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se 发表于 2009-11-13 13:39

[蛋疼] 动漫央企,央企动漫

本帖最后由 Larse 于 2009-11-13 13:44 编辑

转自: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1/12/content_12443962_1.htm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周玮)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就三家文化“央企”的成立,记者采访了文化部负责人。

三个“同步”和三项“第一”

记者:与以往相比,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是什么,有哪些创新举措?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和创新之处,概括起来就是在过程上实现了三个“同步”,在成果上实现了三项“第一”。

所谓三个“同步”:一是同步推进多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二是同步推进“事转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同步推进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一举打造三家集团有限公司。

所谓三项“第一”,一是实现了中直院团整体转制零的突破;二是创造了部委主管报社整体转企改制第一例;三是组建了第一家中央动漫企业。

打造“国家队”源于产业需求

记者:您提到要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该如何定义“国家队”这一概念?组建文化领域“国家队”有什么样的意义?

文化部负责人:作为文化产业“国家队”,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资本结构上,由国家出资或者国有资本占主导;规模和实力上,能够代表行业高水准;业内地位上,能够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队”不享有市场特权,不是“御林军”。与地方的或民营的文化企业一样,它们也是市场主体,也要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去竞争。而且,今天是“国家队”,不等于永远是“国家队”。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成长性的领域,任何企业不思进取都有可能被超越。

打造文化领域的“国家队”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这些企业对内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对其他企业具有示范作用,对外则代表着中国形象、中国实力、中国气派。其次,文化产品不仅有商品属性,还有意识形态属性。要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关键的文化企业就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第三,组建“国家队”也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华文化要“走出去”,少不了国际的商业谈判。这种谈判不能由政府去谈,应当由有实力的、高水准的企业去谈。

记者:文化产业“国家队”的组建,会不会对地方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造成挤压?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产业跟那些产能过剩、市场饱和的产业不一样,它的空间很大、领域很宽,不是“有你就没我,有我就没你”,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层面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队”不会威胁、排斥地方的、民营的文化企业。国有企业要发展,民营企业也要发展。它们之间不会发生抵触和矛盾冲突,而会形成一种互补共赢的良好产业格局。

记者: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之前并不从事动漫业务,却共同转企改制组建了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文化部负责人:一言以蔽之,就是客观有需求、自身有条件、政府有扶持。

首先,我国虽然有上万家动漫企业,但总的来说小、散、弱、差,优秀的作品不多,原创能力和营销能力偏弱。组建大型的、有雄厚实力的动漫企业,是动漫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求,是产业环境和市场规律决定的。而且,动漫游戏还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必须培育我们自己的动漫骨干企业,打造我国的“梦工厂”或“迪斯尼”。

其次,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从事文化领域的经营工作,熟悉我国的文化产业环境,还储备了大量人才、社会资源以及硬件条件,为动漫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三,文化部是动漫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为这个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目前,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了一些“大动作”,中国动漫游戏城、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都已经开工建设。

记者:作为第一家整体转企改制的部委主管报社,中国文化报社转制为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发展前景如何,将对传媒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

文化部负责人: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可以说是文化传媒业具有试点意义和示范价值的一项重大改革,得到了新闻出版总署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

品牌、人才和资源,是中国文化报社的三大优势。《中国文化报》是“国”字头的报纸,本身就是“金字招牌”。报社现有一报三刊和一个印刷厂、两个网站,采编人员平均年龄30岁左右,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重,副高以上职称的采编人员占40.6%。经过多年发展,报社已经在全国文化系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三大优势为报社转制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努力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国家级综合性文化传媒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将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进军资本市场,为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趟出新路。

jy02819746 发表于 2009-11-13 14:08

又要砸钱了吗...

上海 发表于 2009-11-13 14:21

纳税人交的钱太多~每天想着怎么花太累了……当领导的真不容易啊

newise 发表于 2009-11-13 14:42

姓“中”的?不信

dyuty12 发表于 2009-11-13 14:59

申报的人拿了钱,中间负责的人拿了钱,一家便宜两家着。可怜的中央

larchsis 发表于 2009-11-13 17:00

钱太多,没地方花。不把钱用出去不行啊,头疼……

5678tyughb 发表于 2009-11-13 17:10

记者:您提到要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该如何定义“国家队”这一概念?组建文化领域“国家队”有什么样的意义?

文化部负责人:作为文化产业“国家队”,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资本结构上,由国家出资或者国有资本占主导;规模和实力上,能够代表行业高水准;业内地位上,能够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队”不享有市场特权,不是“御林军”。与地方的或民营的文化企业一样,它们也是市场主体,也要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去竞争。而且,今天是“国家队”,不等于永远是“国家队”。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成长性的领域,任何企业不思进取都有可能被超越。

打造文化领域的“国家队”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这些企业对内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对其他企业具有示范作用,对外则代表着中国形象、中国实力、中国气派。其次,文化产品不仅有商品属性,还有意识形态属性。要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关键的文化企业就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第三,组建“国家队” 也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华文化要“走出去”,少不了国际的商业谈判。这种谈判不能由政府去谈,应当由有实力的、高水准的企业去谈。

记者:文化产业“国家队”的组建,会不会对地方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造成挤压?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产业跟那些产能过剩、市场饱和的产业不一样,它的空间很大、领域很宽,不是“有你就没我,有我就没你”,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层面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队”不会威胁、排斥地方的、民营的文化企业。国有企业要发展,民营企业也要发展。它们之间不会发生抵触和矛盾冲突,而会形成一种互补共赢的良好产业格局。

谁信

aypaypayp 发表于 2009-11-13 18:47

我操,等到上市的时候
取个简称“中国动漫”
市盈率直接1000倍啊

無限 发表于 2009-11-13 19:46

国家队这三个字GJ

Geyorkias 发表于 2009-11-13 21:03

转自: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1/12/content_12443962_1.htm
其次,文化产品不仅有商品属性,还有意识形态属性。要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关键的文化企业就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
Larse 发表于 2009-11-13 13:39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前原圭一 发表于 2009-11-13 22:03

某些人 发表于 2009-11-13 22:10

本帖最后由 某些人 于 2009-11-13 22:20 编辑

  刘玉亭详细询问了改制单位有关登记注册方面的情况,尤其是面临的问题和难题。他郑重表示,文化体制改革中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登记注册,需要探索,需要创新。国家工商总局一定会全力以赴支持文化部在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举措,遵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精神,对3个拟组建的文化产业集团尽快做好工商注册。他说,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工商总局责无旁贷!改革过程中只要文化部提出要求,总局都会帮助解决,特事特办,专人专办,为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尽心尽力。随行的企业注册局王树喜副局长、肖芸处长就注册、名称、出资人等方面的规定作了简要说明,也回答了相关提问。座谈会气氛融洽,话语亲切,话题务实,让与会改制单位的负责人更增强了信心。

某些人 发表于 2009-11-13 22:12

本帖最后由 某些人 于 2009-11-13 22:18 编辑

还不懂吗?

limbod 发表于 2009-11-13 23:35

文化团体改制啊,前段时间就有消息了,动画方面的原来落实到这了,我还在想美影厂啊什么的早几年就是企业了现在还改哪。

萌之试炼 发表于 2009-11-14 01:53

改革?
还是先把那些骗钱的XXX游戏动漫学院封杀掉再说吧。。。
误人子弟啊

arufimyi 发表于 2009-11-14 05:23

国家队。。。国足?

振霖 发表于 2009-11-14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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