楫之危,皆非圣主所宜数乘,郡、县治道共张,吏民困苦,百官烦费。劳所保之民,行危险之地,难以奉神灵而祈福祐,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
《资治通鉴 汉纪五十三》 李樂懼,欲令車駕御船過砥柱,出孟津,楊彪以爲河道險難,非萬乘所宜乘;乃使李樂夜渡,潛具船,舉火爲應。〔《水經註》:河水逕大陽縣南,又東過底柱間。底柱,山名也。昔禹治洪水,山陵當水者鑿之,故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過,山見水中,若柱然,故曰底柱。三穿旣決,水勢疏分,指狀表目,亦曰三門山;在虢城東北,大陽城東。自底柱而下至五戶灘,其間一百二十里,有一十九灘,水流濬急,破舟船,自古所患。河水又東過平陰縣北,又東過河陽縣南,則孟津也。〕
《魏志 王朗传》 时帝颇出游猎,或昏夜还宫。朗上疏曰:“夫帝王之居,外则饰周卫,内则重禁门,将行则设兵而后出幄,称警而后践墀,张弧而后登舆,清道而后奉引,遮列而后转毂,静室而后息驾,皆所以显至尊,务戒慎,垂法教也。近日车驾出临捕虎,日昃而行,及昏而反,违警跸之常法,非万乘之至慎也。”帝报曰:“览表,虽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相如陈猛兽以戒汉武,未足以喻。方今二寇未殄,将帅远征,故时入原野以习戎备。至于夜还之戒,已诏有司施行。”
《吴志 薛综传》 时公孙渊降而复叛,权盛怒,欲自亲征。综上疏谏曰:“夫帝王者,万国之元首,天下之所系命也。是以居则重门击柝以戒不虞,行则清道案节以养威严,盖所以存万安之福,镇四海之心。昔孔子疾时,托乘桴浮海之语,季由斯喜,拒以无所取才。汉元帝欲御楼船,薛广德请刎颈以血染车。何则?水火之险至危,非帝王所宜涉也。谚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况万乘之尊乎?今辽东戎貊小国,无城池之固,备御之术,器械铢钝,犬羊无政,往必禽克,诚如明诏。然其方土寒埆,谷稼不殖,民习鞍马,转徙无常。卒闻大军之至,自度不敌,鸟惊兽骇,长驱奔窜,一人匹马,不可得见,虽获空地,守之无益,此不可一也。加又洪流滉瀁,有成山之难,海行无常,风波难免,倏忽之间,人船异势。虽有尧舜之德,智无所施,贲育之勇,力不得设,此不可二也。加以郁雾冥其上,咸水蒸其下,善生流肿,转相洿染,凡行海者,稀无斯患,此不可三也。天生神圣,显以符瑞,当乘平丧乱,康此民物。嘉祥日集,海内垂定,逆虏凶虐,灭亡在近。中国一平,辽东自毙,但当拱手以待耳。今乃违必然之图,寻至危之阻,忽九州之固,肆一朝之忿,既非社稷之重计,又开辟以来所未尝有,斯诚群僚所以倾身侧息,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者也。惟陛下抑雷霆之威,忍赫斯之怒,遵乘桥之安,远履冰之险,则臣子赖祉,天下幸甚。”时群臣多谏,权遂不行。
《晋书 温峤传》 王敦举兵内向,六军败绩,太子将自出战,峤执鞚谏曰:“臣闻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武,如何万乘储副而以身轻天下!”太子乃止。
《宋书 何尚之传》 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亦优诏纳之。
《魏书 高恭之传》 及元颢逼虎牢城,或劝帝赴关西者,帝以问道穆,道穆对曰:“关中今日残荒,何由可往?臣谓元颢兵众不多,乘虚深入者,由国家将帅征捍不得其人耳。陛下若亲率宿卫,高募重赏,背城一战,臣等竭其股肱之力,破颢孤军,必不疑矣。如恐成败难测,非万乘所履,便宜车驾北渡,循河东下。征大将军天穆合于荥阳,向虎牢;别征尔朱王军,令赴河内以掎角之。旬月之间,何往不克!臣窃谓万全之计,不过于此。”

