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2-22 16:06

老奥你不能这样

你怎么能对大叔下毒手呢

[ 本帖最后由 脆 于 2009-2-22 16:09 编辑 ]

欢喜天 发表于 2009-2-23 03:02

初音 发表于 2009-2-23 03:11

大叔的存在本来就是用人性的光辉和人生的经验感化某人,活干完了也该退场了..
顺便某废柴必须死

GANTZ 发表于 2009-2-23 04:17

這批人看膩了 換一換血

稲穂信 发表于 2009-2-23 04:20

稲葉必须死!

shadowbird 发表于 2009-2-23 10:28

干脆全灭了出个第三部把

jiangnux 发表于 2009-2-23 10:40

一定要群奸丽香呀

yujiacyl 发表于 2009-2-23 10:52

回复 7楼的 jiangnux 的帖子

应该赚分不停地复制莉香,每人一只,主角可以多来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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