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日本,基本就是死刑了。
而且也活该。 5年以下……
失去理智的是这文的作者吧…… 本帖最后由 eilot 于 2009-11-21 13:13 编辑
17歲是一個非常有爭議性的問題
理由在於日本少年法於這數年開始出現變化
一些重大個案中,一審\"完結\"時間還是17歲,之後控方不滿上訴(因為一定是刑罰過輕),但通常也不會上訴,因為日本法律規定就算上訴成功刑法不能多於一審,所以沒什麼受害人會去上訴
但今次上訴直到2審開始前當事人剛18歲時候
居然移交刑事處理...
這種某程度上是違憲,而且中間涉及的問題實在太多了,這樣要說就算開論文也說不完,
但出現先例下,可能會成為日後爭取修改少年法更多內容為開腔 17歲是一個非常有爭議性的問卷
理由在於日本少年法於這數年開始出現變化
一些重大個案中,一審\"完結\"時間還是17歲,之後控方不滿上訴(因為一定是刑罰過輕),但通常也不會上訴,因為日本法律規定就算上訴成功刑法不能多於 ...
eilot 发表于 2009-11-21 13:11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记得去年国内某学校出过一个暴狗血的杀人案,嫌疑人杀人当天正好是18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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