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19:12

但年自己参加本子会的时候就觉得这帮卖18x的胆子也太大了~那会儿18x还主要都是腐女派系

石膏 发表于 2013-2-3 19:17

你们接下去是不是需要讨论一下法律法规的改革?

alex0566 发表于 2013-2-3 19:22

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19:26

云梦泽岸 发表于 2013-2-3 19:30

内容引用第10楼stygianlunar于2013-02-03 14:32发表的:
没办法,对方持有道德和权力的制高点,人类就是这么无聊。 images/back.gif

"对方持有道德和权力的制高点,敌人,太过于强大了"
"等等,那我们这一方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你不是还有生命吗."
------脑袋里自然地补全了一段对话.

yujiacyl 发表于 2013-2-3 19:32

引用第76楼萨拉丁于2013-02-03 18:54发表的:
引用 引用第74楼Quetzacoatl于2013-02-03 18:43发表的  :当他们压迫杀人......

@萨拉丁
都是犯法的管你是什么权
等你立法能合法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再来谈偷换概念。

----发送自 samsung Galaxy Nexus,Android 4.2.1

vinezard 发表于 2013-2-3 19:33

同人这块是灰色地带,宅们小心为好
顺便举报者不管是老大哥还是别的圈都该轮

lanslort 发表于 2013-2-3 19:34

LS说得18x本通过网络传播贩售就不犯法似的

心之渊 发表于 2013-2-3 19:35

你没书号本来就是非法出版物
执法的不理你就算了
真要查你自认倒霉吧

q币 发表于 2013-2-3 19:36

这里不是国外,国内连主流思想都还没解禁呢,同人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别整天想着打擦边球甚至硬拼。
先努力磨练故事性和画技吧,下限什么的脑补好了。

oh_my_god 发表于 2013-2-3 19:37

引用第83楼魂梦·SiD于2013-02-03 19:26发表的:

制毒和贩毒是两码事~
说实话在这种公开场合和法制环境下~就应该学会低调~18x本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贩售 ~拿到公开场合贩卖 一不小心还会让周围人被株连~
哪天cctv来个明察暗访,来个专题报道”淫乱肮脏的动漫展“然后再把大家传阅贩卖小黄本的猥琐嘴脸暴露在针式摄像头里 大家就都爽了~都别tm出去见人了
所以希望18x作者们能够有点自觉~神经大条跪神经大条 保护自己的这片土地 还要靠我们自己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 不是靠扛枪杆子闹革命,拽人文解放
....... images/back.gif


不能同意更多。



类比一下作弊,没被发现是纯属幸运,这被查到了就自认倒霉吧,这种事本来就是不对的——更何况那是法律上禁止的

展谦昂 发表于 2013-2-3 19:40

你们总说国内这样如何如何不比国外什么的……

但11区搞这个好像也是……灰色地带,如果真要较真同人作者一样要吃瘪的吧……

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19:43

引用第87楼lanslort于2013-02-03 19:34发表的  :
LS说得18x本通过网络传播贩售就不犯法似的 images/back.gif

我没说不犯法
我说的是要·低·调!
卖小黄本又不是杀人放火~我可没打算把小黄本作者一棍子楞死

我的意思主要是希望小黄本作者配合大环境~别把最后的土地也丢了

fengzizaixin 发表于 2013-2-3 19:45

引用第91楼展谦昂于2013-02-03 19:40发表的:
你们总说国内这样如何如何不比国外什么的……

但11区搞这个好像也是……灰色地带,如果真要较真同人作者一样要吃瘪的吧…… images/back.gif

11区毕竟可以光明正大的买AV,国内年年说黄赌毒

发表于 2013-2-3 19:45

引用第92楼魂梦·SiD于2013-02-03 19:43发表的:

我没说不犯法
我说的是要·低·调!
卖小黄本又不是杀人放火~我可没打算把小黄本作者一棍子楞死

....... images/back.gif
现在的情况是那个圈子非常不低调

yzfyffs 发表于 2013-2-3 19:45

好人传说 发表于 2013-2-3 19:46

小众玩大了,背后又没人,真的只有认栽。

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19:50

suebin 发表于 2013-2-3 19:56

新蚊连啵 发表于 2013-2-3 19:58

没有在场s1er现身说法,然后讨论主办方出了什么纰漏被打小报告
这是我认识的s1?
同人合法性这个话题不要太月经

游戏无用 发表于 2013-2-3 20:02

妖孽柳柳 发表于 2013-2-3 20:08

引用第65楼rinkzea于2013-02-03 18:08发表的:

事实上这并不一定对。
这种普遍存在的认识,其实是来源于1991年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http://www.people.com.cn/electric/flfg/d4/910130.html),这里引用了更早时最高检最高法会议纪要的内容:“凡不是国家批准的 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 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姑且不论这个20多年前的通知在多大程度上依然有效,首先大量的机关、学校、企业一直都有所谓的”内部资料“,甚至是公开分发的各种材料。在形式上它们也是书籍,但同样是一无书号;二无内部准印证号。
国家图书馆对这类印刷品界定为“中文非正式出版文献”,可以看出政府并没有一网打尽的倾向,事实上是默许此类“出版物”存在的。此类文献,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位,政府一般也不会管。
....... images/back.gif

谢谢普及知识

zero虚 发表于 2013-2-3 20:14

落墨无忧 发表于 2013-2-3 20:16

回 91楼(展谦昂) 的帖子

这你可以参考任天堂的案子,告到每个同人作者赔十万的地步。真要较真起来,国内外都一样

epsilon 发表于 2013-2-3 20:32

thethird 发表于 2013-2-3 20:40

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

HAORENMEN 发表于 2013-2-3 20:40

诸位,平常心。

isowowsl 发表于 2013-2-3 20:41

引用第55楼萌大好于2013-02-03 17:27发表的:
我支持禁黄本,但是狗官们也请管好自己的JB,不要嫖幼女,再把东莞关了 images/back.gif



这玩意就看一个自觉,不太过一般也没事,现在不都是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吗。

真要分的一清二白,谁都不好过

rms117 发表于 2013-2-3 20:44

喜欢吃肉 发表于 2013-2-3 20:44

萨拉丁 发表于 2013-2-3 20:53

rx_75 发表于 2013-2-3 20:55

喜欢吃肉 发表于 2013-2-3 21:04

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21:06

萨拉丁 发表于 2013-2-3 21:08

引用第114楼魂梦·SiD于2013-02-03 21:06发表的:

那你准备打算如何
在这里拉帮结派备齐人马~然后闹革命么~
一定要让社会知道有一帮人 定期聚会贩卖自制小黄本才罢休吗
确实tg断人财路招恨~
....... images/back.gif


还没看懂?

我说的很简单,不要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tanakarie 发表于 2013-2-3 21:13

tanakarie 发表于 2013-2-3 21:14

suebin 发表于 2013-2-3 21:17

魂梦·SiD 发表于 2013-2-3 21:20

ahsammas 发表于 2013-2-3 21:28

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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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ZT]CP3被举报,然后是暗访和没收非法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