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某人访谈
本帖最后由 atyclly 于 2009-9-6 03:29 编辑自由与商业:如同人际交往
21CN:现在不少漫画家都习惯了自由创作,可能就不太适应商业的操作,这个对你来说影响大吗?
丁冰:我觉得这个要分两方面来看,如果你自己的目标是画你自己喜欢的话,那就不要要求读者是否喜欢。但如果你的目标是为了让其他人看的话,那么你就必须要接受读者的想法。如果你只想画自己的漫画的话,就像同人作者这样的话,你的确完全不需要考虑读者。我这个卖不卖出去,看不看得见都没关系,因为我满足了自己,那这样就不要去奢求人家来喜欢你的东西了。如果你的目标就是为了让人家都能看,“啊,我非常想让人看我的漫画,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情况当然要照顾人家的感受,这和人与人的交往一样。
21CN:那你在乎别人的看法吗?
丁冰:怎么说呢。其实我不是太在意,但是我会去努力照顾读者,但读者他并没有买这个账的话,我就觉得“嗯,我已经非常有诚意的表现出来了,不买账我也不在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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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fo.comicfans.net/oacc/oacc6/star/200909/15725.html 不考虑读者的同人作者多得是,出不考虑读者的本子的就少了。 不考虑读者的同人作者多得是,出不考虑读者的本子的就少了。
LIN+ 发表于 2009-9-6 03:10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同人服务性质高
但是也服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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