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在八体跟一群人挤破头是很无谋的行为 切,这根本动摇不了我买实体本的决心 我只想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很蛋疼的看完了 一个正常的人是写不出这点东西的。。。。他果然是HEITAI啊 奇怪,没见着以前蓝猫那些。
哦原来是精选。
[ 本帖最后由 DiabloGundam 于 2009-6-10 02:41 编辑 ] 抱歉,看不下去 原帖由 棚町 于 2009-6-10 02:30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想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1
除了字多我完全看不出这实体本有什么买的理由 真比大作家张斌写的还难读 什么烂货! 这十块钱还不如买一大卷草纸呢,还能落个大便用 鼠标滑到手都酸了,真长 只有我觉得还不错么 其实咱觉得还能当笑话看看。 我觉得也不错,起码比大多数人强太多了 老湿的本子可是最佳的厕所读物!发这里能搬到厕所里看吗?当然是要实体本啦! 很有想象力 我很好奇那些花10块钱来寻找“优越感”的到底是个什么纱布心态 其实还是能看的
另外强烈鄙视扫本 第一次看到扫成这样的本子.... 乱七八糟的,有的段子还行... 网购了老湿的战斗本,本子十块,邮费十五……我已经不是一般的蛋疼了 ……自己打印效果会比实体本差么?如果蛋疼到去打印的话。 这一刻咱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 本帖最后由 lllzzzyyy17 于 2009-6-10 18:37 编辑
很有趣的文章 恩,有人去投诉了啊,是老师不? 这是使得神乐老湿流传后世的又一个壮举啊! 不过如此嘛.... 本帖最后由 rolandxjx 于 2009-6-10 18:40 编辑
很有趣的文章,能写出这种文章的人绝对和常人不一样。当然,庸者们最爱干的事情之一,就是把所有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及其一切行为都归为下限
lllzzzyyy17 发表于 2009-6-10 18:33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作家张斌自我简介
■大作家张斌名叫“大作家张斌”,简称“大作家”,男,身高九小孩(180厘米),体重一五四小孩(77公斤),身体健康,讨厌抽烟,不爱喝酒。大作家○年○月○日(公元1973年4月29日)生于北京,未婚,上无老下无小,住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中里7号楼347,电话 13661157345,个人网站大作家张斌道德流行网 www.dzjzb.com 。
■大作家张斌最重要的文学作品是会让道德成为流行的关于永久和平与永恒爱情的惊险益智书《金色的天空》(原名《拉屎力量书》、《只许小孩看英雄出现》),很多读者主动提价购书,目前该书第一集售出的最高单价为人民币五百元,而其定价仅为二十元。该书的内容和它的发行价格一样对读者而言都是个奇迹。另一部真实记录了二十七岁那一年他从张斌成为大作家张斌的环境、肉体和精神变化的全过程的《英雄或骗子的故事第一集二十七岁》也是大作家张斌的代表作。
■大作家张斌是《传媒分利制度》、《必胜案件诉讼费贷款业务》、《中华美德月、中华美德日、北京美德日》的提出者和推动者。
■大作家张斌的著名公式是传媒分利公式即大作家张斌第一公式“a=bcd+e>e”即“传媒应分给被采访报道人的利等于分配率乘传媒使用的被采访报道人提供内容的面积时间乘传媒非广告部分单位面积时间收入之积加记者稿酬,传媒应分给被采访报道人的利应大于记者稿酬”。
■大作家张斌作为原告的著名案件有:报纸盗版受害者维护作品定价权第一案、传媒分利第一案、帐户管理费终结第一案、大作家张斌姓名权案。报纸盗版受害者维护作品定价权第一案提出了作品定价权、免费获得报纸权、会见责任编辑权、获得礼遇权的定义,指明了报纸盗版受害者损失的不是稿酬,该案一旦胜诉长期以来报纸盗版按“稿酬标准”赔偿的这种不合理现状就将被终结。传媒分利第一案是第一例应用传媒分利公式精确量化传媒侵害被采访报道人肖像权和名誉权应赔偿经济损失金额的诉讼,该案对传媒分利公式的应用使过去难以计算的传媒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赔偿有据可依,在公平裁判方面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大作家张斌精通法律,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写一份好的诉状,你可以随时向大作家张斌寻求帮助。
■作为一个很重视自尊的人,大作家张斌拥有自己的历法——大作家历,你只要花三十元就可以得到一个大作家张斌亲手制做的可以立在桌上的与公历农历对照的大作家小台历,有趣、实用并且很有意义。
■大作家张斌是当今中国互联网上最伟大最令人激动的男人!搜索“大作家张斌”找到他的网站感受一下你就会得出上述结论。自大作家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即公元2002年11月18日起“觉醒吧道德!”这一大作家张斌原声录制的口号在互联网上永不停息的呐喊,该口号目前已成为大学和中学生常说的口头语。如果你自认为是个老网虫,你知道芙蓉姐姐却不知道大作家张斌,那只能说明你的上网层次还不够高。
■大作家张斌家的窗台是整条平安大街上麻雀最多的一个窗台,每天都有七十多只麻雀来这吃东西,春夏的时候还有大麻雀嘴对嘴喂小麻雀,你可以来大作家张斌家亲自喂他们。
■大作家张斌很孤独,在这个热闹的人类世界上他如同《金色的天空》中用嘴拉屎用屁眼说话和吃饭的无头妖怪弑天,他太与众不同了,所以好象谁跟他在一起都感到很别扭,真是这样吗?你愿意成为他的朋友吗?
