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0:18

klzxs 发表于 2011-2-26 20:21

学姐的房子和蓝毛的不在一起吧
还有你到底有多纠结头像啊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0:26

光明石碑 发表于 2011-2-26 20:26

抱歉,其实我并非是为了恶心人才拿这个做头像的
你不喜欢的话我马上就去换掉

Quetzacoatl 发表于 2011-2-26 20:29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0:30

白娅·杜· 发表于 2011-2-26 20:30

press 发表于 2011-2-26 20:34

我也不喜欢QB那个头像,能换就换掉吧

holywind 发表于 2011-2-26 20:35

那两个头像确实比较血腥恶心adblock之

sheknowssp 发表于 2011-2-26 20:35

3L的头像很治愈,治愈死了,看着十分舒心

另一位的头像是啥样?QB吃尸体?

Godless 发表于 2011-2-26 20:41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0:44

我只是進來說頭像的:
六字真言
你不想看就把ta頭像屏蔽掉不看就是了,誰也沒逼你一定要看,一邊非看不可一邊在這罵,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麽?
這人得多賤/M才能干出這事兒來啊?

newise 发表于 2011-2-26 20:45

大学住四人间/五人间的表示人口密集的11区能让中学生住宽敞单间不可思议

Adblock Plus很好用的 或者楼主放真相说不定会有更多人帮忙声讨重口(?)头像的

alitony 发表于 2011-2-26 20:58

光明石碑 发表于 2011-2-26 21:00

改掉了
关于2L所言,首先我并不是为了故意要恶心人,也没有要标新立异的意思
另外我想你去内野投诉之前能否先PM我一下,先斩后奏这种有点不太公平吧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1:02

引用第12楼newise于2011-02-26 20:45发表的:
大学住四人间/五人间的表示人口密集的11区能让中学生住宽敞单间不可思议images/back.gif我想到Candy★Boy裏面雙胞胎住一個房間了……雖然是上下鋪不過……嗯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1:05

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我未必喜歡你的頭像,但是我誓死捍衛你使用頭像的權利。

LZ這種行爲根本就是搞針對,刷優越感:憑啥你看不順眼的別人就必須換掉?漫區那麽多人咋就你跳出來叫?右鍵一點清淨了大家該討論啥討論啥,爲啥就你非得刺兒頭讓大家把時間浪費在這種話題上?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06

知夏 发表于 2011-2-26 21:07

LZ果然应该把某人的头像挂出来示众……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11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16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1:20

引用第17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1:06发表的:
首先屏蔽头像不方便的。而且本来可以和谐共处,为什么我要迁就你。明明是你的错,我为什么要做麻烦自己的事情。
其次,正常登陆网页的话,都会看到他的头像。我没有看到他的头像,我没有被恶心到的话,我怎么知道要屏蔽呢?是对方先对我造成了伤害在先,我不是先知,我怎么可能在没有看到之前就知道某一贴里某个人的头像会恶心到我,所以我要事先屏蔽他呢?
最后,我什么时候一边非看不可了呢?我已经把浏览改成无图版了。但是这种头像,不仅伤害到了我,而且也给我的网页浏览带来了不便。我想也可能会给其他和我一样讨厌恶心图的人带来伤害和不便。
这不是猎奇论坛,猎奇爱好者大可以在猎奇论坛里大说六字真言。对于一个普通的论坛,这种情况无疑是需要规制的。
我实在想不到对于这种事,你的这份理直气壮骂人的底气是从哪来的?....... images/back.gif首先屏蔽头像很方便的。而且本来可以和谐共处,为什么別人要迁就你。明明是別人沒有错,別人为什么要做麻烦自己的事情。
你事先不知道,看到一次還不知道?不知道情況下看到覺得不爽可以理解,明知道看了不爽還去看不主動迴避或者屏蔽(技術性無視)這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啥?
然後說無圖版,寧可爲了一個頭像掃翻所有圖也不屏蔽,然後說對自己瀏覽帶來不便,這是什麽樣的精神?
如果你是看了這個會怕的孩子,那你還非要勉強自己看魔法少女小圓臉干啥?你咋不去投訴愛的戰士和新房?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1:22

