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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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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下前两天微博看到的。古早耽美里的攻受其实并不适用于现实中gay这个概念。他们与女性的纠葛也不适用于“基佬骗婚”。他们内部混乱狗血的关系也不适用于现在流行的网文三观道德审核标准。
因为古早耽美中攻受甚至女配主流都是魔怔人,那时候流行的调调是超越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名利、阶级、性别、道德、法律等等)的美与爱。
用《绝爱》的经典台词说就是“我不是同性恋 只不过我爱的人恰好也是个男的。”“不管他是男的或是女的...是猫,狗也好...植物也好...机器也好...我一定都会把他找出来,然后绝对会...喜欢上他。我爱他到这种程度...”“这世界上即使有一百万个人爱我,如果你不爱我,我宁愿那一百万个人全都去死.”
这跟现实里男女通吃的双性恋或泛性恋都不算同个概念。因为过于超现实,所以也无法用世俗道德和法律去评判对错。本质上是魔怔人为另一个魔怔人或不那么魔怔的人各种魔怔。有时候正常人类也会不小心被卷进去殃及池鱼,要么正常人干不过魔怔人,要么出现魔怔人传人迹象。 甚至美好的事物被撕碎被扭曲乃至走向堕落和毁灭,本身也是古早耽美审美的一部分。
那时候无论创作者还是受众,都是“既然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jpg
所以,当年的“三观不正”好看,是因为自带一种桀骜不驯无所畏惧的魔怔。“人作死就会死,但我不在乎!死就死!”
这种超现实感让故事与角色更接近某种寓言而不是身边可能发生的事,读者可以代入不同的影射与解读,得到纯情感的体验。
类似“我爱他,即使他不爱我我也爱他,爱让我幸福,得不到爱我痛苦得恨不得去死……”然后果然求死得死。
大家get“爱,痛苦,幸福,死亡”。代入自己的感情和情绪,共情了共情了!
相反,现在的“三观不正”过于温驯,总是妄图在现实伦理道德和规则中找空子钻,给自己所作所为提供立足点。“我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这是有现实原因的,你要理解。”
这一理解可不就坏了事。类似“我给阔佬当小三是因为出身不好还有三个弟弟等着我给他们买房子娶媳妇所以只能攀高枝。我原谅渣男因为一夜夫妻百夜日恩 离婚的话家产岂不是便宜了狐狸精和野种所以为了孩子只能隐忍。”最后波折了半天,终于洗白原谅大团圆一条龙。
大家get到关键词,代入自己身边的事……好家伙,拳头硬了!(——妇女之敌罗严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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