行不履危概念不止适用于天子、太子。
《晋书 羊祜传》 身不被甲,铃阁之下,侍卫者不过十数人,而颇以畋渔废政。尝欲夜出,军司徐胤执棨当营门曰:“将军都督万里,安可轻脱!将军之安危,亦国家之安危也。胤今日若死,此门乃开耳。”祜改容谢之,此后稀出矣。
《吴志 张纮传》 策身临行陈,纮谏曰:“夫主将乃筹谟之所自出,三军之所系命也,不宜轻脱,自敌小寇。愿麾下重天授之姿,副四海之望,无令国内上下危惧。”

载记这几则劝谏故事结构太过相似,不好说是不是模板化记载。
《晋书 石虎载记》 季龙畋猎无度,晨出夜归,又多微行,躬察作役之所。侍中韦謏谏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万乘之主行不履危。陛下虽天生神武,雄据四海,乾坤冥赞,万无所虑。然白龙鱼服,有豫且之祸;海若潜游,罹葛陂之酷,深愿陛下清宫跸路,思二神为元鉴,不可忽天下之重,轻行斤斧之间。一旦有狂夫之变,龙腾之勇不暇施也,智士之计岂及设哉!……”季龙省而善之,赐以谷帛,而兴缮滋繁,游察自若。
《晋书 苻坚载记》 坚尝如邺,狩于西山,旬余,乐而忘返。伶人王洛叩马谏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万乘之主行不履危。故文帝驰车,袁公止辔;孝武好田,相如献规。陛下为百姓父母,苍生所系,何可盘于游田,以玷圣德。若祸起须臾,变在不测者,其如宗庙何!其如太后何!”坚曰:“善。昔文公悟愆于虞人,朕闻罪于王洛,吾过也。”自是遂不复猎。
《晋书 吕纂载记》 常与左右因醉驰猎于坑涧之间,殿中侍御史王回、中书侍郎王儒扣马谏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万乘之主清道而行,奈何去舆辇之安,冒奔骑之危!衔橛之变,动有不测之祸。愚臣窃所不安,敢以死争,愿陛下远思袁盎揽辔之言,不令臣等受讥千载。”纂不纳。

惠帝“御驾亲征”记录。
《晋书 惠帝纪》 乙丑,帝幸十三里桥,遣将军皇甫商距方于宜阳。己巳,帝旋军于宣武场。庚午,舍于石楼。……九月丁丑,帝次于河桥。壬午,皇甫商为张方所败。甲申,帝军于芒山。丁亥,幸偃师。辛卯,舍于豆田。癸巳……帝旋于城东。丙申,进军缑氏,击牵秀,走之。大赦。张方入京城,烧清明、开阳二门,死者万计。石超逼乘舆于缑氏。冬十月壬寅,帝旋于宫。石超焚缑氏,服御无遗。丁未,破牵秀、范阳王虓于东阳门外。戊申,破陆机于建春门,石超走,斩其大将贾崇等十六人,悬首铜驼街。张方退屯十三里桥。十一月辛巳,星昼陨,声如雷。王师攻方垒,不利。方决千金堨,水碓皆涸。
《晋书 张方传》 及冏被长沙王乂所杀,颙及成都王颖复表讨乂,遣方率众自函谷入屯河南。惠帝遣左将军皇甫商距之,方以潜军破商之众,遂入城。乂奉帝讨方于城内,方军望见乘舆,于是小退,方止之不得,众遂大败,杀伤满于衢巷
《晋书 陆机传》 假机后将军、河北大都督,北中郎将王粹、冠军牵秀等诸军二十余万人。……列军自朝歌至于河桥,鼓声闻数百里,汉、魏以来,出师之盛,未尝有也。长沙王乂奉天子与机战于鹿苑机军大败,赴七里涧而死者如积焉,水为之不流,将军贾棱皆死之。
《晋书 司马颙传》 颙闻含死,即起兵以讨商为名,使张方为都督,领精卒七万向洛。方攻商,商距战而溃,方遂进攻西明门。乂率中军左右卫击之,方众大败,死者五千余人。方初于駃水桥西为营,于是筑垒数重,外引廪谷,以足军资。乂复从天子出攻方,战辄不利