Re: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引用第20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1:16发表的 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
权利是有边界的。如果你行使权利的时候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那么你的权利就要受到规制。这是常识。

我和我举出了那两位之前毫无联系,说我是搞针对是无稽之谈,刷优越感这个词更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到的。
至于有多少人提出这个问题,和这个件事是好是坏无关。....... images/back.gif权利是有边界的。如果你行使权利的时候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那么你的权利就要受到规制。这是常识。

原話奉還,你濫用投訴權利侵犯他人選擇自己頭像的權利還能在這義正詞嚴真是優越感爆棚。

夏花 发表于 2011-2-26 21:23

楼主你真蛋疼。

scl 发表于 2011-2-26 21:28

我只是希望楼主抱怨时不要老我们我们的,明明只看到你的反应那么大

白娅·杜· 发表于 2011-2-26 21:29

林卯 发表于 2011-2-26 21:33

引用第17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1:06发表的:

首先屏蔽头像不方便的。而且本来可以和谐共处,为什么我要迁就你。明明是你的错,我为什么要做麻烦自己的事情。
其次,正常登陆网页的话,都会看到他的头像。我没有看到他的头像,我没有被恶心到的话,我怎么知道要屏蔽呢?是对方先对我造成了伤害在先,我不是先知,我怎么可能在没有看到之前就知道某一贴里某个人的头像会恶心到我,所以我要事先屏蔽他呢?
最后,我什么时候一边非看不可了呢?我已经把浏览改成无图版了。但是这种头像,不仅伤害到了我,而且也给我的网页浏览带来了不便。我想也可能会给其他和我一样讨厌恶心图的人带来伤害和不便。
这不是猎奇论坛,猎奇爱好者大可以在猎奇论坛里大说六字真言。对于一个普通的论坛,这种情况无疑是需要规制的。
....... images/back.gif

看不过去了,说几点。
1.为什么别人要迁就你?!
2.你对恶心程度承受力明显过低了,特别是这些头像与真正的"恶心"还差很远。(比如莲蓬……)
3.由2.,使用头像者自己并不知道会恶心到你,你的敌意门槛未免太低了。
4.这当然不是猎奇论坛,可这些明显也不是猎奇图。还有,SI上比这两头像还有猎奇意味的也有几个。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42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44

alitony 发表于 2011-2-26 21:49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1:53

