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ogaohhb 发表于 2013-3-21 18:41

记得这规定出来很久了,
按字面上的内容来看就是“不管盈利非盈利一概禁止”。

芳文社这是想当日本迪斯尼了么

不灭的旋律 发表于 2013-3-21 18:59

まんがタイムきらら几个月没人扫了吧C和F倒是有
看来以后只能放弃看连载等单行本了

sauron.j 发表于 2013-3-21 20:25

我已经看到11区ACG彻底没落的开端了,闷声作大死万岁

月华刹那 发表于 2013-3-21 20:29

其实这算过河拆桥吧?
真不想别人进行二次创作,一开始就声明并严打不就行了?
等作品被二次创作推得够红了,然后把同人一棍子打死,真是呵呵呵

Rockchan 发表于 2013-3-21 20:54

引用第6楼wowow于2013-03-21 14:49发表的:

这好像已经不是不是CD复制这样了,而是我晒CD封面都不行了。 images/back.gif


因為 CD 是拿來聽的,你晒CD封面影響不了 CD 的賣點。但漫畫是看畫,封面也是畫的一部份。當然封面誰也可以看到(不用買),但與其接受晒封面給他人找借口放其他東西,不如直接甚麼也不行。

恒温死神 发表于 2013-3-21 21:00

回 31楼(ramiel) 的帖子

说到点上了!

西门无恨 发表于 2013-3-21 22:23

吃饭传说 发表于 2013-3-21 23:14

同人二创就等同于二次宣传二次广告,没有这些东西除非是非常国民级的作品或者官方有持续的企划,否则过不了几年就会人气下滑被人遗忘成为历史

捧读小见川 发表于 2013-3-21 23:16

mjwells 发表于 2013-3-21 23:21

我记得有形似KON角色的法器吧?

真红眼教授 发表于 2013-3-21 23:22

引用第47楼西门无恨于2013-03-21 22:23发表的:

同人推红原作是有啦,东方甚至战国大香蕉神马的,但是k on神马的动画是靠h同人推红的吗。。。我十分存疑啊。。。
images/back.gif



现在这7条规定不止是小黄本,你画个立绘壁纸都算侵权了,难道全靠去官网看官方图片?

哦 对了 第七条 禁止转载芳文社主页内容 比如现在主页宣布KON出新篇章 你想共享这个消息给你朋友于是贴到某个论坛 也是侵权

无尽的中二 发表于 2013-3-21 23:33

引用第38楼longcpu于2013-03-21 17:51发表的:
我觉得没什么不对,从某些充满恶意的二次同人我看不到一点对原作的“爱”。
那些作品还是死绝的比较好 images/back.gif

+1。
r18同人都得死

返魂蝶 发表于 2013-3-21 23:34

合法的傻逼行为

IOSYS 发表于 2013-3-22 01:49

真医生 发表于 2013-3-22 02:01

芳文社的力度也就看着笑笑而已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13-3-22 02:36

lnnl698453 发表于 2013-3-22 04:09

tanakarie 发表于 2013-3-22 04:25

达达葱 发表于 2013-3-22 07:39

风之旅人 发表于 2013-3-22 08:03

搞什么同人,原创才是王道。什么? 你是想看到原作H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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