费祎甲乙论。
《蜀志 费祎传》注引《殷基通语》 司马懿诛曹爽,祎设甲乙论平其是非。甲以为曹爽兄弟凡品庸人,苟以宗子枝属,得蒙顾命之任,而骄奢僣逸,交非其人,私树朋党,谋以乱国。懿奋诛讨,一朝殄尽,此所以称其任,副士民之望也。乙以为懿感曹仲付己不一,岂爽与相干?事势不专,以此阴成疵瑕。初无忠告侃尔之训,一朝屠戮,攙其不意,岂大人经国笃本之事乎!若爽信有谋主之心,大逆已构,而发兵之日,更以芳委爽兄弟。懿父子从后闭门举兵,蹙而向芳,必无悉宁,忠臣为君深虑之谓乎?以此推之,爽无大恶明矣。若懿以爽奢僣,废之刑之可也,灭其尺口,被以不义,绝子丹血食,及何晏子魏之亲甥,亦与同戮,为僣滥不当矣。

※其他问题
至晚到刘宋初,已经形成了司马乂放过/隐诛乐广两种不同叙事。
《宋书 天文志》 太安二年八月,长沙王奉帝出距二王,庚午,舍于玄武馆。是日,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三占同元康,臣下专僭之象也。是时长沙王擅权,后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世说新语 言语》 乐令女适大将军成都王颖,王兄长沙王执权于洛,遂构兵相图。长沙王亲近小人,远外君子,凡在朝者,人怀危惧。乐令既允朝望,加有婚亲,群小谗于长沙。长沙尝问乐令,乐令神色自若,徐答曰:“岂以五男易一女?”由是释然,无复疑虑。〔《晋阳秋》曰:“成都王之起兵,长沙王猜广,广曰:‘宁以一女而易五男?’乂犹疑之,遂以忧卒。”〕
《太平御览 刑法部》引《晋中兴书》 谢鲲字幼舆,弱冠知名。值中朝大乱,长沙王乂辅政,亲媚小人,忌害君子。时疾鲲名,谮之,乂遂执欲鞭之。鲲解衣伏锧,神无遽容。乂异而释之,文无喜诗。
《金楼子 说蕃篇》 司马乂忠毅方正,成都王颖、河间王顒同攻京师,乂败绩。时东海王越领中书监,虑外难已逼,潜与殿中将士收送金墉城。成都军不彊,恨功垂成而败之,谋其劫,更以距颖。朝廷及东海王越惧难复作,欲遂诛之。黄门侍郎潘滔曰:“不可,将自有静之者。”征西将军张方遣将郅辅勒兵三千至金墉城收,马负至营缢之,三军莫不为之垂涕。

