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腾讯也有自己的创意部罢了,只是目前山寨还有市场
等创意公司都挂完了——但人才却不会挂——然后就是几大巨头公司垄断市场的时候了。
像中国现状这种山寨小厂满天飞的情况,只不过是市场发展初级罢了
——区别在于以前日本是玩JRPG,现状中国玩中国式网游
对于遗老遗少自然是前者好,对于一大部分的中国网游玩家,自然是后者好。
游戏喜好惯性不同罢了 另外我并不担心小公司的倒闭,因为船小好调头,相比大公司更易生存。即使死掉了,很快就会再生出一批。暴雪、腾讯这样的大公司却是游戏界宝贵的财富。你能想象,如果没有腾讯,中国的软件业会变成什么样子吗?全体中国人都开着MSN聊天?
BLZ,疼训这种 现在经常犯傻的公司 倒了就倒了,有什么好可惜的,
就算他们是财富,等他们倒掉,照样会在尸体上诞生一批公司 引用第39楼Leliel于2012-06-02 00:58发表的 :
感谢楼主为我们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强盗逻辑“
如果说大公司真的需要借助小公司的创作能力的话,请走正规渠道合作
都财大气粗腰缠万贯了,还见东西就伸手偷,要不要脸 http://www.saraba1st.com/2b/images/back.gif
资本从来没有脸一说,只有靠规范的法律约束。 如果创新挣不到钱,谁还来创新呢?
如果明目张胆的抄袭,不受到制裁,要法律还有何用?
这次腾讯抄的太明显了吧,虽然里面似乎还加了点私活
Re:Re:回 19楼(普遍) 的帖子
引用第36楼普遍于2012-06-01 23:48发表的 Re:回 19楼(普遍) 的帖子 :腾讯等公司剽窃别的公司的创意绝对不等于没有思考,正相反,他们思考的很多,甚至比在座的所有人都要多。通过艰难的思考,他们最后得出了的答案:必须抄袭。因为这就是对于现阶段发展最好的路。
我前面那么一大段文章都是在证明抄袭决不是一条好路,而且我想这里的人之所以对你如此鄙夷,正是因为他们都是这么想的。请问你能否试着反驳一下我那整段话,而不是把“抄袭是最好的路”这个未经合理证明、无法让人信服的观点理所当然地提出来作为理由,进行这种左脚踩右脚二段跳式的诡辩论证?
引用第36楼普遍于2012-06-01 23:48发表的 Re:回 19楼(普遍) 的帖子 :
因为船小好调头,相比大公司更易生存。即使死掉了,很快就会再生出一批。
再好调头的船也不会往死路里开。
如果一两个小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垮掉了,那么还会再生出一批;但如果市场的体制导致小公司必然垮掉呢?或者说如果你在找工作的时候发现一个工作工资还不够养活自己并且还随时可能下岗,那你会去选择这个工作吗?而你所提出的,正是这样一个“小公司必然垮掉”的体制。
不要把“你们的牺牲能挽救业界”这种道理搬出来。就算你能用这种道理说服那些可能去开小公司的人。就算你能说服他们,他们也不会为了“业界”而牺牲自己的人生。更何况你连说服我们都做不到。
引用第36楼普遍于2012-06-01 23:48发表的 Re:回 19楼(普遍) 的帖子 :
你能想象,如果没有腾讯,中国的软件业会变成什么样子吗?全体中国人都开着MSN聊天?
我能。请问这样有什么不好或者不对的吗?
而且请你看看现实。植物大战僵尸没有被各种Clone打垮;愤怒的小鸟没有被各种Clone打垮;Tiny Tower也没有被各种Clone打垮,哪怕它的Clone作者是Glu和Zynga;而MC、Terraira等等无数的独立游戏优秀作品的创意依然光辉璀璨。就算是腾讯,有多少被他抄袭的东西真的因为被抄袭而死掉了?
我已经说过了,拒绝思考、拒绝创意的作品不可能超越原作,也自然不会给游戏界带来“进步”。他们永远是跟在巨人背后的矮子,既无法超过巨人,也不会高于巨人,就算踩上再高的高跷,也只能是笼罩在巨人的影子里的矮子!
最后,你可以看到我这帖子里粗体字的分量变多了。我这么做是因为你无视了我前面那帖里绝大部分的内容,因此我不得不采用一些更明确的方式来强调我的每一个论点。如果你想告诉我们你自己是在经过提升视角、排出成见、深思熟虑后得到了一个新的结论,并且想来和我们讲道理、说服我们,那请你先从正视反驳开始,如何? 看了LZ贴子我只会觉得LZ是疼讯的枪手,鉴定完毕,各位大大继续 企鹅这种企业是国内在立法漏洞的环境下所诞生的特有产物,他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在COPY,它所有的产品无一不是COPY来的。所以企鹅的文化就是COPY的文化(一直在模仿 从未想超越)。一个产品成功了,然后模仿其制作类似游戏的公司在国外也有(特别是IOS这种移动平台比如APP上的山寨大厂GAMELOFT),不过没有一个能做到企鹅这么不要脸的(类型、模式、画面完全一样,甚至可能更搓),而且这种公司在国外会被直接请到法院里喝茶,然后连本带利罚的你连内裤都不剩.... 不要脸 我可以说LZ已经踏入八奇思考的领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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