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道是耍帅???借鉴东方神秘主义和抄袭武士道是两种概念
日本武士的概念和杰呆武士也是不同的。
你懂个鸟蛋日本武士,不懂日语就别装那啥,一边凉快去。 我不知道美国人爱决斗不
不过要列举10个北京人说“吃了么”的名场面出来。
才能证明北京人爱这么说么?
这个逻辑? BATTLETECH好像就是从日本两足机器人动画里衍生出来的
哦,原来在这啊
zate,你错了我们来看一段学术期刊上的文字吧
注意第一幅图片右侧栏中段部分
“第一个原因是武器也大为普及…… …… 第二个原因,同样可以预测得到,则是“决斗”的含义被延伸了,乃至于差不多跟“绅士”一个意思。决斗几乎无处合法,尽管无处不在。但当政要们、参议员们、乃至总统们都满怀自豪地参与到决斗中时,这一行为则被习俗所赦免,置身于法律之外了。”
Referenc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Vol. 423, Crime and Justice in America: 1776-1976 (Jan., 1976), pp. 1-13 我只能说,牛仔文化和决斗文化完全是两码事,牛仔之间的单对单枪战并不能算做决斗,简单的说就是,单挑和决斗不是一回事,剩下的你们继续.
[ 本帖最后由 飚狼敢达马克次 于 2008-5-30 01:51 编辑 ] 看来缺乏定义的讨论确实没意思
古典决斗自然在美国不存在,可事先没下定义的话,事后做定义又能如何呢?
浪费时间了啊 原帖由 wwmidia 于 2008-5-30 01:53 发表 http://bbs.saraba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缺乏定义的讨论确实没意思
古典决斗自然在美国不存在,可事先没下定义的话,事后做定义又能如何呢?
浪费时间了啊
私斗和决斗确实是两码事,这个不用后人来定义的吧,传统意义上的决斗,得下请函,找公证,做文书.美国佬这么搞的确实不多. 决斗最初是作为对于法律失效的一种绅士间的补充,虽然后来法系逐渐完备,一种文化习惯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革除的.它会以变种为种种形式而保留下来.尤其在最初的改革阶段会想办法饶过法律而继续隐蔽发展.
[ 本帖最后由 zodmaxtear 于 2008-5-30 12:21 编辑 ] 美国史上参与决斗的名人当然很多,以总统来说. 林肯也参加过决斗. 安德鲁.杰克逊一生中有很多次决斗, 当法官的时候就曾经拔出枪跟州长决斗, 后来在某次决斗中把1个律师打死, 值得说的是, 因为田纳西州立法禁止决斗, 决斗是他们走了1天1夜去肯塔基州进行的. 1826年的佛吉尼亚。美国两位十分杰出的政治家之间发生了一场决斗。一位是国务卿享利·克莱,另一位是佛吉尼亚的约翰·伦道夫参议员。性情爆躁的伦道夫对克莱的一次尖刻的政治攻击引来了手枪决斗的挑战。伦道夫参议员勉强地接受了这一挑战,答应在决斗场上给他这位发怒的朋友一个满足。决斗时刻来临了。他们在第一轮交火中,谁都没有击中谁。可是克莱拒绝就此收场,于是进行第二轮交火。这一次参议员伦道夫朝天开枪,而国务卿亨利·克莱仍朝他的对手开了枪,子弹穿过了参议员的斗篷。“你要赔我一个新斗篷,克莱先生!”伦道夫叫喊道。此时,如梦初醒的亨利·克莱意识到他差点杀了他的亲密朋友。 著名的森巴之战(Sandbar Fight),这场格斗战是在1827年9月16日,由 Dr. Thomas Maddox 和Samuel Wells之间的决斗所引起的,当时诺里斯.赖特作为Maddox的支持者,詹姆士和他的兄弟作为Samuel的支持者一起去了靠近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的Natchez附近的一个沙洲集合。决斗开始后决斗双方曾经互射两次但是谁都没有击中对方,于是他们打算握手言和,但在这个时候他们双方的支持者之间发生了口角,詹姆士便参与到了搏斗里,他先是和Robert Crain对射,但是子弹射光谁也没有被击中,于是他抽出大刀猛击Crain,Crain也把手里的空枪扔向詹姆士并击中了他的头部(记住,这是第一处伤),詹姆士受创倒地接过一个朋友递过来的枪转而向赖特射击但是没有击中,赖特和他另外两个朋友Blanchard兄弟却开枪击穿了他的肺部和大腿(第二和第三处伤),继而他们过来用剑继续攻击詹姆士(据说受了七处的剑伤),詹姆士反击割伤了赖特的两个朋友,当赖特凑过来弯下腰来寻找一个更好的攻击姿势时,詹姆士一把抓住了他的领子,这样他向后一退就把詹姆士从地上拉了起来,詹姆士便就势一刀刺入了他的身体,赖特当场毙命。战斗结束后詹姆士多处受伤,当时的目击者说谁也没有想到他可以活下来,但是他经过两个月的调养还是恢复了。
经此一战之后詹姆士. 波伊(James Bowie)和他的大刀广为人知,很多人要求铁匠给他们做一把“象Bowie那样的刀”,而这把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依然无法确定,并且对于这把刀的下落也是无法证实,根据波伊家族的说法,詹姆士把刀还给了他兄弟瑞森,但是瑞森的一个孙子后来把它弄丢了;但是也有些人相信詹姆士在后来一直都带着它。 仅以参与人数,知名度来看,在美国19世纪正式立法禁止决斗前后,决斗在美国都不能称为罕见跟偶然的,虽然不能说风行,但是的确是普遍存在的,作为移民国家,美国的社会传统里当然被打上了一部分旧大陆文化的烙印,不知道zate是怎么得出美国基本不存在决斗这个结论?或者又是你看了几部不入流的西部片以后处于逆反心理想当然的臆断呢? 西奥多罗斯福1885进行了他的第一次决斗,一生中多次在决斗中打死对手,这在19世纪的美国总统中并不是特例,我想举了这么多例子zate你应该收回你前面的说法,并且为骂别人傻逼道歉吧? 嘛,这么多例子也都是1个个的特例嘛?
美国不存在骑士文化,但在美国政治家中,绅士文化作为骑士文化的延伸普遍存在,你能想想1个粗鄙不堪大字不识的人当上美国总统吗?同样,作为绅士间解决争执方法之一的决斗,虽然谈不上风行,但在19世纪也并不是毫不存在的,你又是怎么得出这是单纯事件的结论?仅仅因为看了马克吐温的一篇文?
从头到尾你也只是举出马克吐温的一篇例子,对别人的论点视而不见,这种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很不好 别反复提马克吐温好不好,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1767一1845年)曾经同本顿决斗过。本顿一枪击中了杰克逊的左臂,子弹一直留在里面近20年。到1832 年医生取出了弹的时候,本顿已经成了杰克逊的热情的支持者。杰克逊建议将子弹归还本顿,但本顿谢绝接受。说20年的保管期,已使产权发生了转移,子弹的所有权当属杰克逊了。而杰克逊说自从上次决斗到现在还只有19年,产权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本顿回答说:“鉴于你对于弹的特别照管——一直随身携带——我可以放弃这一年。”
你除了知道马克吐温还知道啥。看你反复引用马克吐温都看烦了。没有更有力的证据嘛? 以后你专门注册个渣特吐温跟别人战好了,战不过的时候只需高举“吐温曾说过”大牌子1个即可。
