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140|回复: 21

[讨论] 水无月嵩:你们要的杀伐果断、眨眼屠村的男主٩( 'ω' )و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1 2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挺温柔的 没有第一次就灭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掠夺者完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无月的脑洞就是大,我觉得这作品比掠夺者那坨矫情玩意好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灭村原因:臭脚妹
水无月吃错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講道理,給了這麼多次機會還是送屎給人吃,被滅村也不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jeo 发表于 2017-10-21 22:51
做祭品就免债,问题是被吃了这债不债的也毫无意义啊,这精灵妹子脑子是不是缺了一块 ...

反正都是死路,再拖下去可能就被债主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坑了这么多次才屠村,可以说是脾气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还是类似天降和掠夺者那种平时吊儿郎色眯眯一到关键时刻时髦刷爆的傻逼yy式low傲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主的耳朵为毛是耷拉下来的,明明太太的耳朵很正常啊(以精灵的标准来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真人 发表于 2017-10-21 23:56
是不是还是类似天降和掠夺者那种平时吊儿郎色眯眯一到关键时刻时髦刷爆的傻逼yy式low傲天?
...

你总结的好,掠夺者还真是low傲天那种。同样平时吊儿郎色眯眯一到关键时刻时髦刷爆,水无月就是想表达沧桑大叔有多迷人,但做得出色的比如笑傲江湖银魂是通过提高作品深度,通过不同的有魅力配角反派衬托出来的,掠夺者是通过不同的少女发情衬托出来的,这就是观感差别的原因。
这次新作主角是个怪物,不是掠夺者天降那种类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2 0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玩意有性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2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漆黑之花 发表于 2017-10-21 22:59
反正都是死路,再拖下去可能就被债主轮了

看这发展怕是债主对异种奸都没兴趣啊,不然早就**偿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killer@queen 发表于 2017-10-22 08:27
看这发展怕是债主对异种奸都没兴趣啊,不然早就**偿债了

债主也受不了香港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各种意义上的眨眼屠村

  -- 来自 能手机投票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脚不就行了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2 0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0-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上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962110 反电信诈骗|举报电话 021-62035905|Stage1st ( 沪ICP备13020230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642号 )

GMT+8, 2025-8-4 22:39 , Processed in 0.061958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