■大作家张斌目前可支配的主要财产有:
一间16平米的有阳光的楼房,床、暖和的被褥、桌椅书架、电视、录音机、照相机、烤箱、管道煤气、全套厨具、可四季洗澡。
电脑、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装订机、切纸机、很多白纸,这些使大作家张斌的家拥有了一个小印刷厂的功能。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还有好多书、好多冬暖夏凉的衣服和一辆自行车。
最后还有一点钱。
■大作家张斌的学历:
北京二里沟中心小学、北京立新学校、南京邮电学院移动通信专业。
■大作家张斌的工作经验:
大作家张斌有四年网站编辑、四年网络销售、六年图书编辑、六年样书制作、六年图书销售、六年摆地摊、十年策划、十二年写作经验,也在饭馆干过保洁和传菜。大作家张斌目前靠销售自己亲手装订的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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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张斌”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7: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年1月12日晚,与女友发生矛盾后,34岁的网络写手张斌在家中将对方杀死。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张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情:在争吵中杀死女友
张斌是北京人,今年34岁,平时喜欢写一些小说发表在网络上。一次网上聊天,张斌认识了来自内蒙古的女孩刘某(殁年25岁)。由于都是单亲家庭,他们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0月,刘某的母亲回内蒙古老家后,张斌和刘某经常见面,并留宿在刘某家中。
据张斌供述,由于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女友刘某在交往过程中对自己不能挣大钱非常不满,双方多次不欢而散。今年1月12日晚,在刘某住处,两人再次发生了争吵。争执中,张斌猛掐女友刘某的颈部,将刘某摔倒在地后,用菜刀切割刘某的颈部,导致刘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张斌逃离作案现场。10多天后,刘某的母亲从内蒙古赶回北京昌平家中,发现女儿躺在卧室地上,血迹已干。1月30日,张斌被警方抓获。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张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该院做出上述判决。
张斌:自称“大作家”的网络怪人
张斌一直是网络热点人物,他因为杀死女友被判死缓一事也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张斌此前曾干过不少匪夷所思的事情:2003年,他到派出所申请改名为“大作家张斌”,张斌自称改名后自己就姓“大”,虽然改名未获批准,但他此后一直在网上自称“大作家张斌”,张斌当时还创办了一个名为“大作家张斌道德流行网”的个人网站,记者昨日点击该网站时,被提示该网页已经过期。
张斌流传在网上的作品是一部《二十七岁》的小说,小说以日记体呈现,约三十万字,这部作品写完后,张斌曾找过北京的报纸要求连载,但都被拒绝。熟悉张斌的一个网友说,无论怎么看,张斌的写作和生活都谈不上成功。他透露,张斌在1998年前后还在成都生活过一年时间,曾在身上只剩几元钱的时候到当时的九眼桥劳务市场举牌找工作,“我觉得他是想成名想疯了,他当初在个人网站首页还专门写下这样的话,‘终将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大作家张斌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也因为种种怪诞行为,他在很多网友眼中就是一个“怪人”。据《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蒋庆 本帖最后由 wwhaha 于 2009-6-10 18:42 编辑
老湿姑且写之 你们姑且扫之 我姑且看之
鼠标中键无限下滑....然后我懒懒的写一个字\"阅\" 老湿的脱力真实用 我以后不用‘觉醒吧道德!’这句话了 鼠标都要“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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