《太平广记》几则因果报应类猎奇记载。
《太平广记 报应》引《还冤记》 (前文与《羊聃传》内容相同,载羊聃虐杀吏民及以八议免罪事)……少时,聃膊,恒见简良等曰:“枉岂可受,今来相取,自由黄泉。”经宿死。
《太平广记 报应》 北齐张和思,断狱囚,无问善恶贵贱,必被枷锁杻械,困苦备极。囚徒见者,破胆丧魂,号生罗刹,其妻前后孕男女四人,临产即闷绝求死。所生男女,皆著肉锁,手脚并有肉杻束缚,连绊堕地。后和思为县令,坐法杖死
《太平广记 报应 冤报》引《还冤记》 梁武昌太守张绚,尝乘船行,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绚便躬捶之,杖下臂折,无复活状,绚遂推江中。须臾,见此人从水而出,对绚抚手曰:“罪不当死,官枉见杀,今来相报。”即跳入绚口,因得病,少日而殂
宋元嘉中,李龙等夜行掠劫。于时丹阳陶继之为秣陵县令,令人密寻捕,遂擒龙等,引人是太乐伎。劫发之夜,此伎与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声。陶不详审,为作款引,随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宾客,并相明证。陶知枉滥,但以文书已行,不欲自为通塞,并诸劫十人,于郡门斩之。此伎声价艺态,又殊辨慧,将死之日曰:“我虽贱隶,少怀慕善,未尝为非,实不作劫。陶令已当具知,枉见杀害。若无鬼则已。有鬼必自陈诉。”因弹琵琶,歌数曲而就死。众知其枉,莫不陨泣。经月余,陶遂梦伎来至案前云:“昔枉见杀,实所不忿,诉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惊寤,俄而倒,状若风癫,良久苏醒。有时而发,发即夭矫,头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后家便贫瘁,二儿早死,余有一孙,穷寒路次
司马宣王功业日隆,又诛魏大将军曹爽,篡夺之迹稍彰。王陵时为扬州刺史,以魏帝制于强臣,不堪为主,楚王彪年长而有才,欲迎立之。兖州刺史董莘,以陵阴谋告宣王。宣王自将中军讨陵,卒至,陵自知势穷,乃单舸出迎。宣王遂送陵还京师,至项城,过贾逵庙侧,陵呼曰:“贾梁道,吾固尽心于魏之社稷,唯尔有神知之。”
陵遂饮药酒死,三族皆诛。其年,宣帝有病,白日见逵来,并陵为祟,因呼陵字曰:“彦云缓我!”宣王身亦有打处,少时遂卒
北齐阳翟太守张善,苛酷贪叨,恶声流布。兰台遣御史魏辉俊,就郡治之,赃贿狼籍,罪当合死。善于狱中,使人通诉,反诬辉俊为纳民财,枉见推缚。文宣帝大怒,以为法司阿曲,必须穷正,令尚书令左丞卢斐复验之。斐遂希旨,成辉俊罪状,奏报,于州斩决。辉俊遗语令史曰:“我之情理,是君所见,今日之事,可复如之。当办纸百番,笔二管,墨一绽,以随吾尸,若有灵祗,必望报卢。”令史哀悼,为之殡敛,并备纸笔。十五日,善得病,唯云叩头,旬日而死。才两月,卢斐坐讥驳魏使,为魏收奏,文宣帝鸩杀之
真子融,北齐世尝为井陉关收租使,脏货甚,为人所纠。齐主欲以行法,意在穷治,乃付并州城局参军崔法瑗,与中书舍人蔡晖,共拷其狱。然子融罪皆在赦前,法瑗等观望上意,抑为赦后。子融临刑之际,怨诉百端,既不得理,乃曰:“若使此等平直,是无天道。”后十五日,法瑗无病死。经一年许,蔡晖患病,肤肉烂堕都尽,苦楚日加,方死
《太平广记 报应 杀生》引《搜神后记》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颊向人,若哀乞,直是口不能言耳。
此人既不能放,竟击杀之,猿母悲唤,自踯而死。此人破肠视之,皆断裂矣。未半年,其人家疫,一时死尽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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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人群星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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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晋大量因果报应的文字大概和佛教的影响有关,两汉到晋末政治现实和儒家、黄老的理论已经越来越脱节了,无论小民还是士大夫都有着迷茫寻求解脱的需要,这类果报的记录与其说是猎奇不如说是有劝善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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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8 1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ranocchia 发表于 2026-5-8 11:51
汉晋大量因果报应的文字大概和佛教的影响有关,两汉到晋末政治现实和儒家、黄老的理论已经越来越脱节了,无 ...

两汉到晋末政治现实和儒家、黄老的理论已经越来越脱节了

之前看过一个说法,说原本三哥更强调的是“因果”,因缘和合产生结果,“报应”是传入后融合本土原有观念的产物,如“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另,“积善”这句之后接的是“一朝一夕”:“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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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9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我还问过相矛盾记录是否和唐初政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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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9 0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司马乂个狗东西,把司马衷当挡箭牌用(字面意思),这两年也被迷妹洗成正面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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