C1ViAzAQZ 发表于 2011-2-26 21:54

最近傻缺越来越多了啊挂个头像还被投诉的啊

BLAME 发表于 2011-2-26 22:00

Adblock Plus很难装吗?麻将脸表情还有一套猎奇麻将表情,随便一个都比这重口多了

skyuni 发表于 2011-2-26 22:01

Gato_shin 发表于 2011-2-26 22:04

Re:Re:Re: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引用第27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1:42发表的  :
首先屏蔽头像不方便。我右键没有屏蔽的选项。你方便是你的事情,和我无关。
其次,他有错。因为他用了恶心图作为头像。而浏览论坛,头像经常是不得不看到的,那么他的做法没有顾及到对恶心图不喜欢的人的感受。而且用恶心图是无疑可以作为投诉的理由的
你的第二段有问题,我说了我已经主动屏蔽了,你还说我没有主动回避,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不看别人的帖子就回帖了。
我不会屏蔽别人的头像,但我非常讨厌这个头像,所以我只能用无图版,而且非常不方便,有什么问题吗?
我看这个是恶心的感觉。一部动画出现个别恶心镜头可能是为了动画的剧情需要,可以理解。但是把这个作为自己的头像,则是摆明了想要去恶心别人。而且动画是动画,头像是头像,两回事就不要扯到一起了。....... images/back.gif本樓12樓,以及隔壁專樓裏面老早有人提過了,你不去做是你的問題,別老拿這個當擋箭牌,除非你是小孩子。
小孩子就別湊熱鬧看什麽深夜檔,看就看了非要湊熱鬧來和人討論,當然你來就來了,至少老實點別破壞別人討論——而我在賺樓裏看到你的發言基本是針對別人頭像的。
說那頭像獵奇,那麽請問:那頭像有流血麽?有(人體)内臟、肢體殘塊麽?
沒有的話和一個拆碎了的高達模型有毛區別啊就獵奇了?
別人用這個圖片也是爲了表明對劇情的一種態度,於是就不能理解了?何等雙重標準!引用第28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1:44发表的 Re:Re: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
什么叫滥用投诉的权利?对方确实有过错,我投诉,我怎么叫滥用了?
对方选择他的头像侵害了我,我为什么不能投诉?
还有你所谓的“义正词严”和“优越感爆棚”,你还能脑补的再多一点吗? images/back.gif侵害與否不是你說了算的,是規則説了算的。
侵權行爲一般正式處理步驟:律師函、談判、訴訟。
折算到論壇就是:
告知對方違規(被害妄想不要太大,還是那句話,侵害與否不是你說了算,不違規就是合理,就算你想死也不算侵害)
和對方探討解決方案(如果雙方肯談)
投訴(至少要告知對方應訴)

那樓我爬下來,一沒看到LZ指出對方哪裏違規,二沒進行溝通直接要求對方換頭(這叫協商探討?真友善的探討哦),隨之而來是無告知的投訴。
這不是優越感爆棚的話還真不太找得出更爆棚的了唉。

另to 白娅·杜·罗德·赫尔梅尼姆: 墓碑用什麽頭像,或者是否願意主張自己使用頭像的權利我不關心,這與我的行動不矛盾。非常感謝你的關心,那句話只是句式套用而已。

kyon0403 发表于 2011-2-26 22:07

引用第33楼skyuni于2011-02-26 22:01发表的:
密集物体恐惧症(Trypophobia)轻度的可以通过慢慢从轻到重的熟悉尝试面对法克制,重度的就要看医生了,会造成人心理不适,精神紧张,重要的是看见周围类似的物体就会产生过敏反应

有人会对这种图片感到过敏 所以还是得自主规则一下吧 images/back.gif

总结起来就是:这是病,得治 么?

niconico 发表于 2011-2-26 22:07

      多么治愈的头像就这么没了

dokuzazi 发表于 2011-2-26 22:11

怎么说呢,各执一词要么交给版主决定要么干脆就民主下开个投票觉得恶心的多的话就换头,不恶心的多的话就让他们继续用。毕竟这是论坛是个大集体,不是一个人可以限制别人行为的地方。
好比我有蟑螂过敏,看到蟑螂的图立马皮肤会起红点,但我也不可能在外野叫别人不许发蟑螂图对吧?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1-2-26 22:16

BLAME 发表于 2011-2-26 22:22

Re:Re:Re:Re:Re: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引用第38楼绯夜殃雨于2011-02-26 22:16发表的 Re:Re:Re:Re:Re:回 14楼(光明石碑) 的帖子 :

首先,我没有必要受到侵害还要迁就侵害我的人。我没有去做的理由
连这点逻辑都搞不清还破口大骂并且漫天闹补别人优越感如何如何。我说你才是小孩子吧?
我之所以对别人头像发言多正是可以看出这些头像对我的伤害。你是怎么得出我对别人头像的提议是在破坏别人讨论的结论呢?
你硬要说按你的标准才是恶心的标准,我拿你也没办法。你扪心自问这和拆散了的高达模型一样吗?睁眼说瞎话谁不会啊。
....... images/back.gif

下个火狐+Adblock Plus不就完了,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还要长篇大论探讨法律干吗?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魔法少女小圆脸】关于蓝毛的住处的设定是不是应该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